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每日处罚公告!(不定期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4-4-22 09:15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每日处罚公告!(不定期更新)
从2004年4月22日起公布每天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请大家自觉遵守论坛的各种规定。
2004年4月22日
处罚对象:tomy 原因:滥发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youyo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deveit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djjacky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变相广告在得到警告后继续 处理方式: 删除其最近所有帖子并屏蔽ID1个月
处罚对象:cxianglong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2004年4月22日
处罚对象:alexx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9 14:46:50编辑过]
作者: 远水生光 时间: 2004-4-23 04:50
没有法制的社会是不存在的!
我坚决支持斑竹的行为,我们在这里应该有游戏规则,如果谁违反这个规则就该受到惩罚。我建议开除他们,封锁他们的id!
作者: ic5 时间: 2004-4-24 00:13
这个方法好!也请所有的网友进行举报,对举报人员进行加分奖励,可好?总斑竹!
作者: 幸福时光 时间: 2004-4-24 00:55
文字狱啊?!
作者: 充电电池 时间: 2004-4-24 22:10
应该这样!
作者: zheng 时间: 2004-4-25 06:30
斑竹,严重支持你!!
作者: flywithu2005 时间: 2004-4-25 22:33
本人以为适度的广告,如招聘广告似乎是可以的。如果有伪劣产品的广告则应该封。
作者: njit 时间: 2004-4-26 22:36
制度就是制度。
删。
作者: kele2002 时间: 2004-4-27 00:00
无规矩不成方圆啊!支持!
作者: aleck 时间: 2004-4-27 16:40
标题: good
ZhiDu JiuShi ZhiDU!
Hao! ZhiChi!
作者: mems 时间: 2004-4-27 17:32
响应一下!
作者: Minli 时间: 2004-4-28 03:40
有用吗?说不定他们还在喊冤枉呢....
但不管怎么样,我认同斑竹这样一种制度的维护者的行为...
这样才算有规有矩!不会乱了套。

作者: darkfairy 时间: 2004-4-28 07:03
我顶
作者: qianhw 时间: 2004-4-28 16:53
太乏味了
作者: optgyd 时间: 2004-4-29 04: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leck 时间: 2004-4-29 14:08
支持,这样我们的论坛就会更加的规范!!! |
作者: Minli 时间: 2004-4-29 19:38
再次表示支持!!!
为了论坛的正常次序,为了各路侠义志士的脸面。



作者: lczhy00001 时间: 2004-4-29 20:16
以下是引用幸福时光在2004-4-23 16:55:08的发言:
文字狱啊?!
作者: anhuidazhe 时间: 2004-4-29 21:57
支持
作者: 李郭大侠 时间: 2004-5-4 06:15
坚决支持!
作者: stonestar 时间: 2004-5-4 07:23
支持,举双手赞成!
作者: xujiaron 时间: 2004-5-5 22:07
支持………………………………
作者: san558802 时间: 2004-5-6 00:20
支持!!要不然成了广告天地,什么技术论坛就变味了!!!

作者: Ronyee 时间: 2004-5-7 01:04
好样的!支持!
作者: chenxiaodong 时间: 2004-5-7 03:48
支持!
作者: liu-jiaguo 时间: 2004-6-1 21:11
一定要严打!!!
作者: aray006688 时间: 2004-8-14 20:53
响应一下无规矩不成方圆啊
作者: sammi1111 时间: 2004-8-20 04:22
支持,支持
作者: zjtzzw 时间: 2004-10-3 17:13
是应该好好处分
作者: lieyingfly 时间: 2004-10-14 00:51
支持!!!我看到那些变相做广告的人和广告就气愤!!!
不过,是不是可以有专门的广告区域、招聘区域之类的!也许我们有天也会需要这些信息!

作者: 风之旅 时间: 2004-12-6 18:12
这样做非常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lasergzq 时间: 2004-12-13 05:36
滥发广告,要不得。
不过,我还是希望,招聘广告,为论坛兄弟提供技术服务的广告还是可以原谅的。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5-1-3 18:54
支持,版主可累了,呵呵
作者: hoogoogol 时间: 2005-1-21 16:45
还想看处罚呢,就那么点,后来就没有了,真没意思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7-6-8 23:28
被处罚的人里面有我知道的人噢
| 欢迎光临 光电工程师社区 (http://bbs.oecr.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