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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烈要求撤除光学设计版版主wavelab-sci [打印本页]

作者: lottie    时间: 2007-11-1 11:00
标题: 强烈要求撤除光学设计版版主wavelab-sci
今天早上上论坛,看到JasonHan发贴讨论他共享ZEMAX的帖子被wavelab-sci删除的问题,本想回贴讨论一下,结果发现他刚发的帖子又被删除了,很是气愤。基于wavelab-sci 的行为,我认为他没规格再做光学设计版块的版主(声明:我的工作中不会用到ZEMAX,故不存在利益问题。另外我和JasonHan并不熟)
1. OECR能有今天,很大一部分是网友们无私的共享自己的资源。JasonHan也是在发扬自己的共享精神,没要求一点回报,所以值得鼓励。
2. 关于版权。我想问一下wavelab-sci 自己是不是用的都是正版软件,如果不是就没资格讨论版权。论坛上我们上传了很多资料,有多少是得到了作者的许可,是不是都得删除。wavelab-sci 只删与他有利益冲突的,说明是利益行为,而非正常行使版主的职责。
3. wavelab-sci 这个版主除了发他公司的一些信息外,从来没看过他共享过什么资料,没参与过问题的讨论,也没回答过网友的问题。他的行为只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没给论坛作出过贡献,所以没资格作版主。

要想做好软件代理,学学别人讯技。

该贴子会在水版、设计版和版主版同时发出,如果都被删除,我退出这个论坛。
如果wavelab-sci 这种行为还可以继续,同样退出论坛。

在OECR有4年了,一直认为论坛是光学里比较好的,如果现在需要以这种方式退出,是无奈,但决不后悔。
作者: ranger    时间: 2007-11-1 11:30
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版主有删贴的权力,可是在删贴时,他必须明白之所以可以删这个帖子是因为它违背了论坛,或是版块的宗旨。而不是因为它违背了个人或者某个小团体的利益。那么我们就要问了,JasonHan共享这个盗版软件,违背了论坛,或是版块的宗旨还是违背了个人或者某个小团体的利益?我觉得lottie说得对“OECR能有今天,很大一部分是网友们无私的共享自己的资源。”而且,我们都知道,这些资源大多都不是自有版权。我们共享这些,也主要是为了大家共同学习,进步。没有人把这些作为商业用途。
我旗帜鲜明地表示,我需要这些资源,正如我需要盗版的windows和office。所以,如果wavelab-sci也需要盗版的windows和office的话,就不能侵犯我们获取盗版zemax的权力。否则,就是双重标准了。当然,如果需要,wavelab-sci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但是,不应该在这里利用版主的权力删贴。至于去别人的信箱里删东西,那就更有点侵犯隐私了。
不过lottie用不着和wavelab-sci较劲,你是老人了。给wavelab-sci一点时间,让他考虑清楚自己的行为。
作者: yylzoptics    时间: 2007-11-1 14:35
这个问题需要,大家一起讨论一下,都不要这么激动?
楼主也不用这么气愤,当有些东西涉及到自己的利益,难免会考虑不周到的 方面。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7-11-1 15:51
查了一下wavelab-sci的帖子,
绝大部分是软件广告推广之类,回复问题极少。
如果没有发生今天的事情,
但凭这一点,我认为wavelab-sci也是不称职的。
版主没有为论坛服务的奉献精神和热忱是不行的,所以决定 fire him.

如果有一天我也没了这份热忱,也请大家fire 我。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7-11-1 16:19
标题: 想想自己
貌似有点鲁莽了,
也不知道该人跟乏味同学有没有业务关系,不要给乏味带来不便就好。
作者: hoogoogol    时间: 2007-11-1 16:22
其实我觉得是JH做的有点过,资料共享我赞同,但是这样的软件还是别贴上来的好,贴上来招麻烦。

想用盗版,大家可以自己去找,何必非要在咱们这上找呢

再有我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想学习东西,就需要付出,那有那么多免费的。

刚来论坛的时候我就从论坛上的人手里买过资料,当时150买了一堆电子书,我就觉得想要学习就的下点本。

有时间,有精力,我看看都一点一点发上来,也按照大家的想法做做贡献
作者: hx0999    时间: 2007-11-1 16:31
标题: 回复 #6 hoogoogol 的帖子
有道理, 软件共享最好不用网页附件方式, 容易惹官司。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7-11-1 16:36
发布别人的软件是不对的,毕竟这是违法行为。

修改别人的签名也是不对的,建议两人私下沟通下。

能在这个行业坚持都挺不容易的,多互相体谅吧。
作者: lottie    时间: 2007-11-1 21:36
很多人认为JasonHan发这个软件不对,主要是大家都意识到冲突到论坛里某些人的利益,如果是发个Windows Office之类,我相信没有人会在意,况且他只在提供方式,并没有直接放到论坛上。
资料共享与软件共享在理论上一样严重的,为什么资料可以,软件就不可以。乏味之前共享的资料,我还花了800大洋买呢,但我认为值,毕竟他整理付出了很多的劳动。JasonHan完全免费的方式也应值得尊重。
作者: zwl    时间: 2007-11-2 08:20
干掉这个鸟人.........
难道你卖软件就不能让人家贴软件?
那我是不是有人来打辅料的广告我就要删人家呢?
这种人太自私,如果你觉得侵权了,你告他去啊,人家有发表的自由!
乱用职权.......
干掉.........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7-11-2 08:25
饭饭是坏人。。。
作者: ranger    时间: 2007-11-2 08:52
原帖由 lottie 于 2007-11-1 21:36 发表
很多人认为JasonHan发这个软件不对,主要是大家都意识到冲突到论坛里某些人的利益,如果是发个Windows Office之类,我相信没有人会在意,况且他只在提供方式,并没有直接放到论坛上。
资料共享与软件共享在理论 ...

我再次赞同lottie的话。
作者: 扬帆起航    时间: 2007-11-2 20:59
我觉得,还是慢慢淡了算了。毕竟大家都在一个行业里面.
各自有各自的想法.不求统一,但求和谐. 呵呵.......
作者: 乏味    时间: 2007-11-4 16:22
和谐最重要!

把wavelab-sci换到商业信息发布区去了。


以前迅技有个吴博士,做Zemax的技术支持,人非常不错的。
作者: yylzoptics    时间: 2007-11-5 08:23
同意乏味的做法,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样的,支持的观点也是不一样的,
这个事情,再争论下去,也是没有太多好处的。

和谐最重要,我同意扬帆的意见!

[ 本帖最后由 xxloptics 于 2007-11-5 08:30 编辑 ]
作者: 扬帆起航    时间: 2007-11-5 08:34
吴博士,我见过. 他现在在做光学引擎.DLP的.
作者: 蜘蛛人    时间: 2007-11-13 12:40
林子大了。。。。。。。。
作者: prisms    时间: 2007-11-23 12:27
原帖由 乏味 于 2007-11-4 16:22 发表
和谐最重要!

把wavelab-sci换到商业信息发布区去了。


以前迅技有个吴博士,做Zemax的技术支持,人非常不错的。

俺上过那个吴博士的课,不过学的全还给他了...
作者: zfw    时间: 2007-11-26 11:19
光研的mail让我很生气。

wavelab-sci的版主我已经撤消了。
作者: yuki    时间: 2007-11-28 11:41
呵呵   撤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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