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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打印本页]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34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哈尔滨一进城买秋菜的农妇,因不小心刮坏了黑A L6666宝马跑车的倒车镜,被女车主一怒之下,起车将其撞死。造成一死十三伤在交警部门的多方调节下,其家属获赔2万元。而交警部门却认定女车主并不是有意撞死人的,因其在监狱中无法正常睡眠,而将其保外就医。

天理难容!!!

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是该省某省长的儿媳妇!警察居然没有敢上前问话的!
当时该女人说,他家随便一个人的官都比处理的那个警察大....

......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35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看看宝马车的正面,看看牌照!就知道不是凡人!
天理难容!!!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36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看看人家能调来武警保护自己,你警察能怎么样?
天理难容!!!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38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黑龙江省副省长韩桂枝的儿媳妇苏秀文故意杀人的葫芦案

黑龙江省副省长韩桂枝的儿媳妇苏秀文故意杀人的葫芦案!!! 绝对不能让当权人垄断法律的判决,哪怕一面是省长大人的儿媳妇,一面是贱命的农妇,但天地间自有良心在!这样的结果也敢宣布,法院畏权枉法!!! 事实的真相是:农妇刮了一下省长大人儿媳妇的黑AL6666、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SUV车,省长大人儿媳妇跳下车来骂农妇,农妇怕赔钱,就和她理论了起来,后来甚至双方都有了很多粗口,省长大人儿媳妇苏秀文说:“信不信我敢撞死你” 然后上车,加速将一人撞死!!!十二人撞伤!!!之后扔下宝马,一行几个女人扬长而去!!! 此案因涉及到黑龙江省副省长,因履行回避制度,异地审判!明显的故意杀人事实,不能因为是杀人工具是汽车就按交通肇事处理,此案的结果明显是“权力影响法律”。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档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也就是说,即使溜号了 正常起车或者倒车的速度都不可能将人撞死,何况还连伤12人呢即使宝马性能好、起速快,也不可能撞死人或者她会说她驾驶技术好,每次起车都很快、大油门但是有经验的驾驶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所以说――――――她是蓄意的,是蓄意谋杀. 再次重复,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明白: 此女无工作,钱是从哪里来的?谁给她买的车?买车人的钱是哪来的? 当时状况发生时,此女有很多开靓车的朋友都来助阵,这些车是谁的?这些人又是干什么的?能不能公布出来?这些人与此女是何关系? 这些问题弄明白了,也就知道了一些原因了。 就算精神溜号,这个女司机的宝马车也不可能突然窜出因为自动挡汽车的设计就是这样: 随心所欲,并且排除误操作可能. 请见我的分析: 现在,似乎没有人再关心前几天开5档自动变速宝马X5撞死农民的案件了。 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理由让大家迷惑了。 但是,哪个撞死人的女司机,真的挂错党吗? 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女司机虎屁朝天的原因就是她开一辆高贵的宝马X5自动挡汽车. 这么高贵的汽车在设计上就杜绝了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可能性. 1/不可能挂错党: 该自动挡汽车,只有在挂空挡(N)或者驻车档(P)的情况下才能点火启动。 2/不可能踩错踏板 启动后,只有在右脚踩住刹车的情况下才能挂上档。右脚也是踩油门的. 开自动挡汽车时司机的左脚可以完全不用,所以交管部门才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考自动挡驾照. 挂上党后,只有慢抬刹车,车子才能前进,抬急了,就死火,即使不死火,也只能以3到5公里的一党速度前进,再好的性能,你不踩油门加档,车也不会蹿出去. 而只有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才能踩油门。 结论: 那个女司机是故意杀人. 哈尔滨电视台现场直播,还请了‘法律专家’来证明判的如何正确,可怜!可见“法律专家”的专业水平!!!
天理难容!!!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39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事实的真相是

农妇刮了一下省长大人儿媳妇的黑AL6666、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SUV车,省长大人儿媳妇跳下车来骂农妇,农妇怕赔钱,就和她理论了起来,后来甚至双方都有了很多粗口,省长大人儿媳妇苏秀文说:“信不信我敢撞死你” 然后上车,加速将一人撞死!!!十二人撞伤!!!之后扔下宝马,一行几个女人扬长而去!!!

此案因涉及到黑龙江省副省长,因履行回避制度,异地审判!明显的故意杀人事实,不能因为是杀人工具是汽车就按交通肇事处理,此案的结果明显是“权力影响法律”。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档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也就是说,即使溜号了 正常起车或者倒车的速度都不可能将人撞死,何况还连伤12人呢?即使宝马性能好、起速快,也不可能撞死人或者她会说她驾驶技术好,每次起车都很快、大油门但是有经验的驾驶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所以说―――她是蓄意的,是蓄意谋杀。

再次重复,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明白: 此女无工作,钱是从哪里来的?谁给她买的车?买车人的钱是哪来的? 当时状况发生时,此女有很多开靓车的朋友都来助阵,这些车是谁的?这些人又是干什么的?能不能公布出来?这些人与此女是何关系? 这些问题弄明白了,也就知道了一些原因了。 就算精神溜号,这个女司机的宝马车也不可能突然窜出因为自动挡汽车的设计就是这样: 随心所欲,并且排除误操作可能。

请见我的分析: 现在,似乎没有人再关心前几天开5档自动变速宝马X5撞死农民的案件了。 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理由让大家迷惑了。 但是,哪个撞死人的女司机,真的挂错档吗? 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女司机虎屁朝天的原因就是她开一辆高贵的宝马X5自动挡汽车。 这么高贵的汽车在设计上就杜绝了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可能性。

1,不可能挂错档: 该自动挡汽车,只有在挂空挡(N)或者驻车档(P)的情况下才能点火启动。 2,不可能踩错踏板 启动后,只有在右脚踩住刹车的情况下才能挂上档。右脚也是踩油门的. 开自动挡汽车时司机的左脚可以完全不用,所以交管部门才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考自动挡驾照。 挂上党后,只有慢抬刹车,车子才能前进,抬急了,就死火,即使不死火,也只能以3到5公里的一党速度前进,再好的性能,你不踩油门加档,车也不会蹿出去。 而只有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才能踩油门。
结论: 那个女司机是故意杀人。

天理难容!!!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40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据哈市公安局25日向市检察院提请的批准逮捕书表述,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犯罪嫌疑人苏秀文于2003年10月16日10时30分许驾驶黑A-L6666号宝马牌吉普车,在道里区抚顺街人才市场门前与一辆牌照号为08哈市44085号农用四轮车相刮。苏秀文与农用车驾驶员代义泉(男,45岁)发生争论。在周围群众的劝说下,苏秀文为了确定车辆损失,决定将宝马车移动。当苏秀文上车起动时,因非常生气,所以在其操作起车时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该车自西向东忽然冲出,造成刘忠霞(女,45岁)当场死亡,张岩(男,29岁)等7人受轻伤,袁玉山(男,32岁)等5人受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法鉴,刘忠霞系生前与机动车相互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脑干挫碎而死亡;张岩等7人的外伤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属轻伤;袁玉山等5人的外伤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属轻微伤。提请的批准逮捕书认定,苏秀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触犯了《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据此,哈市公安局依据《刑诉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请哈尔滨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哈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苏秀文,女,44岁,哈市人,1959年7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庆小区28栋441室。现住址:哈市南岗区开发区世纪广场豪景小区。1968年至1972年在道里区安广校上学,1972年至1976年在哈市第73中学读书,1976年至1985年在哈尔滨市手表厂工作,1985年后无业。2003年10月16日交通肇事,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哈市万家劳教所医院。肇事的宝马车系哈市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又讯27日,“宝马车撞人”事件中死者刘忠霞的家属对交警部门21日作出的肇事司机“精神溜号,操作失误”的认定不服,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天理难容!!!

作者: suncon    时间: 2003-12-25 09:41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我是哈尔滨人,据说被撞伤的人,全部被他们用钱摆平,没有一个肯出来做证当时开宝马的女人说过:信不信我撞死你。后来焦点访谈的记者也来采访,但是有什么用呢?伤者家属都收到钱了,也都签字画押了,这事就算完了,没人愿意多说话。死者家属是农村进城卖葱的,也只能接受赔偿,人家有钱,陪得起。这个世界和老师教的完全不同了,有钱就是万能的!!!!!
作者: pmxfz    时间: 2003-12-25 10:02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哈哈,这些事太多了国人已麻木,版主少见多怪~~~

作者: 寂静之声    时间: 2003-12-25 17:45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哎~仅仅叹一口气而已
作者: xyqy    时间: 2003-12-25 18:58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中国的悲哀,就在于此!!!!!
作者: linlinglong    时间: 2003-12-25 19:30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当权者的迂腐可见一斑!!!
作者: 613dxy    时间: 2003-12-25 21:04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人类社会本来就跟动物世界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不同就是人类统制者会弄出一套什么道德规范、法律条文来愚弄百姓约束大众,自己从来就不遵守。
作者: 橡树    时间: 2003-12-26 06:37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法律?只不过是当权阶级统治工具的外衣,平民百姓必须遵守,他们则可以例外,
他们的权利真的是人民给的么?
那我们现在就收回!
作者: 冲浪高手    时间: 2003-12-26 20:36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很怀念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
作者: hunter    时间: 2003-12-26 22:00
标题: 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看若无其事的女车主!
法律适用来维护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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