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每日处罚公告!(不定期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4-4-22 09:15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每日处罚公告!(不定期更新)

从2004年4月22日起公布每天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请大家自觉遵守论坛的各种规定。

2004年4月22日 处罚对象:tomy 原因:滥发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youyo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deveit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处罚对象:djjacky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变相广告在得到警告后继续 处理方式: 删除其最近所有帖子并屏蔽ID1个月 处罚对象:cxianglong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2004年4月22日 处罚对象:alexxu 原因:在非广告区发布广告 处理方式: 删除广告并扣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9 14:46:50编辑过]

作者: 远水生光    时间: 2004-4-23 04:50

没有法制的社会是不存在的!

我坚决支持斑竹的行为,我们在这里应该有游戏规则,如果谁违反这个规则就该受到惩罚。我建议开除他们,封锁他们的id!


作者: ic5    时间: 2004-4-24 00:13
这个方法好!也请所有的网友进行举报,对举报人员进行加分奖励,可好?总斑竹!
作者: 幸福时光    时间: 2004-4-24 00:55

文字狱啊?!


作者: 充电电池    时间: 2004-4-24 22:10
应该这样!
作者: zheng    时间: 2004-4-25 06:30
斑竹,严重支持你!!
作者: flywithu2005    时间: 2004-4-25 22:33
本人以为适度的广告,如招聘广告似乎是可以的。如果有伪劣产品的广告则应该封。
作者: njit    时间: 2004-4-26 22:36

制度就是制度。

删。


作者: kele2002    时间: 2004-4-27 00:00
无规矩不成方圆啊!支持!
作者: aleck    时间: 2004-4-27 16:40
标题: good

ZhiDu JiuShi ZhiDU!

Hao! ZhiChi!


作者: mems    时间: 2004-4-27 17:32
响应一下!
作者: Minli    时间: 2004-4-28 03:40

有用吗?说不定他们还在喊冤枉呢....

但不管怎么样,我认同斑竹这样一种制度的维护者的行为...

这样才算有规有矩!不会乱了套。


作者: darkfairy    时间: 2004-4-28 07:03
我顶
作者: qianhw    时间: 2004-4-28 16:53
太乏味了
作者: optgyd    时间: 2004-4-29 04: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leck    时间: 2004-4-29 14:08

支持,这样我们的论坛就会更加的规范!!!


作者: Minli    时间: 2004-4-29 19:38

再次表示支持!!!

为了论坛的正常次序,为了各路侠义志士的脸面。


作者: lczhy00001    时间: 2004-4-29 20:16
以下是引用幸福时光在2004-4-23 16:55:08的发言:

文字狱啊?!


作者: anhuidazhe    时间: 2004-4-29 21:57
支持
作者: 李郭大侠    时间: 2004-5-4 06:15
坚决支持!
作者: stonestar    时间: 2004-5-4 07:23
支持,举双手赞成!

作者: xujiaron    时间: 2004-5-5 22:07

支持………………………………


作者: san558802    时间: 2004-5-6 00:20

支持!!要不然成了广告天地,什么技术论坛就变味了!!!


作者: Ronyee    时间: 2004-5-7 01:04

好样的!支持!


作者: chenxiaodong    时间: 2004-5-7 03:48
支持!
作者: liu-jiaguo    时间: 2004-6-1 21:11

一定要严打!!!


作者: aray006688    时间: 2004-8-14 20:53
响应一下无规矩不成方圆啊
作者: sammi1111    时间: 2004-8-20 04:22
支持,支持
作者: zjtzzw    时间: 2004-10-3 17:13

是应该好好处分


作者: lieyingfly    时间: 2004-10-14 00:51

支持!!!我看到那些变相做广告的人和广告就气愤!!!

不过,是不是可以有专门的广告区域、招聘区域之类的!也许我们有天也会需要这些信息!


作者: 风之旅    时间: 2004-12-6 18:12

这样做非常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lasergzq    时间: 2004-12-13 05:36

滥发广告,要不得。

不过,我还是希望,招聘广告,为论坛兄弟提供技术服务的广告还是可以原谅的。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5-1-3 18:54
支持,版主可累了,呵呵
作者: hoogoogol    时间: 2005-1-21 16:45
还想看处罚呢,就那么点,后来就没有了,真没意思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7-6-8 23:28
被处罚的人里面有我知道的人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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