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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如何搞到外文原版书 [打印本页]
作者: carfieldbsd 时间: 2004-5-21 23:18
标题: 关于如何搞到外文原版书
<P>我有几本原本书,一些网友知道以后,有相当的是来信问我能否有偿复印。
我不知道怎么说好,但这里仅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不是有钱人,一本书加上运费等大致相当我几分之一的月收入。</P>
<P>我现在投身于光学设计这个领域,我想能通过这个挣钱;
我想很多网友也希望他们以后的光学设计同样也能很值钱。
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大家都想自己以后光学能值钱,而学习时候确不想去买正版的书?
也许是太贵了。但北京的消费也贵,我36岁的人能用一半月收入的钱购买正版,为什么哥几个不行?:)</P>
<P>如果国外没有朋友带为购买,也可以到中国银行或者别的银行办理可向国外汇款的卡,好像农业银行也可以办理,另外兑换美金现在也是可行的了。</P>
<P>另外,对于zemax,我相信很多朋友用的是盗版,因为正版实在超过了一般个人的购买力。
但我想如果你想靠知识挣钱,那么必要的就是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尊重别人的知识。
虽然,有时候这是很痛苦的,毕竟自己不多的钱都没有了。而且还不知道能否靠这个挣钱。</P>
<P>也许我这么想太傻了,现在可能最正常的做法就是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情,而良知仅仅是有钱和附庸风雅的傻比的午后小点心。</P>
<P>不知各位光学同仁有什么看法。</P>
作者: 小马过河 时间: 2004-5-21 23:32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是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解释:"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六)、(七)项的规定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用,也不得无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这条解释与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伯尔尼公约》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本同盟成员国法律得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损害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规定》以及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版权条约》和《邻接权条约》的规定也与此完全一致。
根据这一规定,参加国际公约国家的著作权立法中的限制(合理使用)规定是否合理,将根据所谓的"三步检验标准"去衡量:任何限制或例外,第一,必须限于某些特殊情况;第二,不得与受保护的作品或者客体的正常利用相抵触;第三,无论如何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利益。
关于何为"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是,
"如果认为复制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触,则根本不得准许复制。如果认为复制未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抵触,下一步则要考虑复制是否无理地损害了作者的合法利益。只有在排除了这些情况的前提下,方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实行强制性许可,或者无须付费而提供使用。或许可举为各种目的而进行复印这样一个实际例子。
如果复印的份数非常之多,则不得准许这一复印,因为它与作品的正常利用发生抵触。如果复印意味着相当多份数的复制品在工业活动中使用,则其不得无理地损害作者的合法利益,且前提是,必须遵照国内立法,支付公平的酬金。如果复印的份数少,可准许复印而无须付费,特别是个人或者科学上的使用"。
作者: carfieldbsd 时间: 2004-5-22 00:37
<P>TO:<b><FONT color=#000066>小马过河</FONT></b></P><P><b><FONT color=#000066>谢谢你的回复。</FONT></b></P><P><b><FONT color=#000066>但我并不认为你在我论坛上提出有偿复印Optical System Design的做法是合法的。</FONT></b></P><P><b><FONT color=#000066>根据我对版权粗陋的理解是:</FONT></b></P><P><b><FONT color=#000066>对于书,你可以自己看,也可以给别人看,你可以送给对方,但你本身就不能拥有这个书的复制版本。</FONT></b></P><P><b><FONT color=#000066>你可以作为备份或者免除损失的原因,复制书,但你不能复制书和原版书同时使用。</FONT></b></P><P><b><FONT color=#000066>同样的,对于微软的软件:</FONT></b></P><P><b><FONT color=#000066>我曾经询问过微软,回答是,作为用户,可以安装两份,一份作为笔记本电脑,一份作为台式机。也就是说,一个正版的windows软件,你可以用一个序列号码;安装两次!</FONT></b></P><P><b><FONT color=#000066>你如果得到Optical System Design的COPY版本,你不需要再次购买Opitcal system Design,</FONT></b></P><P><b><FONT color=#000066>对方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你已经占有了对方的知识。怎么解释?:</FONT></b></P><P><b><FONT color=#000066></FONT></b> </P><P><b><FONT color=#000066>根据你的三个判定原则:</FONT></b></P><P><FONT color=#000066><b>“</b><FONT color=#000000>第一,必须限于某些特殊情况;第二,不得与受保护的作品或者客体的正常利用相抵触;第三,无论如何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利益。</FONT><b>”</b></FONT></P><P><b><FONT color=#000066>1 特殊情况是什么?
2 是正常用途,这点符合!
3 怎么解释不损害作者的合法利益?</FONT></b></P><P><b><FONT color=#000066></FONT></b> </P><P><b><FONT color=#000066>虽然我说的信誓旦旦,其实我想我们多少都用了这个或者那个盗版。</FONT></b></P><P><b><FONT color=#000066>我想表达的是穷人的无奈,但每个人穷的感觉是不同的。我能用将近一半的月收入购买一本书。有的人就是经济有能力也坚持用盗版,毕竟是零成本!</FONT></b></P><P><b><FONT color=#000066>我们都是希望自己的光学是值钱的,我想没有谁以后会表示别人可以免费使用自己的光学著作,或者今天你设计一个镜头,明天就马上有人模仿吧!</FONT></b></P>
作者: freel 时间: 2004-5-22 00:52
<P>我觉的楼主做的太绝对了。</P><P>对于国外原版书籍,少量非营利的复印我觉的还是可以的,这样做并没有对原作者有什么损失。</P><P>而且传播知识本来就是值得提倡的,当然前提是不能有营利行为存在。</P><P>国内很多大学都存在非法影印原版书再卖给学生当教材,这才是应该关注的。</P><P>至于软件盗版,这肯定是对出品公司的侵权,当然不值得提倡。可是既然有那么多盗版,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P><P>我以前在盗版市场里经常看见老外提着一大袋光盘兴高采烈的回去,老外并不是不用盗版,只是国外的惩罚很严厉,所以一般人不敢用。</P><P>国内有几个人敢说没用过盗版软件,即使版权局的人,可以看看他们家的电脑,从系统到应用软件到游戏,肯定有盗版。</P>
作者: 小马过河 时间: 2004-5-22 01:29
理解您的意思。
另外,您比我年长10岁,我也很尊敬您的努力。
关于复印,我是这样想的。
我所提出的不一定是“有偿复印Optical System Design”
如果我支付的是复印,交通等成本 费用,您并未因此得利,这不是有偿复印。(当然,您有充分的权利选择您的行为,这是另外一回事)
计算一下全球科技原版书的销量,中国有1%都不到,故有“影印版”(当然原作者亦受益)充分考虑大陆实际情况;香港,台湾,澳门则无“影印版”一说。
在没有相应“影印版”的情况下,复印 不与受保护的作品(全球销售的科技原版书)的正常利用相抵触(考虑大陆实际销量之少)
微软? 版权保护 不允许逆向工程,那微软没有大规模的采用逆向工程吗?难以令人信服。
作者: 小马过河 时间: 2004-5-22 03:17
匆匆发贴,有所遗漏,现补充。
我没有说服你(carfieldbsd ),或者在我们在之间分出对/错,合法/不合法(这需要专业人士)的想法。
我也没有说服看过这份帖子的网友的企图。
另外,SPIE根据 世界银行在做完不同国家地区 相同行业的收入的分析后圈定的低收入名单,对中国大陆 提供相应低价的“电子图书馆”,好像是75美元,50篇论文一年。
SPIE并未 采用全球统一价格 在中国出售科技论文,中国经济情况的确有别发达地区。
这种情况下,科技原版书多采用“影印版”的形式销售。
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图书由于行业发展好,“影印版”丰富。
而光学设计类的“影印版”呢,少而又少。如果有,我一定不会去复印。
作者: 小马过河 时间: 2011-7-1 16:43
本帖最后由 小马过河 于 2011-7-1 20:36 编辑
carfieldbsd,向你汇报一下,我买了一本九成新的"Practical Computer-Aided Lens Design"。星期一到。另外,我很想你,之后很少再有认真的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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