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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董老师告诉你如何在40岁挣到400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dameinv    时间: 2011-4-28 14:16
标题: 董老师告诉你如何在40岁挣到4000万!!
师大教授董藩老师语出惊人,在自己的微博中声言,他的学生40岁之前没有挣到4000万元,就“不要说是我学生”,也“不要来见我”。原出处和原话我还没有看到。但这话近些天来几乎天天都有人在耳边唠叨,听都听烦了。刚好今天看到资深媒体人士石述思在他的博客中,写了一篇“40岁挣够4000万的N种可能”,我感到很有趣,觉得还应该发挥发挥,帮助他多想想,毕竟我也曾经从事过近十年的金融投资实践和研究工作,于是,我想在石老师的基础上,再为他补充七项。当然,也希望其他的人在我们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补充扩展,为董老师的学生排忧解难。

石老师说,自己突然对董老师的学生产生了同情,决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替他们寻觅几条40岁挣4000万的有效途径——假定他们都是需要勤劳致富的平民子弟。

1、男学生学周立波娶了富婆,女学生学大S嫁入豪门。

2、意外成为央企上市公司高管,不仅年薪不菲,还能带着董老师天天喝拉菲。

3、利用董老师的人脉,动用全体亲友的户口并借光他们的银子,买了北京多套商品房。

4、天天买彩票并意外中了头彩。

5、认了实权官员为干爹,为其打理生意,还不被纪委查处。

6、在澳门赌场赢得何鸿燊求您赶紧带着4000万离开。

7、代表中国首获诺奖,国家及社会奖励刚好4000万。

8、最后一种可能:每个学生40岁都挣到4000万,不过,那时馒头1万一个。

无论如何,我觉得还应该多想些办法,于是特增加以下几条:

9、 响应号召便宜买了某种别人都不要的股票,然后忘了卖出(出国几年或像当年海军出海若干年后回来),等到40岁时发现,已经有了4000万元(象当年的深发展原始股东);

10、发明了一种有利于传销的产品,象“脑白金”那样宣传,法律又不管,卖几年(如当年的“呼拉圈”),4000万元不成问题;

11、像“百万英镑”里所描述的那样,做好人,帮助富有的老人,而恰好该老人的后代不孝或后代不愿接受其遗产(就像某些小说中的保姆照顾其主人而获巨额馈赠),于是不小心成为4000万的富者;

12、提前设法弄到城中村的户口,并想尽一切办法,建一栋或几栋城中村的楼房,按照目前城中村的拆迁补偿价,不到40岁,等到拆迁补偿时,估计就提前实现了目标;

13、千方百计地研究未来十年左右,有可能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的刚刚起步的高科技企业,设法成为其中的原始股东并打拼成高管,弄个100万股或200万股,成为小股东。正好某一天,该公司上市,待解禁时,股价可能远超过20元,4000万元是小意思;

14、发奋学习,并改学金融投资专业,最好跑到国外名校学几年金融,然后想尽一切办法跑到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里谋一个基金经理的职位,除了每年百万年薪外,更主要的是,通过私募和灰色渠道,开“老鼠仓”,像当年的夏新电子、北海银河以及今天的西藏发展、三爱富那样,弄它几十个涨停板,赚4000万元绝对是小意思,也不用到40岁。

15、好好学习,想尽办法在某些有潜力的城镇谋个一官半职,然后盯着那些还没有转制或有机会资产放大1000倍以上(尤其是要有土地)的破产或落后企业,然后设法从“官员”转换成“企业家”,担任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再逐步策划,将国有或集体的股份慢慢减少,或者干脆转制成为管理层持股的企业,于是,待三五年后,想办法转让或上市,成为4000万元绝对不成问题。试想,某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中,不就是这样来的么?他们不是生活得相当好?

总之,估计还有其他一些办法,希望其他高人一起为董藩老师的学生想想办法。实际上,董老师的解释自有他的道理,“培养其财富意识是我工作内容之一,当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自己富了意味着创造了很多GDP、税收、就业岗位,社会贡献大,也帮助了低收入者,并避免自己、家属及亲属成为社会负担。对高学历者来说,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只不过,老师是这样教学生的么?进一步说,这样的老师能带好学生么?我从教近三十年,除了某些“成功学”演讲培训班、EMBA讲师等从事砺志教学的人外,似乎还真没有遇到大学老师这样教育自己的学生的,估计以后也不一定能碰到。
作者: dameinv    时间: 2011-4-28 14:19
光电同行看能不能赶上个公司上市成为原始股东吧。。。


作者: 郁闷    时间: 2011-4-28 14:41
还真是难事哇。。
作者: mengfh    时间: 2011-4-28 16:31
看起来40岁弄到4000万的机会还不少呢!董老师的要求不算高啊。
作者: laowupo    时间: 2011-4-29 14:16
不错的建议,可以试试
作者: eemike    时间: 2011-5-1 16:53
说的容易 做起来难
作者: hope2008    时间: 2011-5-3 18:41

作者: xj2010cg    时间: 2012-5-1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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