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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20
标题: [分享]欲望碎片
还是安顿的文字
第一节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会在这样的一个时间被我遇到。

  大概所有鸳鸯蝴蝶的传奇也就是通过这种突然到来的契机演绎而成的。

  从窗户看出去,对面写字楼里那些鱼贯而出的人也不约而同地把整洁的衬衫袖子卷过了胳膊肘,他们好像非常不适应似的操着被正午的阳光刺痛了的眼睛。

  是一个炎热的日子。

  我庆幸我能在这个时候刚刚起床。像我这种别人的中午才只相当于我的清晨的人,通常是不容易适应不期而至的冷和热的。

  我的主要生活场所就是这套一室一厅的楼房。一台空调把季节轻而易举地固定在清爽的秋季。我是一只秋天的蝈蝈,摇着手中的笔,一以贯之地在稿纸上鸣叫。

  秋虫鸣叫的结果是生命的终止,我写在稿纸上的字变成铅字就可以卖钱。

  这是我谋生的手段。

  我应该算是作家,或者就是坐家。

  把简单的早午餐端到阳台边那张有四条钢腿的玻璃桌子上的时候,我发现插在磨砂花瓶里那一束被我频繁剪枝剪到和玫瑰一样长短的白色剑兰正在枯萎。

  我决定去花卉市场。

  随便穿好了一条纯棉老土布的格子长裤和一件白色的麻布上衣。

  蜗居的动物,外表总不是森林的和谐色,走在街上一眼就会被人认出来,所谓洞中一日,世上干年。

  花卉市场就在我家住的楼房不远处。安步当车足矣。

  或许天气真的是说热就热了,一进花卉市场的大门,扑面而来是一片写着减价的招贴。就连平时假傲的新加坡兰、百合、睡莲和天堂鸟之类的贵族花也全部被少则几枝、多则十几枝绑成“扎”出售,大有王谢堂前燕子一头扎进百姓窝棚之势。

  平民价格,贵族享受,是我最感到心意大快的时候。

  逡巡花束间,不买,只是看,只是问问价格,心情也是好的。

  我停在了以往每次都是看一看就走过的那家专卖红玫瑰的摊位前面。红色依旧如血一样,在各式各样的花器里,洋溢得仿佛满坑满谷。

  店主人不招呼我,她知道我不买。每个星期总要来一次花卉市场,每次必来看她的红玫瑰,但我从不买。

  世间的花原本是自生自灭、各自表达着自己的活命方式的,但是人偏偏赋予这些漂亮的植物以人类的语言,红玫瑰因此就承担了表达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使命。我不买,因为我的日子里没有一个人需要我借花来说话。而我周围的无论男人、女人,要跟我说什么,也从不借助鲜花。

  曾经有一次,店主人劝我买下一束“赤色火焰”,说:“自己给自己买,只要自己高兴。”我想了想,还是没有买。我爱红玫瑰,但是我爱自己到那个份儿上了吗?

  我不知道。

  “老板,我要999朵红玫瑰,麻烦你做成一个花篮。”

  我的身边突然就有了这样一个男人的声音。店主人立即眉开眼笑地把目光绕过了我。

  身边的人竟然穿着一件米色的亚麻西装,灰色长裤。我侧目看他,他一如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老板的声音已经充满了欢快和阿谀:“先生,您真有眼力,我的红玫瑰是这个市场最好的,全部从昆明空运过来,保证能开一个星期以上……”

  男人似笑非笑地说:“快点儿,行吗?我赶时间。”

  “十技是一扎,一扎是40块钱,您先看看花。”

  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满市场的玫瑰都5毛钱一枝还生怕卖不出去,这个店主人就敢给她的花价一下子乘以8.男人还是刚才的表情,有些懒洋洋的,又有些心不在焉:“也太贵了点儿,我要这么多……”

  “我的花好啊。花朵大,花期也长,送礼最拿得出手。

  要不,您再转转?“店主人开始上演每个小贩都擅长的”忍痛割爱“。

  男人微笑了:“两块钱一枝,不能再高,我现在就要。”

  店主人显然是高兴的,但是偏偏不动声色,表情好似非常无奈:“得啦,谁让我碰上识货的人了呢。要不是因为天热,这样的花,5块钱一枝您都买不到。不信,您问问这位小姐……”

  男人终于把目光移向我,略略点了一下头。

  他真是可以算英俊呢。棱角分明的脸,很健康的肤色。眼睛似乎是出于习惯地半眯着看人,狡黠却又镇定自若。

  我也点了一下头。

  “老板,你先给小姐拿,我可以等一下。”男人吩咐下来。

  “我不买。”我立即解释,“看看就走。”

  “这么好的花,怎么不买呢?”

  “不买,我没地方用。”顺口说了这么一句,才发现这个男人已经整个转过身来,正正地面对我,好像还非常好奇地盯住我的衣服。

  我们的上衣质地是一样的。

  “买一把放在家里也是好的……”他好似自言自语,但眼光不离我的左右。

  买一束红玫瑰放在我的家里?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我从没有做过有关白马王子的梦,也没有奢望过有一天我也能像电影里的那些莺莺燕燕的女孩子一样,走进办公室突然看到满屋子的玫瑰令自己大吃一惊。然后在还没有回过神地来的时候马上接到一个求婚的电话,就从楼下打来,我从没这样想过。但是,我坚持认为玫瑰特别是红玫瑰这种花,是要由一个男人送给我的,而且必须是一个我时时放在心里、一摸胸口就可以触摸到的男人。我觉得这个要求不高,只是需要我耐心等这个人来。

  可是,这个男人,他买这么多红玫瑰,是要把电影里才有的惊喜送给谁呢?

  肯定是一个女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是一个故事。

  想到这里,我就没有说“再见”,相反,我说:“一个人的家里,是承受不住这么艳的颜色的。先生买花,也不是为了自己在家里摆着看的吧?”

  男人不为人知地皱了一下眉头,我看见了。

  “我也是替别人买的,不是我送人。”他淡淡地说,有几分意兴阑珊。

  “你不会是礼品公司专门代人送礼的吧?!”

  闲人就是这样的,多么小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喜欢打听,打听到了,就是一个也许今后能用得到的故事线索。

  男人笑了:“你想知道?”

  我点头。

  “我是替一位女士买花,她丈夫今天过生日,下午从香港回来。我把花送到我们已经订好的酒店,晚上大家一起庆祝。她丈夫是我大哥。”他一边微笑地看着我一边说,“知道这么多,行了吗?”

  “如果是这样,应该她自己来买花才对。”

  “天气太热。”男人看住我,好像告诉我说,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现在你已经知道了。

  我说我要去买剑兰。

  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陪我在这个市场里转一转:“当然,是你陪我。我从没来过。”

  店主人似乎巴不得我们快些离开,立即插嘴:“就是,等在这儿也没意思,一会儿你们转回来,花篮就做好了。”

  我还是第一次和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异性一起漫步在这样一个浪漫或者专门生产浪漫的地方。我们都似乎出于无意地保持着大约一步的距离。

  每周卖给我白色剑兰的那个矮个儿小伙子隔着密密匝匝的花丛冲我招手:“林小姐,今天的花都打折了!”

  我喜欢剑兰。长长的枝条可以每天剪掉1寸,一根枝条上开着五、六朵花,照样开得饱满、旺盛。没有骄矜之气。

  我花平日里一半的价钱,买到了与以往一样的12枝剑兰。

  “今天的花都打折了,你的玫瑰还是买贵了。”我抱住包着报纸的花,对跟在一旁的人说。他很自然地伸出双手,示意我把花交给他:“本来也是贵的。”

  “你为什么不买玫瑰?”

  我踮起脚拂去落在一枝剑兰花苞上的一丝不知什么人的头发:“买红玫瑰的女人应该是那种丰腴、艳丽的,而已是成熟女人,要在30岁以上。而且,红玫瑰要盛开在幽暗的客厅里,餐桌上摆着红酒,等一位神秘的客人……这些我都没有。”‘他抱着我的剑兰,跟在我身边,走过一个又一个鲜花盛开的摊位。

  “你倒是有意思,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们好像已经是熟人了,居然可以半开玩笑地说话,在这样一个嘈杂而且夹杂着潮湿的植物气息的地方。

  我忽然觉得可能我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跟人熟悉的人,或者就是因为我们即使过了今天还是陌生的?

  花篮基本上已经做好了。高耸着立在满是剪下来的花枝和脏脏的绿叶子的地上。我第一次看到那么脏的花枝。没有看到过全过程的人不会想到,一个浓艳美丽的花篮原来是用这么脏甚至带着一段、一段的腐败的花束做成的。

  店主人还在表现着她的精益求精,指挥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两个女孩子,修剪着、整理着,直到我们站在花篮前面。

  花篮的确很漂亮。那些含苞待放的玫瑰把枝条纠缠在一起,由于亲密而分外妖娆。然而那种浓重的红色也的确是十分张扬的,好似铺陈着的一种不加抑制的情绪。

  “喜欢吗?”

  是问我的。

  我点头:“很美。但是……”

  “不是属于你的。”男人笑起来,“其实也不属于我。”

  他说得对。这样的花篮,或者属于豪门贵妇,或者属于风尘女子。

  店主人依然是阿谀的:“先生,满意吗?一共999朵,加上制作费用,一共给4200块钱吧。”

  男人从他的西装内袋里拿出一叠显然是预先准备好的现金,很快地数出一部分,递给店主人:“你们帮我抬到外面的车上。”

  他转过脸来看着我:“一起走吧,我可以送你一段。”

  店主人已经在用一种充满了讶异还略带轻视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也毫不避讳地死死盯住她。

  “先生,刚才做花篮的时候,有十几枝剪了没用上,要不您多给10块钱,一起拿走得了。反正也卖不出去了。”店主人眼光闪烁地看看我、看看那个面对花篮注视的男人。

  男人面无表情地取出钱夹,抽出10块钱。

  店主人笑眯眯地把一束短枝玫瑰双手奉上:“其实,送给这位小姐正合适。”

  两个女孩子正在小心翼翼地把花篮往外搬,我追上去:“我帮你们吧。”

  跟在她们身后,我走出了花卉市场。

  门外停的是一辆“面的”,车门大开,司机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看到我们出来,才从他乘凉的墙角边托着一个装着半杯茶水的大罐头瓶子慢腾腾地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冲着我说:“小姐,我这一中午就伺候您二位了,等了一个多钟头,这活儿可比我在街上跑苦多了。怎么着也不能就给50块钱……”

  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身后传出了那个男人的声音:“麻烦你跟在我的车后面,把花篮送到金瑞大厦。不会让你吃亏的。”

  抱着一束红玫瑰的人已经站在我身边。浓浓的红色和他衣服的颜色相互映衬和呼应着,我忽然有了一种特别的感觉,此刻,这个陌生的男人好像正在与一个形象重合,那是我曾经在很多别人的婚礼上看到过的角色,一个俊逸的、喜气洋洋的新郎?

  “走吧。先送花,后送你。”男人用那束挤挤挨挨的玫瑰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胳膊。

  我从那个千千万万人恨不能表演成一个样子的婚礼上回到花卉市场门外的大太阳底下。

  “不用了,我就住在旁边,很近,走路就到了。”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幽然停在我们面前。

  “上车吧,我送你。”男人为我开了车门,“你不想知道我把花送到什么地方?”

  把花送到什么地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我无法抗拒这个跟我穿相同质地衣服的人,好像从一开始,我就无法让自己不去关心他的那些玫瑰们。有一种东西正在吸引我走近他,甚至我在潜意识里已经在期待着越近越好了。

  我上了车。

  这是我一辈子第一次坐这么好的车,在此之前,我坐过的最好的轿车是桑塔娜,是在我妈再婚那天,我继父的司机来学校接找到饭店吃饭。

  车子行驶在我熟悉的三环路,运花篮的“面的”跟在后面。

  开车的司机看上去很年轻,少言寡语的样子。

  我坐在后座上,只能看见米色西装领子以上、修剪得非常精心的头发。有一根白色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我猜不出这个人的年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的家,以及那些夜夜签歌的酒楼和娱乐城—一被甩在身后,我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坐在一辆陌生的豪华轿车上,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车停下的时候,我看清楚了那座曾经不止一次经过的有着红色屋顶的酒店。

  一路无话的男人对他身边的司机说:“你把花篮送到包房,然后去接兰姐,我这儿不用你管了。”

  司机恭敬地说“是”之后下了车。

  男人也下了车,绕过车头,坐到司机的位置上:“你坐到前边来吧,我开车送你。”

  我换座位的当儿,他摇下车窗招呼司机:“给小面司机100块钱,不要票!”

  年轻的小司机应声“是”,好奇地看着正在关车门的我。我冲他笑笑,他略一点头,转身离开。

  “你是做什么的?”他开车的姿势很不经意,一只手仿佛只是轻轻地捏住方向盘。

  “我靠写文章生活。”

  “写文章也能生活?”

  “能。活得还不错。”

  “你都写什么呢?”

  “能写的都写,别人爱看什么就写什么。”

  “别人爱看什么呢?”

  “当然是看没看过的故事。”

  “所以你就到处找故事。”

  “差不多吧。有时候也不找,找到一个影子就够了,剩下的可以编。”

  “那么你是作家。”

  “职业应该算是作家,不过我才开始,最多算是个作者吧。”

  “那今天你有的可编了,999朵红玫瑰就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男人熟练地并线、超车。“可能吧。不过必须得改。比如改成一个单身男人替一个有夫之妇买花篮送给她的丈夫,这个有夫之妇曾经或者现在仍然是这个单身男人的情人……总之不能像你现在这么简单,就是因为天气太热,你就替大嫂出来了,整个儿一个助人为乐……”

  我的话没有说完,男人大笑起来:“你还真厉害!肥皂剧就是你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吧?”

  “我还不行呢,那些都是有天赋的大手笔。”

  我跟他一起笑。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行当,每一个行当都以它自身的特点来养一大批人,每一个行当里都能养出精英分子,可是,我却选了这么一个行当,写字,更具体地说是写故事,跟心情有关的故事。用我妈的话说:“写故事?多么不着调。”然而这一行里也的确有优秀分子能够名利双收。既然是这样,这个营生就没有什么不好,这原本就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贼”的时代。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我。……你说吧,没事儿。……我送个人,让小李去接你,开你的车过来。……晚上我去,提前半个小时到。……你直接到酒店吧。……太热,你别去机场了。……你听我说啊,要是非去,就我去,要不,就让司机带两个人去。……行行行,那还是我去吧。我安排好了再给你打电话。……好吧。”

  他把手机随手装进衣服口袋,不再说话。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还是我先开口好了。

  我的经验是,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主动调节气氛,因为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是最容易找不到话说的,不像几个人在一起,可以跟不同的人把相同的话说来说去。

  “我现在就告诉你。”他从装手机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先自己看了看,然后才递给我。名片很精致,灰色的字重合著淡蓝色的阴影;伟达洋行中国公司,总经理,于涛。

  “你的呢?”车已经驶出主路,“到了该拐弯的地方告诉我。”

  “我哪有名片啊。我给你写在一张纸上吧。”

  紧挨着前风挡玻璃的一小瓶香水旁边就放着灰白杆的签字笔,我顺手拿了一张停车费收据,在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和呼机号。

  我很少给人留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不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而是因为我确实不喜欢在明明不想接到一个来自某人的电话的时候突然听到这个人的声音。我喜欢呼机,它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一种选择的主动,我可以决定是否回电话、在什么时间回电话或者干脆就不回电话。当然,这个习惯中也不可避免地带着我过去生活留下的痕迹。在我妈再婚之前,她是不允许我在家里接电话的,我已经习惯了给别人写下一个呼机号,而且从上大学开始,我就一直用这个已经老而且旧的数字机,从来没有换过。

  我把纸条递给于涛。

  他接过去看了一下:“呼你肯定回吗?”

  “当然”

  “我要是现在呼你,你就不能回吧?你手里就一个钱包,根本就没带呼机。”

  “可是我回到家,看见你呼我,马上就给你回电话呀。”

  他摇摇头:“不行,你还得告诉我一个电话,我最讨厌呼人,呼完跟傻子似的等在电话边上,我需要一下把你找到。”

  于涛跟我见过的有限的男人们不太一样,他有些傲慢,换一种说法是有些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看起来是个真的有钱人的缘故。我不知道那个伟达洋行究竟有多大,但是看他的做派和排场,好像不会是一个三、五个人的小公司。他大概习惯了命令别人,让别人迁就他,所以他不呼别人,而是拿起电话就能直接给那个人下一道命令,可是别人只能呼他,只能听任他选择是不是立即回应或者根本就不理睬。

  “你的名片上也只有办公室电话,一样的没用。”我把他的名片冲他晃了晃。

  “我开车呢,没法给你写,我说,你记,我的手机号和家里电话。”

  我记下两个号码,在他的名片底端的空白处。

  “我没有手机。”

  于涛偏过脸来,眯着眼睛看我:“你不敢告诉我家里电话,怕我是坏人吧?”

  “不是。不过咱们确实是刚刚认识。”

  “那就再等等吧。”

  车在通往花卉市场的路口拐弯,于涛停了下来。“还送你吗?家里电话都不告诉我,我再送你是不是就认识你家了?”

  我知道他在凝视我,虽然我只是侧面对着他。我闭了闭眼睛,点一点头:“好吧,都告诉你。”我在纸条上写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从这儿再向前走大约500米,右转,直行过去的第一个楼,1单元403号,我就住在那儿。不过不用你送了,路窄,不好调头。”

  “行,打电话吧。”

  我已经拉开车门,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你的花儿……”

  他解开安全带下了车,从后座上抱出我的那一束剑兰,我接过来,他再次弯腰从后座上捧出那束花10块钱买来的红玫瑰:“这个,你也带回家吧,我没地方放。”

  干涛高高大大地站在我面前,捧着二把浓艳的花,他的米色亚麻西装因为开车有些皱了,但仍然是玫瑰红色的绝好背景。

  这样的男人是我今生第一次遇到,但是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师出无名的赠送。

  “我不要。我告诉过你,我家里从来不放红玫瑰。”

  “改变一下,没有坏处。再说,这也不能算是送花给你,只是请你帮我的忙。拿着吧,我谢谢你。”

  我说过从遇到这个人开始,我总是在白天也仿佛身处梦中,而他有办法让我接受他的一切要求并积极配西口。

  接过那一束玫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那再见了?”

  “再见”

  我抱着两束鲜花往家的方向走。

  我的身后是汽车的声音。

  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没有停在那儿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个地方。

  我在车声渐远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

  于涛正在绝尘而去。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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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和每天一样,我在中午起床,把简单的早餐和午餐合并。然后打开电脑,写字。

  拉开窗帘的时候,那束在大玻璃瓶子里张牙舞爪的红玫瑰依然静悄悄地开着,瓶子里的水下去了一些,饱吸了水分的花朵比前一天盛开了许多。

  我坐在电脑前面,不知道要写什么,无所事事地把字敲进去:“红玫瑰就像是年轻的女人,给一些水分就没头没脑地盛开了,全不管也许明天就会枯萎,不枯萎也可能会被弃之如草芥……”

  看过并且喜欢我的文章的人,都说在我的文字里有,一种很浓重的厌世情绪,而我又总是在一个故事的结尾表现一些生活的恬静和光明。很矛盾。编辑说这样矛盾的文字是有读者的,因为现在的读者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不知道今天要写什么。

  那种“在5月的黄昏反复把玩一只漂亮的法国香水瓶子”的所谓小女人散文,写着都生厌。

  虽然正是这样矫情的文章才给了我一日两餐并尽可以稍稍鸳鸯蝴蝶一下,但是,对于我,这只能说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电话就在这时候突兀地响起来。

  “林玲,我是于涛。”

  “你好。有事儿吗?”我想到了会是他。不知道为什么电话刚刚响第一声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会是他。我的心跳都加速了。

  “你在干什么?”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特别温和。而且,不知是电话线的原因还是别的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小,要把电话听筒紧紧贴在耳朵上。

  “写字呢。”

  “我想约你晚上一起吃饭。”

  一起吃饭。去不去?

  我握着电话,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红玫瑰的面前。从窗户望出去,对面写字楼的三面彩旗在热风里招展着。

  去不去?

  “你晚上有安排?”

  “没”

  “那么我来接你,我到了楼下给你打电话。现在不多说了,你写字吧。晚上见!”

  那一端的电话欢快地挂断,我才从糊里糊涂中明白过来,我已经答应了一个约会。

  这一下午什么也别打算写了。

  我开始找衣服。

  这么热的天气,穿什么呢?

  于诗跟我以往的狐朋狗友不一样,和他们在一起我可以穿成一个小嬉皮土,但是,于涛是个大老板呢。他今天穿的什么?不管是什么,肯定是体面和有品位的……

  我把柜子里的夏装全部摊在了床上。

  这一床的衣服真的让我很失望。一共大约6、7套衣服,T 恤和牛仔裤倒占了一大半,其它都是些麻布上衣。

  土布裤子,只有一长一短两条裙子,质地全部是纯棉的,已经被皱巴巴了。

  要是有一天,我的读者知道了他们喜欢的那个成天在讲什么“高质量生活”的时尚女作家原来连一套可以在晚上出门吃饭的衣服都找不出来,恐怕以后像我一样每每要在吃喝穿戴上对人指手画脚的专栏作者全部要关门大吉了。

  最终还是决定穿麻布上衣和土布格子裤。这也是时尚人士的原则,在没有找到完全可以给自己信心的替代品之前,以不变应万变是最有把握得分的。

  衣服挂回到柜子里。洗脸,淡淡地化妆。

  仔细地对着镜子检查到没有一丝破绽。我随时都可以出门了。

  关闭电脑。白色的屏幕上还是午饭后写下的那两行字:“红玫瑰就像是年轻的女人,给一些水分就没头没脑地盛开了,全不管也许明天就会枯萎,不枯萎也可能会被弃之如草芥……”好像在嘲笑我似的。这样的一个下午,只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就像一个灰姑娘一样淹没在一堆寒酸的布衣服之间。

  我站在妈妈留下的老式梳妆台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脸,很年轻,充满了期待,眼光跳跃。顺手拿起一瓶刘老四进货的时候给我捎带的CK one香水喷一些在耳朵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就忘记了呢?说好了今天是要跟刘超一起吃晚饭的。

  我迅速地抓起电话,在刘超的呼机上留了一句话:“今晚有事,不能一起出去,很抱歉。林玲。”

  电话刚刚放下,我还没有来得及转身,铃声立即尖锐地响起来。

  “是老四吗?”我脱口而出。

  “是我,于涛。你怎么了?等电话呢,是吗?”

  “没。”我长出一口气,“没有。我以为是我的一个朋友。”

  “可以走了吗?我在楼下呢。”

  “好,我就来。”

  我最后检查了一遍门窗是否已经关好,再次站到镜子前面。镜子里的人看上去有些紧张,脸色微红。

  也许是为了平静一下,我走到窗户边上,站在红玫瑰的旁边往楼下看。于涛站在一辆绿色的三菱吉普车边上,一边抽烟一边正向楼上张望。我立即后退了半步。他看见我了吗?走出楼道,于涛正好面对着我,踩灭地上的烟蒂。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棉布衬衫。法国鳄鱼,价格不菲。

  “你想吃什么?”

  老熟人一样地问我。

  “都行。”

  “都行的人就是都不行,你这样的人是最难伺候的。”

  我们上了车。这车很大,我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回头看:“你的车跟公共汽车那么长。”

  “我喜欢吉普车。有一个战地记者也喜欢吉普车,他说这种车最好,能承受最恶劣的环境,也能享受最好的。

  吃什么?“

  车子贴着三环路上的慢车道开,一个一个的酒楼被我们检阅过去。

  正是下班时间,后面不时有车在鸣喇叭,他无动于衷。后面的车气愤地超过我们,司机回头看,并且咕咕哝哝着什么,他好像没看见一样。“吃什么?你随便选个地方。”

  我怎么会知道应该选哪一个呢?平时,我是吃方便面和速冻食品的,偶尔,和刘超一起出去吃晚饭,也从来都是一些做家常菜的小饭馆。我不知道那些酒楼里面都有什么,什么是我可以吃得起的。

  “你一定要吃这样的酒楼吗?”我实在不能再听任后面的车喇叭狂叫,不能再看着一辆又一辆车超过我们之后那些司机怨恨地回头。我觉得是在骂我们。

  “不一定。你觉得好就行。”他眯着眼睛看我,“你说一个地方,我就跟你去。”

  “我真不知道。”我低着头,“我其实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我们常去的地方不适合你。还是你说吧。不过咱们还是快走的好。这样要被人骂死了。”

  于涛大笑起来:“谁敢骂咱们?”

  我不说话。

  有钱有势的人都是这样的吗?是不是于涛也和那些一夜暴富的人一样,习惯性地颐指气使?我忽然有些后悔答应他一起出来。

  “好吧,咱们走。我带你吃日本饭去,好不好?”他终于把车驶过快车道。

  “我不懂吃,随你的便吧。”

  这是一家环境极其幽雅的餐厅,从进门开始就是穿着日本和服的小姐点头鞠躬地把我们引进一间包房。没有椅子,客人必须脱了鞋跪在榻榻米上的桌子旁边。包房的陈设很像从电影上看到的日本家庭。。

  “好吗?”

  于涛盘腿坐在靠门的位置,示意我坐在里面。

  小姐必恭必敬地等在一旁,于涛把菜牌给了我:“想吃什么就点吧。”

  我看看那些中文和日文相间的古怪名字,不知如何是好。

  干涛点了一支烟,看着我。

  我把菜牌递还给他:“还是你点吧,我一辈子也没来过这么贵族的地方,我不会点菜。你要什么我就吃什么。”

  于涛把菜牌递给小姐,开口点了龙虾、生鱼以及一些我根本没听说过的菜,还要了青酒。

  小姐一声接一声地“嗨”。出去的时候,拉上了门。

  “喜欢这儿吗?”

  我点点头:“这样的地方,我只在电影里看过。”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写文章,卖钱养活自己,不能算有正式工作。”我喝着味道有些奇怪的茶水,“你的公司是干什么的?”

  “做生意。把北京的一些纺织品销售到海外,还有一些别的进出口生意。”

  “就是干这个发财的?纺织品生意好像不好做呢。”

  于涛笑得很淡然:“不是一直做这个,之前,我干过好多行当,有些是你不能想像的。”

  “不会是违法的吧?人家说,早年发财的人没有一个是规矩的商人。”

  在烟雾缭绕中,对面的人看上去非常沉静,和刚才还在马路上表演傲慢的那个人完全不同。“有一句话怎么说?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

  菜开始陆续上来。很漂亮的菜式,精致到细节。

  “这菜不是给人吃的,就是让你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讲究的东西。”我由衷地感叹。

  “这不是最好的。能用钱买到的都不是最好的。吃吧。”

  于涛率先开始。

  我看着他,缓慢地拿起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类似于酸涩似的感觉。我的生活里没有过这样的场面,他习以为常的这一切距离我非常遥远。我想,于涛真是一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不照顾我,径自吃起来,其实是在给我做一个示范,告诉我应该怎样去对付这些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

  这时候,一进门就被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肆无忌惮地响起来。

  “对不起。”于涛示意我先吃。

  “是我。……在吃饭呢。……跟一个朋友。……女朋友,小女孩儿。……写东西的。……今天不过来了。晚上还有别的事儿。……你没吃饭?要不让人给你送?……

  好吧。你自己在意一点儿。明天上午到公司给你打电话。

  ……好吧。“

  干涛在挂断的同时把手机关上了。

  我找不到话说,但是从于涛的脸上,我看到了与那天他送我回家的路上接电话时同样的表情。

  我断定打电话的是同一个人。一个女人。

  我说龙虾真好吃,我是一辈子第一次吃生的东西。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打电话?”

  于涛点燃一支烟,看着我吃。

  “我为什么要问?”我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

  “你们女孩子在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是都要独占对方的时间吗?”

  “你又不是我的男朋友。”

  “你有男朋友吗?我是说,那种要越走越深的。”

  我凝视那伸着长长的触须卧在晶莹的船型容器里的龙虾。有非常微弱的音乐声从不知什么地方传来,好像是《人鬼情未了》的主题歌。这样的环境和气氛是适合聊天的,可是我们才刚刚认识了一天。然而,不知为什么,从我第一次看清楚于涛的长相,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而且,对这个人,我有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可能会一起度过很长时间,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

  于涛举起青花瓷的小酒盅:“不好意思就别说了。

  来,喝一杯,庆祝咱们认识。“

  他一饮而尽。

  酒还很热。我喝了一小口,有点儿辣,也有点儿甜。

  穿和服的小姐送来最后一道菜,说了声“请慢用”,门在她身后轻轻地关上。

  我们没有话题。

  夏天的酒也凉下来。于涛只是看着我吃,自己很少动筷子。

  “你为什么不吃?”

  “看你吃东西真香。跟我这么大的时候一样,一个馒头都能吃得有滋有味。”

  “这比馒头可好吃多了。你到底多大?”

  他捻灭了烟蒂,从手包里拿出居民身份证:“看看吧,验明正身,就不用害怕我是坏人了。”

  我暗暗吃了一惊,他居然已经39岁了,整整比我大出15岁。

  “我该叫你叔叔了。”

  “可不是吗?我要是和你爸爸一个单位工作,你就得叫叔叔。”

  “39岁。那你儿子都应该上初中了吧?”

  于涛收起身份证,认真地看着我:“我没结婚。”

  我又吃了一惊。不过马上就和他开起玩笑来:“那你是钻石王老五,追你的人还不得数以万计?!”

  他仍然认真地看着我:“我没有女朋友。追我的人有,还没有我看上的。要是你,你追我吗?”

  我娱乐不起来了。

  筷子在我的手里,放下不是,继续吃也不是。只能一味地在手里把玩着。

  “我们才刚刚认识……谈不上……”

  “好了,逗你玩儿呢。吃吧。”于涛把龙虾肉放到我的盘子里,好像安慰我似的,“不过,你是应该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自己,要不,我也会觉得自己是遇到坏人了。”

  这时音乐已经换成了《加州酒店》,木吉他的声音在这样一个小包房里听起来显得越发空灵。

  从何说起呢?

  “我也没有男朋友。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一个同学,他对我挺好的。他是外地人,家在一个小县城,父亲是教师,母亲是农民。我们好了一个学期。放寒假的时候,他回家过春节,回来以后就跟我说不行了。他爸不许他找一个父母离婚的女孩子,说这样的女孩子心理不健康……后来我就工作了,然后又辞职,辞职以后跟人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少,一直到现在……”于涛给我的酒盅斟满了酒,对我举了举杯,然后一饮而尽。

  “你现在是一个人住?”

  我点点头:“我妈在我上大四的时候结婚了,搬到了我继父家。我爸在跟我妈离婚之后一个月就结婚了。一个人住挺好的,自由自在。”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个人说这些。而且,我惊异地发现,在我的所谓初恋结束之后,还是第一次把我们分手的真正原因告诉给一个不相干的人。也是第一次回过头来看那个一直对我非常好、突然就告诉我“咱们分开吧”的男生。他是长子也是独子,他的后代是他们家的香烟。我发现原来这么多年以来我的父母的感情其实一直是我在潜意识里认为难以启齿的一个小秘密,就因为曾经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感情的专一与不专一,也是有遗传的。”

  我拿起了酒盅,我要跟过去告个别。

  于涛和我碰了碰杯:“为了过去。”

  眼睛忽然有些潮湿起来,我立即低下头:“为了过去。”

  酒在喉咙里发热,眼泪乘机流了下来。

  于涛歪着头点烟,好像没有看见我狼狈的样子:“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你很奇特。你不觉得自己是个很冷的人吗?你说你不买玫瑰,因为一个人的家里,承受不住那么艳的颜色。你不说话,是个小女孩,一开口,就不一样了……我对你有一种好奇……”

  好奇。

  人和人的了解,是不是都从好奇开始的?

  “你该回家了。”

  于涛结了帐,900多块钱。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收入。

  走出餐厅,初夏的夜风吹来,我觉得有些头晕。脚下被么东西绊了一下,摇晃的一刹那,于涛抓住了我的胳膊。很重也很用力的一抓,我的眼泪无缘无故地再次涌上来。他在瞬间放开我,我别过头去。

  车上,我不能说话,酒气一阵一阵地往上涌,我怕一开口就会呕吐。想起当年父母在一起的时候,我是那么爱说话的一个人,我妈总是在说“话过千言,不损自伤”,今晚恐怕就是这样。而我的的确确已经有太久没这样认真地说过话了。

  我们在我家楼下告别。

  黑暗中我看着于涛和他手中一明一灭的烟头,竟然有几分不舍。

  “回家吧,我再给你打电话。”

  我点头。

  “找一个时间,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不会为自己难过了。”

  我还是点头。

  “你想不想写小说?我可以给你一个素材。”

  他在黑暗之中不为人知地微笑着,但是我看见了,因为我们已经距离那么近。

  “上楼吧。我看着你开了灯就走。”

  他拍拍我的肩膀。

  “再见。”我转身上楼。

  拿出钥匙开门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林玲!”

  钥匙串哗地掉在地上。

  刘超弯下腰帮我拉起来。

  “你怎么在这儿?”我吃了一惊,清醒了许多。

  “我等了你好长时间了。打几次电话你都不在家。不放心,就过来了。你喝酒了?”刘超关切地伸出手来摸我的额头,我一闪身,避开了。

  “没什么,一个老朋友,一起吃饭,聊高兴了,喝了一点儿啤酒。”

  “咱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吃晚饭吗?是什么朋友啊?”

  “说了你也不认识。”

  楼道里的灯非常昏暗,但我仍然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刘超脸上的失望和伴随而来的狐疑。

  我懒得解释。我迫切地想回到我的房间,然后把屋子里的灯全部打开,于涛还在楼下等我的信号呢。

  “你先休息吧。我明天再来看你。”刘超帮我开了门,把钥匙拔下来递给我,之后转身半跑着下楼。

  我恍恍惚惚地反锁了门,立即把客厅和卧室里的吸顶灯、落地灯和台灯全部逐一打开。然后我站到敞开着的窗户边上,把脸贴在纱窗上看向黑洞洞的楼下。

  一辆黑乎乎的大吉普车轰然启动的同时,一个黑色的人影沿着弯路向楼后走去。

  我站在窗户边上不动,旁边是那束开在简陋的玻璃瓶子中的红玫瑰。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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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我和于涛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家。因为实在找不到一个吃饭的地方。

  或者就是我们的心情都不适合在一个公共场所久留。

  我煮速冻饺子给他吃。

  我们之间的话很少。好像在经历了我妈这一场之后,两个人一时都找不到适当的话题。

  电视里的人在不停地说话和活动,但我看不出所以然。

  于涛坐在刘超和我一起吃晚饭时曾经坐过的位置上,一副非常爱吃的样子。

  “今天找我是为了什么?”我没有胃口。

  “给你讲故事呀。还没讲完呢。”

  “你习惯对着一个录音机讲话?”

  “我看不见录音机。我是给你讲的。”

  夏季黄昏的光从阳台斜斜地插进来,在我的餐桌周围散开成一片,于涛就坐在这种光芒里,微笑着,气定神闲。

  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应该是没有烦躁的,他能让一切都安静下来,只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

  我把桌子简单收拾一下,沏了两杯绿茶。采访机放在茶杯边上,于涛拿起来,看了看又放下:“好像还真有点儿不习惯。”

  我坐到了他斜对面的沙发里。

  “我讲到哪儿了?”

  “你第二次偷东西。”

  “对,是偷钱。我偷了四毛钱。”

  于涛忽然停下来,把采访机关上:“我能坐到你旁边来吗?”

  我让了让。长长的沙发,我们各占一头。采访机在我们中间,仿佛楚河汉界。

  他主动地把开始键按下去。

  “我第二次偷的是钱。

  “如果说我有初恋的话,可能从上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了。

  “她也姓于,叫于亚兰。跟我一个班。我们其实早就认识。我们上学跟你们不一样,还要考试什么的,我们是按片‘ti分。住在*卜片儿就在那一片儿的小学上学。

  我们住在同一片儿,她家在四条,我家在三条,两条胡同是平行的。小时候男孩子不跟女孩子玩儿,我们认识也不说话。

  “上学了,就不能不说话了,我们俩被老师安排成一个学习小组。主要是她帮助我。我成绩不好。我妈骂我的时候,就说‘你吃了浆子啦?’她忘了还是她喂我吃的浆糊呢。

  “我家就够穷的了,她家比我家还要加一个更字。

  “我能抽烟吗?”

  于涛从他的手包里拿出了一盒烟和一只非常漂亮的打火机。

  他确实应该算是时尚人士,也可以叫做成功人士吧?经营一家公司,有丰厚而稳定的收入,因为一切已经进入正轨而有时间关照自己,吃喝穿戴一律讲究名牌。据说,有相当一批年轻的老板都是那些平时看看价钱都令人咋舌的进口名牌衣着和饰品的固定消费者,他们的收入和身份决定了他们有这个实力,同时也必须通过这一切把自己的实力告诉别人。

  “可以。你不抽烟就不能讲话吗?”

  我看着他歪着头点烟,脖子因此拉得很长。

  “差不多吧。其实我不是一个特别会说话的人。”

  烟雾在我们之间荡漾着散开,我也得以在朦朦胧胧中仔细端详他。

  一支烟的介入,反而使我们都自在起来。

  “我怎么知道于亚兰家比我想像得还要穷呢?是因为参加一个活动。

  “我们小时候学校的活动特别多,比如学雷锋、歌咏比赛之类的。好像就是歌咏比赛。

  于涛忽然非常不自然地看看我,似乎要掩饰什么似的。

  “就歌咏比赛。巴。要不,你不好写。还有,于亚兰这个名字你不一定要用,这名字比较常见,太土。”

  我点头。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一个编出来的故事?还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

  夕阳在西沉,夜晚很快就会覆盖一切。一本侦探小说里讲过,人在黑暗中视觉的分辨能力会下降,听觉会变得敏锐。

  可是于涛是在口述一本未完成的小说?还是在尽可能轻松而隐蔽地告诉我关于他自己?

  我不想追究。

  但是,我非常明白一点:无论真的、假的,我希望于涛把故事讲完。而且,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希望他在我身边,哪怕是给我编造一个故事。

  “就是因为一次歌咏比赛,学校要求统一服装。男生穿白衬衫、蓝裤子,女生穿白衬衫、花裙子。女生还有一个特别的要求,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头顶上系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我忘了告诉你了。于亚兰她爸是残疾人,一条胳膊,是个捡破烂儿的。我们小时候都怕他,老远地看见他背个筐、一只手拿把叉子、晃悠着一条空袖子过来,我们就赶紧逃跑。她家只有她爸和她两个人,没妈。

  “学习小组就是放了学一起做作业。一般都是女生到男生家。于亚兰每天都跟我回家,做完作业才走。

  “那天写作业的时候她老发愣。我都写完了,她还没写完。我就催她,她走了,我好出去玩儿。

  “于亚兰挺厉害的。我小时候没什么人能管住我,就她能。为什么呢?我怕她哭。每次我一捣乱,她就生气,气得说不出话来,过一会儿,她就哭了。她眼睛特别大,眼泪一对、一对地掉出来,样子特可怜。我就不敢了。

  “那天她趴在桌子上跟我说了一句话:“于涛,我不想活了。‘“我吓了一跳。她说完了一垂眼皮,眼泪掉在作业本上。

  “我哪儿见过这个呀?赶紧就问怎么了。

  “她说:“后天就歌咏比赛,我没有花裙子,也没有红绸带,怎么办呢?‘“我想得简单,说:“这还不容易,让你爸给你买。’“她说她爸没钱。我问卖破烂儿的钱都到哪儿去了。

  她说她爸一天挣的钱就够她上学和他们俩吃饭的。她不敢跟她爸说,怕她爸着急。

  “给我妹偷糖那次,可能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当哥哥的。这次可能就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男人吧。

  “我也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跟我姐借裙子,至于红绸带,包在我身上。”

  于涛喝了一口茶水,表情是那种似笑非笑的样子。

  “你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去偷钱?”我蜷缩在沙发的一头儿。

  “那时候我还不到8岁,你让我想什么办法?”

  “我8岁的时候可没有这个本事。讲吧讲吧。”

  于涛终于笑起来,如释重负一般。

  “裙子是从我大姐那儿借的,我妈在腰上一边到了一个大别针。那种裙子现在白送你都不要,搁在家里都嫌占地方。可那时候,就那样的裙子还不是谁家都有呢。

  她穿着长,就把裙子腰一层、一层地往上卷,卷到合适为止。

  “我一开始也没想到要偷钱,我想把每年国庆节家家户户院子门口都要挂的国旗撕下一条儿来就行了。我正准备撕的时候,我妈看见了,扑过来就给了我一个嘴巴:“小兔崽子,你不要命啦?‘我妈说撕国旗是反革命,要枪毙。

  “我也走投无路了。当天晚上,我还是袭击了我大姐。她背的一个布包老是挂在墙上,里面除了别的东西,还有一个用画报叠的纸钱包。我是假装起来撒尿的时候干的,没看清里面有多少钱,赶紧拿了一张就钻进被窝。

  天亮以后,才知道,是一块钱。

  “当年的一块钱可不得了,能干好多事儿呢。我记得每次我们全家改善生活吃一顿炸酱面才买两毛钱肉。你想想,一块钱意味着什么?

  “我其实挺害怕的。一上午上课的时候都神不守舍的。中午回家吃饭,我观察我妈他们,好像没什么反应。

  我就有点儿放心了。我跑到百货商场买红绸带。才一毛六。我特别高兴。到了学校就给了于亚兰。

  “她特高兴。拿着那么一条破绸子,摸了半天,眼睛里还含着眼泪。

  “自习课上到一半,她悄悄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歪七扭八写了一句话:“我长大有钱了一定还你。‘我也特别高兴,倒不是因为她的纸条。我觉得我挺棒的。而且,我从小就觉得男人比女人棒,办法多,勇敢。“

  于涛挪了挪身体,让自己坐得舒服些。

  “事情败露是在歌咏比赛之后了。我姐在饭桌上说她丢了一块钱,问我们谁看见了。这在我们家算是一个大案要案,我妈就开始一个、一个孩子地问。当然还伴随着威胁。都说没看见。我妈就盯住了我,因为我有案底。我自作聪明地告诉我妈,我已经学好了,我不想再挨打。

  “我妈是谁呀?当天晚上她就在我的语文书皮里翻出了剩下的钱。

  “我又招了。

  “这次可不光是打一顿完事。我妈气疯了,抓着我就直奔于亚兰家。

  “那是我第一次去她家。真够破的,破得我一辈子都没见过比那更破的家。人简直就是住在破烂儿堆里。她正在看一本连皮都没有了的小人书。

  “我妈没理她,直接找她爸。我妈说于亚兰算什么好学生,口口声声说帮助于涛,结果是教唆于涛偷家里的钱给她买东西。

  “那天的结果是于亚兰她爸还给我妈一毛六分钱,于亚兰吓得哆哆嗦嗦地哭。我妈说她再也不能让于亚兰来我家,她要去找老师要求换一个人帮助我的功课。

  “这件事儿我们胡同里好多人都知道。从那以后我和于亚兰就不说话了,差不多到小学毕业,好像都没说过什么。胡同里的人有时候还开玩笑,说你这小子倒挺仁义的,长大了肯定会疼媳妇儿。

  “现在想想真可怕,不就是一毛六吗?咱们现在一天得花多少个一毛六?30年前,这么点儿钱就能要人命。”

  于涛感慨地摇头。

  “那天咱俩吃那顿日本饭花的钱能买多少条一毛六的红绸带?”

  我到厨房拿来了热水瓶,给他加水。

  他拿着一个很小的计算器飞快地算着。

  “600O多条吧,一辈子都用不完。

  “我后来跟于亚兰说过这话,我说要是有一天我们俩结婚,就把屋子里的墙上全挂上红绸带。”

  话一出口,于涛和我都有些愣住。

  “你曾经想跟于亚兰结婚?”

  于涛沉吟片刻。

  “差不多吧。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我这么想过,但是没成。”

  于涛显然发现自己泄露了原不想泄露的内容。

  他给自己点烟,之后又拿起杯子来喝水。我知道他在看我。

  “于涛。”

  他转过头来,身体的侧面对着我,就像在花卉市场他第一次注意到我的存在的那一刻。

  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料到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不是小说和电影里热中于表现的那种为了事业耽误了家庭、内心世界还充满阳光的钻石王老五。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那样的人,而且可能还很多,但于涛不是,但我今生不会遇到。

  他仍然那样看着我,等我说话。我想到了刘老四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林玲,你知道你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样吗?是那种胸中有血、心头有伤的过来人。”

  于涛是吗?

  故事暂时无法进行。

  他还在凝视我。

  我必须说些什么。

  “于涛,你不是在给我讲故事吗?我不当真。再说,你比我大15岁,你早恋的时候,我还吃浆糊呢。你没有经历就不对了。一本小说里面要是男主角39岁了还天真无邪,这书就没人看了,一看就是编的。”

  于涛笑了。

  我觉得那笑容里隐藏着感激。

  “接着讲吗?”

  他点点头。

  “上中学,我们俩还是在一个学校,不在一个班。

  “小时候是因为不懂,看不起女孩子,所以不在一块儿玩儿,上了中学就是因为懂了一些,不好意思跟女生玩儿。我们的关系所以很简单。

  “那时候不像现在,可以选择上各种各样的学,我们只能初中、高中地一路上去,高中毕业,不一定有工作,待业青年这个词就是那时候有的。

  “上高中的时候,我爸死了。我爸是个货车司机,开大解放。我后来学开车的时候也是开大解放。才知道那车要开好了也不容易。

  “我爸一死,我们家所有的事儿就都要重新计划了。

  姐姐们上班的上班、嫁人的嫁人,指望不上。我妈说还是得指望我。怎么指望呢?让我上班。

  “我爸的单位答应我妈让我去接班。

  “我17岁就工作了。当不了司机,单位也不可能培养我当司机。20多年前,司机是一个大家挤破了脑袋都想干的好活儿。

  “我的工作就是跟着一辆大汽车给商店送货。司机把车开到商店,我负责把货搬下来,给人家码到仓库里。

  每天都要送4、5家商店。巴。一个装满了的油桶怎么也有IO0多斤,比我的体重都沉,我一个人,一天最少也得搬6、7个。还有别的。“

  于涛停顿了一下,那样子好像在说,你不相信我能干这个吧?

  “我一个月乱七八糟加起来能挣不到30块钱,给我妈ZO,剩下是我的零花钱和中午的一顿饭钱。

  “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抽烟的。9分钱一盒的烟。

  “于亚兰还在上高中。我们有时候在胡同里碰上,点点头,打个招呼。也没什么别的。

  “高二快结束的时候,恢复高考了。她成绩一直特别好,我猜她可能要考大学。她爸好像已经不以捡破烂儿为主了,在一个街道工厂里看大门、送报纸,干点儿杂活。别看她家穷,她爸可是一心要培养她。

  “有一句俗话怎么说?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于亚兰就是。她爸下班回家的时候经过一个工地,不小心掉进大坑里面把腿摔断了。开始以为就是一般的骨折,住院检查才知道她爸是严重的骨质疏松,稍微一不留神就会骨折。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见于亚兰站在我家住的胡同口上。我跟平常一样打招呼,顺便问问她爸的情况。她把我叫住了。

  “她说她爸可能好不了了,以后也只能是做一些不用什么力气的事情,家里不能再靠他了。

  “不靠她爸靠谁呢?

  “我记得她穿的是一件很旧的格子外套,人特别瘦。

  编著两条长辫子,头发又干又黄。我们俩其实没说过什么话,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是她先说话的,她说她不想考大学了。

  “我说那怎么行?成绩那么好,不考太可惜。

  “她说考了也上不起,还不如现在就工作。

  “以后我想起那天在胡同口的时候老是想到小时候她为了一条红绸带和一条花裙子说她不想活了那个样子。

  “她说她想上班。

  “我不会安慰人。可是我知道我们那个时候找工作很难,好多人在家待业。就问她找好了吗。她告诉我有一个饭店要服务员,街道因为她家特别困难,可以照顾她先去。

  “不考大学的人高二就算高中毕业了。她就毕了业。

  到一个用现在的标准看连两颗星都没有的酒店当了服务员。

  “不过比我挣钱要多一些。

  “林玲”

  于涛忽然叫了我一声,我没有回过神来。那声音太像他用手机跟我聊天的时候那种时不时的呼唤,我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你说,人和人在一起是为了什么?”

  “为了不孤独吧。”

  “那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呢?”

  “为了彼此爱护和互相帮助。”

  于涛仿佛沉思一样地点头,非常盲目也非常含混地“哦”了一声。

  我被于亚兰的遭遇吸引着。而且,我在心里悄悄地想像,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显然是没有成为于涛的爱人,那么他们现在还有联系吗?她现在怎么样了?

  正想着,电话铃声大作。

  我像被吓着了似的抓起电话。

  我妈的声音异常欢快。

  “玲玲,回来了?去哪儿吃的饭?”

  “在家。”我冲于涛做了一个“我妈”的口型。

  “于涛不是说带你出去吃饭吗?”我妈好像多少有些失望。

  “没去。他晚上有约会。”

  “约会?他不会是有女朋友吧?他都39了,是不是离过婚?你可得问问他。有没有孩子?你问过他吗?”隔着电话,我都能想出我妈那种机警的表情。

  “我不知道。跟我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他要是追你,你就得了解他的过去。

  妈妈是怕你上当。而且,像于涛这么好条件的小伙子也不多。跟刘超比,强了不知多少倍。“

  “妈,我困了。改天再说吧。”

  此刻于涛站在阳台边上往外看。他大概有一米八还要多。一个清瘦的背影,因为房间里只开了一盏落地灯,他又正好是在灯光的暗影里,那颀长的轮廓蓦地激起我一丝疼痛的感觉。

  这个人经过了多少磨难和失落才最终站在我面前?

  于涛的姿势是在点烟。

  打火机轻轻地响了一声。

  “林玲!是谁在家里?”

  我妈的声音忽然严厉起来。

  “没。没有人在。”

  “不对。”我妈叫起来,“你不说实话,我现在就打车过来。”

  我长长地出一口气:“是于涛。”

  我妈好像放松了一些:“是吗?那你让他跟我说话。”

  “妈你不能这样做。”我几乎是在恳求我妈,“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

  “怎么不给你留面子了?要是于涛,我就替你爸谢谢他送我回来,要是别人,”我妈顿了顿,“我就告诉他该回家睡觉了。”

  于涛已经站在我身边,示意我把电话交给他。

  我固执地抓着电话,脸上热辣辣的。

  于涛俯下身子,在我耳朵边上:“阿姨,您还没休息啊?”

  “你好啊,于涛……”我妈几乎又兴高采烈起来。

  他们已经接上头了,我只好把听筒交给于涛。

  我听不到我妈说了什么,只听到于涛的话:“阿姨,您放心。没事儿,我和玲玲聊天儿呢。……是吗?这么晚了?光说话了,没看表。我这就走。……哦,玲玲是要写书。她不了解我们这代人的生活,我给她当当参谋。

  ……不不,她写东西能生活就不用干别的,您不用担心。

  ……哦,我会的。我们是好朋友嘛。……行,我一定来。

  我明天出差。……谢谢您,我出差回来就来看您。您还找玲玲吗?……好吧,再见。“

  于涛挂上电话,对我笑笑:“没事儿了。”

  我妈的出现让我觉得特别不好意思:“于涛,你别介意,我妈就是这样的人。她没有别的意思,她不放心的是我……”

  “我理解。”于涛把一只手指竖起在嘴唇上,示意我不必解释。

  “我妈她是苦怕了,她怕我以后也会跟她似的……”

  我还是要解释。

  “我理解她,但是你不会的。”

  于涛拍拍沙发,让我坐下。

  时钟已经指向了11点,阳台外面的世界是一片黑暗。

  说真话,我不希望于涛告别。我甚至希望他就在这里,给我讲一些真假莫辩的故事,亦或什么也不说。

  我是不是有些依恋这个相识不久的人?

  烟雾缭绕在我们周围。

  “林玲。”

  我应声侧目。

  从来,就没有一个异性和我如此近地面对面。甚至我也许曾经爱过的那个农民的儿子,甚至待我如姊妹的刘超。记忆中只有在很小的时候,在妈妈不在家的晚上,我和爸爸挤在沙发上看一台14时的电视。严格地说,那不能算是一个异性,因为他是我的父亲。

  “我明天要出差。我其实本来是来告诉你这个的。”

  切近的于涛伸手把我的一缕头发拂到耳后。

  “去哪里?”

  “上海。三天就回来。我赶明天最早的一班飞机。”

  “那你该走了。”

  来自于涛的气息包围着我,我的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恐慌。

  我站起来,把吸顶灯打开,房间里大亮了。

  “我给你打电话。”

  我点头。率先走向大门。

  “林玲。”

  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停下,不回头。

  “你会写这个故事吗?”

  “你还没有讲完呢。”

  门已经打开,灯光已经倾泻到门外。

  “我会给你讲完的……”

  这个声音从此就不能从我的生活中拂去了。

  我问我自己,我是不是在依恋一个人?

  于涛坚持听到我从里面反锁门的声音之后才离开。

  我依然趴在卧室的窗玻璃上看他开车走远。

  不知道他在上车的一刹那有没有往楼上看。

  卧室的灯没有打开。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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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于涛没有消息。

  也许他很忙,忙着那些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的事情。

  连续两天,我把自己收拾停当就坐在电脑前面,手边是采访机,于涛的声音反反复复地回荡在我的周围。

  我尽可能要求自己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把我们说的话一字不差地写下来。不是说是一个故事吗?不就是一个用第一人称来表达的故事吗?我要求自己不要把我认识的于涛和这个故事中的男人重合起来。

  但是我做不到。

  我从心里不相信这仅仅是一个故事,一对虚构的男人和女人。甚至,我想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几个让于涛有些不自然的电话。甚至,我希望那个打电话的女人就是于亚兰。无论从一个小说作者的角度,还是从我对于涛的好奇,或者就是我在短短的接触之中对于涛的直觉,我想,那个女人应该是于亚兰。

  他曾经是爱她的,至少她曾经在他的生活中占有一个特别的位置。他们曾经彼此有过承诺吗?于涛没有告诉我。假如我要写这样一本小说的话,这个开始我无法设想。但是,从我已经知道的事实来看,他们的确无须一个正式的开始,从小小的男孩子因为听到女孩子说自己不想活下去而心生怜爱以至为她挺而走险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了。

  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一方同情另一方的境遇,或者相似境遇中的两个人同病相怜。

  然而似乎为了这样的原因走到一起的男女通常又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最终分手。

  于涛和于亚兰是怎么样的呢?

  我把于涛的录音带倒来倒去,我想从中发现我一度忽略而实际上他已经交代的细节,从这些细节中找到可能给我联想的缝隙。但是,不能不承认,于涛讲故事的条理非常清晰,他非常知道什么是该告诉我的、什么是他必须暂时或者永远隐瞒的。人是选择记忆的,语言表达更是选择之后的选择。

  惟一可以认为有些泄露的地方,就是于涛说他曾经想和于亚兰结婚,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一个适龄的男人想娶一个自己熟悉和怜悯的女人有什么不妥当吗?

  我有些想念于涛,当然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因为我想听完他的故事。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我明白了他是那么渴望对我诉说的同时,我发现我自己同样地渴望倾听。

  我想走近他。

  可是,已经两天了,于涛没有消息。

  从我坐的位置向左边看,就是每次看着于涛离去的那扇窗户,红色的玫瑰已经开始枯萎,头低垂着,仿佛迟暮的女人,韶华不再,只剩下一个尴尬的身份。

  每个女人都会有这么一天,于亚兰、我、以及那些一度风华绝代的人,莫不如此。

  生命的凋零让风光过和从来不知道风光是什么的女人在最后的时刻空前地平等。

  我淹没在一个男人的叙述中,没有晨昏。

  我知道我是在等他。

  关闭电脑,我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这个奇特的老太太善于描写阴谋和阴谋被戳穿之后人的失落,而我期待的是让自己沉浸在她精心构置的情节之中,时间可以飞快地过去,明天会迅速地到来。

  明天,于涛就回来了。

  从窗户射进来的昏黄天光已经不足以让我看清书本上的字迹时,我听到了电话铃声。

  “林玲?”

  “于涛!你在哪儿?”

  “在上海。特别忙,没有自己的时间,没给你打电话。

  我明天早班飞机回来。“

  他的声音是那么平静,以至于我为自己最初的兴奋感到害羞。

  “我知道。”

  “你在干什么?”

  “看书。《东方快车谋杀案》。”

  “这么恐怖的故事。”

  “是阴谋故事。”

  好像已经看到了于涛平静微笑的表情。

  “你没写东西?”

  “没有。整理你的录音带。”

  电话里传来一阵强烈的干扰声。是于涛的手机。

  “我过一会儿给你打电话。今天晚上我没事儿。”

  电话挂断。

  打电话的人是谁?

  一个出差在外处理公事的人接到任何一个电话都是很平常的,但是,我听到他的手机响起的时候马上想到的人却是于亚兰。

  我不会问于涛的。

  故事将继续下去。

  我在小客厅的电话旁边放了一杯冰水,准备好录音带和采访机。

  我要把我和于涛的全部对话都录下来。一个故事中除了应该有一对男女之外,还应该有一个旁观者。我就是那个人。

  于涛的电话。

  “林玲,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

  “是。”

  我按下采访机的开始键,磁带悠然转动。

  “其实我更喜欢在电话里跟你说话。面对你,再加上一个录音机,多少总有些不自然。”

  “你不是希望我替你写出来吗?”

  “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见到你,知道你的职业之后,我就想把这个故事送给你,你会比我写得好。将来我看的时候,也会像一个旁观者看别人的事情一样,了解了之后,就可以放在一边。也算是一个交代吧。

  “我告诉过你吗?别看我已经39岁了,做生意的人,朋友好像也特别多。其实真正了解我的人挺少的,几乎没有。一个人活着而没有知己,是不是挺可悲的?

  “等等,我去拿烟。”

  电话里一片悉悉卒卒的声音。

  一个人活着,而没有人真正了解他,有什么可悲呢?

  大多数人好似都是这样生活的。人与人之间,因为不了解而亲近着渴求了解,但是真的被别人了解了,会有什么好下场吗?一个人没有被了解自己的人伤害过,一定以为被了解是一件美妙的事。

  “林玲?你在吗?”

  “在。”

  “那,我接着给你讲我和于亚兰吧。

  “我们俩真正又开始有联系,是在她上班以后。

  “我们都是胡同里长大的孩子,家境都不是特别好,所以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谁自卑的问题。

  “于亚兰应该说是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子吧,虽然朴素。

  “参加工作早的人,恋爱都开始得早。我上班不到两年,就开始有人张罗着给我介绍女朋友,她应该也是一样。

  “我小时候可能是浆糊吃多了,待人处事都笨。后来我看一本什么书,说相同年龄的女人往往比男人要成熟。大概是真的。

  “有一次我们单位发电影票,一人两张,我国家在胡同口碰见她,就给了她一张。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俩挨着。

  回家的时候也一起走。我特别傻,跟她说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是在百货商场卖布的。她就问我,要不要去见面。

  “我说是师傅介绍的,肯定得见。不过那个人好像是初中毕业,我不太满意。我自己没文化,还喜欢有文化的人。

  “于亚兰就不说话了。

  “送她到她家院子门口的时候,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说写了点儿东西,让我看看,看完还给她。

  “那是我一辈子第一次接到情书。就算是情书吧。其实没有一个字跟爱情有关。她写了红绸带的事儿,说从那时候开始她就把我当成她最好的朋友。说她现在的工作很单调,她怎么怎么不甘心。还有一些希望我们俩能互相帮助之类的话。现在看起来,那根本不叫情书。

  “我还是读懂了。心里挺激动的。于亚兰从小各个方面就都比我强,她长得又好看,能看上我,用别人的话说,那是我的造化。

  “我也想给她写一封信,可是我不会写。我从小连一篇及格的作文都没写过。我不知道怎么办。

  “第二天上班,我就跟师傅说,我不能去跟那个女孩子见面了,我妈说我还小呢,再等几年,现在家里也没钱给我娶媳妇。

  “那天上班,我还是搬东西、送货,可是觉得特有劲儿。下班的时候,工作服没来得及换我就跑了。我知道那天于亚兰是正常班,我就到饭店门口等她。

  “她出来看见我,好像特别不好意思。我把那封信拿出来,说看完了,还给她。她脸憋得通红,说我要是觉得写得好,就送给我了。

  “这样就算是说明白了。我们俩开始正式谈恋爱。

  “那个时候谈恋爱跟现在不一样,没有什么可一起玩儿的。就是下了班,我去接她,或者她到单位门口来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坐车回家,或者沿着马路走走。休息的时候,我去帮她家干些平时没人干得了的力气活儿,她给我煮一碗面条吃。

  “但是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很。快乐的。我们俩商量好了要结婚,两个人把交给家里剩下的钱存在一个存折上。我开始不抽烟了,连9分钱一盒的烟也不抽。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在胡同里看木匠给一个准备结婚的小伙子做家具,手艺真好,我就跟木匠说,等过一两年,让他再到这个胡同里来,给我也做那么一套。我跟于亚兰也是这么说的,说等我有钱了,给她做一个电影里演的那种大梳妆台。

  “林玲?你觉得我够傻的吧?”

  很平淡的情节,距离现在这个拥有网络、跑车和大哥大的时代有一种非常遥远的感觉,但是,我的眼睛是潮湿的。

  这样的许诺我也听到过,是在刘超辞职开化妆品商店的时候,他跟我说:“林玲,我有钱了,就不让我老婆上班,每天坐在电脑前面,写她愿意写的东西,也不用问人家稿费给多少。”

  那个终于离开我、被我认为是真正的初恋的男孩子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时候。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他送给我一支没有牌子的口红,他说:“林玲,以后,我给你买法国的CD……”

  也许当一个本性质朴的男人爱上女人时都是这样的,想给对方一个舒适的生活,或者想让对方在一个舒适的、衣食无忧的环境里专心致志地爱他。那时候我想像中的幸福婚姻不就是我在有着淡淡的音乐声的家里、做好了晚饭、打开所有的灯、等着一个爱我的人回家吗?

  当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时,想的也不过就是和他在一起过一种平静、安逸的生活啊。

  可是即使是这样的生活,有多少人能拥有?

  即使是拥有了,又能维持多久?

  我妈和我爸离婚之前,只要他们两个人都在家,就永远是战争的状态。

  有一次我下了课回家,看见我妈哭着在看一封信。

  我很少看到我妈哭,她跟我爸吵架的时候,眼睛里经常是燃烧着怒火,可是那天,她的眼泪汹涌地流下来,看见我回来,她想掩饰都掩饰不住。

  我妈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我偷看了那封信。是我省当年写给我妈的情书。没有一个有关爱情的字,是我爸跟我妈商量有关他的工作调动。我爸写了很长的一段,讲解他为什么选择离开机关到下属的一个厂,因为工厂是在第一线,福利比机关要好一些,这样可以多出一些收入贴补家用。我爸说他不想我妈每天节衣缩食地生活,他要尽可能让我妈过得宽裕一些。

  一个男人肯为了一个女人吃苦就是在说“我爱你”,大概从看到我爸给我妈写的信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了。

  也许夜晚本来就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分,我把我爸和我妈的这件事告诉了于诗。

  “可能人在爱的时候就是这么具体的,不是傻,至少我不这么认为。”我想淡淡地说,但是我的声音不肯听从我的意志。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觉得爱一个人其实是特别具体的,具体的在一起、具体的关心、具体的共同劳动和享受。至于像‘我爱你’那样的话,说一遍就足够了。”

  于涛对于亚兰,说过“我爱你”吗?

  “所以,从我确定要跟于亚兰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想尽一切办法找机会挣钱。

  “那时候经济方面已经开始逐渐比过去活起来,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机会也比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多了。

  “我在原来那个单位挣不到什么钱,我就开始帮一些朋友干活儿。夏天帮个体户卖西瓜,跟着别人到广州去进走私烟、回北京卖,到外地收购那种狐狸皮的围脖,回来卖给北京的工艺品商店,这些我都干过。我还倒过指标。当时不是有人出国吗?回来的时候有买免税东西的指标,好多人不买,就把指标卖给我,我再卖给那些想买免税电器的人,从中间赚一个差价。还有很多,总之为了挣钱我什么都干,其中当然肯定也有不太合法的事情吧,不过问题都不是很大。

  “可是我这个人运气不好,每次都是眼看着要挣到钱了,出一档子事儿,钱就没挣成。到广州进烟,回来才发现烟是假的;收狐狸皮,先给人家款,没提货就找不着人了。反正特别倒霉。总是白受累。

  “那时候于亚兰的工作也发生了变化。北京已经有那种比较高级的涉外酒店了,于亚兰因为在这一行里也算是L 作了很长时间,有了一些经验,就调到了一个四星级酒店的客房部工作。她的收入一下子就比原来高了很多。

  “于亚兰一直安慰我,说没关系,她现在收入比原来好了,我们先结婚,结了婚之后可以慢慢来。

  “我挺感动的,但是我不愿意。我是男人,男人不能输给女人,这是我从小的信念。我跟她说,等我挣到50O0块钱就跟她结婚。那个时候,50O0块钱就能把结婚需要的一切都办齐了。

  “可我就是挣不到5000。”这中间,她爸去世了,她受的打击特别大。

  “我们俩一起把她爸的骨灰送到八宝山灵堂,她站在那儿不走。也不哭,就是不走。她问我:“你知道我爸为什么会骨质疏松吗?‘她那个样子,我什么也不敢多说。她告诉我,她爸是累死的,因为常年的缺营养、缺钙,她爸把能省下的都给她省下了。她爸想让她上大学,想让她读书,可是又没有那个能力。

  “那天站在她爸的骨灰盒前面,她给我讲了好多我过去从来不知道的事情。

  “她爸每天要干的一件事就是给捡回来的东西分类,把能卖的搁在一边。但是有一样东西她爸从来不卖,就是收来的旧书。有些书已经特别破了,没头没尾,她爸还是一页一页地抚平了让她看看有没有用。小时候,别的孩子都有小人书看,她没有,很长时间,她看的就是她爸收回来的旧书。

  “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条红绸带,记不记得我妈带着我去她家那次。我当然记得,怎么会忘了呢?她说那天我们走了之后,她爸一个晚上都没说话。第二天,她下学回家,发现床上放着一条花裙子和一条红绸带。晚上吃饭的时候,她跟她爸说,歌咏比赛已经结束了,这些东西用不着。她爸说:“以后,有爸在一天,就一天不会让你受委屈。‘“我觉得我这个人挺坚强的,而且,从小吃过苦的人性格都比较坚强。可是,那天听于亚兰说她爸,我还是有点儿受不了。我跟她说,以后,有我一天,就一天不会让她受委屈。

  “她盯着她爸的骨灰盒,半天,才说:“于涛,你答应我,以后,我们的孩子不会像你和我似的。‘我说当然不会。

  “我其实也一直是这么想的。我拼命想办法挣钱,不光是为了我们俩能过得好,也是为了将来能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我没受过太好的教育,但是我要让我的孩子实现我没实现的东西。”

  于涛好像哽住了似的。

  我数着时钟上的秒钟,大约过了10秒钟,他的声音重新出现。

  “你看,现在我可以说是有足够好的条件培养10个孩子都没问题,可是我连个自己的家都没有。”

  “所有这些都和于亚兰有关,是吗?”

  我脱口而出。

  那么于亚兰离开于诗之后,他就没有遇到过他想娶的女人,那么于亚兰是他的初恋也是他到现在为止的最后一个恋人?

  我迫切地想知道后面的事情。

  于诗似乎在重重地把一口烟吐出去。

  此刻他在异乡的一个不知有多少人住过的酒店房间里,守住电话,和我一起回顾他的过去。他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他在讲述于亚兰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充满着眷恋和怀念,我不得而知。

  但是,穿过长长的电话线,我可以感觉到他的不平静。

  这绝对不是一个像他告诉我的那样在心里编织了很多年的故事,绝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林玲,你着急了,是吗?”

  “我想了解你。前几天,我把这些当成一个故事来听,可是,现在,于涛,你知道吗?我已经在故事里面了。”

  “可以说是跟她有关吧。

  “我努力挣钱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我病了,肾炎。

  “肾炎是不能结婚的。

  “我一病,什么都停下来了。我的生活就以养病为主。

  “那时候于亚兰经常哭,说我跟她爸一样,也是因为太想让她的日子好过起来累成这样的。她这个人很讲情义。

  “只要她有时间,肯定陪我去医院,她照顾我比我妈还细致。

  “那时候她的工作已经相当好了,每天在酒店那种环境里,接触的人也越来越体面。我知道有人追她。她漂亮,又没结婚,被人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那些追求她的人,有的有钱、有的有地位,反正都比我强。她把这些都告诉我,我能说什么呢?我就是一个穷小子,现在还得了这种病,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如果说跟于亚兰在一起那么多年,我有过自卑感的话,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

  “我体病假,每天在家无所事事,吃饭、睡觉和等她下班就是全部了。我坐在我家的院子门口,看见于亚兰穿着当年还很少有人穿的西服裙走过来的时候,心里就想,这个女人是属于我的吗?我不知道。我心里没底。一个男人不能给自己喜欢的女人带来好的生活,那么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人家一直跟着你呢?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们俩没戏了。当然,于亚兰自己什么也没说过,她没流露过一点儿要跟我分手的意思。可我就是忍不住那么想。我觉得她不是属于我的,不属于我们家住的这条胡同,如果说过去她因为出身的原因必须跟我们这种人为伍的话,现在她已经有条件走出这条胡同,而且永远也不用走回来了。

  “我第一次跟于亚兰说了分手的话。她哭了。

  “那天是在我们家。我妈吃完饭就出去了。我们俩的关系,我妈一直是不支持也不反对。就是默认了吧。但实际上我妈不是特别喜欢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妈跟我说过几次,都被我堵回去了。我妈说于亚兰身上有一种气息,对我不好,会纠缠我一辈子,还说我们俩之间只有冤孽,没有姻缘。我认为是老太太的胡说八道,根本不当回事儿,结果还真被我妈说中了。

  “我跟她说想分手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她,实在是因为不想连累她跟我受苦。

  “她一直哭。说她从小长这么大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吃苦她不怕。她说得对。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为了奔一个好日子一起吃苦也是幸福的,只有一个人每天沤在艰苦里面没有目标才觉得苦。

  “但是,我是男人,我不能接受。我觉得这是一种俯视,还有点儿像施舍,我受不了。我说还是分开吧,跟着我这么一个倒霉蛋是不会有好生活的。”

  于涛停顿着,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也不敢问他。

  录音带在空转。阳台外面已经是一片黑黝黝。人的视线在这种明暗之中不能超过两米,连自己都不能看清楚。

  “林玲,我不知道该怎么讲了。”

  于涛的声音忽然之间变得非常无助。那不是属于39岁男人的声音。

  “怎么了?”

  “我觉得你已经知道了后面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特别想知道。”

  打火机反复地响了几下。他的手在发抖吗?

  我静静地等待着。

  我知道于涛会把整个故事给我讲完,因为我知道到了今天,对于倾诉者和倾听者来说都已经是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不明白,人一辈子得做多少违心的事儿、说多少违心的话?有些事还是一直要做,那些话还要反复地说。

  “我这人不会说话,而且,那种情况下,我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我还是坚持说分开吧。于亚兰只是哭,哭得我特别难受,好像心里有一个小人儿,拿着一根绳子正在把我的心一点儿、一点儿地绑起来,越绑越紧,一边绑着一边往上吊着,怎么也放不下来。从那以后就放不下来了。”

  我听见于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于亚兰有一个表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就是那种发狠、恨不能要玉石俱焚的样子。

  “我是靠在床上的,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她就那么咬牙切齿似的看着我,说:“于涛,你真的那么想挣钱吗?‘“我说是。我想挣钱是为了我们俩,也是为了我家,我妹已经上高中了,学习特别好,我不能让她放弃,我们家5个孩子,怎么也应该出一个大学生。

  “于亚兰狠狠地点了点头。她那样子挺吓人的。她说;‘于涛,你要是一辈子没有发财,你就一辈子不跟我结婚吗?’”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心碎。她脸上挂着眼泪,眼神特别绝望。我怎么说呢?从小我就懂得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爸可能都没注意过我妈,他出车很少回家,回家就是睡觉,等他基本上不怎么出车的时候,我妈已经是一个老太太了。他根本就顾不上,活命是第一位的。我不愿意我和于亚兰也重复那样的生活,每天就为了生计发愁、奔波,可能我也是穷怕了的那种人吧。而且,我不相信两个人同甘共苦这种事情,时间短还可以,时间长了就不行。

  “林玲?”

  那种熟悉的呼唤再次传来。

  我第一次有一种感觉,好像于涛在黑暗中向我伸出手来,好像他非常需要我在这个时候握住他告诉他我在,我距离他很近,好像这个世界是那么空旷,空旷到了让我们这样两个孤身上路的人心生恐惧。

  当环境对人不能构成威胁的时候,令人恐惧的就是人自己。

  “于涛,我在听。”

  “那天其实是应该发生一些什么的。

  “我和于亚兰交往了那么多年,我们没太亲近过。可能你不相信,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我也说不明白。在于亚兰之后,我碰到过很多女人,有些是很容易就可以得到的,也正是因为太容易获得了,所以我轻视她们。但是对于亚兰,从小时候我就有一种类似于敬畏似的感情,我觉得她是那种特别清洁、适合于安静地放在一个好地方不可以随便挪动、而且是挺容易玻碎必须轻拿轻放的那种东西,像工艺品……我不会形容了。

  “很多年以后,我又遇到过一个这样的女人,这是后话。

  “这样的女人是要人保护的。可是当时,我没有能力保护她。

  “那天,于亚兰在我旁边,把头垂在我胸口上。她离我那么近,我能清楚地听见她心跳的声音。她摸我的脸,手特别软、特别凉。我只要轻轻地一拉,她就会倒在我身边,可是我不敢。我心里坚定地认为她一辈子都不会是属于我的,我不能对她有任何侵犯。

  “她可能是很想做什么的,我觉得是这样。但是我做不出来。

  “我们就那样过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我妈从外面回来,在外间屋咳嗽一声,我们才分开。她重新坐好了,问我:“于涛,你说我怎么办?‘“我不明白她指什么。她也没解释。

  “我妈进来给我送药,她说她该走了。

  “我们已经到了不需要互相送来送去的关系,我就站起来送她到我家院子门口。她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站着看她的背影,她特别瘦,当时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时间吧,天已经大黑了,她走了没有多远,我就看不清楚她了。

  “看着她的背影的时候,我就更觉得她的确不属于我以后的生活,她不是走路回家,而是从我的世界走出去,走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后来,于亚兰很多天都没有来看我。我也没有去找她。

  “我的日子还是那个德性,每天养病、定期到医院检查。

  “我在医院的时候,发现了原来肾炎不是什么人都能得的,肾炎病人的尿样居然也能卖钱。”

  于涛干咳了两声,好像恢复了属于他的那种略带玩世不恭的状态。

  “那时候,已经开始有一些有本事的人往外资或者合资公司跳槽,国营单位开始渐渐不那么吃香了。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人下岗,下岗的都是有能耐、想换个地方挣大钱的人。我在医院里就碰到过这么一个人。

  “是个男的,好像是在一个什么工厂里当工程师,是一个很有名的大学毕业的。他也是来做肾炎检查。不过,他没病。就是想开一个肾炎的证明回去泡病假。

  “他是正常人,检查的结果肯定也是正常的。他可能早就注意我了。有一次我倒行检查的时候,他就过来跟我搭话。没说几句话,他就问我,愿不愿意帮他弄肾炎证明。他说很简单,只要我把我送去化验的尿样分半杯给他就行。只要查出来是肾炎,一次他给我10块钱。

  “撒一泡尿费什么劲啊?又能挣钱,我就答应了。

  “这样,每次我去检查,他也一起来,跟我一块儿到大夫那儿开化验单、一块儿去化验。我拿两个杯子,把尿样分给他一杯。

  “这个人是特别精明的。我后来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但是他肯定早就发大财了、他跟我说,必须等到化验结果出来,证明确实是肾炎,才能给我钱。他说,世界上没有那么傻的人,花10块钱买一杯没用的尿。

  “这是我做过的最丢人的买卖。

  “我们俩在化验室门口等着,等化验单出来,一看,三个加号,他给我10块钱。

  “林玲,你能想像吗?现在的于涛,当年把卖尿的钱都存起来。”

  于涛好像是在笑,但是我笑不出来。

  就在前几天,于涛还开着他的大吉普车带着我在马路上逡巡游弋,全然不顾别的司机的嫉恨和仇视,就为了找一个配得上他的装束和身份的地方吃一顿晚饭;就在我们很少的几次见面之中,每一次,于涛都是衣冠楚楚、令人不能小视地出现,就连他的一只打火机、一条皮带都在显示着他是一个多么追求高质量生活的成功人士。

  然而,在他瞬间表现出来的那种我看不惯的挑剔和傲慢的背后,竟然是这样的尴尬甚至羞辱。

  也许这就是他告诉我的、血淋淋的原始积累吧。

  “我挣到第四个IO块钱的时候,被于亚兰发现了。

  “到今天我都相信,一个人的命里假如有一样东西,那么这样东西就怎么也不会失去,命里要是没有,你怎么也得不到。

  “于亚兰就是我命里不该有的那种东西。

  “我在化验室门口和那个人结帐的时候,于亚兰来了。

  “她又让我看到了那种好像要玉石俱焚的表情。她把我拉到医院走廊外边的小花园,指甲都快要掐到我的肉里边,问我:“于涛,你真的就这么想挣钱?‘“我也特别尴尬。男人在女人抓住了他不愿意被抓住的事情的时候,特别容易急。就是恼羞成怒吧。我当时也是气急败坏地跟她说,我就是想挣钱,想不放过任何机会地挣钱,只要是能卖的东西,只要能换钱,谁也别想不让我卖。

  “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想到我会这样说话,而且是跟她说这种话。

  “她恶狠狠地盯了我足有两分钟,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行,咱们一起卖吧,把能卖的都卖了。‘说完她转身就跑了。“

  电话里长久地没有了于涛的声音。

  我等着他,等到以为电话已经断了的时候,才听到他轻声叫我的名字。

  “林玲,你知道于亚兰把什么卖了吗?”

  我知道,但是我不敢说。我想我是知道的。

  同时,我也知道了于涛为什么要选择打电话这种方式告诉我这个故事,我好像看到他在流眼泪。

  一个空洞的声音慢慢地回荡在我耳边。

  “她把她自己卖了。”

  电话的两端同时陷入沉默。

  我体会着于涛那个初听起来有些古怪的比喻,“好像心里有一个小人儿,拿着一根绳子正在把我的心一点儿、一点儿地绑起来,越绑越紧,一边绑着一边往上吊着,怎么也放不下来。从那以后就放不下来了”。

  现在的我也是这样的心态。

  “林玲?”

  我竟然对着黑暗的阳台窗户点了点头。

  “林玲,你哭了吗?你在吗?”

  我从一个遥远的地方回来,回到一条电话线和一台悠悠转动的采访机旁边。

  “我在。”

  我没哭。

  也许现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跟我一样的,没有切肤的感觉,疼痛也不会太真实。在别人的故事里流泪,也仅仅是一瞬间的感慨,我们说的话通常是“流着别人的泪,走回自己的家”,我们也就是啼嘘一下而已,因为我们毕竟有家可回。

  我不能释然,对这样一对恋人的经历,姑且就认为这是一个故事吧。

  但是,我不哭。我不知道应该为谁哭。

  如果必须有人哭泣,就让于涛为他自己哭吧。

  “林玲,我明天还是要赶早班飞机。我们今天先到这儿,好吗?”

  于涛似乎已经回到了他的平静之中,亦或他比我更善于掩饰自己。

  我关上采访机。

  忽然,一个念头闪现出来,我脱口叫出他的名字。

  “于涛,你等等,我给你听一样东西。”

  “好啊,是我自己的声音吗?”

  我快速打开我的简陋的小音响,把已经听过不知多少遍的一张邓丽君的CD放进去,找到我要的那首歌。

  音乐渐起。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再见。

  “Goodbye my love ,相见不知哪一天。

  “我把一切给了你……”

  电话“咔哒”一声挂断,只剩下有节奏的忙音。

  我坐回到沙发里,想一个人把这首歌听完。

  是什么人在沉着地敲响我的房门?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25
标题: [分享]欲望碎片
第九节
  刘超站在门口,诧异地看着我:“林玲,有客人?”

  “没有。”

  门在他身后关上。

  我走回客厅里,关音响。

  “有几瓶香水,是新上的,带来让你看看。”

  刘超把一个小塑料袋里面的四个小盒子—一拿出来,摆在沙发上。

  全部是30毫升装的,都是我认识的牌子,夏奈尔NO.19、纪梵希的宝宝小熊、CK one和我平生使用过的第一种进口香水,伊丽莎白。雅顿的第5大道。

  我用香水是从刘超开化妆品专营店开始的。

  刘超的哥哥在海关工作,每次刘超请人帮他从香港带进口化妆品回来,都是他哥哥或者他哥哥的同事去接,这样可以免去海关的检查。同样品牌的化妆品在香港比在内地要便宜差不多一半。刘超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的店里卖,价格比在香港要贵,但是比在大商场里面买要便宜一些,很多追求时尚和高档却又不愿意多花钱或者实力有限的所谓“白领丽人”都是刘超的顾客。甚至有一些人是专门提前到他的店里来订货。

  我也是一个直接的受益者。

  刘超第一次送给我香水的时候特别不好意思,那是他的店里第一次进香水。我刚刚参加工作,还是人事处的一个小办事员。

  上班的时候,刘超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林玲,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你肯定会喜欢。下了班你就到店里来吧,一起吃晚饭。”

  所谓一起吃晚饭,要么就是两个10块钱一份的盒饭,要么就是在离店不远的一个家常菜小馆里吃鱼香肉丝。

  我到的时候,刘超正在把一瓶瓶香水摆上货架。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些在杂志上看过很多次的美丽的小瓶子和连颜色也透出神秘和尊贵的液体。

  刘超显然也特别兴奋,他一个、一个不厌其烦地打开瓶盖让我闻,同时告诉我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我也把我知道的、从不同的杂志上看来的有关香水的知识逐一卖弄给他。我们像两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一样,把玩这些瓶子,闻到鼻子失灵,闻什么味道都只知道是叫做“香”。

  刘超站在摆了一排美丽的小精灵的货架前面问我:“你最喜欢哪一种?”

  “我不知道。我已经闻什么都是一个味儿了。”

  “那就挑一个好看的瓶子吧。”刘超的慷慨溢于言表。

  我选了伊丽莎白。雅顿的第5大道。我喜欢那个瓶子的纤巧和精致,而且,从我开始学英文起,英文名字就叫做伊丽莎白。

  刘超的手真大,小小的香水瓶在他手里显得轻若无物。

  他让我转过身去。

  我身后是热乎乎的人的气息。

  两束凉凉的液体喷在我的耳朵后面,顿时有一种温暖的香气氤氲开来。

  那一刹那我忽然不敢回头了。我的头发上有一双柔软的嘴唇一掠而过。很快,很害羞似的,但是我能感觉出是一个小心翼翼的吻。

  我曾经对刘超有过心动的感觉吗?恐怕那是第一次。

  吃饭的时候,我们都有些不自然。我坐在收款台的椅子上,刘超搬了一只木箱坐在我对面。我们的目光不敢相遇。我依然可以闻到来自我自己耳边、发际的淡淡幽香。

  打烊的时间是在9点钟,吃完了简单的盒饭,刘超让我回家。他把装在金色盒子中的香水放进我的帆布包:“用完了,瓶子不要扔。以后你的梳妆台上全是漂亮的香水瓶子。”

  那是刘超的理想。我知道。包括他说要让他的老婆不用上班、在家里写作的话,我都知道,我就是他的理想的最重要的组成部份。

  但是,我爱刘超吗?

  我自己也无法回答。

  刘超在我心里,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亲人。当我感觉到失望或者没有着落的时候,我才会去找他。不一定要说什么,不一定要他安慰我,只要能在一起说说话,随便什么话都可以,我就会感到自己身边是有着可亲近的人的。我曾经跟刘超说过:“咱们俩有点儿像贾宝玉和他那块玉的关系,不离不弃。”刘超听了只是笑。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有一个刘超,随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随时接纳我的一切。我习惯了相信,刘超不会离开我,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他都会和我在一起。刘超也是这样表现的。

  但是,不能因此就说明我爱他吧?

  那不是一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而是一种类似于兄妹之间的亲情。也许刘超在很多时候是想把这种亲情发展成为爱情的,然而我没有这个想法,至少到今天,我都没有这样的想法。

  严格地说,我和刘超不能算是一种人。

  刘超出生在一个大杂院里,他家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他出生的地方。他家三个儿子,老大是出租汽车司机,老二在海关,刘超是这个家里惟一的一个大学生。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同一个纺织厂工作,爸爸是生产科长,妈妈原来是工人,后来调到工会管一些杂事。几年前,他妈妈退休了,办了一个小商店,卖日用百货,就是刘超现在这个化妆品专营店的前身。

  刘超大学毕业的时候,国家已经不包办大学生的分配了。那时候叫做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挑选应届毕业生,学生也可以挑选自己比较心仪的单位。每年大学生毕业都是一个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过程,那些家里有门路、有办法的学生无须自己推销自己就可以找到待遇好而又稳定的单位,但是像刘超这样的人如果不能把自己推销出去,就只有等着那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单位来选择自己了。

  刘超是学历史的,专业不好,用行话说,他学的是长线专业,又没有具体技术,四年大学上下来,惟一的收获就是得到了一个大学文凭、一个学士学位。可是一个历史学学士在找工作的时候还不如一个刚刚从会计学校毕业的中专生有优势。学历史的能干什么呢?

  刘超找工作的时候,正是我妈和我继父经人介绍认识并且开始互相产生好感的时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我妈已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好多人,其中也包括刘超的妈妈。

  刘超的妈妈在对我妈刮目相看之余,就想到了我继父。在她的想像和我妈的介绍中,我继父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可以办别人办不到的事。

  那天,刘超的妈妈亲自带着刘超来我家拜访我妈,那是她唯—一次来我家。她说:“小超这孩子命不好,生在我们这么一个家里,他爸是个没嘴的葫芦、撞不响的钟,我也没几个认识人,认识的人也都不管用。他阿姨能不能让徐教授给帮个忙,看有什么适合小超的工作,给介绍一个。”

  我妈特别热情,又是沏茶又是切水果,声音高亢、笑声爽朗地跟刘超母子大谈我继父的社会地位如何高、如何桃李遍天下、他的两个女儿——当然不久的将来也是我妈的女儿、我的大姐和二姐——在美国如何出入上流社会,恨不能刘超现在说想去美国、晚上我继父就能派人把他空运出去。

  刘超的妈妈听着这些,一个劲儿地赔笑脸,夸我妈命好,我妈甚至忘乎所以地说,她原来还觉得跟我爸离婚是她的失败,现在她已经不这么认为了,“不跟他离婚我也没有今天,这就叫做坏事变好事”。那天是我第一次从我妈的话里听出她其实已经非常迫切地想再婚,而且必须是跟这个长她20岁的人结婚。

  我和刘超分别坐在自己的母亲身边,我半低着头,拼命忍着眼泪。我妈的口若悬河让我无地自容。也许,我爸真的是一个没有给我妈带来过任何荣耀的男人,但是他们毕竟曾经相爱过,毕竟已经共同走过了十几年并且已经有了一个这么大的我。虽然他们已经分开了,但是善待过去总是人的操守之一呀。我妈这样轻松地就把他们的过去否定了,而且还是在外人面前,那么我算什么呢?总不能说我就是20年前的一场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吧?

  刘超一直不看我,他没有表情,他妈经常骂他“死头不痒”就是为了他这副样子。但是,我能感觉到他心里的尴尬和自卑,为了他妈妈这样低声下气地为他求人。

  我妈满口答应刘超的妈妈,说“一定尽最大努力”、“这是孩子一辈子的一件大事”等等。送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妈还在张罗着留他们吃饭。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她对人还有这么热情的时候。然而只有我能看出来,她的这种热情里面带着极大的优越感和自我显示的成分。她终于找到平衡了,在刘超母子这里,在这种有求于她的人面前。

  我和我妈一起送他们走。刘超和我走在前面。站在单元门口等他妈妈下楼的时候,他那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小声说:“我走了你别哭。”

  我在他的注视里抬手抹掉一直在眼睛里打转的眼泪。

  回到家里,我妈的兴奋一点儿没有减少。她一脸得意和轻蔑地对我说:“看见了吧,他们到了关键时刻就没有办法了。不是我说刘超这个孩子不好,但是他这样的家庭就决定了他不可能有什么发展。你们俩在一起玩儿我不管,但是你要跟他谈恋爱,那可不行。我的女儿,不能嫁到一个胡同串子家里去。我嫁给林庆国,就已经毁掉了前半生,我不能再看着你自己毁自己。”

  我妈在我和刘超接触的问题上,从来都是不遗余力地用最难听的话来说,我已经习惯了。她看不起刘超和他的家,就像她看不起我爸和我爸的家一样。

  我妈最终没有帮刘超找工作,我问过她几次,她都随口糊弄过去了,我猜想,她可能根本就没有对我继父提起过有这么一件事。

  刘超的妈妈在有限的亲友中间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当然也经过了必然要经过的请客和送礼,结果,刘超被安排到了一个区的税务局。因为专业的原因,他不能在业务处工作,只能在办公室做文员,就相当于秘书。

  刘超的妈妈应该说是一个非常会办事的人。刘超的工作确定下来之后,她就让刘超到我家来。刘超老老实实地把他妈让他说的话对我妈说了一遍,还是那种没有表情的表情:“阿姨,我妈说让我来告诉您,我的工作已经落实了。她说给您添了好多麻烦,让您和徐教授都为我费心了。我妈让我来谢谢你们。”

  我妈听完了刘超的话,马上说:“是啊。老徐也特别忙,你们有好地方就先占上,你也别太挑剔,现在,要是专业不好,博士找工作都难,托他的人也多着呢。你先凑合著,慢慢咱们再调动。”

  刘超要走,我妈让我到厨房去帮她找胡椒粉。我知道她就是不想让我送刘超。经过厨房,刘超叫了我一声:“林玲,我走了。”

  我没答应。

  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刘超当时的心情。假如可以把他妈逼着他来我家对我妈讲的话写在纸上传真过来,他一定不会来亲自面对我妈这样的人,一定不会当着我的面来再次经历他和他妈一起已经经历过的轻视和被表面的热情掩盖着的冷淡。

  刘超正式拿到工资的第一个月,邀请我到了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去的“兰桂齐芳”酒吧。

  “工作的感觉,好吗?”

  “没什么感觉。”刘超懒洋洋地说。

  “你准备在税务局打持久战吗?”

  他不说话,拿着服务员小姐开酒单用的破圆珠笔在一张废纸上写字,一笔一画地写了三个字;睡、误、拘。

  我问刘超今后的打算,他摇摇头:“现在只能走一步说一步。”

  “你想过考研究生吗?”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关于考研究生的想法,不是我想考,而是我的男朋友每天都在告诉我,他要考研究生,因为只有考上研究生才能保证他将来可以留在北京,我们曾经开玩笑说那不是在考硕士学位,而是在“考北京户口”。

  刘超沉吟片刻。说话的时候,我从他的表情懂得了什么叫做无奈:“毕业之前,我就想过。像我这样学历史专业的,没有什么比上研究生更好的选择了。而且,说实在的,我是特别喜欢我这个专业。读一个硕士学位还在其次,关键是我可以分配到大学或者研究所去干我喜欢的事,比如搞某一个时期的断代史研究之类的。我跟我妈商量过这事儿,就商量过一回。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两个哥哥都等着结婚,他们也都挣钱不多,我妈不可能再培养我读书。读书期间我大概是不可能有力量自己养活自己的。而且,我妈跟我说,她挺希望我能给家里帮点儿忙的……当然现在还是没帮上。”

  关于事业或者就叫做理想吧,刘超只跟我谈过这唯一的一次。在我们两个人共同的记忆中,大概他还没有过像这样一口气说完这么多话的历史。

  我想也许我应该安慰他,但我的确不会。我的男朋友说过我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对别人也许是这样吧,对刘超,我自知不是。我已经习惯了他安慰我,甚至是哄我,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给予和接受不具有可逆转性。

  我让小姐给他加冰水,我大声叫:“再来一杯冰水!”

  声音都发抖了。

  刘超笑笑,再也没有提起关于他想做什么这个话题。而且,从此他真的就再也没有对我提起过。

  历史研究和经营化妆品水货之间有多大距离?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是充满了这样的阴差阳错。

  “太晚了,我该走了。这些你都留下吧。”刘超背着手,看着摊在沙发上的四瓶香水。

  “不行不行,这太贵了,我留下一瓶,其它你还是放到店里去卖。”我随手拿起第5大道。

  “没事,店里都有。这些就是给你带的。”刘超一脸的不容反对。

  “老四,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你做的是生意,生意人都像你这样,用不了两个月就关门算了。”我把香水一盒、一盒装进他放在旁边的小口袋里。

  “林玲?”

  刘超的声音忽然充满了一种我心里明白但又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难过。

  我像每一次听到刘超说那些暗示着某种特别的感情的话时一样装聋作哑。

  刘超清了清嗓子:“你怎么这样?你原来可不是这样的。你不是一直说你是一个最贪心的女人,想把世界上的好东西全都据为己有?现在怎么对我客气起来了?”

  我笑笑:“等你发了洋财吧。现在不行。”

  刘超咧了咧嘴,似乎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

  稍微顿了一下,他改作轻松的语调:“好吧。但是,你听我的,别再拿第5大道,换一种,香水这种东西,不能老是固定在一个品牌上。”

  “我喜欢这个。”

  瞬间抬头,瞥见刘超的眼神,瞬间又把头低下。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不知不觉地有了一些不自然?

  我是不是应该告诉刘超,我是固执的,我的骨子里非常留恋曾经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的那些带来了美好感觉的东西,我需要他们环绕在我的周围,让我时时可以回到从前?

  怀旧是不分年龄的,只要这个人有“旧”可“怀”。

  如果我说第5大道会让我回忆起我们有过的那些日子,会让我想起送给我第一瓶香水的那个人,也许他也会因此记住这个晚上。

  但是,如果说过去我可以随便对刘超说任何话而不计较引起他各式各样的遐想,那么现在,我发现自己已经无论如何说不出口了。

  刘超比我执拗,他坚持留下了一瓶夏奈尔NO.19.他意味无穷地说:“林玲,你早已经是大人了。书上说,夏奈尔19号是为成熟的女人准备的,我觉得你已经可以用了。”

  “是吗?我可不愿意这么快就未老先衰!”一句玩笑话在小小的房间上空散开,散开成为无边的空洞和寂寞。

  彼此熟悉而又本性善良的人在交流的时候往往更不容易直来直去,我和刘超都能感觉到各自的弦外有音。我们都非常清楚,从那个接到送来的晚餐的黄昏开始,我和他之间就已经隔着一个新冒出来的男人,我们突然就相距遥远起来了。

  只是我们谁也不愿意先说破。

  “我走了。”

  “有空来看我。”

  “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别太用功。”

  “我不用功就没饭吃。”

  “最近收入怎么样?”

  “我也开始讲价钱了,千字200块钱以下的活儿我不做,还不够受累。”

  “有什么大计划吗?”

  “还没有。想写本小说,素材还不够。采访阶段。”

  如果是在电影或者小说里,只看这样的对话,说是两个同事或者同学甚至邻居都有人相信,可是我和刘超是从小一起长大、越长大就越是有着一份不敢说也说不明白的感情的人啊。

  我们站在门边,空地非常小。刘超看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一种俯视和探询。

  我们离得那么近,他只要伸出手臂就可以把我带到他的怀里。

  我忽然想到了于涛,那个晚上,他也曾经这样站着,他那么高大,几乎可以包住我整个人,他这样想过吗?

  我真的被一只胳膊婉转地带向前方的时候,一阵急促的呼吸声提醒了我,这个人是刘超。我几乎是本能地向后退了半步,他的手固执地没有放松。我的腿碰在挂衣服的木架上。我“哎哟”了一声,刘超应声放开我。

  我们都被吓了一跳。

  刘超的脸在昏黄的灯下依然能让我看到些微红色。

  但是他比我先平静下来。

  “林玲,刚才我来之前,给你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占线……”

  门在他身后被打开,接着,他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在采访。”

  “那个送晚饭给你吃的人?”

  “是。”

  刘超的肩膀微微耸起。

  “你不会采访到最后,爱上他吧?或者他爱上你?”

  我们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

  看着一个人的背影,你会对他撒谎吗?

  看着一个人的背影也许撒谎更加容易。

  “我要是爱上他,或者我们相爱,会怎么样呢?”

  “没有什么,你自己觉得好就好。”

  刘超疾快地说完这句话,开步向前走。

  我在他身后,直到他已经走出楼道,才想起来要关门。

  于涛的话闪现出来,那么像他说他看着于亚兰离开他家院子的时候那种。动情,仿佛刘超也正在一步一步走出我的生活。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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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我站在窗户边上,于涛背靠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辆黑色的林肯车,向玻璃里面的我招手。

  我以最快的速度飞奔下楼,跑着到他面前。

  于涛的笑容是晴朗的,比我想像的还要晴朗。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布衬衫,蓝色牛仔裤,看上去非常年轻。

  看见他微笑的那一刹那,我在心里说:让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忘记吧,他就是我要的那个人。

  我跑过去,一直跑进他的怀里。我们紧紧地拥抱又迅速地分开,于涛向着车努了努嘴,告诉我司机在看着我们。

  于涛和我一起坐在后座,他握着我的手,一直握着。

  我们不说话,这样的时候,似乎也不需要说话。我们能够真切地感觉到彼此就在对方的身边最近的地方。语言是多余的。

  车在高速路上疾驰,和其它的车擦肩而过。

  我小声对于涛说:“不知道那些车里是不是也有人和我们一样。”

  “没有。没有人和我们一样。”

  他的表情非常自信。

  我兀自微笑,也许一个经历过风雨的男人的自信总是能打动像我一样的女人的。

  于涛吩咐司机在停车场等我,我陪着他走进机场大厅。我想起于涛说他送于亚兰和她的新婚丈夫应该就是在这里。又是于亚兰。我不自觉地甩了甩头。

  人很少,距离办理登机手续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到小咖啡厅坐下来。

  于涛在我对面,认真地端详着我。他的目光甚至有几分迷离和惶惑,但是一闪即逝。

  他认真地说:“林玲,我最后一次跟你提起于亚兰,好吗?回来以后,我们的生活就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点头。我也希望我们能够远离那个不太美丽的过去。

  “我把什么都告诉她了。”于涛歪着头,点燃一支烟,是万宝路。缓慢地吐出烟雾,淡淡的烟雾飘啊、飘啊,飘到我的身边,散了。

  “我跟她说了你,还有我和你,我告诉她其实5年以前我就想过要离开这个公司了,但是因为我忘不了过去,我对她还抱着幻想,说留恋也行,5年当中,这种留恋和幻想越来越少,我觉得我活在她的阴影里,每天都摆脱不了。我们俩不可能再有任何关系了,我们必须要面对各自的现实。”于涛的手里摆弄着精巧的打火机,磕打在桌子上,发出有规律的声响。

  我想静静地听完,我想知道于亚兰的反应。

  “她同意我的说法。她说她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就是一个早来还是晚来的问题。她问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比如你是做什么的、长得什么样、家里都有什么人之类的,我都告诉她了。她也没说什么,然后我们就讨论了一个协议。其实就是我可以带走什么。就这么简单。”

  于涛再取出一支烟,就着剩下的烟蒂续上:“她那么痛快,我也没想到。”

  “她哭了吗?”

  于涛慢慢地摇头:“没有,一直笑着。她那种笑容可能是练过吧,特别得体,符合她现在的身份。”

  广播已经在催促飞香港的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我们不得不走了。

  大厅里的人什么时候多了起来,乱哄哄的。

  我们面对面站着。

  说完了于亚兰,我们之间好像一下子没有话说了。

  沉默持续了片刻,于涛拉住我的手:“林玲,我回来就去注册自己的公司,那辆吉普车是我的,这些年我也有了一些积蓄,而且做生意这么长时间,我有自己的关系,不会太困难,你可以放心。我跟现在不会有什么差别的。”

  他是在说钱。

  我知道他在告诉我,他不会因为离开了于亚兰的公司就成为一个穷光蛋,他还是那个可以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只为了找个地方吃饭的于涛。但是,我相信我要的于涛不一定非要有钱。

  也许有很多女孩子都在期待著有一个有钱的男人能负担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发誓我遇到于涛之后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

  我把于涛的手晃来晃去:“于涛,可能我是有一点儿跟别人不太一样。我就是一个自由撰稿人,靠爬格子凑合活着,但是我能养活自己,我喜欢我现在这种职业,还很开心。所以,你说的那些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

  “你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你来说。”

  于涛把我搂在胸前。

  我闭上眼睛,这就是最重要的。

  于涛的手在我的头发上抚摩着,那是我今生没有体验到过的温存和关爱。这将延续在我以后的生命当中吗?我的心悠然一沉。

  我仰起脸来:“于涛,你真的会回来吗?”

  于涛仿佛被我吓住了似的:“怎么了?我当然要回来。三天以后,你睡醒了,就发现我已经在楼下等你了。”

  我的头在他的胸口上,那么热的身体和那么有力的心跳。

  “我是说,你真的可以回到你自己吗?”

  于涛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下去:“我会。”

  我又一次想到了于亚兰,在于涛的怀中,我想到了他也曾经问过于亚兰的话:“你还回北京吗?”

  广播再次响起来,于涛慢慢地托起我的脸:“林玲,你好好地等着我回来。”

  我伸出双臂,第一次主动地环抱住于涛,这个在我的生活中才仅仅出现了这么短的时间,但是已经掌握了我的另一部分的男人。

  我拥抱他,为了能忘记与他有关的一切。

  放开于涛,我说:“你先走,我看着你走。”

  于涛在我的肩膀上重重地捏了一下:“三天以后,我来找你。”

  他转身离开。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

  蓝色的背影。

  想转身的一刹那,我愣住了。

  刘超站在大约不到5米之外,神情严峻地看着我,手里握着机票。

  我们对视着。

  于涛几乎就在半分钟之前与他擦肩而过。

  他看到了我和于涛的一切。

  又一个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越走越远,直到完全看不到他。

  于涛的司机送我回家,是第一次我见过的那个小李。

  客气地打过招呼之后我们不再说话。小李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大起来。

  是邓丽君。特别熟悉的《甜蜜蜜》之后,就是《再见,我的爱人》。

  再见,我的爱人。

  我忍住了不让自己哭出来。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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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外面在下雨,入夏以来第一场大雨。

  雨水把天与地连接成为一体,是那种紧密的结合,没有缝隙。

  于涛应该今天回来。

  我早早换好了那条新裙子,坐在窗前等他。

  等人的时间是漫长的,但是我愿意这样等着,等我们共同的一个开始。

  中午刚过,门铃如我期待的那样响彻我的家。

  门外是曾经接我到于涛公司的女司机:“于总让我来接您。”女司机非常谦和有礼,“我在外面等您吧?”

  “他回来了?”

  我早就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走。

  女司机笑笑,没有说话。

  我拎着雨伞跟在她身后下楼。

  雨水太疾,像铺天盖地的雾一般遮住了人的视线。

  我看不到车在向什么地方开。我只知道,应该是向着于涛的方向开,每前行一步,我距离他就更近一步。

  车停下来,女司机下车,撑开伞,给我开了车门。

  我站在了一栋两层的小别墅的台阶上。

  “这是哪儿啊?”

  女司机还是那样笑一下:“于总家。您请进吧。”

  门开着。

  我站在门前犹豫了一下。我想一会儿见了面我要告诉于涛,他实在没有想象力,这样的情节在肥皂剧里面俯拾皆是。男主角派司机去接女主角,到了一套漂亮的大房子,但是没有人,女孩子走进去,豪华得惊人,女孩子大声叫着男人的名字,没有人答应。女孩子怕了或者是生气了,转身要逃,男人从身后抱住她,告诉她过去说自己穷是为了考验她,其实这才是自己的家。于是两个人拥抱,天地一家春。

  推开门,走进去。果然没有人声。我想我就是不叫于涛的名字。

  我一直走进了客厅。

  光线很暗,每个窗子都拉着一层白色的纱帘,微弱的天光透进来,给整个房间蒙上了一层灰色。

  “你好!”灯在我头顶上突然大亮起来。我想到了这个细节,这也是肥皂剧喜欢的细节。于涛说过,他没什么文化,能想出这些已经不容易了。我可以谅解。

  但是,我听到的声音不是来自于涛。

  我转身面对的是一个穿黑色长裙的女人。而且,她长着我十分熟悉的面孔,好像刚刚才见过面的一个什么人。

  “坐吧。是我请你来的。我们有必要认识一下。我叫于亚兰。”她指指看着就非常柔软的皮沙发,“你想喝点儿什么水吗?”

  于亚兰真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眉眼、她的卷曲着盘桓在肩头的栗色长发以及她丰满的身材和若隐若现的、修长的腿,所有这一切都在告诉看到她的人,她是属于一个更加优越的人群和生活的。

  她站在我对面,我们之间隔着一只铁制的、非常大的花架子,上面摆着一个带浮雕的玻璃花瓶,里面密密地插满了浓红色的玫瑰。

  我认识那个花瓶,和我在于涛的办公室看到、插着白色剑兰的花瓶一模一样。

  “你见过它?”于亚兰淡然一笑。她的笑很浅很浅,只是嘴角略略牵动一下,“它们俩是一对。你喝什么水?”

  我想离开,想说我没有必要认识她,但是,脚好像被牢牢地吸在地板上一样。

  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很细小,甚至还夹杂着畏惧。

  我说:“冰水。”

  于亚兰走开了。

  房间里好像开着冷气,但是环顾四周,找不到跟冷气有关的哪怕一个很小的装置。

  纱帘外面,依旧大雨如瀑。目光沿着纱帘向左边移动,我再次被我的发现吓住,接着,我看遍了这间客厅的所有窗帘。窗帘没有打开,层层叠叠地拥在窗户的两侧,但是无一例外地全部用红色的绸带绑成一个整齐的蝴蝶结。那种红色在白色纱帘的衬托下分外惹眼。

  我像被刺痛了一样移开目光。

  这里究竟还有多少于涛和她的过去的遗迹?

  “喝水吧。”

  于亚兰无声无息地坐在另外一只单人沙发里,身子在沙发的白色和长裙的黑色中深陷下去。

  我缓慢地坐下。

  我被一种力量吸引着、控制着,我别无选择。

  “于涛说,你什么都知道了。他说他把一切都告诉你,因为你们要在一起生活。是吗?”

  于亚兰的声音很好听,有些沙哑,因此更加有磁性。

  她身体微微向前倾着,很专注地看着我。长长的睫毛在灯光的照射下丝丝毕现,在她的眼下筛出一条阴影。

  我盲目地点头,又摇头。

  她笑了,嘴角的牵动稍微大了一些,仅此而已。

  “我找你就是想跟你认识一下,以后咱们也许可以做个朋友。”她的语气逐渐变得很温和,眼睛半眯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觉得于涛可能只告诉你一部分事实,还有一部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可能他不愿意说,也可能他准备以后再说。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

  她的温和让我不寒而栗。

  “你想知道吗?”

  “我有必要知道吗?”我尽量让自己平静。既然这一生注定不能无视这样一个女人的存在,那么她早出现和晚出现又有什么分别呢?

  “我想告诉你的是于涛为什么到现在才决定要离开公司。”于亚兰伸直了腿,身子向后仰着,把自己整个人都拉长了。

  等她重新坐好,笑容停在她脸上,“因为他舍不得,他舍不得的不是钱,而是他说的所谓理想。我们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理想是共同的。”

  于涛也这样说过,只不过他不用理想这个词,他说“欲望”。

  于亚兰依旧注视着我:“我一直以为我们知道没有机会在一起之后,他就会离开,但是他没走。他比过去对我更好,真的就像是我堂兄。我们两个人其实很少见面,我不怎么到公司去,平时就在这儿,他偶尔来看我,看看就走。保姆不在的时候,他帮我从外面买些饭回来,或者让人帮我买花。这个屋子里的花都是他让人送来的。你知道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把红玫瑰送给我了。现在他有了你。挺好的。”

  于亚兰的眼睛慢慢闭上,嘴角上挂着浅淡的笑容;“我是真心的,你别觉得我是假装高尚,我真的觉得挺好的。”

  我的身体也陷在沙发里,我觉得我一直在陷下去,沙发正在变成一片泥泞的沼泽,我的周围是柔软而纤长的芦苇,随风摇荡着,看上去是那么结实,但当我伸出手去,它们摇向了相反的方向。

  晚饭和红玫瑰。那些关切的电话。

  我和一个女人共同享有这一切,也许这样的日子会是一生。

  我突然发现我并不了解于涛,我对他的了解完全来自他的叙述,仅仅是他的叙述。

  于亚兰站起身:“林玲。于涛告诉我你叫林玲。”她一边走向和客厅相通的另一间没开灯的屋子,一边说,“我给你看点儿东西,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于亚兰很快走回来,把一本相册放在茶几上:“你没觉得你在什么地方见过我?”

  她翻开了第一页。

  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在一片被白雪覆盖的松林中微笑,松树上的雪重得仿佛就要落下来砸在她身上。

  我坐在沙发里,双手紧紧地绞缠在一起。

  那个女孩子是我。

  “这是我26岁那年的冬天,雪特别大……”我想到于涛说过的话,于亚兰的声音仿佛从地狱中传来,“你一进门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跟我长得这么像。于涛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

  相册在我面前翻动,我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于亚兰还在说话:“你明白了吧?我真的是真心祝福你们的。而且,林玲,我请你来,也是想跟你说,于涛是个好人,你一定要对他好……”

  我用双手捂住了相册。

  于亚兰竟然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真的,林玲,要是时光能倒流,我宁愿用现在的全部去换回年轻的时候。可是我没有机会了,所以,全拜托你……”

  她好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一样。

  恍恍惚惚的,意识在飞腾,飞到我不认识的地方,红色在我面前飘动。我闭上眼睛,集中全身的力量告诉自己,我是在于亚兰的家里,可是我不记得于亚兰是谁。

  这样过了多少时间?我睁开眼睛。

  于亚兰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点燃一支烟。是万宝路。

  她拿着很精巧的打火机,上面一只健壮的骆驼。

  于亚兰歪着头、半眯着眼睛、身体向右倾斜着,烟头开始亮起来的时候,她深深地吸一口,缓缓地吐出来,烟雾弥漫了她整个脸庞,人也显得朦胧起来。

  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人,完全相同的姿势,完全相同的表情。我看见于诗正在从我面前这个女人的身体里渐渐地随着烟雾升起来,落下去的时候,他们合二为一。

  于亚兰吐出一个又圆又大的烟圈,在我和她之间荡漾开去直至悠然破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求你对他好吗?”于亚兰在烟灰缸里弹掉一截烟灰,“因为没有人对我好,我知道生活的苦,我有多苦,他就有多苦,我们俩是一种人……”

  电话在这个时候突然爆响起来,我从迷茫之中被一举震醒过来。

  “是我。……在和一个朋友聊天儿。……回来。……

  过几天。……把公司的事情料理一下,我就走。……叫林玲,是作家。……这边的日子没法过,想买什么都没有……“

  我看着于亚兰站在浓艳的玫瑰旁边接电话,她的手纤巧、细长,她的声音充满了得意的女人才有的娇懒和隐隐约约的跋扈。

  黑色的长裙和豪华的客厅。卷发、万宝路和窗外绵绵不绝的雨。心里的秘密和一个不战而败的情敌。梦破了,碎片在空气中荡漾。

  这一切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可是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眼里,于亚兰就是于涛,于涛就是于亚兰。他们也是那样完美地结合著,谁也不可能离开谁。于亚兰已经赢得了一切,她占有着于涛的整个精神世界,那里没有我的位置。我的出现,只不过就是让他们的这种结合出现了一个新的可能,就是当于亚兰不在于涛身边的时候,还有一个容貌酷似她的林玲。

  于亚兰已经用属于他们这种人的方式明确地告诉我了,于涛不可能走出他自己,因此也永远走不出于亚兰和他们的过去。

  我在于亚兰的轻声细语中悄悄地走出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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