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高2学生,课本中光的波动性一章中有提到,在验证光的干涉现象的杨氏实验中,通过双孔的光必须振动情况完全相同,因此采用同一光源发出的平行光.
我的疑问是:为什么不可以用频率相同的光代替呢??
两个激光器发出的激光事实上是有微小区别的,因此在干涉时会产生极快的光强变化,人眼和一般的光接收器件无法跟上,只能看到平均效应,就如我们用眼睛无法察觉日光灯50Hz(非常低的频率变化)的光强变化一样。不是干涉效应不出现,只是我们无法观察到。
3楼的说法是正确的!我认为只要能达到那三个条件就可以了,对于楼主的说法,是因为没有达到其他的两个条件!~呵, 我也是个在校的大学生, 不懂的东西还很多,还忘大家指教!
五楼说得也很好,两台波长非常接近而且具有一定稳频措施的激光器,是完全可以满足相干条件的;事实上,在已有的相干光通信系统中,信号、本振源就是上述的两台激光器,工作效率也是很高的。
3楼的说的好,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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