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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是挣钱买辆车吧 [打印本页]

作者: ranger    时间: 2005-3-4 16:37
标题: 还是挣钱买辆车吧

大家都知道长春市的林肯撞人时间吧。真牛×。

我是今天才知道的,去年是宝马,今年是林肯。看看还有什么好车也都来亮相吧。

以前讨论新道路安全交通法时,我还是支持有车一组地,现在我开始同意以前的一个言论了:

中国的车辆文化是轿子文化。

人家开车坐车的人就是觉得高人一等,要他们让行人,没门。撞你没商量。

所以大家快努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啊。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5-3-4 17:12
ranger,你的论据并不能证明你的论点啊?有点矛盾啊,难道是我的理解力出了问题?可能是最近上网累的!
作者: july    时间: 2005-3-4 17:40

我提议大家都骑自己车吧,环保着呢。

最好能把技术练好,在路上看着哪辆小车违反交规,就赶上去把他的车给刮花,再飞快闪到小巷子里去,让他追不着。

技术超好的,最好还在那车上贴一小纸条,上写:哼,小样,警察不能给你开罚单,你也得照样掏钱!

PS:一定要戴头盔和防风镜,以防被人认出来。也学一回佐罗的面具!

以上纯属胡思乱想,如有照做者,本人概不负责!


作者: lixiongfj    时间: 2005-3-4 18:47
非常赞同楼上的做法,不知你有没有做过阿?
作者: july    时间: 2005-3-4 19:29

呵呵,我没有做过,不过我一个同学做过。

有一次警察开着摩托追他都没追上。

也不能怪人家警察,我那个同学是武汉一自行车俱乐部的小头,参加过在中国衡山举办的世界性比赛,还得过名次呢。

速度可想而知了!


作者: zwl    时间: 2005-3-4 23:52

楼上滴,你慢慢吹吧................

你说他是开飞机的,我还比较信一点哦!


作者: kaka    时间: 2005-3-5 00:23
做大奔好爽啊
作者: zhuhhui    时间: 2005-3-5 18:45
楼上的签名很有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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