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论坛规则与法律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5-4-16 01:09
标题: [公告]『光电论坛』论坛规则与法律声明

论坛规则与法律声明

一、 『光电论坛』简介

光电论坛是全球最大的华语光电技术专业讨论版,自2001年在武汉中国光谷建立起来已经成为包括光学、激光、电子、软件、通信、显示等光电产业各方面的光电综合科技信息交流论坛,目前注册用户已经达到4万人左右,还在快速发展中,光电论坛已经成为中国光电产业迅速发展的见证。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方: 武汉焦点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方官方网站:
http://www.focalop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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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选择适合您的话题的版面发表文章,文章标题、内容应该与相应版区的主题相符。本站是旨在提供光电科学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机会,任何与本论坛主题无关的文章,版主和管理人员均有权直接删除。标题请简洁明了地反映内容,请不要用“请问”、“请教”、“一个问题”、“求助”等不能反映帖子内容的标题;同样,诸如“紧急求助”之类的标题于事无补。请不要一文多发。本站也不欢迎无聊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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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1 7:31:41编辑过]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5-4-16 17:16
转贴文章灌水的朋友们可要费事啦,55
作者: zz    时间: 2005-4-19 23:22

坚决不转铁.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另要求取消霸王条款:字数限制.


作者: oc77    时间: 2005-4-29 07:33
   争创国优!!!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5-4-29 08:25
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不要在这里乱开玩笑。
作者: 4366544    时间: 2005-6-28 19:04
报告!我现在已经很认真的看完了!请做下一不指示!
作者: 无为    时间: 2005-7-20 19:22
大家多多交流吧
作者: 5500k    时间: 2005-8-5 21:57
我怎么什么帖子的内容都看不到
作者: godlike    时间: 2005-9-11 20:53
坚决执行!保证不灌水
作者: lilook    时间: 2005-9-12 02:37

大家好,自从加入到光电论坛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我们跟光打交道,以“光”会友,为祖国的科学进步做点贡献(这话的确有点大)!虽然我现在还是一个学生,但总有“出师”的那一天,光是我们的研究的对象,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本。希望大家能力合作,互相帮助,为自己,也为祖国做点事!谢谢!


作者: raofengx    时间: 2006-2-21 23:28
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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