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公告]网站正申请备案,所有版主必须在20日前提供详细资料!25日之前依然不提供详细 [打印本页]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5-4-16 00:48
标题: [公告]网站正申请备案,所有版主必须在20日前提供详细资料!25日之前依然不提供详细

网站正申请通信管理局备案,希望大家配合好我们的工作!

严禁一切带有任何政治性色彩的言论和图片,包括反日类,违者将直接删除帖子直至屏蔽ID,情节严重将发贴者IP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所有版主必须在4月20日前提供详细资料,请采用以下方式传送资料:

电邮:focaloptics@gmail.combbs@oecr.com 请大家两个邮箱都发,以免有收不到的情况出现。

传真:027-59728956(自动传真)

所需要的资料包括:

论坛ID,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有在线联系方式者最好提供MSN和QQ号码。

具体请咨询:027-59728952 61289930 13986053979 或 QQ:20600600

逾期未收到身份资料者将无条件取消管理权限,也欢迎有实力者有时间者借此机会申请版主!谢谢大家的合作!

注:版主资料仅用来论坛申请注册备案之用,如有泄露或其它用途,武汉焦点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1 21:24:58编辑过]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5-4-16 17:40
理解!
作者: hoogoogol    时间: 2005-4-17 05:30
得令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5-4-18 06:25

知道了....


作者: slyz    时间: 2005-4-18 18:38
材料已发,请查收。
作者: health    时间: 2005-4-18 22:47

已发,恭喜光电论坛要有自己的合法身份了。


作者: tw    时间: 2005-4-18 23:07

哦!我已经发了...

大家都要支持最好!


作者: ic5    时间: 2005-4-19 22:39

喳!材料已发,请查收!


作者: ic5    时间: 2005-4-20 23:59
我们发了,但不知道您收到没有,请公布一下收到的或没有收到的斑竹的ID
作者: lasergzq    时间: 2005-4-22 05:00

我发了,恭喜!同喜!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午后阳光    时间: 2005-4-22 21:32

要当版主有什么条件啊?


作者: alenjordan    时间: 2005-4-22 22:37

我近来实在太忙,工作、孩子、房子、票子等,忙得一塌糊涂,今天抽空来一下。乏味取消我的我这个不称职的版主称号实不为过只希望还能保留会员资格

还是乏味通过MSN告知才出来这么件事,只是不明白,一个专业性强的技术论坛为什么ZF怕成这样?应该是武汉特色吧还有就是如版主疏于管理导致该版出现了政治言论,会不会拿版主治罪啊?

还是少说为妙!

现在又要,只好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5-4-29 08:29

不是的,目前国内的网站都很混乱,备案一下,然后规范化管理也是应该的。


作者: tw    时间: 2005-5-10 01:05
以下是引用午后阳光在2005-4-22 13:32:58的发言:

要当版主有什么条件啊?

只要有你的头像那么pl就ok了,开个玩笑...

做斑竹,只要有一颗热情的芯就可以了


作者: health    时间: 2005-6-27 20:50
坛子的身份证办下来了没有?不会被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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