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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电信运营商和OTT服务商的纷争 [打印本页]

作者: zfw    时间: 2013-3-30 19:43
标题: 中国电信运营商和OTT服务商的纷争
OTT业务(即互联网厂商利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发展自己的视频和数据业务,形象的比喻是借鸡生蛋。)正发展的如火如荼。其中,已拥有数亿用户并仍在快速增长的腾讯微信最具代表性。

例如,笔者一位2012年移民美国的好友曾极力建议用微信与他保持日常视频通话联系。因为最大的好处就是免费,尽管远隔重洋。

虽然微信等OTT业务极大地拉动了移动互联网流量,为运营商带去了不少利润,不过这些内容服务占用的通信资源也越来越多,且OTT对运营商的传统语音和短信业务也造成了巨大冲击。而流量压力迫使运营商不得不持续加大对3G移动网络的扩容,等于运营商成了出苦力的架子工,要掏兜里的大把银子给竞争对手——OTT服务商办事,且肥了别人苦了自己。更可怕的是,随着智能机今后几年在中国加速普及,运营商面临的这种尴尬情况会进一步加剧。这种被借鸡生蛋的境况使运营商感到非常不爽,甚至到了恼羞成怒的程度。换个方式看,运营商这种与OTT服务商的竞争甚至比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更激烈、更残酷、更无奈。

中移动、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最高管理层均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例如,中移动2012年全球开发者大会上,其总裁李跃发出了略带威胁的忧虑:“腾讯QQ占用运营商信令资源非常大,…如果没有相互合作的好机制,所提供的服务就不能长久,不能优质”。

威胁无助于问题的很好解决。实际上,运营商应对OTT业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堵,二是竞合。前一种“抽刀断水”的方式只会对包括运营商在内的整个产业链造成伤害,政府和数亿消费者也不会认同。这种方式自然不可取。

关于竞合,运营商自身转型,加入OTT业务竞争是必须的。工信部部长苗圩(音wei,二声)也曾表示,政府鼓励竞争,并且要从保护用户的角度出发,做到一定的规范,监管互联网公司和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

不过实际情况不是这么简单。

OTT业务对全球电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都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因此也产生了向用户收费等措施。例如,香港用户每月支付8港币,可不限量使用电讯盈科提供的微信服务。日本的电信运营商在用户使用OTT的前提下,每月向用户收取固定的网络使用费。这样,既不影响通信网络技术的发展,又能维持运营商的经营,用户也能有更多选择。

中国的运营商也有自己的想法,即向OTT收费。工信部在2013年2月底到3月上旬短短半个月内,连续两次召集三大运营商开会,研究OTT业务对运营商的影响、补贴方案及微信对运营商网络资源(流量和信令)的占用问题。中移动因为手机用户数远超其他俩家,受“伤害”最深,因此态度也最“狠”。中移动的数据显示,微信业务为其带来了10%的数据流量,但占用了60%的信令资源。

虽然眼前三大运营商对微信业务收费的靴子还未落下,不过今后落下的方式不外乎:以人头费代替带宽租赁费;取消不限流量包月费;OTT业务不向套餐数额低的用户开放。最后一点有些模仿英国Vodafone的做法:每月资费套餐在40英镑以下的用户需另交15英镑,才能使用OTT服务。

运营商向OTT服务商收费的逻辑用下面的例子来形容可能比较恰当:如果是私家车上路,就不收过路费,如果是营运车辆,如出租车或商业运输车则要收取较高费用,因为这些车向用户收钱,盈利了,所以必须交过路费。转换成运营商收费的情况,普通单个网络用户就像私家车,而OTT服务商就是出租和商业运输车。

这个逻辑似乎很有道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嘛。可是,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像中国收高速过路费这样“凶悍”。一条路所收的钱已可再建几条路了,却仍在强行收取,且没期限。今后一旦OTT服务被收费了,难保不会再现高速路过度费那样的情况。

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在2013年的两会期间曾表示,“OTT业务对运营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目前的通信网依然是传统运营商的优势,反过来看,互联网的很多业务都依托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上开展,这就是互联网企业的短板。”这种情况下用“短板”这样的词,是准备公平竞争吗?按照这个所谓的“短板”理论,高速路就是汽车业的短板了?就应该……这其中似乎可以看出运营商对OTT服务商还是有些威胁打压的意思。

原文来源于:日经技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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