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又一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ranger
时间:
2003-7-17 20:56
标题:
又一封信
哥:
好!
已收到你七月十日的信。知你收到钱,我就放心。
六月间我曾写过一信给你,这次你信中却没有提及,估计是狱里没转给你。我猜想或许其中所写内容,有超出狱中所限,但这个尺度究竟掌握在哪些可写而哪些又不可写,作为“外面人”,确也不知凉热程度。而眼下所写的这一信,你是否能看到,我依然还是没有把握。能转给你当然好,转不到,就只能搁至於未来了。
前几天我将你儿子接到家里住了两日,给他买了两双鞋子和T恤衫什麽的。孩子在咱爸那里很受虐待,衣服鞋子小了却得不到更新,现在已进入酷暑,脚上穿的却是一双咱爸大尺码的旧球鞋,很捂脚。汗衫与短裤也都小得可怜。吃喝也是最大的问题,据孩子讲,整个冬天,他只吃过三种菜,一是雪里红,二是连皮也不削的粗土豆条,三是大白菜。菜中无肉腥,只放写酱油或盐简单炒过。这样的菜,全是咱爸的後老伴儿陈祖霞“专门”为孩子单独做出,而他们一家吃的什麽,孩子就看不见了。因为孩子每天放学较晚,回到家就已过七点,看不见他们吃晚饭。有时孩子进门闻见肉味,四处翻看却找不到。孩子之所以从身体上看去依然强壮,是因为一年之中大致有九到十个月全住在姥姥家改善伙食的缘故。
孩子基本无零花钱,咱爸偶尔给孩子三五块钱,也是偷偷塞给他,且要嘱咐不能让陈祖霞知道。日常孩子在学校里的书本费及其他必缴费用,也都因陈祖霞去学校哭穷而全部减半甚至免掉。从小学一年级直到今天的初二,没给孩子给买过学习文具,全都是姥姥及他人看不过去帮助买的。然而,最感到意外的是,自今年春节过後,他们已将孩子赶出去自己住,在李七庄的一个破居民楼的六楼,有一间独单。试想,他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呵,万一发生什麽意外,谁负责?
两天前,我去咱爸那里还“接见证”,特别对他强调了这些,种种对孩子的虐待,咱爸必须要站出来保护。对虐待妇女儿童的人与家庭,法律皆有保护,更何况是亲爷爷。即使咱爸一生缺乏责任心,但有意虐待孩子的行为是坚决要杜绝的。
另外,下次到了接见日,你必须把信写到咱爸那里,最好在信中强调一下让我和他及孩子三个人去看你,让他打电话通知我,这样便於你能与咱爸单独沟通,避免陈祖霞在中间制造谎话。因为陈祖霞为了在你身上不再花钱,每次见你回去之後,都对咱爸说你在骂他。她嘴中的种种谎言,必须得到澄清。
我一切还好,文君与杨晨也好,你不必惦念。还需要什麽,就在下次的信中写上。胃病是个慢性病,不太可能在短期治愈,所以你要慢慢来,坚持吃药。平日吃东西也要多注意凉热及多寡,对胃口的也不可暴饮暴食,不对胃口的也不可颗粒不进。
写这些。保重!
弟
2003/07/15
作者:
hyh51
时间:
2003-7-17 22:07
标题:
又一封信
这种情况 很平常啊
欢迎光临 光电工程师社区 (http://bbs.oecr.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