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有什么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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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兆丰
时间:
2011-1-5 15:08
标题:
有什么救济途径?
我是一名技术人员,我们企业研制出一项新产品,已被授予专利权,但现发现市场上有假冒的专利产品,我们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专利权受到侵犯后可采取哪些救济方式?是否一定要打官司?若不打官司,采取哪种方式能更好地进行维权?
作者:
lawyerq
时间:
2011-1-5 15:55
本帖最后由 lawyerq 于 2011-1-5 15:56 编辑
您的疑问是当前专利权人在维权时普遍遇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您可以通过自力救济或公力救济的方式来制止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者可选用一种,也可配合使用。
自力救济就是在他人未经您的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采用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等方法侵犯您的专利权时,您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侵权行为人发律师函,或直接与侵权行为人接洽、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甚至还可以与侵权人达成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应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以期取得更好的经济利益。
公力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
关于行政救济,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行政救济具有效率高的特点,但不具有终局性。
司法救济,又可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司法救济具有终局性,但费用大、耗时长。
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一种侵权救济方式。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损失等。所以您可以对侵权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假如您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关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的调解结果不服的,也可以起诉侵权人。
行政诉讼,主要是指您作为专利权人,对知识产权局有关侵犯专利权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也有可能因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由侵权人提起的专利权无效程序所做出的决定不服而引发后续的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指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在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时,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涉嫌犯罪,您可考虑提起刑事诉讼。
总之,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取一种或几种合适的救济方式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的律师来帮助您完成有关的事务,而不一定非要走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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