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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5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安顿
安顿我的人是你(序)
  有多久了?这个愿望静悄悄地蛰伏在我心里最柔软也最细密的一个角落。

  我想有一本书,一本我自己的书,记录着我看到的、听到的和想到过的那些非常熟悉的人和事。

  我忘不了那些人和事,所以我想用我唯一会使用的、文字的方式把他们留在我的身边。当我和他们约会的时候,当我想让他们随时出现在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和契机中的时候,我希望他们躺在干净整齐的文字中,用我最欣赏也最乐于接受的方式与我共存。

  他们是我的平淡生活中的奇迹。

  据说,在我还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非常害怕寂寞和孤单。我用眼睛追寻四周的一切,墙壁、家具、能透过阳光的窗子和能照亮夜晚的灯,我在看到这一切之后仍然会大声地哭叫,直到有一个人和我在一起,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是不是能代替母亲的角色,不管他是不是注意我,只要他是一个有生命、正在和我一样呼吸的人,只要他在,我就会停止出声音。我不要求这个活动着的人和我发生任何关联,但我必须感觉到我是置身于一个由人组成的环境之中。我需要那种气息,那种属于人的、生命的气息。

  一个人的生命是因为存在于一个人群中才显得有意义的。

  在我14岁的时候,第一次把文章变成了铅字,写的是我刚上初中时的音乐老师,一个已经过了中年仍然美丽的女人。把那篇文章投给报社不是因为我有写作的爱好,也不是因为期望通过这种方式表现可能还没有人发现的我在这方面的才华,我只是实在太喜欢这位老师了,我甚至盼着每天都有音乐课,每节音乐课都无限延长。我不是一个会唱歌的孩子,我只是想听这位老师唱歌,只是想看着她。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感受她近距离地存在着,我就心满意足。我把文章誊写整齐,装进信封,贴上四分钱的本地邮票寄出去的时候只有一个愿望,我想让所有的人都通过这些文字知道,在我的身边,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这样一个美好的老师存在着,她和我在一起。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16年,我已经真的开始在写作这样一本我自己的书了,却发现此刻的心情和14岁的时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实在太爱这些人和事,太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曾经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且,我相信因此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有一天会分开了。

  这本书就是基于这样的心情写作而成的。

  1999年对我来说是特别的一年。有人说女人在30岁的时候会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因为这个年龄正是她的生命之杯半干半满的时候。今年,我将30岁。

  我想像我的生命是一只酒杯,因为盛着像血一样殷红的酒,一半是厚重的颜色,另一半是透明的,可以让我看到酒杯后面的天空。我陶醉于那酒的醇厚,也知道所有这些都是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停驻过哪怕仅仅只有片刻的人们从他们的生命之杯中分出一滴或者几滴来给我混合而成的。他们穿行我的世界,走过去,继续赶路,把醇香和余味留给我,成为不能抹去的记忆。

  目送那些温暖的背影,我总是在心里问自己:你会记得他们吗?你会把他们纳入你对如歌岁月的纪念之中吗?你会在某一年的某个季节想念他们吗?你会吗?

  我想我会的,我会在很多时候对他们说我会的,同时对他们说:安顿我的人是你。

  这样的一句话,我可以说1000年。

            安顿

            1999年4月26日

  我和母亲的关系正如母亲和我,我是她生命的旅行袋里时时捧出来把玩的一样特别的纪念品,她是我写在岁月边上的一行行轻易不肯示人的朱批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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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宝贝
  我结婚的时候,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一首乐曲叫《爸爸的宝贝》,更不知道这首曲子专门就是为了在那样一个特定的时刻让父亲和女儿一起静静地听完。

  看过一部什么电影,名字忘记了。故事讲的是一个捡来的女孩子被养父带大,有了自己的爱人的时候,养父身患绝症,他的理想就是看着女儿能嫁给自己信任的男人。婚礼上,乐队奏起了这首乐曲,穿白色礼服的父亲和披着婚纱的女儿同时缓缓地走向对方,他们无言地起舞,父亲眼里的泪光映着女儿的喜悦。曲终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地为他们鼓掌……我的朋友告诉我,在欧洲,每个女孩子的婚礼上都会有这首乐曲,每个女孩子都要在这个时候跟自己的父亲跳舞,没有一个父亲能够不流泪地把它听完。

  知道了这些,我就在心里悄悄地想像,我的爸爸,假如他在我结婚的那天听到《爸爸的宝贝》,他会怎么样呢?我想像他的目光会在那样一个时刻有些迷离,他会不让我发现他在注视什么,或者他会像将近30年来我熟悉的每一次一样,在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转身离开,直到平静下来才重新面对我。当然也许还有种种我料不到的可能。我从来没有想过把这首让父亲们心潮起伏的乐曲放给我的爸爸听,然后问问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敢那样做,因为从我还是一个瘦小的女孩子的时候,爸爸就一直是不把他的心情展示出来的。我五岁之前一直是跟着妈妈“读书”的。那是名副其实的“读”书——妈妈读,我学着复述。课本随处可见。有时候是小人书,有时候是简单的历史故事书,还有时候是妈妈曾经背下来的一些诗辞歌赋。没有定式,一切随意。

  当时哥哥和姐姐的境遇就比我要惨,他们跟着一个叫韩老师的瘦高个儿男人学习书法。每天晚上,两个人可怜巴巴地分坐在一张八仙桌的两头,中间是一个装了墨的大砚台,每人一个铜的镇纸,用着爸爸亲自跑去荣宝斋买来的叫什么“狼毫”或者“羊毫”的毛笔。韩老师则非常惬意地喝着妈妈沏的茶。我知道那种茶叶很贵,名字叫做“龙井”,似乎按照采摘的时间不同还有更细致的划分。我不懂这些。但是,我心里很不喜欢每天晚饭以后有一个人到我家来喝茶,不管是为了什么。而且,哥哥和姐姐让我觉得写毛笔字是很痛苦的,一个字要写很长时间,有时候一个笔画就要写好几遍。哥哥的脸上是明显的不耐烦,韩老师就好像没看见一样,一味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写字法门。哥哥烦得紧了,爸爸就在他头顶敲上一下,他咬牙切齿地低头再写。姐姐要乖一些,但表情也不是轻松愉快的,更接近于逆来顺受。

  我和妈妈坐在暗处,讲“李逵下山”或者“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有一天,听见韩老师说,再大一点我就可以开始学写字了。我绝望地想,这种请他喝茶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呀?用不了长大,就被毛笔字逼死了。心里越发记恨这个每天来我家喝茶,喝黄了牙齿、喝鼓了肚皮的人。

  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恐慌是多余的。爸爸好像心里早有打算,他在我刚过5岁的时候为我选定了课本——一本《词综》和一本《唐诗别裁》。他亲自教我每天念其中的一首诗或者辞,然后逐一讲解,再督促我背诵。我努力讨爸爸的欢心,表现出令他非常欣喜的理解力和记忆力,我想用这样的方式就可以躲过能要人命的毛笔字。我故意选韩老师来喝茶的时候在一旁无声地背诵,爸爸很欣慰地把注意力从我这里移向倒霉的哥哥和姐姐。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一点,就是韩老师的好处不仅仅在于可以陪爸爸喝茶,同时像旧时的名士一样专心教书,姐姐在经历了一个又一个这样痛苦万状的晚自修之后,终于和一个同龄的女孩子一起一举夺得北京的一个少年书法比赛的并列第一名。爸爸除了勉励姐姐“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之外,当然全心感谢韩老师,于是,茶水课顺理成章地沿袭下来。

  那时侯,我已经不用担心会让我去学写毛笔字了,哥哥也因为长时间对书法没有兴趣,总是在写字的时候表现出心猿意马而退出了这旷日持久的晚自修。这主要是妈妈所赐,她说哥哥原本就不是这块材料,现在写的字已经能见人了,不要再指望他靠这个怎么样,更何况,“靠这个也怎么样不了”。

  我大学快毕业了,才感觉到,一个人的字写得不好看,其实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比如找工作,用人单位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可能就先让这个人写些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字就很重要。我把我的想法跟爸爸说,很有些埋怨他,为什么当年不让我也一起学书法,反正也要请老师喝茶,教一个孩子和教三个孩子还不是一样吗?爸爸说,他不是没想过,但是,他和妈妈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就是我不适合学书法,写毛笔字太慢,而我的脑袋转得太快,他和妈妈都觉得如果我也学书法,就会“把聪明磨成墨”。同时,爸爸还提醒我说:“你忘了你小时候,对韩老师又恨又怕,连茶叶都心疼?”应该说,爸爸对我的把握基本上是准确的,但是,另一面的结果就是,我现在是家里人中写字最难看的一个,也是最欢迎电脑的一个,因为我可以熟练而快捷地把文字敲进机器里,再打印得整整齐齐,很现代,而且不丢人。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一个大人说的那种有长性的人。假如一件事情不能长时间地对我有足够多的吸引,我会非常残酷也非常自然地把目光移向其它的事情,我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好。所以,我自知自己不适合从事过于稳定的工作,更不适合在一个循规蹈矩、制度繁多的机构里打一辈子持久战。对于我认为没有趣味的环境,我的第一反应从来是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我的这种品性在小时候跟着爸爸读古诗辞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得极为突出。

  当我已经把两本书都背诵得越来越薄的时候,诸如苏东坡、李商隐这些人全变成了熟悉的面孔,我就不愿意每天那样带着一脸讨好的表情给爸爸背诵了。每天的课程变得比姐姐每天的写字还要痛苦。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后来上学以后老师最不提倡的“物质刺激”。他答应我,每背下来一首诗辞,可以给我一毛钱。

  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当时的冰棍分成三种,三分钱一支、五分钱一支和一毛钱一支。一毛钱一支的叫做雪糕,是纯粹奶油做的,比现在的世界著名品牌“和路雪”还好吃。我只需花10分钟时间背诵一首诗辞,就可以有这样诱人的一支雪糕,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我非常兴奋,甚至在黄昏的时候站在宽宽的楼道里望着远处爸爸下班回家的方向,急切地要用诗辞换钱。

  但是很快,我就不满足于一天只有一毛钱,每天换钱、每天吃冰棍实在很麻烦,于是,我决定一天换回一个星期的钱。我跟爸爸说,我背六首诗辞,我要六毛钱,后面的五天不用背诵,他也不用检查了。爸爸好像不相信我能做到,说只要我背出来,他就给我一块钱。结果当然是我赢了。

  然而就在我赢得了10天的雪糕钱之后的第二天,我的课本变了,变成了在70年代中期很难见到的《安徒生童话全集》和《格林童话全集》。我不用背诵诗辞,当然也不会再得到奖金,我在一本《新华字典》的帮助下开始了读外国书的日子。

  上小学那一年,用爸爸后来的话说,我已经算是“饱读诗书”了。

  爸爸非常自信也可能还略带自豪地带我到小学校报名。那天我穿了最好的一件衣服,红色,右边衣襟上绣着一只大熊猫正在放气球。

  管报名入学的老师是一个看上去很慈祥的老太太。她问了一些诸如“几岁了”之类的问题后让我在一张白纸上写名字。我写了歪七扭八的三个字——张杰英,还自作主张地把“杰”字上半部分的“木”改写成“术”。老师很失望地看着我,问我:“你还会什么吗?”我还不知道自己连名字都没写对,马上得意地说:“我会背诗词。”老师示意我背诵。我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这种时候不能背“床前明月光”,那太简单了。我想了一下,很认真地背了苏东坡怀念他妻子的《江城子》。我背第一句“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时候,我的老师就被镇住了。我猜想这个老太太可能根本不知道这首词。多年以后爸爸证实说是这么回事,他当时也认为老师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不能告诉我这些,不能“长你的骄气”。

  在我的求学生涯中真正喜欢我的老师寥寥无几,我觉得这种命运就是从考小学校这一天注定的。回家路上,爸爸跟我说了一些话,在当时我听不太明白,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越来越认为他非常正确。爸爸说:“我想有两种女孩子长大了会成一些事,一种是长相出众;这种人机会多,但是成什么事全在个人悟性。还有一种,长相未必出色,但是学识丰富、个性与众不同。”我觉得大概我一直在不知不觉中向着一个方向努力,爸爸也一直在向着同一个方向塑造我,可能就是当年他说的后一种人。

  伴随着我成为一名学生,爸爸也开始不断地被我连累。因为纪律不够好,也因为想到什么就说出来,我常常遭到老师的批评或者惩罚。我时常觉得很奇怪,在家里,爸爸明确告诉我的原则以及他刻意培养我的品德,有时候在学校里是相反的判断。比如,我曾经因为口算速度快而获得数学比赛的第一名,奖品是一支钢笔。领奖的时候,我觉得这钢笔实在不好看,就问:“还有别的奖品吗?”老师问我什么意思,我说我不喜欢这种笔,要是有其它奖品就可以换。老师正色对我说:“没有。你放学不要走,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这个人到今天都是这样,凡事总爱往开心的方向上想,那天我就妄想着老师会在放学以后给我换一个喜欢的奖品,所以直到喊了“报告”被召进办公室的时候,我还是欢欣鼓舞的。老师看着我一脸的兴奋表情,说了一句让我现在想起来都后背发凉的话:“你怎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老师说我“不珍惜学校给予的荣誉”,“挑剔奖品的本质是骄傲自大”。当时我说了什么已经完全不记得,但大体的意思就是我说的是真话,我的确不喜欢这个奖品,既然奖给我了,我自然可以发表看法。我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生那么大的气,她还很年轻,一张素净的脸涨红起来。她拍了桌子,说“现在就给你爸打电话”。

  爸爸来学校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一边看着老师吃完了中午饭。老师给爸爸讲了我的“恶劣表现”和不知悔改,然后要求爸爸监督我写出一份深刻的检查,否则就不要来上课。我跟在爸爸身后走出老师的办公室,我们谁也不说话。我偷偷看爸爸,觉得他的面容特别严肃,我猜想他是真的生气,因为我是如此地让他丢脸。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爸爸忽然把我拉到他面前,半蹲下身子问我:“老师说你什么了?”我就学了那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爸爸皱着眉头又问我:“你是怎么想的?”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真话,我说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好羞耻的,我很高兴得了第一名,但是我也真的不喜欢这支钢笔,虽然就像老师说的,它是个荣誉的象征。爸爸在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沉思一般。我等着他像老师一样批评我。片刻之后,爸爸站直了身子,摸摸我的头:“其实有时候人心里想什么不一定要说出来,你说出来了,有些人听不懂,还会认为你不好。老师说的话是气话。回家爸爸帮你写检查。”

  那一次的检查真的是爸爸替我写的,我只是照着抄了一遍,第二天交给老师,保证了正常的上课学习。隐隐约约之中我知道爸爸对这件事有不同意见,但是他最终没有对我说。而我也从来没有告诉过爸爸,就是老师的那句话,让我无法释怀。现在,我已经接近通常所说的而立之年,如果说人的一生是一杯酒,那么我现在正是生命之杯半干半满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在人的一生中“羞耻”这两个字正如“自豪”这两个字一样,是不能轻易说出口,也不会随时随地感受到的。正因为我已经明白了这些,所以每当想起老师的话,我都会心头一凛,而想起那天爸爸的表情,才真的理解了他其实对我没有责怪,有的只是他才能给予我的疼爱和抚慰。

  也是在一次我被体罚的过程中,我知道了爸爸其实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我不懂书法,但我觉得爸爸的字不输给韩老师。因为一个男生偷偷把钢笔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我把他推了一个大跟头,头磕在墙壁上。老师解决问题的时候,我理直气壮地说,欺负别人的人就活该是这种下场。老师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说:“你不是有劲儿吗?你帮老师包苹果吧,一边劳动一边想想你的错误。”于是在别的同学都上课的时候,我把分给老师的国光苹果一个、一个包上纸,装进塑料绳子编的网兜里。老师当然又给爸爸打了电话。爸爸来之前,老师让我去洗了手。

  这一次惩罚的第二步是让我用毛笔写60条一尺长的条幅,上面写上“爱护小树”,等班里搞绿化活动的时候用,限期三天写完。我很苦恼,让一个曾经讨厌书法的人写标语,还要贴在公共场所,没有比这更令人难堪的了。

  晚上,我坐在灯下,看着作业本,发呆。爸爸一直在对面注视我。我终于还是问了他,为什么他曾经教给我的品质总是让我在学校里很吃亏,我举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例子,说明回击以强凌弱的人是正义的行为。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当时的样子是有些痛苦的,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的问题。他开始在姐姐的砚台里磨墨,一直磨到那墨汁都发亮了,然后,他一言不发地开始在我带回家的条幅上写“爱护小树”。我惊奇地发现,爸爸的字原来那么好。我的沮丧很快就变成了兴奋,我开始忙着给爸爸递纸、把写好的条幅摊开来晾干,我甚至期待着把这些条幅贴出去,好像给我爸爸办一个书法展览。

  我就是这样在一个又一个必须由爸爸挺身而出来解决的困难或者说尴尬中慢慢长大的。爸爸似乎永远在用一种充满了谅解和体恤的目光面对我这样一个每每会跳出规矩之外的孩子,不离不弃。他始终如一的平和实际上正是我成长过程中万分依赖的支持。

  妈妈说过,爸爸是这个家庭里最纵容我、也最容易原谅我的人。爸爸对这种说法非常坦然,因为他也是这样说妈妈的。他们给予我的所谓纵容恰恰是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这样才不会泯灭一个孩子最率真的天性,才会让这个孩子保有属于他自己的灵性。

  也许每一个家庭中做父亲的人都是一种坚强与宽容的标本,他们把感情深藏在具体而微的日常生活之中,只有当你远离他、想念他的时候才可以慢慢体会他的柔情与细腻。

  只有一次,惟一的一次,爸爸泄露了他对我的除了修剪和塑造之外的浓重的爱。那是在我结婚的当天。

  清晨的时候,爸爸叫醒了我。我揉着眼睛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与以往不太一样的日子。爸爸好像有些急躁,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这么磨蹭。”他完全忘记了前一天晚上,是他逼着我吃下了一粒安眠药。我对着镜子化妆,我发现爸爸在看我,而且,他已经是第三次打电话听当天的天气预报,并且反复地说着外面似乎有些阴天。大约距离和丈夫约好来接我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爸爸终于拨通了新家的电话,对正准备出门的丈夫说:“你把她的风衣带来吧,晚上可能会冷……”

  我的婚礼很简单,爸爸表现得也很开心,和公公、婆婆交谈似乎也还投机。到了晚上,我们准备回自己的家,爸爸坚持要送我们,他说他正好也想出去走走,因为“外面的空气好”。我是在坐进车里的一刹那才意识到爸爸的心情其实非常复杂,因为直到车子开起来的时侯,他举着的手还是没有放下。我想,这才是他在我的婚礼过程中最想表达的内容,只不过因为他是爸爸而羞于表达就是了……

  至今,我还是没有让爸爸知道,世界上有一首在婚礼上给父亲和女儿一起听的乐曲叫做《爸爸的宝贝》。我觉得我的爸爸不用听它,因为我确信我就是爸爸的宝贝,一直都是。

  也许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句号,说是从起点到起点或者从终点到终点都可以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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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号
  有很多个清晨醒来的时候,我恍恍然之中就有了一种身在异乡的感觉。一张陌生的床、陌生的四周、陌生的空气以及因此而陌生的自己,窗外是陌生的阳光和街市上陌生的人流与车流,不由就有些害怕又含着一丝惊喜,因为只有一个又一个陌生才能带来一种又一种可能。于是这一天就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时断时续的工作经历中曾经碰到过一个上级,他从不给人出谋划策,他常常张着迷茫的双眼说:“我吃不准,这件事有50种可能。”他貌似深沉实际是由于贫乏而没有主意,但是我却在心里认为他应该算是一个“高人”,就因为他在完全不经意之中表达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没弄明白的意思:人的生命之中原是充满着不确定性的。而我一直认为,恰恰是这50种可能、这种不确定性,使我成为一个非常非常害怕死亡的人,因为我还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

  15岁那年,我爱上了两样东西:英文和香烟。那时候我已经很不爱说话了,常常在大家的一个热热闹闹的话题中不知不觉地走神儿,或者说着说着就哑口无言。更多的时候,我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鼓舞着,许许多多想说却又不知道怎么说的话挤在嘴边,最终一句也没有挤出来。我想我真寂寞啊,我的声音和语言从别人的耳边翻卷而过,不留痕迹,还是让我闭上嘴巴自己和自己对话吧。这时,一些上课的时候无论如何记不住的英文单词一个一个活泼地跳出来并且自动连缀成句,充满着令我激动而又惊讶的准确和恰切。我第一次要这样表达一个意思是为了《呼啸山庄》这本书,书中有一句话很让当时的我感动,一对相爱而不得的人中一方对另一方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不断地用英文默念这句话,念到由衷地认为他们无需在一起也没有人能从实质上把他们分开时,我终于憋不住告诉了当时还算理解我的一位老师,结果他像没听见一样去说另外的一件事,我真的很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每到我最想献出自己的思想给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必须在心里先完成一种语言的转换,抑制着那些对方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的词们,不让它们冲出来并且尽量力求口中平稳,于是诉说在这一刹那变成了一件十分索然无味的事。不想说话,或者说出的话都不是最想说的话,这时就只有沉默,在寂静里沉思默想,我为自己点燃了第一枝烟。烟雾缭绕之中我看见那些与我神交的书里的人们缓缓走来,带着他们特有的表情、说着和我一样的语言,他们在我的周围拥着我的思想起舞。烟是我们约见的信号灯。

  我从15岁开始隔三岔五能接到一些稿费,至今不断,变化的只是数额从每千字15元发展到今天的500元,这样,我就总能在自己手中有一些活钱,我只买两样东西,烟和书。吸烟是一件隐蔽的事,至今知道我吸烟的人并不多,因为与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大多没有什么完全属于自我的思想,我只是凭着本能说一些必须说的话,这种时候我不需要信号灯的指引。吸烟是我一个人的事,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自己的小房间和阳台的窗子完全敞开,住在隔壁的父母已经睡了,他们在睡前十分心疼地嘱咐我别看书到太晚,在他们眼中我是一个由于勤于思考和贪恋书本而少言寡语的孩子。这时我十分自由,月亮挂在天边,而映在窗户玻璃上就变成了两个,我把正在看的一本书倒扣在我的堆满了学习资料的大写字台上,衔着一支烟静静立在阳台,两个月亮就是我的一双失眠的眼睛。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我结识了无数被我—一认作大师的思想者。我每天只吸一支烟,等烟雾散尽了,我蹑手蹑脚地去刷牙,然后安然入睡。

  少女时代的我几乎没有胖过,因为那时候我经常不吃中午饭,而我的近千册的藏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我的一顿又一顿午餐。我买的第一本正而八经的书是《少年维特的烦恼》,那时我12岁,小学还没毕业。我至今记得那个中午,我下了学经过光明楼的新华书店,我不知道这本书写的就是以后将成为贯穿我的青春时代的一条主线的“爱情”,但是我知道它是当时还不太多见的名著,而且从一向爱书的母亲那里我曾经知道歌德和他在晚年写过的一首诗《玛丽温泉的哀歌》,于是我挤进了人群,抢下这本书。它的定价是五毛一分钱,当时我有五毛二,那是父亲给我的早点钱和买汽车票的钱中陆续省下来的。我背着沉书包、抱着这本书、兜里装着一分钱脚步轻快地一路走回家。在快到家的时候我碰到了下班的父亲,他问我为什么不坐车,我只好说实话。那天父亲骑自行车驮我回家。第二天,我得到了一枚刻着我的名字的图章和一盒印泥,这是我的第一个藏书章,现在它就躺在我的抽屉里,直到一位老师专门请人为我刻了一枚漂亮的“猫咪藏书”图章之后它才光荣退役。此后,父亲允诺每个月给我10块钱买书,我感动不已,那年像我父亲那样的技术知识分子一个月的收入总数也还不到150元,而家里还有正在上学的哥哥和姐姐。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爱书可以归结为两个原因,一个是在与人相处方面我十分笨拙,一个是我十分害怕被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一种势力或者一种规则所管理,而这两种情况都是一个人一生无法规避的。于是,我只能告诉自己,在灵魂的世界里才有真正的自由,那就是书里的朋友们生活的世界。也正是这种观念使我天经地义地爱上了写作。我想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人,我最终会过上一种与常人无异的平庸日子,而我又是那么地不甘心,我只有把自己所向往的一切寄托在文字里,在其中活出千千万万种可能,寂寞的心在它精心构筑的另一个领域里飞扬,一个平凡的小人儿也可以有一刻变得不那么平凡了,这该是一种多么有成就感的幸福!因为在读书之外又有了写字的爱好,我越发沉默也越发显得孤单。离开了文字我就无法愉快地生活、无法正常地思考、无法恰当地与人对话。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一位画漫画的人,后来他成了一张挺有影响的报纸的总编,他是个结巴,然而他为此很得意,他说结巴实际上是最聪明的人,因为思考比别人多得太多,多到了来不及表达,思想们挤在一处争先恐后,搞得不知道先说哪一个才好,于是就结巴了,那时我在心里把他当成了同类,我们可真像啊!

  我在静默中迎来了17岁,迎来了我生命中第一次用双眼去追逐的一个身影。

  他比我大一岁,学理科的,沉默如我。但是他几乎包揽了所有中学生有可能参加的数学和物理竞赛的全部第一名,他没有父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关注他的一切,以至于不由地也开始关注自己在他眼里的形像。那时候我还不懂打扮,我十分相信“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我固执地认为只有出色的作品才可以引人注目。我开始疯狂地写作。当时的《北京青年报》还很小,但是几乎所有的中学生都看它,他也不例外。每两个星期,我就会在上面发表一篇我独创的一种界乎于书评和读后感之间的被我叫做读书随想的东西,我想他一定看到了,他一定知道了这个学校里还有一个我。事实的确如此,当他拿到我封在一个桃红色的信封中的电影票的时候,他跑着来了,之后我们在电影院里分吃两个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小橘子。那个散了电影走路回家的晚上在我的记忆中非常美好,护城河的水卷着白色的小波浪欢唱而去,已经破旧的桥在月色里朦胧可爱。我对他讲英文,好像讲的是月凉如水之类的风花雪月的话,不多,更多的是沉默,我们好像一下子就非常接近、非常习惯无话地漫步,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已经了然于心。此后我们又有过几次约会,一起去美术馆看我热爱的稚拙画展、下了课他送我回家路上我们分吃一支糖葫芦……接下来,我上高二,他必须要准备考大学了。1986年的12月27日,北京下了一场我至今认为是最大的雪,我们去爬景山。那场雪把什么都覆盖了,包括我们没有说而以后永远也没有机会说的话。公共汽车太挤了,他不得不用他1米83的身体抵挡拥上来的人群并且伸开长胳膊护住我,那是我们第一次切近地看对方。“你想过考什么学校吗?”他太高,问话仿佛来自我的头顶。“我想作翻译,傅雷那样的,可能会去念英文。”之后他很认真地告诉我他已经确定要报考在安徽的中国科技大学,那里有最好的物理系而且是他父母的母校。“英美文学要上几年?”“四年。”我缩在他的胳膊形成的圆圈里,我们之间隔着我的硕大的帆布书包。“科大要上五年,我想毕业回到北京就可以结婚了。”我仰起头来盯住他,他微微一笑:“那时候你正好毕业。”这一刹那我又陷入了不知该说什么的困境,而且非常俗气地低下了头。那天我几乎没有再说过一个完整的句子,而我的心分外平静,守住一个承诺,我可以过上1000年啊。分手的时候,我说:“不用再见了。”

  日子从此开始变得很充实很饱满,我只要想一想那个飘雪的黄昏就陶醉得几乎落泪。这样到了下一个春天。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到操场,才知道他因为严重的胃出血休学在家。与此同时,我得到了中学时代最大的一笔稿费,120元。我没有买书,而是买了一大书包食品,我要去看他。那是一个星期六,中午下了课我顾不上吃饭,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找到他家所住的航天部宿舍。我买了一小瓶水,站在他家楼底下喝完,为了不让他发现我一路上一直在呕吐。他很惊奇,而我又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味地把好吃的东西摊了一桌子。我很快离开了他家,他送我,依旧是无语的漫步,公共汽车站的站牌一个一个被我们甩在身后,他说他不用考试了,学校因为他的确出色而为他争取到保送上科大,我满脑子都是那句话,我想我要开始等他了。然而他接下来就让我放弃了这种想法,他说:“真不知道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世界太大了,变化也太快。”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害怕等候,我就在这时认定他后悔了。一种创痛的感觉袭来,我的英文冲口而出:“我们随缘吧。”我在快要接近终点的一站上了车,眼泪滚滚而落,我没有回头看站在车下的他。这一别即成永诀。

  世界的确很怪,此后的多年,碰到了无数不想碰到的人和事,却真的再也没有碰到他。而我也终于没有学成我喜欢的专业,阴差阳错地学了很技术化的审计。

  作为女性,我只有这一次追逐异性的经历,而且充满了挥之不去的挫折感。从大学到工作,有过很多次昙花一现的恋爱,但大多因为无法对话而告结束。

  我始终相信,生命中的每一种最终成为现实的可能都是注定的,幸福与痛苦、事业与婚姻莫不如此。一个春天的早晨,七年前那个飘雪的黄昏所发生的一切在我的面前重新上演了。我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再一次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温存地护住,一天、两天、三天,他准时出现在我上班必须经过的地方,我恍然回到了17岁,我们很自然地相识了。有一天,在相约的路上,我走在他身后,我抑制不住眼泪。这是一个如此相像的背影,仿佛穿过了时光隧道,我和一直蛰伏在我心里的一个旧相识意外地重逢了。我悄悄地抹去泪水,之后,当他伸出双臂的时候我依在他的怀中。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丈夫。我曾经无保留地把我的充满挫折感的、短命的初恋讲给他听,他听完之后温和地告诉我,其实一个人爱的并不是另一个人,而是与自己相同或者不同的一类人,而婚姻是要求你必须从这一类中选出一个来一起生活。

  婚后的第三年,因为去朋友家吃饭,我和丈夫来到了我曾一个人呕吐着来过的地方,陪着我们的朋友意味深长地说:“安顿,过了这么多年了,这儿没有一点变化。”然而我已经认不出了。这里对于我已经成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没有本来应该有的物是人非的感伤。我想起了当年那个人说过的话,的确,世界太大,变化也太快,我是否变得不认识自己了呢?这时距离我说的“随缘”,整整过去了10年。

  我是在结婚以后才重回读书写字的生活之中。在此之前,我必须养活自己。尽管我害怕被管理、被规范,但是,无论我心里怎么想,形式上都必须服从于一份固定的工作或者说一份固定的收入。毕业以后我做的很多份工作都只是我所学的审计专业的应用,与理想或者爱好毫无关系。我很少买书了,因为我已经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知道应该把自己打扮得鲜亮动人,而这一份支出比起买书来不知要大出多少倍。我也很少看书了,手边大多是讲怎么化妆怎么织毛衣怎么令自己更吸引人确切地说是更吸引男人的“工具书”。我变得随和多了,仿佛过去那个小读书人已经离我远去。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老大嫁作商人妇”。

  结婚的好处在于如果你不是一个物欲很强的女人,那么从此就可以不为生计发愁了。而我的婚姻还有一大好处,就是我的丈夫对我十分宽容,这主要表现在他除了要求我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主妇之外一切随我开心。我顺理成章地不工作了。我为此欢欣鼓舞,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没人管的好日子啊!

  然而好景不长,当我拿着丈夫的钱买书、买笔、买稿纸,拉开架式要当一回“自由撰稿人”的时候,我发现再也没有一家报社或者杂志社愿意发我的作品了,原因很简单,我只是一个没有身份的家庭妇女,当年被认为“才华横溢”是因为一个小女孩能学说几句大人话,而当我真的成年,真的说大人话的时候,一切也就不稀奇了。就是从这时候起,我翻遍了各种报纸的分类广告,我想找一个工作,准确的说是一个像样的文字工作。

  也许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句号,说是从起点到起点或者从终点到终点都可以,1995年的夏天暑气炙人,我回到了我学写字最初起步的地方,从家庭妇女变成了《青年周末》的编辑、记者。

  所有的感觉、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思想方式以及所有的习惯都在这个契机之中复活。我的沉思默想、情感缤纷的自由岁月啊!而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么多年,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说话,我不再怕人了。这一定得益于我的工作,因为我必须找到一种最恰当的方式,与千千万万的人在纸上交谈。我必须读很多书,把很多英文的优秀内容转换成家庭妇女也能读懂的东西,通过我使人们了解他们不知道或者不是“这么”知道的一切。我想,在我26岁这一年,我终于开始“有用”了。

  我在我生命的句号里走啊走,走的结果仍然有50种可能,我最后会成为什么我自己一无感知,这是我必须走下去的理由。很多时候我像少年时代一样为自己点燃一支烟,沉浸在涌动着的我熟知的那种语言之中,久久地回不过神来,而我的精神比什么时候都备加自由。

  是、非、成、败与聚、散、离、合是一个俗人一生的全部,而所有这一切原本都可以带着一种欣赏的眼光像看电影一般地对待,投入的时候身在其中,豁达的时候超然事外,于是,生命中所有鲜活的感觉都保持着旺盛的生机,因为人的区区一辈子也不过就是时间相对长一些的一场电影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8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欧洲的天空下不下雨


  我常常想,人的命运就是在旦夕之间发生了迅疾的变化,一个很小的契机就会使一切都不一样了。假如当年我甘心作一个等待的人,假如我不是那么羞于表达和害怕失望,假如我相信我原本应该相信的那双充满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以及那双眼睛所传达出的爱情……那么他的生命和我的生命都将是另外一种状态了。

  然而生活的公平和残酷都在于没有岁月可回头。

  所以我所能做的只有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恳请身在异乡、曾经温存待我的人,恳请他原谅我当年的幼稚和今天的无奈。



(一)
 

  认识他是在10年前,我18岁,上高中三年级。

  那时候我的第一位的理想就是考上北京最好的大学的外国文学专业,然后顺利地出国留学。我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复习功课和学习英语上。每个星期日我到紫竹院的英语角练习口语。到这里来的大多是大学生,不认识的人自由结合彼此用英文交流。但是这种结合通常是不固定的,所以无需自我介绍,甚至每周对话的人都不相同,真正的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就在这么多平凡的星期日之中的一个,穿着那时还不太有人穿的灰色西装的高大男孩十分偶然地成了我的搭档,而且我们的合作变得非常固定。仿佛在等我似的,每个星期日都是他先到,当我背着我的大帆布包穿过那片暗绿的竹林,就会看到他坐在迎面的第一条长椅上,一双长眼睛里闪烁着问候和喜悦。

  我们很自然地彼此通报了姓名和学校。他就在我做梦都盼望能考中的那所有湖水、有白塔的大学读德语文学研究生。“你比我大六个年级呀!”我惊呼起来,他得意地笑出了声,深秋的阳光斜照进他微微张开的嘴里。我想,这真是一个英俊的男孩。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从来都过得很快,他的英文口语正宗得让人以为这才是他的母语。我们总是能发现许多共同之处,然后再为这些一致欢呼。比如我们常常会发现原来各自都津津乐道的书竟是同一本,原来在不同的生活环境里我们却在反反复复倾听同一首歌。他用我一个字也听不懂的德语为我背诵我最喜欢的作家海尔曼·黑塞的小说《彼得·卡门青》中的篇章,我捧着中文译本可以一举就找到相应的段落,而这个游吟诗人一般的作家正是他的研究对象……我几乎天真地以为,再过半年,我就会考进这所学校成为他的校友和同行,而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在给我讲解怎样使用图书馆了。

  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渐深渐浓。一个好风好日的星期六中午,我和同学们一起像解放了一样涌出校门。迎面,他闪着流荡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靠在一面墙壁上对我微笑。或者就是出于害羞和必须隐瞒的高兴吧,我走到他面前劈头就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说话间就来接过我的书包。我迅速地一躲:“我自己来。”把书包背起来的时候我顺势回头,果然有几个同班的女生在不远的地方一边看一边笑。

  他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似的:“要不我送你回家?”我只好点点头跟着他拐上一条小街。

  在我和他相处的短暂的时间里,说不出为什么,我总是会陷入沉默。我更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说什么语言都行,我愿意在他的旁边静静地听着同时展开各式各样的联想……过了很多年我有了一点经历之后才明白,一个自视很高的女人乐于倾听和注视一个精彩的男人只有一个原因——她爱他。我很想问问他,从他的学校到我的学校几乎斜穿了北京城,这么远的路,他走了多久;现在已经是正午了,他是否觉得肚子饿;我们相约了明天在紫竹院见面,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来找,真的就仅仅是为了送我回家……然而我什么也没有问,我沉默得把该说得话也全部省略了。

  这条小街走到尽头就是一座叫做龙潭湖的小公园,我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彭径自去买了门票,我顺从地跟着他走到一片素煞的湖边。我们在长椅上坐下,两人之间是我的装满复习资料的硕大的帆布包。

  “我是怕你明天不来,你说过你快要考试了……”到底是他先开口了。

  我侧过脸来:“我来。”

  他忽然变得局促起来,良久:“可是……我等不到明天……”我不解地望着他,他跳开我的目光,一双长眼睛望向结了冰的湖水,“过完寒假,我就要到德国去上学,可能会走很长时间,我不想在这段时间里见不到你……”

  他说话的声音从来不大,但是这样的话对于我因为突然而太过清晰。我从没有承认过这个被我在日记里叫做“灰人”的温和的大男孩在我的生活中占据着特别的位置,我也没有以为这就是朦胧之中的所谓恋爱,然而将要到来的离别瞬然之间要迫使一切不得不变成明明白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湖面上的冰很薄,似乎稍有压力就会断裂,我想这就是我此刻的心情,任何语言都不能表达。

  当我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手忍住一波一波涌上来的眼泪的时侯,他的右臂已经紧紧地搂住我的肩膀,我们之间的书包不知何时被他挪开了。我没有拒绝,也根本不想拒绝。我们无声地相依而坐,直到太阳也西沉了。在这个冬季的冰冷的黄昏,他成了我生命中第一个有些亲近的男人。我答应他无论怎样,我们会一起把这个寒假好好地过完。



(二)
 

  寒假的第二天,我换了几次公共汽车才辗转到他的学校。路上大约花了两个半小时,我一路想着不知道那一天他有多少时间在来回的路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所著名的大学的著名的湖和塔,当时我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和梦想中的这里的一切擦肩而过,就像我和他尚未开始的爱情。

  绕过一间小书亭,穿过一排杨树,我来到宿舍楼前。隐隐约约地,有二胡声传来,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二泉映月》。我敲门的时候乐声戛然而止。依然是那双盛着问候和喜悦的眼睛,他的手中还拎着一把二胡:“你不肯让我去接你,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你我一直在等你。”

  这是一间极其普通的学生宿舍,桌子上、书架上、窗台上以及床头都是书,另外一张床上的被褥都卷得整整齐齐,显然是主人不在,他的床头挂着卡夫卡的木刻像。他说他的室友姓方,回家过春节去了。我有一搭无一搭地听着,根本不可能料到有一天正是这个不曾谋面的室友会带给我关于他的最坏的消息。

  “你为什么不回家呢?”我接过他递上来的一杯热茶。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我没有家。小时候父母都去世了,我跟着姐姐长大的,我上大学的时候姐姐去了德国,国内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他的眼光变得热烈起来,“以后就不会一个人了,我希望有你。”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美的眼睛,但是我固执地认为那双眼睛里没有我的明天。

  他说带我去他们经常去“改善生活”的小餐厅。临出门的时侯,他把床褥子掀起来,一片各种面值的纸币出现在我眼前。他很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平时很少花钱,除了吃饭和买书,几乎没有什么开销,姐姐给的钱花不完,剩下的就这么放着……”

  午饭的时候他不断地把好菜送到我的碗里,我却因为路上很累而不断地打着哈欠。回到他的宿舍,他把一条毛毯铺在床上:“你休息一会儿,下午还要回家呢。我坐在这里看书。”他指了指床边上的书桌。

  我真的很累,但是也根本不可能睡着。我非常明白他一直在试图告诉我,他是多么喜欢我、多么乐于照顾我,他将是一个十分体贴的爱人……所有这一切我都相信,但是我无法把它们与“丈夫”两个字联系起来。如果说爱情对于我这样面临高考这种重大选择的高中生来说是必须回避的话,那么婚姻对于不满19岁的我来说就是遥远得如同海市蜃楼。透过眼睫毛的缝隙我朦胧地看到他的专注的侧影,一种感伤莫名地袭来,我还太年轻,而他又将远行,我们的承诺究竟能有多大力量可以抵得过时间的考验呢?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人们害怕分离而放慢脚步,我们终于不能不面对那一天。似乎是冥冥之中有人在安排着一切,我们最后告别的日子正好是1988年的2月14日。按照西方的习俗,这一天是情人节。

  我再次来到他的宿舍楼时,又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或许就是因为离别近在眼前,我觉得琴声格外凄凉。我久久地站在门外不忍抬手敲门,直到他拎着二胡站在门里,睁着他的美丽但十分疲倦的长眼睛。

  我又一次陷入了沉默,坐在他的已经没有被褥的床头,看着他—一检视行装。书、衣服、一些纪念品、各种证件……他似乎也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该说些什么。他默默地把一个粉红色的小信封夹进德文版的《彼得·卡门青》,我蓦地意识到这一定与我有关。我伸出手,他握着书不动;我固执地伸着手凝视他,终于,书沉沉地落入我的手中,他随之转过身,佯装是去取一杯水。打开信封,我的眼泪终于汹涌而出。那里面有一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黑色小发夹、一枚很旧的画着海尔曼·黑塞的头像的书签、一支吃冰激淋用过的小木勺以及一张从公共汽车月票上撕下来的盖着红色印章的一寸照片。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不经意之中落在他这里而被他小心地留下来的东西。我没有为他准备任何一样可以做为纪念的礼物,而他不声不响地为自己制做了一把开启记忆的钥匙。

  “其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一直就知道。”他把椅子拉到我面前,艰难地开口说他最后的话,“你还这么小,我没有理由要求你和我一样去设计婚姻,但是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是在等你,非常耐心地等,等你长大一点跟我说你愿意。我知道你怕我会改变,也怕你因为我会错过以后可能更好的选择,所以你不肯接受。你不相信我们可以在心里想着对方过几年一个人的日子……”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来,他的面影在我的眼中也渐渐模糊。这一刻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人对我的影响原来如此之大。本来我是那么希望他就像从前一样在这里踏踏实实地等我,等着我考进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等着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他的校友、他的同行甚至有一天成为他的妻子,但是伴随着他的离去一切都不可能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阻隔终将把我们变成陌路,我们会像共同读过的书中的人物一样“走着各自的路,相忘于江湖”……我什么也听不见,只是泪水涟涟地看定了这个可能一别即是永诀的人,平生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做绝望。

  他把一支红色的玫瑰送到我的手中:“我不管你怎么想,我始终都把你当成我认真爱的人。”

  我用了很长时间让自己平静,既然注定是就此别过,那么又何必空留悲伤?我觉得发生过的故事正在离我远去,就像彭一踏上异国的土地家园就会变成遥远的从前一样。我把书重新还给他:“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好,可能我会考不上大学,就那么找个工作去上班了,然后没有时间读书、外语都忘了、人变得很平庸俗气,你到了德国,有好多好多机会,然后你就会觉得我只不过是你老家的一个乡亲,你会后悔跟我说过这些话……”

  “你好不好,你自己不知道,我知道。”他打断我的话,双手用力地握住我的肩膀,“我不管你以后做什么,我只知道你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我会回来娶你。”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时间会让人明白什么是真的和应该去相信的。

  “你会给我写信吗?”我摇头。

  “我一到了就会给你写信。”我依然摇头。

  “你是一个悲观的人。”他苦笑了,“就让我证明给你看吧。”

  时间匆匆地流逝了,到了我必须离开的时候。在我们相处的半年的时间里,我第一次主动地拉住他的手:“我先走,我不想看你离开。”我迅速地走出他的宿舍。这里从此与我无关了。走出楼门时,我又听到了二胡声。我背对着大楼,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熟悉的乐曲在高音区颤抖着。我很想知道他有没有在窗口看我的背影,但我终于没有回头。



(三)
 

  我的确收到过他寄自德国的信,但是我一封也没有拆开,而是把它们完整地退回了邮局。也许正如他所说,我的确是一个悲观的人,我始终以为,假如我们有缘那么或者他根本就不会离开,或者他也会千山万水地回来找我,但这些都需要时间,我只需静等生活给我一个回答;假如我们注定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悲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

  1988年7月,我经历了那场瞬间改变了无数人的梦想的高考之后,永远地离开了我的母校。我没有考上他曾经读书的那所大学,而是到一所很普通的大学去学习十分技术化的经济专业。他无从知道我的消息,我也以为那个一度在我的无波的日子里激起巨大波澜的“灰人”已经永远地走出了我的生活,并且将伴随着光阴的流逝而最终走出我的记忆。

  1991年的秋季,我大学的最后一年,学校里风花雪月的恋爱游戏因为即将到来的毕业分配纷纷结束,每个人都在为今后的前途奔忙。

  我是从图书馆里被另一个系的同学找到,说有一个姓方的人在宿舍里等我。来人个子不高,大约30岁的样子,我们从没见过面。我诧异的一瞬间,他已经在自我介绍,说他就是当年那个人的同学,一个久已不再提起的名字又像天籁一般鸣响了,刹那之间无数的问题涌上来,我不知该如何开口。同宿舍的女孩很知趣地走了,只剩下我和这个陌生人。我等着他告诉我,那个曾经发誓要娶我的人这么多年的消息。

  “我先找到你原来的中学,说你考到了这里,又找到这里的教务处,查到你的系和宿舍。”方文中坐下来,看着我,顿住了大约半分钟,“他让我一定要找到你,然后告诉他你的消息。”

  “他,在德国吗?”

  方点点头:“和他姐姐一起生活。”

  我们又不知该讲什么了,他似乎在期待着我问什么,又好像是专门来告诉我什么重大消息的。相视良久,方说:“本来,他是准备自己回来找你,他拿到了博士学位,留在大学里工作,他希望回来亲口告诉你,他还是要娶你的……但是现在情况有了变化……”我的脑子里忽然装满了很多这类电影中的情节,他有了女朋友,就忘记了当年的许诺……

  “其实,他不用请你来告诉我这些。我从来就不是他的女朋友,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我像受辱一般地脱口而出。

  “你误会了。我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方急切起来,“这么说吧,他现在自己不能回来,因为,一个月以前,他出了一起车祸,现在,他的两条腿都做了截肢……”

  我愣愣地站着,不知站了多久。方是什么时候、怎么走的,我都不知道。我的床头有他留下的信,还没有打开。我久久地抚摸着白色的信封,他的一双长眼睛从我熟悉的字迹中倏地升起来。

  你好吗?

  所有的信你都可以不读,这一封你一定要看。我想告诉你我有多么想证明你错了,我有多么想看见你惊喜地面对突然出现的我,我有多么想让你知道我终于可以来履行我的诺言。但是天不给我机会。我是多么不想让你失望,然而现在悲观的人是我……

  我奇怪我真的没有哭,我一遍一遍读他的信回想当年却一点也不想哭。我只是常常一个人坐在窗前,凝视迎面的一棵粗壮的槐树。我问我自己,假如我没有自始自终地拒绝他,假如我和他像那些相互依赖的恋人一样鱼雁传书彼此抚慰,假如我们在亚洲和欧洲的天空下一起盼望一个永结同心的时刻,他,还会不会有今天的遭遇;我,还会不会有今天的追悔?我曾经寄希望于时间能够告诉我什么是真实,如今时间用另一种真实回答了我的疑问。

  在方带来了他的消息之后,过了大约三个月,我才给他寄去了我们相识以来唯一的一封信。信非常之短,我告诉他,其实当年我一直在期待他留下,就像现在我期待他回来。



(四)
 

  方来过之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倒是我们因为都是他的朋友也成了偶尔走动的朋友。他似乎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善良的方从不在我面前提起他。只有一次,我们一起看一部叫做《留住有情人》的电影,结束的时候,方突然对我说:“他是下定了决心要帮你忘记他,跟那时候拼命要让你记住他一样。”

  1996年7月的一天,方打电话给我:“我实在忍不住,必须告诉你,他回来了,参加一个德国文学研讨会,已经三天了。你要不要见他?”我一时语塞,他似乎猜到我在想什么,“你自己决定吧,我给你地址和电话。”

  7月12日,天气非常的热。我选了与当年的衣服最接近的一件白色T恤和一条旧牛仔裤,来到他暂住的首都宾馆。我下意识地在门边站了一会儿才抬起手来敲门。我们在门里门外同时愣住了。他坐在轮椅里,脸色多少有些苍白,他应该已经是33岁了。唯一不变的是那双充满问候和喜悦的眼睛。我对他伸出双手,他微笑了。我恍然又听到了二胡乐曲的动人旋律,恍然又回到了从前。时光仿佛在倒流,已经在做着必须开口说话的记者职业的我又变回当年那个只愿倾听的小高中生。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的长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意味使我不敢正视。我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问他:“四年前,我给你写过一封信,你收到了吗?”我想说,四年前我几乎下决心要照顾你一辈子你知道吗?

  他的声音从来不大,但是对于我从来都十分清晰:“我知道。但是那样对你不公平。如果我不能让你无忧无虑地生活,我就不是原来的‘灰人’了。那样我也会难过。”他像是要掸去什么一样挥了挥手,“你记得那年那枝玫瑰吗?”我点头。“你走的时候忘了拿,我就把它夹在书里,结果那一页书都染红了……”往事如烟,我慢慢闭上眼睛,让逝去的感觉再次潮水般袭来。我轻轻地说:“现在我告诉你,那是我一生的第一枝来自异性的鲜花,我留下来,是因为我不敢接受。我胆小,是因为一切都完美得让我害怕。”

  “现在你是成年人了,还那么悲观吗?”他的一双大手交握在齐刷刷斩断的腿上,态度从容。

  我望着这个给过我许多第一次的感觉的人:“还是的。我在心里向往着美好,但是现实要求我必须更多地面对残破……”

  “比如你和我。”他机智地盯住我,“是吗?”

  一时之间我无法回答。伴随我这么多年的自责又一次拥塞在心头。那么多个假如,我无论如何说不清楚。

  还是他打破了沉默:“北京这么热啊!”我没有应答,他微笑着递给我一包纸巾,一语双关地说,“欧洲现在在下雨呢。”

  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滚落下来,怎么也忍不住。



(五)
 

  他是在什么时候离开北京返回德国的,我不得而知。我在我们最钟情的秋季收到他寄自德国的信:

  你好吗?

  我真的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你,当时有一种感激充满了我的心,看来天还是宽厚的。有些理想是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从此就不可以有梦。

  ……

  我不想让你活在自责和后悔之中,你没有必要为了自己的青春而对另一个人抱歉,我不是你想一起生活的那个理想的人,我接受这样的事实,尽管我非常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和你的等待能够使我有条件变成那个人。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其实我刚刚躺在异国的医院里时就已经不这么想了。

  ……

  “认识你的时候我25岁,我相信乐观可以战胜困难。今年我33岁,我明白了不管悲观还是乐观,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和你所遇到的一切面对面。”我在灯下读他的信,仿佛他的长眼睛就在含笑注视着我。我很想知道,此时此刻,欧洲的天空下雨了吗?

  我曾经说我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是我信天。天是有知觉的,她知道人世间的一切,她给人一个无法预料也无法规避的劫数,她会在一个恰当的时候让人明白从前不明白或者不是准确地明白的一切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39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回家


  飞机收起起落架的时候,机身猛地一震,我急速地右倾,同时,一个温存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要紧,就这么一下。”一只手温和却很有力地拉住了我的胳膊。

  这是一种酷似我的外婆和正在越来越像外婆的年老的母亲惯常的语言——三、四十年代的保守、亲切而又中规中矩的北京话。它来自我身边E座的一位白发老妇人。她的灰色羊绒衫、毛呢长裤以及清洁的白衬衫领子,都显示出她的精干、有条不紊以及生活质量,她的白发卷曲、面容平和,一双灰色的眼睛毫不因年迈而浑浊。我对她微笑了。这双眼睛泄露了她的身份,我认定她来自欧洲的德意志或者法兰西的某个地方,她让我迅速地想起了我最爱的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

  老人也在对我微笑,她的手已经收回放在腿上:“一个人旅行?”

  我摇摇头:“出差。”

  老人表示疑问:“你?”

  “是啊。”不知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对这样一个优雅的老妇人抱有好感。我几乎有些淘气地摸出眼镜戴上,并且摸摸在出门前花了不少时间才盘好的头发,“我是去采访。”

  老人微微一闭眼睛:“可你看上去比我的孙女还小。她上大学四年级,学中文的。”

  “您的北京话很像我外婆讲的那一种,”我试探着说,“现在不大有人这么说话了。”

  老人的脸上涌起一种很遥远的详和:“那是我20岁学的中文口音,1936年,还没有开始抗日。”

  我飞快地算出老人的年龄——80岁。但她的确不像80岁的女人。我忍不住这样说了,她很开心。也许全世界无论年老、年轻的女人都会因为被夸赞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而由衷地微笑吧。

  飞机在爬升,老人如自言自语般轻声说:“1936年,我从法兰克福辗转来上海,又来武汉,……”

  我摘掉眼镜,侧过脸来凝视这个如磁石般吸引我的老人,以我的一贯的在沉默之中的探询目光。

  “我是来结婚的。那时我一句中文也不会讲,但是因为我的丈夫,我在家乡的时候就开始喜爱中国……”老人已经完全陷于回忆之中,而我的思绪已经追随着她的那种由于注重文法、注重严谨和达意准确而充满诗意的叙述,一直落在1936年在武汉的那个年轻的中国建筑师身上。那是一个英俊的湖北小伙子,她父亲的学生,他讲一口流利的德文常常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他在和父亲讨论问题的时候偶尔会偷偷看她,17岁的少女坐在黄昏的夕阳余晖中安静地缝一块几乎永远缝不完花边的台布。离开法兰克福的时候,少女已经19岁了,25岁的湖北小伙子留下一封信,除了用德文规规矩矩写下的致谢之外,还有一张中文、德文对照的地址卡片:中国·武汉……这个地址,少女只用过一次,是一封简短的电报:“将来武汉结婚,请等待。”……

  老人在60年的浪漫中独自微笑,我在她的微笑之中捕捉那一对恋人的影子:“后来,我就一直在中国,先在武汉,又到北京,之后又到武汉,再到北京,1966年我丈夫去世之后,我就一直住在北京。”

  我又一次飞快地算出了一个数字——30年,一个德国女人为了一个中国建筑师守寡30年,这个数字如果从我的年龄中减掉,我一下子就被送回了另一个世界。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力量。”老人似乎看出我在想什么,“你看,现在已经过去了60年,我80岁了。”

  我无法想像,是否老之将至或者老之已至的人都会有一份类似的平和,面对逝去的浪漫、时代的变迁、亲人的离去和生命的终结,都会有一份类似的认可,正如我无法想像1966年,她的丈夫和当时许多不堪忍受污辱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结束生命同时也结束他们的婚姻中那一份相守的承诺的时候,她是怎样一种切肤之痛。

  老人的叙述中没有任何愁苦的表情,她几乎完全沉浸在少年夫妻的甜蜜之中。我又一次想到了杜拉,那个善于把人置于难言的伤痛之中却只字不肯透露的女作家,在《广岛之恋》中她只有一句话讲到了创伤:“要是流露出一丝忧伤的神情,都会贬低了这份痛苦的感情。”的确,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力量。

  旅途上的午餐永远是热闹的。老人很熟练地用一次性使用的木质筷子,并且为我和她自己各要了一小杯啤酒,只有在和我碰杯的时候她轻轻迸出一句英文:“Cheers!”空中小姐收走餐盒和废物的时候,她把原封未动的一副塑料小刀叉放进了手袋:“我去武汉是为了看我丈夫的弟弟,他和我一样大,他的重孙女三岁,特意打长途电话给我,要这些刀叉玩儿过家家……”这一刹那,我有了一种很深的、几乎很感伤的感动,这是属于母亲的动作。在人们把飞去飞来当做习以为常、把这种收集视为“小家子气”的今天,这个60年前来自德意志的80岁的老妇人,让我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也曾经不止一次地从出远门的长辈手中得到过这样的“礼物”、这些“飞机上用的刀叉”,那是一种很温暖的牵挂和血液里的相思。我断定她一定是一位难得的好母亲,尽管她并没有告诉我她有几个孩子以及她是否曾经为了他们而含辛茹苦。

  飞机已经开始在渐渐降落。

  “我可以知道在北京怎样找到您吗?”我小心地问。

  “五天以后我返回北京,咱们要是有缘,就还可以碰上。”在留下她担任德国现代文学教授的学校和电话之后,她笑着说。

  我们在天河机场外的高速公路入口处告别,她的白发在中午的阳光里闪着银色的光泽。她坐上机场巴士的时候,我想,这里对于我是异乡,而她,她说是“回家”。

  在市中心找到一家酒店住下来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订下五天之后返京的机票,为此,我多付了相当于机票价格的1/5的手续费。

  白天的采访相当紧张,但是几乎每一个空档我都会想到这个奇特的老人,而且由她,我几乎开始无法抑制地想家,想念将在我返回北京时离开家去出差的丈夫。

  事实上从我做了记者那一天起,就已经开始在习惯和丈夫的分离。他像一盏灯一样守在一个固定的、叫做“家”的地方,而我像一只鸟儿一样乱飞。然而倒退回新婚的时候,这一切正是我所频频抱怨的。

  认识我的丈夫之后,我就基本上不再工作了,迅速地结了婚我也迅速地变成了“家庭妇女”。那时候丈夫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应酬也每每很多,在他的忙碌的相比之下,我显得非常“有闲”。那是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每天看着丈夫吃完早餐、夹着皮包离开家,我的百无聊赖就此开始。照例是做美容、看录像、吃瓜子、翻杂志、听音乐,直至买菜、做饭,而晚餐快要上桌的时候常常会接到丈夫充满歉意的电话:“今晚有活动,不回来吃饭,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这样的日子我会很委屈。1995年春节后的一天,丈夫照例是通知晚饭不回来吃,我只好再次“自己照顾自己”。我一个人唱卡拉OK,唱啊唱,唱到唱不动。丈夫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歪在长沙发里睡着了,电视屏幕上一片雪花,话筒掉在地上。那个晚上我哭了,我告诉他有一家报社在招聘记者,我要去考。我说我一生的理想只有两个,一个是做记者,一个是做母亲。

  三个月以后,我真的成了一名记者,而在那个晚上痛哭过之后,丈夫的应酬越来越少,我知道他在增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同时我也知道,伴随着我的工作,这种可能又变得微乎其微了。

  我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是丈夫的声音:“我知道是你。”

  于是我大讲那个老妇人、讲杜拉、讲小刀叉,丈夫静静地听着,就像每一个晚上我捧着茶对他云山雾罩,而他对着我默不作声。

  “我知道你是欣赏我的。”相隔千里,我忽然就有了表达的冲动,而这在平日里是为我们所不屑的。

  我知道丈夫在笑,但他的话却依旧淡然:“我在洗衣服、床罩还有窗帘,你想想,一个老婆出差了的男人,除了这么消磨时间还能怎么样?”

  这是我丈夫一贯的表达方式,而我似乎只有在异地的夜空下才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两年前你说我‘商人重利轻别离’,现在轻别离的人变成了你……”丈夫还在打趣,我已经泪流满面。五天以后回到家里,是没有人等候的空屋子,而丈夫离家的时候,没有他爱的妻子帮他打理行装……很俗的感觉和细节,却让我在刹那之间心痛不已。

  “酒店的长途电话费很贵,不再打了,你自己加衣服,北京很冷,我看过天气预报……”

  丈夫那边轻声说:“老婆你不在家,我甚至找不到毛衣。”

  我只好在他的叮嘱和笑声里挂断电话,牵挂着那件我也忘记了放在哪里的毛衣。

  五天的时间很快也很紧,然而在离开武汉前的最后一个上午,我专程到据说是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找到了一间很漂亮的休闲装专卖店,给丈夫买了一件毛衣。这是若干次出远门中唯一的一次带了礼物回家。

  我提前了一个半小时到达天河机场,逡巡在换登机牌的地方,我在等待那个令我难以忘怀的老妇人。

  当那灰色的身影缓缓过来时,我们相视而笑。

  老人拉住我的手:“小姑娘,缘分也让你做出来了。”

  显然,这一次武汉之行令她十分开心,她始终微笑着:“我见到了弟弟他们一家,多好的一个大家庭。他长得很像我丈夫,瘦,而且不显老……”我在她的娓娓道来中猜想,她见到夫弟时一定想念着她的与之容貌酷似的丈夫,宛如一次心中的久别重逢。

  “您没有再回过法兰克福吗?”

  老人摇摇头:“没有。我因为教学的关系到过汉堡、波恩以及图林根,但是我没有去法兰克福,我在那儿没有亲人了。我是独生女,而且,我嫁给了丈夫,他的家就是我的家,所以,我每年回一次武汉。”60年的时光已经让她完全中国化了,她穿过列宁服、拿过红宝书、有中国人人手一页的户口卡片,用过各种粮票、布票、肉票,然后她又在每个清晨提着篮子到“早市”买青菜和她丈夫爱吃的豆鼓……她讲一口地道的老北京话,她打趣说这叫做“嫁鸡随鸡”、“后面的话不好听了……”

  我们仍然一人一小杯啤酒,并且“Cheers”。

  “小姑娘,下了飞机有男朋友接吗?”

  我摇头:“我丈夫今天下午的班机,出差。”

  老人笑了,双眼眯成一条缝儿:“聚少离多,我们当年也这样。你丈夫一定很不希望你出差。”

  我点头,说不出话,忽然就很想哭。

  “因为有分离,才显得在一起的时候很宝贵。这话俗气,但古今无不同。”老人捏捏我的手,“我们在一起30年,之后我有30年的时间用于回忆。你离开家五天,有四个夜晚用于相思,很充实,对不对?”

  我的眼泪落下来,打在她皮肤有些松弛的手背上。

  我们仍然在机场告别,她在钻进计程车之前很认真地问我:“小姑娘,你知道婚姻是什么吗?”

  我一时语塞。

  老人灿然一笑:“婚姻就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里。”

  我看着她的车渐行渐远。

  回到家里,我看见打开的电脑屏幕上丈夫留的话:“我会用魂斗罗第六代的速度快去快回。”

  桌布、床罩和窗帘都是新换过的,屋子里飘着淡淡的姜花的味道。

  我抱着那件新毛衣坐在地板上。写条子的人是丈夫,买毛衣的人是妻子,这是完全不同于任何男人和女人的关系的一种特别的关系,因为这样的两个人血泪交融。

  我把柔软的大毛衣贴在脸上,想着那老人说的话——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里。

  没有情书的夫妻照样可以天长地久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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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偶然在书店里看见一本书,名字叫做《情书大全》。

  过去只见过什么《面点大全》或者《偏方大全》,没想到情书也可以这样出成具有实用参考价值的所谓“大全”。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有一个“大全”以资参照,那么人活着可就实在是太省事了,从“大全”里一查,如法炮制就万事大吉……看来人真是越活越现代了。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就听见丈夫在一旁说:“我要买一本,我还没给你写过情书呢。”

  书最终没有买,因为彼此都知道,“写情书”是我们生活里的一个玩笑。

  从五年前和丈夫相识起,我们之间就没有过文字的往来。需要约会的时候可以打电话,打电话找不到人还可以用BP机,各自的工作单位相距只有公共汽车一站的路,两家住在同一个居民区里,上班、下班都是一起去、一起回。我们都讲究“有话说在当面”,同时也都笃信甜言蜜语只适合出现在电影里。这样,我们就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互相写些什么了。

  所以,直到我结婚,也没有得到过来自这个娶我为妻的人写来的只言片语,当然,我也没有写过。

  结婚第二年,我到报社作了记者。闲聊的时候,同事间也谈起有关情书。有一个女同事说她和她的丈夫一起做过一件事,就是分头给对方写信,当然也写给他们共同的婚姻。这些信每过完五年才可以拆开一封,那是他们婚姻的驿站。我至今记得她讲述这些时那种陶醉的表情,最后她说世界上没有一对夫妻不希望能白头偕老,所以总该留下些什么,也许将来有一天,两个人中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还可以回过头来重新阅读一起走过的日子……那天的讨论中我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一个,因为直到看见丈夫自己填写的结婚登记表时,我才算知道他写什么样的字。我的婚姻没有经过写情书这个阶段就直接进入主题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把同事讲的故事复述给丈夫听。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我拐弯抹角地提醒他说:“其实我也希望有一个人能给我写点儿什么……”低头吃饭的丈夫立即反应:“你想让谁写?”

  我没再说话。结婚之前都不曾接到过半个字,现在两个人已经“天地一家春”,更是想都不要想了。想着这些就觉得很沮丧,一个没有情书的女人也不能算是成功的女人啊。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的时候丈夫已经赶着去上班了。桌子上有早餐,还有他看过的报纸。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报纸的空白边上有一行字:“情书——张杰英同志,请今天一定洗衣服。”

  即使就是这样的“情书”也总比没有好啊。

  我找来了一些带花边的信纸,跟丈夫约定,以后我们不再打电话,而是把每天需要通知对方的事情写下来,我们觉得这样的情书没有什么不好,安排了家务、节约了电话费,而且还可以保存下来。

  这样做了大约有两个月,我们就都觉得烦了。到底还是打电话方便,什么事情一要落实到文字上,就变得啰嗦起来,而且一天之中充满变化,早晨出发时候的安排也许到了下午就必须作废。渐渐地,我们又回归到过去的状态,谁有什么事情,打电话通知对方。那些信纸被我夹上一个大文件夹,挂在了门背后。情书的话题也不再提起了。

  再次提到情书,是源于一个女朋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新的电话号码,因为,她离婚了。说到伤心处,女朋友在电话中泣不成声。她和她的丈夫恋爱四年,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上学,其间通信无数。结婚三年,每年到她生日的时候,丈夫都会写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给她,字里行间无不在告诉她,这就是天长地久。然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丈夫的外遇会亲自找上门来告诉她这个事实,而且,用来证明确有其事的证据就是她的丈夫写给这个女人的情书。离婚的时候,她带走了她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之后,她当着前夫的面,把这些年收到的所有情书烧了个精光……

  放下朋友的电话,我无所事事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她哭着说的话一直徘徊在我耳边:“他怎么能把相同的话又写给别人呢?我都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了……”

  什么才是真的呢?

  我一边这样问自己,一边鬼使神差地取下了挂在门背后的、我的“情书”。那也不过就是一些字条,上面写着这样的话:“今天晚上吃饺子,你负责买皮,我带菜和肉回来。”“我去参加活动了,饭和菜只需热一下就可以吃。大概八点四十回来,不用接。”“水电费已算好,煤气表还没有查,请等查表员来。”……几乎每一张都是类似的琐碎内容,而这种琐碎就是我们合作一个家庭必须要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希望从这些字条里面找到一些有情有意的话,的确没有。但是,我清晰地记得那些包饺子、洗衣服的日子,没有让人产生特别的激动,却因为平凡而分外稳定。它们真真切切地存在过,并且还一直这样继续着。它们告诉我,一个婚姻的稳定不是由情书决定的,一个女人的幸福也不是从有没有得到过情书来判断的,没有情书的夫妻照样可以天长地久。

  以后,我有很多机会看到别人写的情书,往往情书的作者会带着一种幸福的心态把这些热烈的文字寄给报纸,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分享他们的幸福。每次读这些情书的时候我都非常羡慕那个得到情书的人,羡慕他或者她在如此地被呵护和宠爱着。我也会想到我家那些挂在门背后的“情书”,我的心情跟那些幸福着的人们一样。

  我们这些差不多已经走完了一半人生路的人,是不是也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时刻都坚持了自己的爱好和主张呢?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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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妙世界


  春天,星期六的早晨,我和丈夫到婆婆家接孩子一起去登长城。进门的时候,婆婆看到我身上穿的一件明黄色的外套,立即说:“这么好看的衣服,这孩子就是不肯穿,老师说这个颜色是女孩子穿的……”

  这时的孩子穿着一件已经有些旧了的灰色外衣,像只小老鼠一样地走来走去。

  第一次见到这件衣服挂在商场的衣架上,我就非常喜欢。透过商场的大玻璃窗,那种灿烂的黄色有一种脱颖而出的明亮和鲜活。而且,我喜欢这件衣服的牌子,米奇。听见这两个字马上会让人想到活泼、顽皮的米老鼠。所有卖这个品牌衣服的专卖店都有一个动听的名字——米奇妙世界,仅仅是这样一个名字就能给所有的孩子带来遐想和快乐。

  同样的衣服我们买了两件,一件给孩子,另一件给我。我和丈夫设计着当我们一家出游的时候,那是跳动的两只向日葵。

  孩子在很多场合都告诉过我,他喜欢黄色,他说:“就是向日葵的那种黄。”有一次我们在大连的一家商店里闲逛,我看中了一条黑色的连衣裙。试穿的时候,随口问他好看不好看,他坐在一旁,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觉得你应该买黄色的,适合你的皮肤。”我当时有些吃惊,一个10岁的小人儿,身上挂着我的皮包,手中握着他自己的玩具,竟然在参谋我的衣着。我说:“黑色的显得庄重。”他用胖胖的小手托住下巴:“可是我觉得黄色显得你年轻。”也许他觉得这样不够,又补充说,“不信,你自己试试。”

  把黄色的连衣裙穿上身之后,我站在落地的穿衣镜前面默默地感动着,我发现了孩子心里的一种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愿望,他其实很希望他身边的人年轻、漂亮,这样的人跟他在一起,才没有距离,或者说才让他感觉到离他很近。

  那天我从谏如流地买下了那条黄色的连衣裙,也知道了他最喜欢的颜色,“就是向日葵的那种黄”。有时候打开衣柜,黄色的连衣裙立即跳出来,在我的那些灰色、蓝色的套装中分外夺目。

  我和丈夫把黄色的“米奇妙世界”送到孩子住的奶奶家的时候,季节还是冬天。孩子的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他喜欢。我们相约,如果春天来了,我们要一起出去玩儿,两个人都穿一样的黄衣服,拍出来的照片一定会非常漂亮。

  但是现在,他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穿着他的灰外衣,等着我们准备好了一起出发。

  我和丈夫都不明白,明明是他喜爱的衣服,怎么突然就不肯再穿了。

  爷爷一直在找衣服,找出来的衣服摊了一床。那些灰色、蓝色的衣服没有一件能比我们的“米奇妙世界”更鲜艳。孩子固执地站在一边,说:“你们可真麻烦。”

  爷爷说,就是因为上学的时候穿了一次黄衣服,老师说看上去像小女孩,同学也附和着这样说,他就再不穿了。而且,那天出早操的时候,他也把衣服脱在一边,后来就被老师披在了身上。

  为了不带“小老鼠”登长城,丈夫几乎是半强制性地让孩子换衣服。摊在床上的衣服有的小了、旧了,有的颜色很暗,是那种约定俗成该给男孩子穿的、成人似的颜色。孩子最终选了一件深紫色的小绒衣,放在一旁的“米奇妙世界”碰也不碰一下。我们就这样上了路。

  坐在车上,孩子半眯着眼睛,似乎非常不愿意谈有关衣服的话题。丈夫一边开车一边大声地说:“我要是你们老师,我肯定愿意我这个班的学生都穿最漂亮的颜色,那样老师看着都舒服……”孩子依旧不吭声。

  我忍不住问他:“你不是最喜欢黄色吗?”

  他不看我,说:“老师说这种衣服是女的穿的。”

  丈夫马上说:“她说的不对。没有什么颜色是非要分男女的。她把你的衣服披在身上,就说明这件衣服确实好看,她也喜欢。”

  “可是我们班同学也这么说……”孩子有些委屈起来。

  “那是因为老师这么说,同学才说的。”丈夫还在耿耿于怀,“明明是你最喜欢的,因为别人说,你就放弃了,你的个性到哪里去了?”

  孩子干脆不说话了。

  丈夫在一旁开始发议论,比如“现在的教育就是要消灭孩子的个性”,“我们的学校教育出来的孩子都是一个样子”等等。

  孩子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无论家长说什么都没有用,反正他是决定不肯再穿那件只穿过一次的“米奇妙世界”了,老师和同学就是他能接触到的整个社会,那个社会的舆论对于他来说,就像成人世界一样,总要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不也是在千方百计地寻求着一种由他人构成的社会的认可吗?有千千万万的人在这种寻求之中终于消灭了自我,泯然众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够保存自己的或多或少的一部分个性,也许有机会成为舆论的先导,也许成为痛苦久了变得麻木的异类。孩子迟早也要经历我们曾经经历的这一切,穿不穿黄色还仅仅就是一个开始啊。

  我没有去问孩子诸如“你为什么不坚持自己的爱好”之类的问题,我们这些差不多已经走完了一半人生路的人,是不是也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时刻都坚持了自己的爱好和主张呢?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也不是孩子的好榜样。

  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段当班长的经历,时间不长,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职位,曾经让我放弃了11岁的小女孩原本最热爱的东西。

  那时候,少先队的队服是白衬衫、蓝裤子、红领巾。几乎从我当上班长开始,就没有穿过其它衣服,我的白衬衫曾经一度大到可以套进一件毛衣。我相信老师的话,这是最朴素的装束,最朴素的装束就是最美的。而且,作为班长,理应成为各个方面的模范,朴素也是其中的一条。当班长的那个夏天,整整一季,我没有穿过裙子,永远是穿着队服。我认为我自己是最美的,因为老师是这样说的,老师衡量美的标准似乎就是看一个小女孩是否在表现着朴素的美德。那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在蔑视裙子等等一切与队服不同的衣服,近乎自虐似地满足于老师也许出于无心的表扬……

  好在这个过程并不长,我很快就不是班长了,很快我就又开始迷恋那些电影里的时装,并且在心里痛苦地盼望长大,长大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穿自己认为最好看的衣服,再也不用那样拙劣地表演给老师看了。然而悲哀的是直到现在,我还在一些自己认为必须的时刻表演着,那些喜爱的衣服、首饰,很多只是看一看而不买下,有些买回来也仅仅是放在家里把玩,面对更多的人的时候,我必须“像一个记者”。我至今还会想不明白,记者,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在这一点上,我的困惑并没有比孩子的苦恼高级多少。

  孩子在车后座上已经有些迷迷糊糊了,他显然不明白他爸爸说的个性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显然又明白他爸爸是在让他做一件老师和同学都不能认可的事情,虽然这件事很小,他更明白他不能像爸爸说的那样去做,因为爸爸说完就走了,而他必须自己面对他生存的那个小社会。

  我不知道该怎样给孩子讲我小时候接近于变态的那段穿队服的时光。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对孩子说:“其实穿不穿咱们的‘米奇妙世界’也无所谓,我们就是希望你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要不长大了就会后悔,为什么在能穿黄色衣服的时候,为了别人的一句话就放弃了……有一天可能你会觉得很不值得。”

  我不知道孩子能不能听懂。

  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东西,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女人的一生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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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岁月


  丈夫的弟弟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有关收藏的故事。

  他在德国的时候有过一位收藏相机的朋友,一个偶然的机会收集到一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生产的相机。相机的主人是一位已经去世的老太太,这是她的遗物。据说,当年老太太做新娘的时候曾经用这台相机记录下她和新婚丈夫的幸福,但是,很快,丈夫就作为军人出征了。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在战乱之中焦急地等待团圆,等来的是丈夫阵亡的消息。

  弟弟说那是一台非常珍贵的相机,产量很小,能够拥有到今天的人也不会很多。当他的朋友得到那台相机并且打开后盖的时候,意外地发现里面还有一卷没有拍完的底片。没有人知道那些底片记录的是什么,就像没有人知道这个老太太在丈夫阵亡之后的生活一样。但是可以知道的是这台相机在经历了将近80年之后依然保持着最好的状态,几乎没有使用的痕迹。

  我至今记得大约四年以前的那个晚上弟弟给我讲述这个真实的故事时的情景,他在我家昏黄的灯下幽幽地感慨,他说显然这台相机在老太太的丈夫出征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也许那些底片就记录着当年新婚时的快乐情景,而此后成为了这个老人一生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非卖品,成为与她的第一次婚姻和那个只在一起生活过很短暂的时间的男人留下的纪念品之一。弟弟说那一定是一种非常古典的爱情的见证,因为一个人的离去而使当年两个年轻人的世界成为了永恒。这种永恒非常具体地落在这样一台相机身上,陪伴老人走过了大半个世纪。

  弟弟的朋友在发现了底片之后,一边津津乐道地讲解着相机的历史一边轻松地把底片扔进了字纸篓,随之而去的就是徘徊在老人心里的那些岁月也不能抹掉的身影和记忆。

  弟弟不是现在这台相机的拥有者,但是他有相机的照片,从不同的角度拍的几张照片,这些照片现在成为了他的收藏。我想他不能释怀的是关于那段古典爱情的猜想和那个已经被他的朋友在丢弃底片的同时随手丢弃的完美世界。

  我曾经无意中亲手发掘出一个人的收藏,也是一位老太太,在她80岁去世之后,她是我的奶奶。

  奶奶不是爷爷的元配,也不是爸爸的母亲。因为是长辈,我从来没有问过父母,有关奶奶这个人和她的经历。只是在爷爷去世之后,爸爸把她接到北京,告诉我们几个孩子,这个缠着三寸金莲的小个子老太太就是奶奶。

  奶奶说的是家乡话,我有时候听不懂;穿的是大襟、盘扣的中式衣服,蓝色或者灰色,没有地方买、妈妈也不会做。奶奶从来不让我们帮她洗衣服,她自己拿一个小脸盆,不用洗衣粉而是用肥皂,一点儿、一点儿地搓洗她的衣服。她也不让我们看到她从什么地方找到自己换季的衣服,她有一个从来没有当着我们家任何一个人的面打开过的大箱子。

  奶奶住在我家的时侯,我已经在读大学,很少回家,所以也很难说跟她有什么感情。大家都不在家的时候,奶奶和猫说话,猫在她脚下玩儿。猫可以在这个家跳上跳下,惟独奶奶不让它跳上那只大箱子。

  奶奶在我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无疾而终,就是她自己说的“老死了”。在她跟我之间极少的交谈中,我记得她曾经说过:“我也快要老死了,看你爷爷去……”

  奶奶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哭,我们一家人把她送到公墓,爸爸答应她三年以后一定接她回老家、入家坟、和爷爷躺在一起。那个时侯,我也还是不知道奶奶究竟是怎么成为我的奶奶的。

  我们在奶奶去世后的第一个秋天整理她的东西。谁也没有开大箱子的钥匙,爸爸只好把它撬开。

  我被我看见的一切惊呆了。

  那么大的一只箱子,其实并没有装多少东西。一对瓷的、有花鸟图案的香皂盒,新的,没有用过的痕迹;一件深烟色的绸布长衫,很大,显然是男人的衣服,也许是爷爷年轻的时候曾经穿过的,当然也许不是;几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蓝布和黑布,上面落了隐隐约约的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一条很小的红色和绿色组成的花布面褥子,似乎是专为小孩子做的……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

  我一件、一件地往外搬,搬到最后一层的时候,我的眼泪突然就滚落下来——在那些不值钱的东西底下,是几块折叠着的花布,红色带小野菊花的、紫色带合欢花的、绿色带大朵牡丹花的……花布上面放着一些各式各样的小扣子和用红色毛线串在一起的几枚雕刻着花朵的银戒指,有一枚的指圈已经断裂了……

  我有些不敢动,面对这些大约存在于七、八十年前的东西,我不敢造次。我觉得我在这一瞬间了解了一个我从来不了解也原本不打算去了解的女人,我打开的不是一只箱子或者一个老太太的遗物,而是打开了一个和所有的女人一样灿烂过、幸福过的,有过憧憬、有着不为人知的记忆和牵挂的女人的心,我在不经意之中意外地触碰了她包藏了几十年的自我的世界。

  我无法获知所有这一切都来自何处,无法了解这些与奶奶生命中的一些什么样的契机有关,我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一厢情愿地连缀一个我猜想的故事。奶奶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她一定曾经很深地爱过一个男人,也许就是穿深烟色绸布长衫的男人,她为他打扮自己,他也应该是爱过她的,也许那些美丽的花布就是他送给她的礼物……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不知道妈妈一直站在我身后,她突兀地说了一句话:“我记得这件衣服,是你爷爷的,我刚刚见到爷爷的时候就见过这件衣服,那时候,这个奶奶还不是奶奶……”

  妈妈默默地帮我把那些小东西一样样捧出来,我什么也不敢问,不敢问这样一件长衫意味着什么,不敢问这个后来的奶奶是不是曾经为了她的爱情付出过痛苦。当然,也许在她的那个时代,在她那样一个农家女子,没有痛苦的概念正如同样没有爱情这种说法。她其实已经把什么都收藏了,把她的感觉、她的感情、她的期待和回忆,全都收进了这只箱子,收在了箱子里的每一件东西身上。

  奶奶的收藏对于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和妈妈只是在处理她的遗物。妈妈说这些东西是不该留着的,应该在奶奶三年之后回老家的时候让她带着。但是我还是留下了其中的两块花布,我喜欢那种窄窄的面子,铺开来有一种纤长的感觉,手摸上去是纯棉的温和。曾经有一次,我把一块花布从肩膀到脚地裹在身上,面对镜子,那是一种奇特的感受,仿佛我已经不是我了,而是一个活在七、八十年前的女人,心里装满了叫不出名目的遐想。我恍然觉得此刻活跃在我身上的是陈年的、隐匿的青春梦想,而这种梦想古今无不同。

  现在,奶奶留下的花布就躺在我的抽屉里,它们成为了我的收藏,和我那些各式各样的丝巾、首饰甚至故意不用完的香水一起安静地替我记下与我的生活有关的一些细碎感受、一些瞬间的美妙。

  其实每一个女人都有属于她自己的一种收藏岁月的方式,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东西,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女人的一生。当我也像那些已经故去的女人一样,在一个寂静的时刻把玩这些只有自己才明了其中深义的收藏时,我懂得了生命所包含的内容远比生命本身更加丰富,那是人心里与众不同的一样特别的感觉。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每个人也都有他自已情非所愿的无奈时候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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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或大或小的上当的经历,有时候这种上当并不一定会造成经济或者精神上多大的损失,但是每每回想起来,总会有一些不愉快。

  在我的经历中,有过两次上当,让我至今想起来都感到非常难忘。

  上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另一所学校的一个年龄比我大三岁的蒙族女孩子,她的长相是我非常喜欢的类型:高大、健硕,唇红齿白,头发偏于金色。我们成了一起看电影、逛街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在包头,她家有一所很大的房子,她的爸爸和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住在国内,她是独生女,是跟着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保姆长大的。她很敢花钱,在我们还都是穷学生的时候,她就时常出手非常大方地买一些对于我来说只能看一看就走的漂亮衣服。

  我那时候很喜欢看着她,看着她穿上在当时很前卫的衣服,在晚上到各个学校的舞会去跳舞。我喜欢看着她跟不同的男生相拥着在闪烁的灯光下旋转,我只是坐在墙角边的凳子上看着她。跳舞是她的快乐,而对于我来说,能这样看着她,就非常快乐。

  我们偶尔会在课业不忙的时候见面,我到她所在的学校去找她。有时候她还在上课,我就坐在宿舍里她的床上等。她的精致的床头灯、化妆镜以及随手扔在枕头上的薄纱睡衣都很吸引我,仿佛那里面就蕴藏着我喜爱和欣赏的属于女性的好生活。

  现在想起来,其实我并不了解她,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她的母亲。

  那天我去找她的时候,她的床头坐着一位中年女人。从眉目间看,这个女人跟我的朋友有很相像的地方,同样高高的鼻梁、泛着金色的头发,甚至那种略带忧伤的神态。

  我说我是来找她的,女人于是非常热情起来。告诉我,她是从包头来看女儿的,她们母女已经有大约六年没有见面了。从这个女人,我知道了我从来不知道的、想都没有想过的事实。

  在我的朋友7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她被判给了父亲,母亲和第二个丈夫去了香港。她一直跟着父亲在包头生活,父亲没有再婚,家境非常窘迫。她是靠着母亲寄来的钱读完中学又考上大学的。她是个非常刻苦的孩子,但是也很要强,母亲离父亲而去了,她就在家里承担了女人的角色。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照顾父亲的生活,并且发誓绝对不与母亲有任何联络。

  六年前,母亲到包头看望她,她坚决不肯见面。母亲就等在她的学校门口,一直等到她放学的时候,远远地看着自己的衣着比所有的女孩子都寒酸的女儿走上回家的路。母亲给父亲留下了一笔钱,说无论如何不要让自己的女儿因为家境贫寒而使自尊心受到伤害。

  后来的事情已经可想而知。她上了大学,来到了北京,开始了她一生中非常美好的一个新的阶段。她一直用着母亲留下的那笔数目不小的钱,直到现在,母亲来看望她了。

  我不记得那天我是怎样离开她的学校,我没有见到她,此后,我们没有再见过面,我给她打过电话,她说功课很紧张,没有时间娱乐。渐渐地,我们不再联系,到现在,我不知道她的下落。

  我记得的是那天离开她母亲的时候我非常难过,我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是关于她的身世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曾经以为她是一个幸福的、活在童话中的女孩子。她母亲哭了,说“那是她的理想,我们没有给她”。

  我想我是曾经怨恨过她的,怨恨她作为我的朋友而编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故事。

  我曾经把这件事情告诉妈妈,妈妈一边在窗子边上缝衣服一边告诉还只有19岁的我:“你应该可以理解她。她其实只不过就是想在一个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她不喜欢她的过去。她一定为了那个过去吃过很多苦头……”也正是因为妈妈的话,我决定不再去找她,决定把我偶然知道的这个秘密一直保守下去。假如我这样做就能让她感到安心,那么这样小小的一个谎话算得了什么啊。

  也许就是从这个朋友开始,我学会了对很多别人的事情不再深究。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每个人也都有他自己情非所愿的无奈时候,每个人都在用他自己的方式给自己以生活下去的信心和理由,我为什么要去责怪这个不愿回头的女孩子呢?

  但是有时候人的天性是很难压抑的,我曾经让一个用一些小谎话骗过我的女孩子非常难堪。那是在工作以后。我和一个与我年龄相同的女孩子在同一个部门工作。那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所有的同事都喜欢她。她很会打扮,一件平常的茄克衫也能穿出与众不同。

  在机关工作的收入非常少,除去日常生活的必需几乎所剩无几。而那个女孩子不一样,她经常有新衣服、新的小饰物,让人耳目一新。

  中午吃完饭,就是我们闲聊的时间。她经常喜形于色地告诉我,她姐姐前不久去了印度,买了精巧的小手镯给她。“你看,北京根本见不到。”她晃着手腕上一只朴拙的镯子的时侯,我和我的同事们都非常羡慕。

  羡慕过手镯之后,夏天来了。她带来了一条格子布超短裙,说是她姐姐去了日本给她买的。我们的羡慕依旧。

  非常不巧的是,有一次我和姐姐逛街,逛到北太平庄的一个小商品市场时,竟在小摊子上意外地发现了据说来自印度和日本的手镯和裙子。我立即告诉姐姐,我的同事也有,这里卖的一定是贋品。而姐姐笑着说:“你真傻,人家吹牛你都不知道。”

  我的确想过,她是在吹牛。但是这种念头一闪即逝。我想她是没有必要为了这么小的事情吹牛的。机关的穷是人所共知,况且,穷也没有使我们这些刚刚毕业有了收入的学生比别人更加不快乐。我不相信人会为了类似掩盖清贫这么小的理由来撒谎。

  然而事实证明姐姐是对的。

  我过生日的时候姐姐带我到商场买了一条30多块钱的项链,仿真的,但是做工很精细,我说像我这么穷的人只能戴假首饰。姐姐安慰我说,国外的女人是很讲究戴做工精致的仿真首饰的,因为漂亮而又便宜,丢了也不心疼。我就美滋滋地戴着一条物美价廉的项链去上班了。在楼道里,我碰到了穿“日本裙子”、戴“印度手镯”的她,她的脖子上居然戴着一条和我的一模一样的项链,所不同的是,我因为害羞把它藏在衣服里面,她把项链挂在衣领外面。我马上说:“你也买了这样的项链?!”她立即又眉飞色舞起来,说这次她姐姐去了斯里兰卡,给她买了这条项链,上面镶嵌的是天然红宝石。

  我站在楼梯上,看着她。刹那间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定要戳穿这个吹牛的人。我急不可待地把项链拉出来,说:“你为什么要骗人呢?明明就是一条30多块钱的项链,你为什么非要说是从外国来的?我知道你的裙子和手镯都是在北太平庄小摊子上买的,你为什么非要骗我们大家?”

  看着那个女孩子一言不发地走开,我终于有了一种出气的感觉,我想我要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让所有的同事都知道,这个人是一个吹牛大王。

  但是我的计划没有实现,那个中午她没有跟大家一起吃饭,她请病假先走了。吃饭的时侯女同事们还是带着羡慕的语气议论“来自斯里兰卡的项链”。我什么也没有说。说不出原因的,我觉得那个女孩子有点儿可怜。去洗手间的时侯,我悄悄的把我的项链摘下来,藏在了衣袋里,我不想让同事们发现,原来我也有一条“斯里兰卡项链”。

  日子和往常一样,我们照样上班、和同事一起吃中午饭,我和她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吃完饭我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杂志,很少再参加聊天,而且,一直到调离这个单位,我没有再戴过那条项链。

  这两个给过我上当机会的女孩子,后来我都没有再见过。

  我相信在以后的生活之中我还曾经遭遇过很多类似这样的谎言,对于我无足轻重,而对于撒谎的人分外重要。慢慢地,我也学会了理解和谅解,那些用小谎话安慰自己的人,那些通过用小谎话从别人那里获得诸如艳羡和钦佩等等好感觉的人,其实不一定是坏人。就像妈妈说的,他们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生活中的不尽人意,于是他们选择活在自己编织的梦想里,并且由此获得安慰和满足。他们其实没有伤害别人,只是他们自己有些不自信罢了。

  在具体的生活中,理性往往会使人联想到残酷。保存着善良之心而又多少有些虚伪的人,于是很难让自己完全理性起来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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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


  有时候会想,什么人才有资格同情别人呢?一定是认为自己活得比别人好或者自认为幸福的人。

  小时候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一边剥花生吃一边听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想像一个同龄人在冰天雪地的夜晚挨饿受冻,一个挨饿受冻的女孩子在凄苦的大年夜做一个能吃饱饭的梦,难过地流下眼泪。同情是可以想见的。不能想见的是一个可能也许不会变成现实的假设,假如,假如听故事的人也是在一个同样冰天雪地的大年夜,也同样卖着没有人买的火柴,也同样地挨饿受冻,谁会为谁流泪呢?这样的假设应该是包含着理性的,在具体的生活中,理性往往会使人联想到残酷。保存着善良之心而又多少有些虚伪的人,于是很难让自己完全理性起来。

  这样的矛盾也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1994年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乘地铁去上班。在崇文门地铁站的入口处,总是有一个残疾的孩子,双腿已经不全,膝盖以下齐刷刷地斩断了。他坐在乘地铁必经的台阶上,面前是一个破旧的大茶缸,里面装着很少的零钱。这个男孩子看上去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眉目间的楚楚可怜之中还带着一些未脱的稚气。

  他是一个乞丐。他的肮脏的双腿裸露着就是他博得同情和施舍的道具。

  如果没有后来的偶遇,我想我会一直坚持下去——每天,从他面前经过的时候,放一些零钱在他的茶缸里。在发现他行乞的真相之前,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洋溢着奢侈的同情,我想他是多么痛苦,完全丧失了自由活动的能力,完全失去了作为一个人行动的快乐,也许这就是他的一生。我一边同情着他一边就在为自己庆幸,能走动是多么幸福啊。我从没有想过,可能在我放下手中的零钱时,他就在心里暗暗地同情或者干脆就是嘲笑,世界上居然有像我这么自我感觉良好的傻瓜。

  后来对这个乞丐的发现使我相信了一点,就是在生活中所有的欺骗有朝一日都是要暴露的,这种暴露就是对欺骗别人的人最好的惩罚。

  我是在地铁站旁边的糕饼店里遇到他的。一个健康的、双腿健全、可以自由地跑跳的少年。他买了一只跟我正在吃的汉堡一模一样的汉堡外加一杯可乐,站在靠近门口处,一边吃一边看着往来的行人和车辆。早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他和任何一个享受着美好生活的少年没有任何不同。

  我握着吃剩一半的汉堡,死死地盯着他。我不会看错,他就是那个曾经若干次牵动我的恻隐之心、若干次让我感到莫名的优越并因此掏出钱包的小乞丐。绝对是他。他怎么敢在这里堂而皇之地吃那些给他零钱的人们也许尚且不可能天天吃到的东西?他怎么敢把他的健康的双腿如此明目张胆地亮出来而丝毫不感到羞耻?

  我目不转睛地注视他,他快乐地看着街景仿佛根本不知道距离几步之遥的地方有一个上过他的当的我存在。甚至,有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像所有的陌生人在目光交汇的一刹那又瞬间无所谓地闪开一样。

  这一天我走进地铁通道的时候,在楼梯上没有遇到每天行乞的少年,恐怕只有我知道,他在不远处的糕饼店里吃汉堡、喝可乐,晃着两条毫无缺陷的腿。

  此后,我在上班的路上又看到过这个男孩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假,他的状态依然是残疾的,坐在台阶上可怜巴巴地对给他的茶缸里扔下零钱的、善良的人们道谢。我没有再给过他钱。过去每次从他身边经过时的同情被现在的轻蔑和气愤所代替,我发誓绝对不再把我的珍贵的同情心施与这样的骗子。

  然而仍然有人像不明真相的我那样继续给予并且在有些居高临下意味的给予中获得快乐。每天如此。

  目睹着这一切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想到,其实在这个“小乞丐”眼里,给予的人也是值得同情的,他们是那么容易地就从别人的痛苦和自己给予的原本无济于事的施舍中获得满足,这些人也无非就是在看到了自己和他人的地位悬殊之后表现出一种无关痛痒的慈悲,他们同情弱者的同时不是也在充满自恋地欣赏着自己的乐善好施吗?我一度就是这样的。

  这个“小乞丐”的最大作用就是让我下定决心绝对不再轻易表示同情。

  这件事过去两年以后,我到报社做了记者。重新思考有关同情是因为一起工作的一位同事遇到了一件事。一个外地来北京打工的小伙子在那一年的春节前找到了她,哭诉如何因为受骗而失去了所有的收入,以至于别人都能回老家,而他只能只身留在北京。他说他知道“X老师心眼好”,“X老师主持的版面也是呼唤人间真情的”,“X老师一定会帮助他”。他来报社就是想跟X老师借500块钱,过完春节回到北京他会“加倍努力工作”,还钱给X老师。

  送走了这个人之后,同事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我想了想,还是把钱借给他了。毕竟对于咱们来说,500块钱还拿得出来,对他来说,就是帮了大忙了。”

  感慨同事的善良之余,我和另外几个同事纷纷议论,说善良的她一定是上当了,她的钱和她的善良伴随着这个貌似可怜的人的离去而一去不复返了。我乘机讲了我曾经遇到过的“小乞丐”的故事。

  同事看着我的神态非常笃定:“不管他回不回来。我给他钱的时候就没指望他一定能还给我。而且,一个人用出这样的方式,一定是因为他实在太困难了。”

  后来不知道这个同事是否得到了归还的500块钱,但是她当时的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像,我想也许我是太矫枉过正了,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其实很多,乐于助人其实也没有什么错,我遇到的不过就是一个个例罢了。

  我在大约两年多之后原谅了那个用假腿骗人的少年。

  又过了大约一年,那个同事离开了我工作的部门,她主持的那个“呼唤人间真情”的版面变成了由我来主持。

  不幸的是,我也遇到了几乎相同的一件事。一个自称来北京打工的小伙子来到报社,对我哭诉他的困难。一切都与我的同事遭遇的一样,甚至那些好话都如出一辙,唯一的不同是“X老师”变成了“张老师”,500块钱变成了300块钱。

  我的心里真的有了激烈的斗争,我的同事和那个“小乞丐”同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仿佛同事代表着一种善良的美德,拒绝这种美德无异于亲手把自己驱逐出好人的队伍;而“小乞丐”代表着一种邪恶,我想像着这个小伙子拿着我给的300块钱走出报社就在心里无情地嘲弄我的愚蠢。

  我注视这个也许真的出于信任与无助而找到我、也许根本就是来编一个凄惨的故事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的人,我甚至有些希望能够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但是,他的眼睛里除了呆滞之外什么也没有。

  进进出出的其他同事已经在注意我们,我猜想肯定有人知道了他来的目的,也知道我还拿不定主意。一个新的念头涌上来,我怎么能让我的同事感觉到和他们一起工作的我原来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家伙呢?就算是做一个“秀”,就算是明知上当,这样的时候我也是别无选择啊。

  我尽量平静地听完来人已经重复过的话,尽量力求让自己相信,这是一个真正需要我的帮助的人,相信他会回来,归还我借给他的钱,也为我树立一个善良和乐善好施的好名声……我不知道是怎么从钱包里取出钱来交给他,不知道自己还说了什么伪善或者愚蠢的话,不知道怎样带着他到报社楼下吃了工作餐之后又送他离开。但是我知道我的一切都已经被我的同事看在眼里了,不管怎么说,愚蠢的善良应该比残酷的理性更容易被人称道吧?

  我又一次像当年面对那个行乞的少年一样找到了一种莫名的优越,不同的是,过去的我是因为无意识,而现在的我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意为之。也许这比我一直不敢表现的、在心里暗暗活动的理性更加残酷。

  至今,我没有收到归还给我的钱,而且,也没有得到因为表现了善良而获得期望的赞赏。

  “曾经”这两个字真的很奇特,在任何时候、任何语境里都在表达着同一种意思,就是存在.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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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艳的一天
1997年过完春节之后,同事带来了他回家乡结婚时的照片。大家纷纷传看着,仿佛也因此沾上了浓浓的喜庆。

  厚厚的一叠照片中,有一张非常突出。同事抱着他的俏丽新娘正在跨过自家的门槛。新娘是红彤彤的,红色的棉衣、棉裤,红皮鞋、红袜子,头上还簪着大大的红花。我拿着这张通体红灿灿的照片,瞬间觉得那红色把我的眼睛和心一起照亮了。

  我结婚的时候没有穿红色。虽然妈妈一再告诉我,中国的婚礼是讲究穿红装的。我还是坚持买了一件白色的、旗袍似的婚纱。只是在结婚登记那天象征性地穿了平时上班也常穿的红色西装和短裙。

  我喜欢看新娘。小时候谁家的大姐姐结婚,我都喜欢站在远处看着,看着红色的新娘在众人的簇拥之中跨过女人一生中几乎是最重要的一道门槛。而且,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知道,我自己也会有那么一天。

  我把看到的照片描述给丈夫听,其时他正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炒菜。他没有像我那样激动,只是随口说:“我知道那是你们女人一辈子最艳的一天。”听见他这样说,我就多少有些后悔,后悔当初没有选一件红色的礼服。

  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毕竟关于新娘的颜色的讨论对于我们这种变成了“匹夫匹妇”的人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会在一个远离北京的地方听到同样的话。

  那是在同一年的国庆节,我和丈夫跟另一对夫妻一起到大同看石窟。我们住在离火车站不远的一个小酒店,对面马路的另一侧是一家装饰有些破旧的发廊。

  我是在下午生意最清淡的时候走进发廊的。女店主正在给一位穿着一袭红色套装的女子补妆,她的胸前端正地别着一朵红花,飘垂的丝带上写着两个金色的字——新娘。女店主招呼我坐下,说:“您得多等一会儿,她等着‘回门’呢,这可是大事儿。”我于是坐下来,边看边等。

  发廊不大,只有两张椅子,迎面的墙壁是一面大镜子。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孩子正在抱着笤帚扫地,笤帚把比她的个子还高。

  女店主有些微微发胖,一看就是一个快言快语的人,一边打理红衣女子,一边就和我搭讪起来:“今天结婚的人特多。一上午,从这门口过去的、披着红花的车得有四、五辆。还有一辆车上架着摄像机呢。真是一年比一年讲究了。我们那时候比现在可差得太远了。”

  新娘脸上荡漾的幸福满得要溢出来似的,似乎有意要借女店主的回忆铺陈她自己的快乐。一边对着镜子得体地微笑着一边问女店主:“你们也穿红的吗?”

  女店主开始给新娘重新吹头发,吹风机呼呼地响着,女店主也随之提高了声调:“当然穿啦。红毛衣、红外套、红头巾、红裙子、红鞋还有红袜子,料子没现在的好,样式也没这么时髦,红可是一样的。头发上还得别着成双成对的两朵红花。”女店主看看我,好像在问我是不是也经历过她说的这些,我附和着笑了一下,她自己又接上了话茬:“结婚头一个月,身上总得有点儿红色,图的就是个吉利。结婚那天是一辈子穿得最艳的一天,你们叫什么?”新娘迫不及待地接上说:“叫生命的转折点。”

  “不管叫什么吧,反正就是不一样了。”女店主在新娘的发帘上喷了一些发胶,又接着吹起来,手不停,嘴也不停,“从娘家的闺女成了婆家的媳妇,能一样吗?你别看出门那工夫眼泪吧嗒吧嗒地流,心里早盼着走呢。准备了那么长时间,不就为了这一天吗?”

  吹风机停下来,新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最后的检视。女店主一边收拾吹风机,一边自顾自地说下去:“那年我结婚,选的也是10月1日。那天的天儿没有今天好,到下午还有点儿下雨。我们那时候还没什么人在饭店里请客,就在他们家的院子里。从中午开始,四桌四桌地摆上来,吃到晚上快10点了才散,后来好几家街坊娶儿媳妇都跟我们学……”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她们的话。看来这个麻利的女店主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完全沉浸在对当年新婚时的愉快回忆之中。

  新娘把18元钱放在镜台上,说为的是三六一十八讨个口彩。女店主用力地反复道谢,同时就开始细心地帮新娘整理衣衫。她弯下腰,给新娘整理裙子的时候,手在红色的长裙上不经意地停留了一下。

  新娘轻俏地旋身而去,女店主的目光甚至带着一些恋恋不舍地一直追逐至门外。我坐到镜子前面,女店主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

  扫地的女孩子不知到哪里去了,局促的小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忽然就想问一问,这个昔日的新娘在今天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跟她的丈夫有没有什么纪念活动。

  我很随意地问了。一丝阴郁掠过她的眼中,她没有回答我。吹风机在我的耳朵后边突兀地响起来,淹没了所有的声音。

  镜子里的我和站在我身后的她都有些不知所措似的尴尬。最后,还是她首先打破了僵局:“纪念什么?现在就我们娘儿俩一起过。”

  我想她指的应该是那个面貌酷似她的、扫地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该不该再问她什么,还是干脆把话题岔开。在这样一个小店里,她是主人,我是顾客,她为我服务,我付给她报酬,之后,我们也许永远不会有机会再见,我不能也不该仅仅因为好奇而触动她也许已经封存的心事。

  我什么也不说,但是镜子里的我,已经把诧异写在了脸上。

  女店主笑了:“其实早就没有什么,孩子都9岁了,上小学三年级。她爸走那年,她4岁。”我记起谁曾经告诉过我,北方的很多地方把死人叫做“走”,意思是说这个人的生命并没有消失,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女店主的话使我更加不敢问她任何问题,只是期待着赶快做完头发离开这个小店。

  握着吹风机的手在我的头上跳跃着,我的心里开始有类似于同情似的很柔软的东西缓慢地上升。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里,这个单身的母亲被一个陌生的新娘送回到自己曾经灿烂的青春时代。也许她有些疼痛,而真切的疼痛同时又告诉她曾经有过的真切的幸福……我忽然发现“曾经”这两个字真的很奇特,在任何时候、任何语境里都在表达着同一种意思,就是存在。

  我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店主又开口了:“他没死,是跟人家走了。”

  我的惊愕再一次突现在镜子里。

  “那时候他开卡车跑长途,三天两头儿回不了家,后来干脆不回来了,我才知道他是跟道儿上的一个女的好上了,那女的一个人,带着个小男孩儿。”女店主半低着头,从镜子里看去,我们的头因此离得很近,“他说要离婚,我就答应了,留人留不住心,不如干脆什么也不留。我开这个发廊,挣的钱够我女儿上学和我们俩的吃喝。她爸没来过,也没给过钱。我也没找过他。过日子讲个情义,情义没有了,日子也就过不到一块儿了……”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小店再次陷入了沉默。我试图让气氛轻松起来,对女店主说:“我也是10月份结婚的,不过不是一号……”

  她忽然打断我的话:“现在还好吗,你们?”

  我赶紧点头。她略一沉吟:“我那时候也以为会一直好下去。可能一开始谁都这么以为吧。现在想起结婚那年,还是觉得那是一辈子最艳的一天。”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这个伤心的女人,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曾经伤过心的女人。头发做好了,我给她20元钱,她坚持要照价收费,推让之中我看见那个刚刚在扫地的女孩子已经回来了,坐在一旁的凳子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个成年女人为了两张钞票反复地推来推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到了她母亲和我的对话,她是不是也注意到了她母亲在为一个今天的新娘整理衣衫的时候流露出来的艳羡和对过去的怀恋。

  我把钱放在镜台上,快步跑出小店,跑着过了马路,跑回我们住的小酒店。

  那天夜里我们乘火车离开了大同。

  夜行车从来是沉闷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睡觉。和我们同行的那一对夫妻头挨着头在对面睡着了。我低声给丈夫讲我今天遇到的那个女店主,我说我听到了他不久以前对我说过的话,每个女人其实都怀念自己最艳的那一天,不管那一天中的对方是谁、现在怎么样。

  回到北京,我依然久久不能忘记女店主回忆她新婚时不知不觉的喜悦。尽管当年的温暖已不复存在,但她仍然会轻而易举地重返那份美好而忽略其后的残破。于是那一天的一切也越发有了凄凉的意味。

  这些在今天听起来有些可笑也有些感伤的故事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没有淡忘过,好像就在昨天.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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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的记忆


  四个朋友在一起闲谈的时候,不知怎么就说到了有关穷的记忆。每个人都讲了一段自己印象中和穷困的生活有关的小故事,就发生在我们都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距离现在大约只有20多年的时间,讲述起来,我们才发现,这些在今天听起来有些可笑也有些感伤的故事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没有淡忘过,好像就在昨天。



小陈的故事


  我小时候,就没怎么吃过糖。家里也没有钱买糖。

  我记得每天早晨,我爸、我妈都忘不了把牙膏藏在一个高处,就是我够不着的地方。是中华牌的牙膏,甜的,我妈怕我当糖吃。

  我千方百计就想吃。

  结果有一天家里大人都不在家,我蹬着凳子把那管牙膏拿下来,吃了一口,真是甜的。就是不好咽,得费很大劲才能咽下去。我在嘴里叨咕了半天,还是给咽下去了。那天我忘了擦嘴,我妈回家问我干什么了,我就是不承认是偷吃了牙膏,我不知道其实当时我嘴边上就挂着牙膏的痕迹。

  后来我也开始刷牙,也用中华牙膏。

  小时候那段时间我好像就没怎么刷过牙,因为把挤在牙刷上刷牙用的牙膏全都吃进肚子里去了。



老陈的故事


  我上小学的时候,四、五年级都是在河南农村过的。我们家是下放到那儿去的。平时没有什么好东西可吃。喝粥,当地人叫喝“糊涂”,其实就是稠粥。像我这样的孩子都能喝两大碗。中午喝完了,到下午还是饿。

  大人可能能坚持住,小孩儿就不一样,除了要对付饿,还经常馋。馋得什么都想吃。

  那时候我爸他们拉着平板车,来回走40里路,到县城去买菜。买的什么菜呢?就是雪里蕻,现在在饭店里吃都叫雪菜了。

  我爸他们拉着车回来,就跟过年似的。

  大家把雪里蕻一根一根地按照有多少户就分成多少堆,摊在地上。

  我在一边看着每一堆都在增多,车上的菜越来越少,就想着晚上就能吃上新鲜菜了。心里特高兴。但是,等那么长时间,实在也挺难受的,这么好的菜,看着都馋。

  大人分菜的时候我就躲在一旁,我真想拿一根生的雪里蕻,尝尝到底是什么味儿。

  我就一直那么躲着,等着机会。我站在那儿时间一长,也就没人注意我了。我趁着大人没看见的时候,手疾眼快地揪了一根生雪里蕻,跑到大人看不见的地方,一点儿、一点儿慢慢地吃。

  真是好吃。



饥儿的故事


  我长这么大就没胖过,不知道是不是跟小时候家里穷有关。别人看我瘦,就叫我饥儿。

  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妹妹还在上幼儿园,我每天下午都要坐车去接她回家。走的时候,我妈就发给我两个梨或者两个小苹果,让我吃一个,给妹妹一个。可是我走在路上,就把我那个吃完了。到了幼儿园,在大门口等着妹妹出来,我就开始打剩下的那个水果的主意。

  我坐在大石头上等着,一边等一边就把妹妹那个水果的皮都给啃着吃了。她还不出来,我就再啃一圈。妹妹的水果就越来越小了。我不敢整个吃完,怕妹妹回家告诉妈妈,说没吃到水果。

  妹妹出来之后,说:“妈怎么给我这么小的水果?”我告诉她,是我帮她把皮啃掉了,吃水果皮不卫生。妹妹就信了。

  妹妹就这样吃了好长时间的这种被我啃掉好几圈的小水果。

  后来,我还用别的方法骗过妹妹的水果。

  妈妈经常是把两个水果放在一起让妹妹先挑,她挑剩下才是我的。她每次都挑大的,剩下的就是小的给我吃。

  我想了一个办法,跟妹妹说,让她学习孔融让梨,把大水果给姐姐吃,这样,我们学校的广播里面就会表扬她,说几年级几班的学生饥儿的妹妹学习孔融让梨,让大家都向这个孩子学习。

  妺妺听了以后特别高兴,每次都主动把大水果给我吃。因为她相信,她每次这么做,我们学校的广播里面就会表扬她,听不见她也高兴。

  这样过了好长时间,有一次妈妈发现妹妹挑小的,就说她懂事。妹妹马上自豪地告诉妈妈,姐姐的学校已经为了这个表扬她好多回了。

  结果,妈妈把我打了一顿,在她眼睛里,我从此就一无是处了。



我的故事


  我也经历过家里特别穷的时候,没有什么糖果,也没有什么零食。

  吃糖和吃肉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是上小学之前、姐姐得了甲型肝炎那年。因为住房小,姐姐一个人生病,妈妈只能把我和哥哥也当成病人来对待,防患于未然。我们跟着姐姐一起补养。姐姐因为是真病人,比我们吃的多一些,可是对于我和哥哥来说,有的吃就比没有好。

  我是在长大之后才听姐姐告诉我,其实当年我们疯狂大吃的时候,吃完了爸爸的自行车和手表,吃掉了妈妈在历经劫难之后剩下的首饰。

  我小时候还穿过带补丁的衣服。记得很清楚的是一件粉红色的带小雪花的外衣,胳膊肘的地方破了一个洞,这个洞上被补了一块方方正正的补丁。为了掩盖这块补丁,我总是贴着墙走路。直到这件衣服不用再穿了,我有时候还是那样顺着墙根走,好像落下了毛病一样。

  不管我自己经历过什么穷日子,有一件发生在别人家的穷的故事,我总是忘不了。

  我家的一个邻居,有七个男孩子,只有他们的父亲一个人上班挣钱。他家的外公去世了。妈妈把外公的骨灰取回来,藏在床底下,怕吓坏了孩子们。

  他们的妈妈藏骨灰的时候,最小的三个孩子看见了。他们猜想,妈妈一定是在藏什么好吃的东西,怕他们偷吃。

  结果,三个孩子趁着妈妈外出的时候,把骨灰盒子翻了出来。打开一看,是一种没见过的、酥酥的东西,很像炒面。用手指头粘一点儿,尝尝,没有什么味道。三个孩子认定这就是妈妈藏的并不好吃的酥糖,于是决定分而食之。

  他们的妈妈回家的时候,目睹了让她非常伤心的一幕:三个小男孩坐在床上,已经快要把外公的骨灰吃干净了。

  ……

  那天我们四个朋友坐在一家饭店里吃火锅。这是一家生意很火的火锅店,外面有来晚了的人在等位子。

  我们为这些故事大笑不止,笑到流出眼泪。

  姐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给你介绍一张桌子的功能,你可以相信,介绍一个遥远国度发生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可以相信,但是假如介绍的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能通过这种介绍就要和自己产生某种关联的人,那么千万不要相信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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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带你去美国


  电视里征婚的节目忽然就多起来了。周围看过的人每每会说“俗”,搞得我这个爱看的人也不敢在人前说自己实际上经常等在电视机前面,等着看那些本来在生活中很一般,但是到了电视里就格外漂亮的男孩子和女孩子。我想知道谁和谁一见钟情了,谁是那个晚上最被大家喜爱的人,谁只是当了一次陪衬之后就失望地离开了。我对那个节目的结果总是好奇的,这种好奇也会伴随着终于牵手而去的两个在此之前还彼此陌生的人而延伸开去,他们在荧屏之外是怎么样的呢?他们还会不会像面对着摄像机的时候那样,对于自己和对方以及今后都充满了信心?

  每次看这样的节目,我都会产生一个疑问,其实是对于我自己的一个疑问:假如我也有幸坐在那几个单身的男女之中,会有人选择我吗?然而这样想过之后,我自己也觉得非常可笑,因为我早已经为人之妇,早已经没有资格坐在那个人群中间了。

  也许是因为我自己从事着一个总是在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从来只会抱怨周围的人太多、太芜杂,而不是慨叹生活的闭塞,我不相信经人介绍相识的两个人能成为爱侣。当然,我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成功婚姻的例子,但是,我就是固执地不相信,别人看着合适怎么能替代自己的感觉呢?怎么能因为别人说了自己跟这个人合适就真的去尝试呢?

  我不相信有点儿像过去的媒妁之言似的介绍,所以,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我就极力反对姐姐唯一的一次“见面”。

  那时候姐姐在医院里工作,每天接触的人非常有限,而且,她是在妇产科,除了接触产妇之外,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是产妇的家属。那时候的姐姐很好看,白皙、丰满,因此给她介绍男朋友的人也格外多。千挑万选,姐姐终于决定跟一个在报社搞发行的小伙子见面。

  我不知道整个过程是什么样的,也不可能知道,只是听姐姐向妈妈汇报的时候说这个人又高又瘦,不爱说话。我觉得姐姐没有什么感觉,她总是要上夜班,也没有太多时间跟这个人在一起。姐姐没有明显的、我认为人在恋爱之中必然会有的变化,我也因此认为这个人“没戏”,一个不能给女人带来变化的男人,如果不是他太无能,那么一定是因为他跟这个女人不合适。

  大概是姐姐跟他见第三次的时候,因为姐姐过生日,他送了一条银的项链给姐姐。很纤巧,带一个小小的绿色玉石坠子。姐姐给我看,我不以为然。我说这个人没品位,他就不知道“男不穿金,女不戴银”的老话吗?姐姐就把这条项链放进了我和她共用着放一些纪念品的抽屉。

  我坚定地认为,姐姐跟这个人不会成功,因为介绍的人不了解我的姐姐,她只是看到了一个待嫁的女孩子最外在的东西,也就是通常人们在这种时候说的“条件”。

  果然,在他们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时候,他们分手了。所有的一切我至今搞不清楚,但是我感到由衷地欣慰,因为我姐姐不用嫁给一个只会给女孩子送银项链的家伙了。

  姐姐没有特别的难过,也没有特别的轻松,她还跟过去一样,上班、回家,跟我一起闲聊。姐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给你介绍一张桌子的功能,你可以相信,介绍一个遥远国度发生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可以相信,但是假如介绍的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能通过这种介绍就要和自己产生某种关联的人,那么千万不要相信。“了解你的人只有你自己。”姐姐认真地说。

  我认真地记住了姐姐的话,同时也认真地给姐姐出了一个主意:由我把那条银项链送还给这个人。姐姐同意了。她替我约好了时间,是那个男人下班以后,在离我的学校不远的地方。我如约而至,这个人已经等在那里了。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在心里想,我今生都不要去见别人介绍给我的所谓“对像”。这个人的样子没有一点能让我感觉到他可以跟我姐姐交谈,我甚至觉得他好像有些结巴。他把项链收下的时候,还打开盒子看了一下。我刻薄地告诉他,我姐姐把项链拿回来之后就交给我保管了,现在我来完璧归赵,我说:“你以后还可以送给别人。”我记得他的脸有些红色涌上来,但转瞬即逝。

  我没有告诉姐姐我说过这些话给那个其实也没有伤害过我们的人。后来,姐姐经历了漫长的恋爱,嫁给了我现在的姐夫,他是姐姐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他们结婚的时候,我想,这才对头。

  尽管我发誓不要接受这种介绍的方式,但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还是被“介绍”了一回。

  那时候我只是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小职员,除了有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历和一份相对稳定但极其清苦的工作之外可以说一无所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大概是觉得我靠自己出头实在是终生无望,于是主动地介绍了一位已经读完了医学博士正在准备赴美留学的青年才俊,阿姨希望我们能共结连理,这样,我就可以通过婚嫁这种最不费力的方式改变自己也许永远无力改变的处境。

  我犹豫了很长时间,直到阿姨已经有些嗔怒了,才答应“见一面试试”。阿姨把这个人的全部家庭情况搞得细致、清晰:他家在安徽省一个小县的乡下,父亲是民办教师,母亲是农民,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四个孩子。阿姨鼓励我说:“你不要看他家是农民,他可是个才子,辛辛苦苦才熬到今天,他能找到你也不容易,你家境好,是北京人,大学毕业,他还想怎么着?”

  我于是懵懵懂懂地决定了约会的时间。

  那天是在我下班之后,阿姨和他在东单公园门口等我。我换了三次公共汽车才赶到,比约定的时间晚了20分钟。

  阿姨让我们认识了之后就走了,剩下他和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西装上衣,蓝色衬衫,没打领带,很干净清爽的样子,个子不高,很瘦,典型的南方小伙子。他提议到公园里面走走,我答应了。我们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诸如“你们学校有多少人”、“争取公费留学是不是很困难”之类的。

  走到一个小食品屋的时候,我觉得肚子很饿。但是我怕他误以为我是在提要求,要他请客,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一瓶酸奶。他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撕掉盖在酸奶瓶子上的一张纸盖子。实在是太不幸了,我看见那张纸盖子上赫然粘着半个红红的草莓,我当时就想,也许我用区区五毛钱买来的这一小瓶酸奶中、就只含有这半个草莓,我毫不犹豫地把草莓舔进嘴里吃掉了。

  吃掉草莓之后我们继续走路,还是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走到假山的地方,他说他要早些回学校,我也“应该早些回家”,于是我们就此别过,各自奔向自己的那个汽车站。

  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样,我什么也说不出来,说得出来的只有肚子饿。刚好回娘家的姐姐在一旁立即说:“没戏。”就像当年我说她的时候一样。

  大约过了三天,介绍我们相识的阿姨带来了消息,说他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我“不大气”,我不解。在我的印像里,好像那一天没有什么机会需要我表现大气或者小气。阿姨说:“你是不是喝酸奶了?”我说是的,因为我肚子饿。阿姨笑了:“这就对了。你把酸奶瓶子盖上的一颗草莓舔着吃了。回来以后,他说这样的女孩子太不优雅,怎么带你去美国?”阿姨像开玩笑一样地说了这些之后又安慰我,说这个人在北京读书时间长了,自己又是博士,又马上要出国,可能“条件比较高”。我什么也没说,但是我在心里又一次发誓,以后永远不会再有这样的“介绍对像”事件发生了。我宁愿没有人带我去美国。

  这件事成了我家人经常开的一个玩笑,每当我不小心表现得非常自我或者把我的诸如贪吃、喜欢把好东西据为己有、气愤当头言辞刻薄等等表现出来的时候,家里人就马上说:“注意,你这样子怎么带你去美国?”

  我当然是没有能跟随一个读过博士的人去美国,但是,有意思的是,在我们认识大约四年以后,在一个商场,我意外地碰到了那个当年只跟我见面时间不足两个小时的人。

  是他叫了我的名字。

  我们站在商场大门边上喷水的小花池边上说话。说真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不自我介绍,我不会从长相认出他。虽然“怎么带你去美国”的玩笑还是时常会因为我的大大咧咧而被提起,但是那个没有带我去美国的人以及他的形像实在已经淡漠了。

  他说他后来去了美国。

  我很好奇,于是问他:“是一个人呢?还是两个人?”

  他笑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笑的表情,略带一些腼腆,和当年我见到的不苟言笑的博士不一样。他说:“是两个人,不过,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

  我很吃惊。因为后来那个介绍我和他认识的阿姨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了满意的女孩子,一个芭蕾舞演员,“很漂亮”,“很得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明知这一切其实与我无关,但还是心里酸了一下,毕竟,他选中的爱人比当时的我要优越。

  他接着告诉我,他是在美国离的婚,这次他回来是为了一个什么课题,很快还要走。他问我是否已经结婚了,我说“当然”。他马上问我:“你们是自己认识的吗?”我又说“当然”。他认真地点着头说:“好,自己认识的好,自己认识的人不容易有伪装。”

  我像开玩笑似的告诉他,阿姨后来告诉我了,我们不成的原因就是为了那半颗草莓,他有些不好意思,半晌,他说:“后来人家也这么说我了,我们离婚的时候,她说我骨子里就是一个农民。”

  那天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奇怪的是,当我们被介绍相识的时候,我们都在挖空心思地找话说,现在,当我们明确地知道我们注定就只能是一对陌路人的时候,反而有了很多话可以交谈。我们甚至一起慨叹,世界上那种古老的媒婆职业是必然要消失的,以后不会有人因为相信别人而忽略自己的感觉,他说他用了这么长时间明白了一件事,所有外在的东西都是可以一眼看见的,但是做人的境界却不是一朝一夕能感觉出来的。我们开玩笑说,只有我们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去给别人当介绍人,因为我们已经通过自己的经历知道了应该介绍的真正内容是什么。然而困难的是,我们又怎么才能知道这一切呢?

  我怕他们会嘲笑我,这样一个生活在清贫的生活之中的小人儿,这么没有抱负地想到异国他乡做一个看大门的人,没有文化也永远不会有财富,只是日复一日地看着别人从眼前走过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5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梦的羽毛


  我的领导说,他想创办一个有关梦想的版面,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把自己的梦想展现出来。他说,他的灵感来自他的儿子。

  领导的儿子是一个初中生。当父亲问到他的理想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地说他想开一家“麦当劳”。“我知道我在他眼睛里特别没劲,我也知道我问这个有关理想的问题其实是多少代大人都在问孩子的问题,”我的领导背靠着窗子,阳光从他的身后窜过来照在我的脸上,也许是因为说到孩子,他脸上的光芒非常柔和,是我没有机会见到的那样一种慈祥的表情,“但是我还是说了。我说开‘麦当劳’好,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而且必须掌握很多技能,比如英语、经营管理等等……”

  孩子听完了父亲的一席教诲之后非常沮丧地说,不想开“麦当劳”了,因为实在太累了,还是改行去设计电子游戏软件吧。“我又扫了孩子的兴,”领导无可奈何地笑了,“我说这个理想更好,需要从现在就学习,比如电脑知识、英语等等,结果,他连这个理想也不想要了。”

  领导说,他从儿子身上明白了两点,首先,孩子的理想通常都是跟他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其次,他发现很多时候大人并不了解孩子们真正的思想是什么样的。

  那天中午我们忘了去吃饭,两个成年人站在一个烧着热水的锅炉边上讨论一个又一个最能让人憧憬明天的梦想。

  我小时候也有过类似“开麦当劳”这样的理想。

  刚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法国卢浮宫的画册,我看到了那些美丽的图画和雕塑,看到了它们在宽阔的走廊里静默地俯视来自世界各地的参观者,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艺术的朝圣者。我流连在那本画册中,用手抚摩它的每一页,仿佛这样就可以离它们近些、再近些。

  那时候我的心里深藏着一个梦想,我就想成为一个卢浮宫的守门人,站在这座令多少人魂牵梦系的地方,守护这里的一切。我想像我会是每天第一个到来的人和最后一个离开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和这些永远没有可能被任何一个人据为己有的美好事物盘桓在一处,比任何一个人可能停留的时间都长。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梦想告诉过别人,哪怕是疼爱我的爸爸和妈妈。我怕他们会嘲笑我,这样一个生活在清贫的生活之中的小人儿,这么没有抱负地想到异国他乡做一个看大门的人,没有文化也永远不会有财富,只是日复一日地看着别人从眼前走过。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没有成为画家或者科学家的理想,而只是想和自己喜欢的东西厮守在一起,仅此而已。

  后来,老师要求我们写作文,用两节课的时间写完,题目是《我的理想》。我托着下巴呆坐在课堂上,心里有些难过,因为我必须为自己守住一个秘密,必须在纸上写下一个从来不曾在我的心中存在过的理想,我有一种迫不得已撒谎的悲哀。

  我的作文在一堂语文课上成了老师用来宣读给别的同学学习的范文,我写的理想是长大以后,我要做一名医生,挽救那些濒临死亡的人,让他们重新能够感受生活的美好。老师说,我不仅文笔出众而且心地也非常善良,看得出来,我写的是真实的思想,而没有说大话和空话。老师同时批评了一个男同学,因为他说他的理想是做一名农民,要开着现代化的拖拉机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老师说:“纯粹胡说八道。你们的父母送你们来上学是为了让你们到农村去出大力、流大汗吗?是为了让你们像我们那样在最好的年龄去上山下乡吗?骗人!”那个男同学被老师批评得无地自容,并且被罚重写作文。

  我在课堂上一直低着头,给老师和同学的感觉是我因为受到表扬而非常不好意思,于是谦虚地低下了头。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老师宣读的不过是我用来应付作业的一个谎话,我的真正理想也不过就是去做一个卢浮宫的守门人,然后在游客还没有到来或者已经离开的时候独自占有一会儿那些美丽得像梦一样的东酉。

  我暗自庆幸,好在没有把这个梦想写出来作为理想呈现给老师,否则,他一定会带着调侃说,别人出国是为了活得更好,而我居然是要到外国去看大门,实在是没出息。

  然而,在我心里,我的这个梦想非常神圣。我觉得我并不输给那些写着要做科学家或者宇航员的同学。梦,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对于自己来说才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别人不会在意,也不会理解。

  长大一些,我懂得了我是一个女孩子,懂得了有一种美丽是上天仅仅赋予女性的。我认识了那些包装漂亮、讲究的化妆品,我有了一个新的梦想,我爱上了口红。

  我的姐姐比我大6岁,在我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侯,她已经到了恋爱的年龄。那时候商场卖一种现在看来非常简陋的口红,黑色的小圆管,里面是一支可以推进推出的暗红色唇膏。我喜欢那黑色的外壳,上面刻着两个金色的手写体的字:蝴蝶。姐姐把这支口红放在她的皮包里,随身带着。早晨她出发去上班的时候,会从皮包里取出来,对着镜子小心地在嘴唇上抹淡淡的一层,果然不一般,因为这一点点暗红色,她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姐姐的红唇从此成了我的梦想,我觉得口红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成为引人注目的美女。女人,不就是要引人注目吗?

  我从来没有像认识了口红这种事物之后那样焦急地盼望长大,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拥有属于我自己的口红,哪怕只有一支,哪怕只用一次。

  我每天注视着姐姐把自己打扮得唇红齿白,每天期待着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姐姐像明白我的心意似的,在我18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了我一支一模一样的口红,黑色的小圆管,上面刻着两个金色的字:蝴蝶。

  我舍不得用,也没有机会用。但是我时常会把它拿出来把玩、抚摩,就像当年抚摩那本卢浮宫画册一样,我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美好了,能让我和我爱的东西在一起,能让我的小小的梦想成真。

  第一次用这支口红是在上大学之后,也是我唯一的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舞会。所有的女生都精心地打扮自己。我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面对镜子,像姐姐那样在嘴唇上涂一层薄薄的暗红色。当温软的唇膏触及我的双唇时,我觉得我的心都在发抖了,这就是我少女时代可怜的梦想,就是我期待长大的几乎全部理由。

  那一晚其实没有人注意我,因为我不会跳舞,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别人翩然旋转,但是我很满足。我轻抿嘴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与以往的不同,我知道我已经完成了一个变化,我的梦想为我的少女时代插上的翅膀已经开始带着我飞翔了。

  那支口红还没有用完的时候,我就有了新的、比它更高级的品种。成年以后,更是有过数不清的口红。我从不化妆,但是也从来不能没有口红,没有口红,我会感到有些不自信,至少是觉得生活中缺少了什么。我用的口红有时候是很贵的名牌,它们都有非常美丽的包装,然而,那支姐姐送给我的、到现在才用完一半的口红始终躺在我的抽屉里,就像当年看过的卢浮宫画册始终保存在妈妈家的书柜里一样,我觉得它们是我的梦想上掉下来的羽毛,对于别人,可能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对于我,它们曾经是我的全部理想。

  我把我自己曾经有过的梦想讲给我的领导听,我告诉他,其实,每一个人都曾经像他那个可爱的儿子一样有过对于自己分外重要的梦想,大人怎样看待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生活因这些梦想每天都存在着而变得滋味无穷。

  我尊重和理解他们,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到今天的,我也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一样,读过琼瑶的小说,还在读的过程中流下过真诚的眼泪;我和他们一样,写下过朦朦胧胧、不知所以的日记,写下过不敢示人的文字,给一个也许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者仅仅是一个心中的影像的人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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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果恋情


  自从开始主持有关情感的版面,我收到过不计其数的稿件,其中有很多来自年龄比我要小很多的高中生和大学生。他们的文字不同、写法各异,但是内容却都不约而同地集中在少年时代的恋情。

  作为报纸的编辑,我曾经许多次被提醒,一定不能编发有关“早恋”的稿件,这些稿子几乎都被压在我的抽屉里。然而,抛开职业,仅仅作为才告别校园不足10年的我,真的从心底里尊重这些敢于把稿件寄来的作者,也真的理解那些被他们当作人生中一道美丽的风景来描述的、青果似的恋情。

  我尊重和理解他们,因为我也是从那个阶段走到今天,我也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一样,读过琼瑶的小说,还在读的过程中流下过真诚的眼泪;我和他们一样,写下过朦朦胧胧、不知所以的日记,写下过不敢示人的文字,给一个也许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者仅仅是一个心中的影像的人。我知道我和他们一样,从因为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而对爱情充满了向往到终于要把这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深藏在心中,并且自己欣赏着自己忍痛的顽强,在人造的悲剧美中完成一个少年必须要体验的放弃的悲伤。

  我了解这样的感受,因为我不能忘记曾经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些少年恋情的故事。每当我读到陌生的作者写来的这样的稿件的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回到我自己的少年时代,置身于十七、八岁的阳光之中。握住别人的稿件,读那些陌生人的故事,我有的是感同身受的、怀旧的心情。

  我18岁那一年,收到过一封信。那是怎样的一封令人晕眩的信啊。

  早晨,把书包放进课桌里面的时候,我看见了它,一个白色的、用来装贺卡的信封,很厚,没有封口。

  我没有立即打开信封,但是整个一个早晨,我的心都沉在一种难以形容的狂乱和兴奋之中。我隐约知道有一双眼睛在学校的某一个角落注意着我,那是一种能够把我穿透的洞悉的目光。我不敢看,因为我知道那里面可能会写着些什么,还因为在我发现这个信封躺在我的课桌里的同时,也在心里相信了此时此刻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

  我故作平静地在课间操的时候溜进了体育老师放运动器材的小屋,背靠着一只跳箱,就着从极小的窗口穿进来的阳光,战战兢兢地打开信封,看到了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的信。我知道是他,一个个子很高、在理科班的男生,我熟悉他的字体,在我们一起在同一个班上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熟悉了他的每一个字都向左边倾斜的字体,看过一遍,就再也没有忘记。

  那封信其实非常平和,他讲了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他说:“假如你的心是一片汪洋的海,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做那精卫?”他用很多笔墨来告诉我,他第一次注意我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趴在学校大厅的玻璃窗边上看着我从校门对面的小路上慢慢地走过来,杨花飘在我的脸上,我轻轻地拂掉。他在很远的地方就看见了我,他说他深信我也看见他了,而且他的影子在那个时候就反映在我的眼镜片上。

  我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天,在那个光线非常暗、飘着一种奇怪的发霉的气味的小屋,我的眼泪莫名其妙地打湿了这封言辞动人的信。我想,我在一个人的眼中是这样的美好,为什么另一个人却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为什么写这封信的人是这个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注意、也很清楚他一直在观察着我的人,而不是我心里珍藏的那颗“钻石”?

  我把这封信一点、一点地撕碎了,当洁白的信纸变成片片白色的小蝴蝶的时候,我决定永远不去牵动这个秘密,就让我假装不知道是谁,就让我一直装聋作哑下去吧。

  然而自从有了这样的一封信之后,我还是感觉到我自己有了变化,我不再像过去那样旁若无人和自信,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特别是性别角色,我不知不觉地开始用一种所谓“淑女”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心里很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就在我收到这样的一封信之后,学校里出了一件很轰动的事情,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在一起同住了几个晚上,被老师发觉了。

  对于中学生来说,这实在是天大的事情。

  这两个同学被老师分别关在不同的办公室里写“情况说明”,谁也不许跟对方通气,“各自检讨自己的错误”。他们被关起来写检查的时候,我们照样上课。我们读书的学校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老校,整个学校的气氛中弥漫着令我们非常自豪的自由和民主的气息。但是,这两个同学的事情即使是在这样的一所学校中也是不能被姑息和容忍的。我们期待老师告诉我们学校的处理结果和这两个人的情况,而我们的老师对此只字不提。

  同学之间悄悄地议论着他们,他们的身世和他们的恋情。

  他们都生活在残缺不全的家庭里,都没有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他们当中女生的学习很好,男生的成绩很差。他们是因为相互同情走到一起的,因为双方都是没有家的孩子,他们彼此关心和爱惜对方。他们在同学中也曾经是孤单的,因为不愿意听到一起玩儿、一起读书的同伴在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又无奈又幸福地说“我要回家”了,他们选择了对方作为同伴,是因为他们当中的谁都不会说回家的话,他们都没有必须要回的家。

  同学说,他们住在一起,大概是“有了关系”,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也没有人愿意说清楚。

  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在谈论这件事,其中也包括收到信的我和写信给我的他。我们两个人都知道,在我和他之间有一个秘密,然而谁也没有把它说破。我们只是议论别人,议论这两个据说是因为“相爱”而被隔离起来的同学。

  那是一个下毛毛雨的日子,我逃掉了自习课,背着书包到学校东甬路上的大树下,我坐在绿色的长椅上。我终于等来了一张纸条:“自习课不要上,请到东甬路第二个长椅等我。”字体依然是向左倾斜的。

  他走过来了,个子很高、脸色苍白。他没有打伞,只穿了一件米色的、学生们通常不太会穿的风衣。

  “出去走走吧。”他说。

  我顺从地跟着他,同时与他保持着三步的距离。

  他带来了那两个人的消息:他们都在稿纸上写了相同的话,“全是我的错,是我主动的,与XX无关”。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从办公室里冲进楼道,当着追出来的老师的面,说“你就都往我一个人身上推”。他们还是被老师拉进了各自写检讨的办公室,写的还是上面的那句话。

  他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一直在看着我,我低着头走路,什么也不说。

  “我觉得他们特别了不起。”他说,说话的时候伸出手拉我的胳膊。

  我躲开了,我说:“我也是这么想。”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样做呢?”他停下来,我们就这样站在了我上学必须经过的居民区的一条小路边上。桃花已经落了,洒在潮湿的泥地上,雨开始大起来,我只有一把伞。

  如果是我,我会像那个女孩子那样吗?我会吗?我不知道。但我想那不会是我的,因为我会从一开始就不让事情这样发展。我注定就是那种看别人做故事的人,故事的主人不会是我。我用了相同的话问他:“假如是你呢?”

  “没有你,那个人就不会是我。”他果断地说,“就像没有了海,精卫衔着石头飞来飞去又有什么用?”

  他指的是那封信,那封写着“假如你的心是一片汪洋的海,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做那精卫?”的信。

  雨越来越大,我从书包里掏出了伞。他很自然地拿过去,撑开,把我和他一起收进伞下。这样切近地站着,我有些恍惚,恍惚之中我觉得我必须对他讲真话,我必须告诉他,我一直用目光追逐的那个身影不是他,假如他注定是那精卫,我不是他俯瞰的那片海洋。我告诉他,我从听说了那两个同学的事情的时候,就认为他们是那么勇敢和纯洁,他们的关系是一种很特别的、老师们不能理解的关系,我理解。而且,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样,但是我的答案和他的一样,假如没有我注视的那个人,另一个人就永远不会是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隐隐地觉得有些莫名的疼痛,有点像小人鱼迈着艰难的步子、仿佛在尖刀上为王子起舞时的那种悲壮的奉献。

  他站在伞下听完了我讲的、其实只是存在于我心里的一个没头没尾也永远不会有头有尾的故事。

  他默默地送我到我家楼下,我坚持让他带走我的伞,他坚持拒绝了。我站在楼道的窗子边,看见他的风衣在雨雾中仍然能飘起来,显然,他走得非常快。

  回到家里,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说我会记住这个雨天我们说的话,记住在收到他的信之后陡然增加的自信,我说他送给我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我也用了一个白色的、用来装贺卡的信封。所不同的是,我选择了邮寄的方式。

  我知道他收到了这封信,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到那封信躺在传达室的桌子上。我们还会见面,在楼道里、在操场上,还是像以往那样点一点头。我增加了一个新的习惯,每天上学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会偷偷地往楼上大厅窗子那里看一眼,有时候,我能看到他在玻璃的另一侧看着我。而我喜欢看的那个人已经毕业了。

  我们最终没有从老师那里获知有关那两个同学的处理结果,他们又回到各自的班里去上课了,因为还有不多的时间我们就要参加高考。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公然在操场上手拉手地边走边背诵课文,我在这个没有了偶像的学校里默默读书,默默地在心里认为他们真勇敢。

  高考之后,我们永远离开了母校。

  那年夏天,我收到过一张明信片,是精卫填海的图案。上面只有一句话:“别忘记下雨的日子里那段青果似的恋情,你的和我的。

  可能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带上世俗的气息,但是殊不知所有世界上的美丽原本就是无法逃脱这些的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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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婚姻的门槛外


  宁宁是我从小一起读书的伙伴中长相最出众的女孩子。

  我们还都是小女孩的时候,每次学校开家长会,同学们的家长有机会聚集在一起,说到谁的功课好,长大了可以去上大学,谁现在还是反应比较慢,好像“没有开窍”,惟独说到宁宁这个孩子,所有的家长众口一词,说她只要把能学会的学会就足够了,她不需要靠读书去换一个前程,她只要嫁给一个优秀的丈夫,就一辈子什么也不用愁了。

  我总是听到有人这么说,因此,也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了女孩子长得漂亮原来是可以省却人生的许多吃苦受累的麻烦的。只有不好看的女孩子才必须要拼命学习,因为除了学习好之外,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

  宁宁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是,她的确是一个功课不好的女孩,老师说她不是因为笨,而是因为太早就知道自己好看,所以就“不务正业”了。我至今还记得我们那位长相也和我们这些孩子同样平庸的女老师,记得她怎样在课堂上充满嘲讽地说宁宁:“你哪儿还有心思学习呀?每天就想着今天穿什么衣服、什么鞋来上学,是不是?”宁宁站在课桌后面,低垂着头,眼泪掉在木头的桌面上。

  很多次都是这样的,老师把宁宁说哭了,同学和老师一起得意。我是宁宁的朋友,我能明确地感觉到那种有些势力也有些嫉恨似的东西。我认为既然我们是朋友,在她难过的时候我就不应该离开她,这样的念头甚至都不应该产生。于是在无数个宁宁一个人暗自垂泪的时候,我守在她的身边。而那个时候,我也是一个相信只有学习好才会有出头之日的“好学生”。因为搬家,宁宁转学了。我们班没有了这个美丽而又“脑子慢”的女孩子,倒也没有什么损失。宁宁为了我对她一直不变的喜爱而在另一个学校里继续与我保持着联系。我们的联系一直到初中二年级。

  环境的改变究竟有多大力量呢?宁宁和我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都有了新的朋友,渐渐地,我们也不再联系了。偶尔和过去的同学聚会,提起曾经有过的老师和同学,记得宁宁这个人的同学已经很少了。太多的人和事让我们时时地兴奋和唏嘘,没有人提到当年还有一个频频被老师批评哭了的漂亮女孩,大家把因为这个女孩的眼泪带来的痛快和愉悦也一起忘记了。

  与宁宁重逢是在我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在一家商场卖鞋的柜台前面碰上了。我们两个旁若无人地大笑着说起当年的小故事,宁宁说她一直记得我,因为我是惟—一个始终跟她在一起的人。

  宁宁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之后就到了一家酒店工作,先是做服务员,逐渐熬成了部门主管,现在是公关部门的负责人。她的确是好看,比小的时候还要引人注目。

  和所有的已经成年的女人相见时的场景一样,我们很快就问起了彼此的婚嫁。

  美丽的女孩在这个问题上的麻烦似乎也比别人多,宁宁说她特别“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遇到了两个追求她的人,一个是她的年轻同事,另一个是一个外国人,年龄比她大一些,在她工作的酒店包房。

  “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如果从现实利益来看,当然是外国人好,他特别有钱,公司是他们家族的,他当然是继承人之一,跟他结婚,一辈子什么都有了。我的同事就劝我,一定要嫁给这个人,就算是有一天不行了,离婚都能得到一笔钱……”宁宁患得患失地说着,“但是这个人的缺点也特别明显,他已经40多岁了,离过一次婚,有三个孩子。别说别人,我妈那关就过不去,她怎么能让我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呢?”

  宁宁一点儿也不回避别人地说着这些话,我发现她比起我们失去联系的那个时候有了很多变化。我想念那个站在课桌后面无声地掉眼泪的怯懦的小女孩,她因为无助而非常引人同情。宁宁还在说她的困难:“我那个同事是个特别好的人,你能想像吗?我们俩一起吃饭,吃完了他能从兜里掏出专门给我带的牙签。我有时候觉得这一辈子都甭想找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可是他挺穷的,一个酒店工程部的工人能挣多少钱啊?他们家条件也不是特别好。”

  我问她:“你比较喜欢的是哪一个呢?”

  宁宁扑闪着睫毛浓密的大眼睛,犹犹豫豫地说:“怎么说呢?我其实是什么都想要。你说,怎么就没有一个又有钱、又年轻、又能带我出国的人给我碰上呢?要是那个小伙子能有那个老外的条件,我肯定跟他了。”

  我眼前不断地出现当年那个因为好看而被视为另类的宁宁,那个娇小的形像使我有可能耐心地倾听面前这个时髦女子说她在钱与爱护之间的徘徊。

  临走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宁宁说:“我还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是旁观者清嘛。”

  回到家,我找出了宁宁在上初中以后给我写的一些信。那些看起来很幼稚的文字让我觉得非常温暖之余也有一些仿佛可以叫做失落的东西。

  在我们交往的有限时间里,我好像从来没有夸过宁宁是多么好看,虽然我的确曾经被她的美丽深深地吸引。

  按照老师排的座位,我是靠窗一排的第四个,宁宁和我隔着一排,她坐在第三个座位上。我上课走神的时候,就是在看宁宁,我能看见她的脸上细细的绒毛,能看见她在教室不太明亮的光线里轮廓非常清晰的侧影。甚至,我在作业本的背后悄悄地画过她的侧影,尖尖的小鼻子,厚嘟嘟的嘴唇。我曾经认真地帮助她补习功课,我们商量好了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让老师再也没有机会在全班同学面前批评她……

  有一个下雨天,老师把写作业慢、错误又多的人留在了学校,其中也有宁宁。先回家的我一路担心着她会不会被雨水淋湿。回到家里,我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找出家里剩余的一把雨伞。我趟着雨水走回学校,站在给孩子送伞的人群中。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站了不知多久,很多孩子都被家长领走了之后,宁宁才用手捂着头发跑出校门。我记得她发现举着伞的我时眼泪立即涌出来,而我在她的哭泣当中分外满足。那天,我们是并着肩打一把伞回家的……小时候的这些事情让我感到我几乎是曾经爱过她的,我把她的形像和我看过的外国小说中那些美丽的女主人公糅合在一起,让她成为她们的化身,让她们赋予她思想。所有这些我都没有告诉过她,就在我们亲如姐妹、彼此在纸上写下想念对方的话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她,那时候,她,也是我心里的一个珍藏。

  宁宁在我们重逢的第二天中午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只有中午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她依然在电话里跟我讨论她的两个追求者,她依然举棋不定,也依然希望这两个人能把优点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角色,那样,“宁宁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除此之外,她也会告诉我一些新的进展,比如老外带她去什么地方吃了饭,或者那个小伙子怎么痛苦地给她写信等等。我这里有些像一个有关爱情的情报站。而宁宁似乎也并不期待我说出什么对她有实际意义的话,只要把这些事情说出来给我知道就已经足够了。

  这样的电话每天中午都会如期而至,每天的话也都差不多表达着相同的内容。我在听着电话中那个我熟悉的声音的同时也真切地看着那个我曾经熟悉的女孩子正在一步、一步远离我,我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我们的烦恼和快乐其实已经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了。

  最后一次接到宁宁的电话仍然是在中午,她告诉我那个老外已经给了她最后的机会,如果她愿意,可以到她的公司工作,他们一起去澳门,如果她拒绝,老外会一个人离开中国,也许不再回来了。她仍然拿不定主意。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她的朋友是一个美丽的女演员,她不顾一切地选择了一个清贫的军人,而放弃了下苦工夫追求她的一个有钱人,她随着军人变换着生活的地点,每天为了柴米油盐和丈夫的升迁操心。闲暇的时候,她坐在窗户边上,每当这种时候她就非常怀念那个曾经追求她的有钱人。宁宁说她的朋友在信中劝她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爱情而失去过富足生活的机会,她说:“一个人完全可以在漂亮的别墅里感伤地追忆自己失去的初恋,但是,如果你是坐在破平房里后悔当初的幼稚,那么你的一生就全完了。”

  我不知道宁宁是在告诫我还是在说服她自己,但是,我知道她也许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决定了什么,我说什么话或者默不作声对于她来说都是同样无足轻重。

  我相信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人和人也是一样。宁宁打电话的当天,我接到通知,调离原来的部门,到一个业务处工作,走的时候,我跟同事交代,不用给我转电话到新办公室来,如果是我的朋友,我自然会通知他们。

  此后,我与宁宁没有联系。

  不久,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再次议论起那些没有到场的人,这一次没有人忘记宁宁,大家还是众口一词地说女孩子长相出众的种种好处,有人举出宁宁的例子,说她就是因为这个出了国、“一步登天”的。

  我没有觉得宁宁有什么错,只是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可能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带上世俗的气息,但是殊不知所有世界上的美丽原本就是无法逃脱这些的。

  这样想着,我就变得非常平静,非常平静地跟大家喝了一杯酒,说“为宁宁的幸福干杯”。

  我觉得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体格上,鸭子都应该算是勇敢的人,而对于一个勇敢的人来说,生命的多与无多都是一件非常尊严的事情。我宁愿用喝彩的方式来表示对这种尊严的肃然起敬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7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你不认识的唐老鸭


  其实,我应该早就认识唐师曾,他曾经是我的老师兼哥们儿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北京人称之为“发小儿”。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对各种规矩和规范深恶痛绝的人,而我的老师以令我在他们的苦口婆心之中就范为己任,所以千方百计不准我认识这个当时就被叫做“鸭子”的人。多年以后我得知真相,说是怕在鸭子的鼓励下,我这只总是热衷于跳跃篱笆的“黑羊”走得更远。所以,虽然一直在见面的问题上受阻,但在我心里,早已把他引为同道。

  真正和鸭子接上头,是在1998年9月27日。当时《北京青年报》在劳动人民文化宫搞发行宣传,他和我都在当日下午进行的签名售书活动中作为被邀请的作者。那天很热,他戴一顶四面通风的黑色小帽儿,穿说不上来有什么款式,只是一看便知非常凉快的大背心,因为好歹都是写过书的人、是作者,所以我们各自坐在分给自己的那只太阳伞下,拿着各自的笔,不敢有半点懈怠。我没有看清楚鸭子穿的是什么裤子,后来问他,他说他自己也忘了,因为所有的裤子都是一种,都是有好多兜儿、特能装东西那种,颜色也和我后来经常跟他一起“工作”时看到的那些差不多,界于米色和灰色之间,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北京人称之为“自来旧”。

  签名售书的时候我们是挨着的,时不时有一句半句的对话,都是什么,已经记不住了。曾经一起回忆过当时都说了什么,两个人都困惑,怎么自己说过的话就全都忘了呢?我为此感到沮丧,说“一次历史性的会晤居然什么痕迹都没留下”,鸭子很懂事地安慰我说:“算了,反正不会是有意思的话,要不,咱们不会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于是释然。

  但是有一件事是鸭子非常得意的。那天跟鸭子比起来,我的读者显得非常非常少。因为《我从战场归来》和《我钻进了金字塔》这两本书以及充满了英雄色彩的传奇经历,鸭子颇似偶像一般地接受着大群年轻读者的拥戴,表情尽管谦恭但仍不免面露得意之色。后来鸭子自己说,他的得意只有特别了解他的人才会一眼识破,我想,我其实在多年以前就已经了解了这些,原因非常简单,在这一点上,我们一样。当日坐在那里看鸭子挥舞着他的派克笔给人签名,还不时口中念念有词道:“您说的这几个字我不会写……”心里不免会有几分酸溜溜的,于是纠集几个同来的朋友一起逃走去吃烤肉。这一走可坏了,一个29寸的大电视居然就被鸭子轻轻易易地以最撞大运的抽奖方式得了去。鸭子越发得意地说:“交了狗屎运了!”

  此后心里常常会想起这个别人也说、他自己也写的曾经出生入死的人,但也就是想想而已。因为鸭子,我想我大概真的过了那个真英雄、假英雄瞎崇拜一气的年龄了,欣慰之余也有些黯然。直觉上认为鸭子和他所做的事情之间有一种类似于爱情似的东西,说不太清楚,但是,看见一个男人为了这种别人说不明白的东西而艰辛地活着,本能地就会有些心疼,当然,不可能把这些话告诉鸭子。更多的时候,是腆着一张脸为他的文字、图片甚至一句玩笑话喝彩,不管别人是不是认为这个女人可能有恭维人的癖好。

  曾经有过一个宁静的晚上,鸭子、我和我少年时代的一位老师在我家,我们每个人都抢着讲自己喜欢的音乐。鸭子忽然说,他会唱一首歌,而且,长这么大他只会也只唱这么一首歌。说着他就唱起来:“他知道被你们看上就只有英勇地牺牲/这个问题他早已想通/他知道不就是为了你们的光荣去斗争/为了你们的幸福就把腿儿蹬/把属于我的就全部都拿去/这条命我不想再节省/千万别把我当人/这人生就是风前的一盏灯……”

  鸭子唱歌的时候我是坐在地上的,需要抬起头来才能看见他的脸。我很想知道鸭子是什么样的一种表情,但是,看到我的老师逐渐严肃又逐渐带上一种戚戚然的面容,我无论如何不敢看鸭子。鸭子说,他在中东的时候,每到有采访的时候,开着他的大吉普,车里放的就是这首歌:“我有一盒磁带,全是这个歌,别的我什么也不听。”

  从鸭子的书里、从相识的人们嘴里,都知道鸭子的身体不好。甚至,当我第一次听说“再生障碍性贫血”这种病就发生在鸭子身上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心碎的感觉,此后,我因为不敢看他为了说话太多而出汗就自己在他面前拼命说话,我们一起工作的时候,即使是很近的路我也强烈要求打车,让鸭子坐在车上尽情嘲笑我的奢侈……我几乎从来不问他的病情。我觉得无论从性格上还是从体格上,鸭子都应该算是勇敢的人,而对于一个勇敢的人来说,生命的多与无多都是一件非常尊严的事情。我宁愿用喝彩的方式来表示对这种尊严的肃然起敬。

  也正是因为我的这种执著的叫好,终于让鸭子感动着成为了我在《北京青年报》主持的“人在旅途”版的作者,因为他的一篇长达1万多字、把以色列外交部长沙龙作为主角的稿子《农民沙龙》,我们的合作正式开始了。我对鸭子有承诺,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轻易删改他的稿子。我说:“鸭子你放心,我也是写字的人,知道每个人都有让那些字谁跟谁挨在一起的理由,也知道被人把自己写的字重新码过不是开心的事情,所以我轻易不给人修理稿子,我会在你写之前使劲跟你说我对这个选题的感觉,但是你真写了,我就要全力以赴保证你的东西原汁原味……”鸭子认真地听,面无表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好,你真好。”

  编发《农民沙龙》那天,鸭子在珠海看航展。稿子实在太长了,我的版面挤到最紧也就能装下4500字,还要委屈鸭子提供的很好的图片。排版之前我把鸭子的稿子抱在怀里,跟主管我的主任说:“我实在不会删他的稿子,就像吃炒人心一样,怎么吃怎么疼……”我说我无能,这么好的稿子让我一改就化神奇为腐朽了;我还说我贪心,这么好的稿子鸭子看得起我给了我独家首发……我的赖皮赖脸换来的是对开的两个大版面,鸭子的文字加了小标题,鸭子和沙龙这两个大白胖子的照片也舒舒服服地安置在显著位置。珠海归来的鸭子兴高采烈地展示他的新照片、炫耀他的新经历之余,从我这里得到有他的文章的报纸若干,他还是给我他的最高级的称赞:“好,你真好。”我在太阳底下眯着眼睛似笑非笑,我没说那天我到了夜里11点多还在等着总编审稿,因为“事关国际关系”,而把握这些从来不是我们的强项。当然更不能告诉他,他的稿子发表之后就有人说“安顿疯了,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其实,鸭子看到报纸用了那么大的版面登出他的文字和图片的时候就非常善解人意地问我:“这样做,不容易吧?”听见鸭子如此温和地询问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但是他的温和同时也刺激了我的外强中干式的勇敢,我说我没有遇到困难,因为报纸是人办的,应该服从人的需要,好的编辑是以给读者提供最好的阅读内容为己任的……鸭子当时坐在别人的办公室里,冬季的阳光穿过清洁的玻璃窗直扑在他的身上。他的面容极其安详,目光也有些遥不可及,他用一种令人有些莫名难过的轻柔声音说:“安顿,你说为什么咱们总是想得一样呢?”那时候我就在心里想,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一定还是会这样做的,因为对方是鸭子,是用他的全部生命和全部生命体验来写作的人,所以我注定别无选择。

  和鸭子的友谊就在这样的气候下与日俱增。我像黄世仁一样经常打电话逼问鸭子:“该给我写什么了?”电话中的鸭子从来都是兴奋的,把他能想得起来的人—一报来,我们一个、一个地“研究”过去,竟然能罗列出足够发上个一年半载的选题。鸭子奇怪,说:“为什么我一跟你说话,这些好玩儿的人和事就全冒出来了呢?”继而就是后悔,“完了,我这下就得没完没了地给你干活儿了。”

  曾经见过有人写鸭子,说他极其勤奋,我心里也知道,像《农民沙龙》那样的稿子绝对是厚积而薄发的,但是,为了让鸭子不懈怠地给我工作,我必须要不断地批评他懒,而且不时给他举一些周围勤奋的人的例子。鸭子也总是在我面前表现他的懒。写完有关庄则栋先生夫妇的稿子《大猫小猫》之后,他开车来我家,一进门就长叹一声:“写死我了。”我不动声色地对他嘘寒问暖一番,鸭子很是受用。过后,拣一个他眉目舒展的时候,我说:“鸭子,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共才1800字都不到……”刚刚抱怨也刚刚被哄过的鸭子点头称是。

  给鸭子当编辑从来要软硬兼施。有时候我会好言相劝,说:“写吧,喜欢你的人特别多。都有读者打电话问你的身体情况了……”鸭子听了就得意,说“这些人好,真好”。有时候我就会以断交相威胁,说:“别以为你不写,我的版就不开张,你搞清楚,咱们是谁离不开谁!”鸭子也生气,撅着嘴,说:“你别这么说我……”鸭子撅嘴的时候,我也会有点儿心疼他,这么单纯的男人,又会操练文字,实在是物以稀为贵。

  鸭子问过我,他身上什么“最吸引人”,他强调,这个“人”是指女性。我说我不知道别的女性怎么看,我反正最欣赏他的眼睛和嘴。鸭子开心地享用着我的恭维,但这一次我告诉他,不是因为这两个“零件”长得好,而是因为它们的结构与众不同。真正的鸭子和其它动物不一样,别的动物看人是因为它们的眼睛看到的是什么都比自己大,所以第一反应通常是恐惧,而鸭子正相反,看什么都比自己小,所以总是勇往直前。我说:“不是鸭子比别人勇敢,而是他眼睛有毛病。”至于鸭子嘴,之所以怎么整治都不烂,是因为材料特殊,耐得高温也忍得高压,全身都零落成泥,至少还有铲子一般的大嘴一张。

  鸭子听了这些我称之为科学的东西之后,做恍然大悟状:“我知道我为什么胆子大而且嘴快了……”从此鸭子以此为荣,到处夸耀:“安顿说了,我的结构跟别人不一样……”

  鸭子的铲子嘴也铲过我。他从成都回到北京之后,迟迟不与我联系,我打电话到他家。我问:“鸭子,你回来啦?”鸭子大声说:“没,还在成都。”我喝问一声:“这可是你家里电话!”鸭子立即沮丧:“我还以为是手机。”我想一定是我一贯催稿太紧,逼得鸭子胡说八道了,他一定用他的“鸭铲”拄地,一副生死随我去的样子。我说:“我不催稿子,放你两个星期假。”他的声调立即轻松起来,好玩儿的人和事于是再次源源不断。说到最后,鸭子自己说:“我明天就给你写。”

  因为鸭子,我的版面不断地被读者夸奖,我不敢有一点儿贪污,把所有的好话全部转告鸭子,作为对他的奖赏和鼓励,把我在他面前想说而没有说的好话也一起算在读者头上送给他,鸭子能分辨其中什么话是我说的,他不拆穿我,因为我是女人,鸭子知道女人有时候会有点儿不好意思。他说:“我不忍心看你那样儿。”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在心里庆幸,天真的待我不薄,让我有一个这样的作者,让我有机会如此靠近原本是大家的鸭子。

  

  



附录:


  写完鸭子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马上拨通他家的电话,我想第一时间让他知道我都写了些什么,想让他知道我是怎样在纸上说他的好话的。但是,非常遗憾,听到的只是鸭子煞有介事、中英文对照的电话录音,“音响后留言或传真”,非常简短,属于他的风格。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开始呼他。留言逐步升级。先是“请回电话”,然后是“有急事,速回电话”、“有好事,不回电话你会后悔”,最后变成了“你到底在哪里,呼你不回,手机不开,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放下电话的时候,我的呼机响了,是鸭子,留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去,鸭子的声音还气喘吁吁:“我刚进门,来看我妈,她想我……”我说要给他念功劳簿,他立即高兴:“好,你等我关上门、坐好了……”

  我于是开始“有感情”地念起来。起初,鸭子还乱叫、乱笑,很快,他就无声无息地听起来。我停顿的间歇,隐隐可以听到他的喘气声。

  我像卖关子一样念完了之后,停了大约10秒钟,才说:“完了。”鸭子长出了一口气。我等着听“好,真好”,可是他没说,他说:“谁也想不到你能写这样的文章,看你的那些书没法了解你……你发在你的版上吧……你愿意吗?”

  我一直没有决心把写鸭子的文字发表在我自己主持的版面上,虽然,如果单纯从一个编辑的角度来看文章,而忽略作者和被写的人的身份,那么这无疑应该算成功的作品。但是,隐隐约约之中也觉得会让一些人产生各式各样的想法,或者多少有些不舒服。

  我把文章拿给我的丈夫看,他大声叫好,说我写了一个“呼之欲出的活鸭子”。

  大年初三是我上班的日子,我终于决定给鸭子一个奖赏,因为他是1998年我的版面上最勤奋的作者。我给他家的电话留言,让他第二天千万不要忘记给自己多买几份报纸。

  春节之后,鸭子给我打电话,第一句话就说:“我周围的一些人说最近有一篇特别酸的文章,就是指你写我的……”我马上告诉鸭子,我周围的一些人也在说,从这文章当中好像能看出点儿什么,甚至我的同事都在好心地告诉我,我发表这样的文章在自己的版面上是“玩儿过了”。我这么说了之后,鸭子马上就安慰我:“没事儿,我觉得好。”我说真是很奇怪,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懂事呢?鸭子笑说:“心丑的人才看什么都丑。”

  跟鸭子通完电话,我问丈夫:“你觉得我和鸭子的关系是什么样子的?”他一边对着窗户打领带一边说:“好像是两个没有性别的哥们儿。”

  人从来就是不容易接受现实的,所以才有了很多人与命运之间的斗争,每一个机会和遭遇其实也是一场挑战,证明自己的能力还在其次,让自己变得平静和勇敢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7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坐着拍电影的人


  我是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机缘而成为重庆电视台《龙门阵》节目的客座主持人的。

  提前两天到重庆,是为了等着为《一个都不能少》作宣传的张艺谋。然而就在我们“严阵以待”地策划在有限的时间里该如何发问的时候,电视台的台长说,要临时加一期节目,是关于母亲节的。

  我所知道的媒体就是这样的,每逢有什么节日,这个节日就有可能成为一个由头,就有可能从这个由头生出一些选题,每年的节日都会如期出现,围绕这个节日的节目也层出不穷。但台长坚持说,这是一部与众不同的电视记录故事片,名为《为了母亲的微笑》,编导是残疾人,名叫张鲁。

  我回北京的日期是几天以前就已经确定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无法更改。台长以为我是不愿意做这种有应景之嫌的节目,很认真地告诉我:“你不会对这个编导和这部片子失望的。”

  那天我和《龙门阵》节目的几个主创人员坐在重庆电视台的会议室里一边窃窃私语一边等待看这部电视片中的一集。我发现几乎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说出有关编导的一些情况,比如他曾经三次获得电视剧飞天奖的一等奖,他曾经是四川省级劳动模范,比如他曾经扶助过上万名失学儿童重返学堂,比如他现在只是单身生活,日常起居有着常人不能想像的困难等等。说话间,原本只打开了半扇的门被全部打开了。我首先看到的是轮椅和轮椅上穿白色长裤的双腿,看上去结实、健壮的身躯。长相是标准的浓眉大眼,面容非常宁静,神态安然。他用微笑和每个人打招呼,样子有些腼腆,或者是谦和。

  我们隔着圆桌彼此问候,他说:“我昨天才知道你来,真是不好意思,要让你为难。”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对于初次与电视台合作做节月主持人的我来说,匆忙地赶一期毫无准备的节目,我心里没有把握,因此也不太情愿。

  寒暄过后,我们开始看他执导的片子。

  这是用记实手法表现的一个家庭命运的故事:

  土家族的田维春夫妇生活在乌江上游的黔江县,他们有两子两女。原本这是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父母勤劳,儿女孝顺。田家妈妈年轻时和所有土家姑娘一样,梳的头发有各式各样好听的名字,盘龙柱、狮子滚绣球……田妈妈会唱酉州的山歌,会跳土家舞蹈。家门前是终年流淌的细沙河,男人们从山上背来砍伐的树木,建成全木结构的小楼,娶妻生子,或者把木材运到山外边卖掉,换一些盐巴钱、纸烟钱。细沙河边的日子其乐也融融。

  但是,自从13年前田家的在山坡上的土地滑坡之后,田妈妈夫妇的日子就笼罩了愁云惨雾。两个儿子因为山体滑坡、河水暴涨被冲走了,尸骨无存。

  自此,田家老两口开始在细沙河边的青山间改土造田。他们年年植树,13年间,植树上千株,打下的粮食早已吃不完,而他们的“工作”还在继续。田妈妈说,她怕后面的娃娃们会再遭遇到山体滑坡,被冲下细沙河去,年年中秋节送月饼哭后人时,连个坟都找不到。

  为防大垮山,田家两老至今挖山不止、改土不止、植树不止。

  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回想曾经在几年以前看过的一部英国人拍的记录片,表现的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在三年之中的悲欢离合,三年的时间,一个普通的家庭失去了父亲,嫁出了两个女儿,儿子卖掉了新婚的一切为母亲治病,最小的儿子在妈妈的病床前长跪不起为了能获准到开放的广东挣一些盖房子的钱,大女儿几次回娘家,又几次含泪离开,她不忍心告诉母亲,自从她嫁进婆家之后,与丈夫就没有圆过房,因为那丈夫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能力……

  我一直想着这部记录片,因为,从张鲁的片子中,我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由真实构成的原生态的内容。我觉得我离他很近,就像我在几年的采访中最终确定了以当事人的口述来表现现代人的情感状态一样,我们在记录生活和还原真实的手法上有异曲同工之处。

  假如不是因为归期已定,我想我会留下来,不管我会不会去主持一场有关母爱的对话,仅为了接触这个人,我也是愿意的。

  看过片子之后我们一起吃晚饭,张鲁是被人抱上车又抱下来放进轮椅、一直推进酒店的餐厅。我心里有些不舒服,看着这样一张很是生动的脸和假如能够站起来一定非常魁梧、健康的身躯,我想命运有时候真的是不讲道理的。

  张鲁坐在我的身边,我问的是一些很“像记者”问的问题。他—一做答。他说这样的片子一共是四部,连起来是一个有关母亲的系列,拍摄的时间大约一年半还要多。他就一直像刚才进酒店的时候一样,被人抱进抱出。他们拍摄的这些家庭基本上都是在重庆市最穷困的山区,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轮椅就是他的办公室和宿舍,潮湿使他生了褥疮。

  他讲得非常平淡,语气不紧不慢。好像所有这些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像每天的日子一样自然和正常。他一边讲一边在告诉我,哪一道菜是重庆的特色,并且费力地把菜夹到我的盘子里。一道肉菜上来的时候,张鲁的筷子停住在半空中,马上,他把筷子放下了。他说:“我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拍这套记录故事片吧。”

  于是,我又听到了一个故事:

  菜市场出了一件事,一个女人偷了一块肉,她手法笨拙,马上就被肉贩子发现了。这个女人抱着这一大块肉,埋头逃窜,没跑出几步,她便被抓获,而且是人赃俱获。问她,很快就坦白了,她说:“儿子要高考了,今天早晨,他突然跟我说,想吃肉。”

  肉贩子舍下了那块肉,周围的人凑了些钱,人们连这个女人的名字也没有问就放她走了,还叮嘱她:“快回家。”

  叮嘱是好心的也是多余的,这个女人用抢肉后逃跑的速度和姿势一路哭着跑回家。她要回家炖肉给准备高考的儿子吃。

  讲完故事的张鲁小声但是一字一顿地说:“这样的故事,你让我这个当编导的人怎么去重现?这样的故事最好在哪里都不要重演。”

  那顿晚饭我和他都没有吃好,因为我们一直在低声地谈话。付帐的时候,有了一些小的争执,张鲁说:“安顿是客人,我要请请她。”我旁边的专题部主任却坚持要这边来付,像是要拉同盟军一样对我说:“张鲁的钱都花在片子上了。”

  告别张鲁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决定,一定要为母亲节的特别节目做主持人,这时的原因已经不仅仅是归期或者有没有时间返回重庆的问题,我担心,我没有能力去把握这样的题材,而且也担心在面对被请进演播室的母亲和她的故事的时候,会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与张鲁相约,在做完张艺谋的访谈之后与他联系。

  然而在准备采访张艺谋的节目的过程中,我总是会不断地想到张鲁,想到他在四年前拍摄的一部长达53集的电视记录片《跨世纪的希望》,因为这样的一部片子,在距离重庆80公里的江津,有了第一所由电视台捐资建立的希望小学,此后,又有15所希望小学先后建立起来,把上万名因为贫困而无力读书的孩子送进了学堂。

  张鲁说过,他相信人的力量,也相信人的善良,因为一部记录片可以救助那么多孩子,那么现在,我们也应该有能力救助那些在贫困中依旧舔犊情深的母亲。

  我在离开重庆的前一天傍晚时分来到张鲁在市区的家。黑黑的楼道里非常安静。

  张鲁就坐在客厅里的一台电脑前面。这是一间很简陋的客厅,只有电脑、传真机和一台电视,外加几把椅子。他靠窗坐着,第一句话就是问我,张艺谋的访谈做得如何。他说:“我昨天一直在为你担心,我怕你会有思想负担。你是搞文字的记者,第一次出像,容易紧张。我就想跟你说,其实没有什么,做主持人对于你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做的好,就证明了你的能力,做的不好,也没有关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做了,就足够了。”

  我说我想要一份他的个人资料,他很快地打印了一份。很短,没有以往很多人写的那样,充满了踌躇满志。只是简单罗列了他出生于1952年,曾经是插队知青,西南师大学中文出身,接下来就是从1985年起都做过什么。我在他的获奖作品中发现了我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非常喜爱的电视剧《希波克拉底誓言》,而且,我在大学期间第一次听到艾芜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一部名为《南行记》的电视剧,而在我面前笑眯眯的这个坐轮椅的人就是它的作者。

  又到了吃饭的时间,大家说要为我送行,所以选择到一家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可以看到重庆市的夜景。

  张鲁的表弟一直是一言不发的,直到这个时候才从里间屋子走出来,站在张鲁身后。但是人手还是不够,或者就是张鲁不忍心让自己的同事们又抱自己下楼又抬轮椅。表弟站到窗户边上,对着窗外用重庆话叫了一声:“棒棒儿!”

  张鲁对我解释,“棒棒儿”是重庆的一大景观,也是很多到城里来打工的农民最主要的就业方式,他们通常在手中有一只像扁担样的竹棒,可以用来抬东西和挑重物。每天,他要出门的时侯,表弟总是这样在窗户边上叫一声“棒棒儿”,上来两个人,一人两块钱,抱他下楼。

  两个“棒棒儿”像抬一个小孩子一样把张鲁一直抱进等在楼下的车里。表弟给了两个人五块钱。我抢在他们下楼之前拍了几张照片,当他们走出楼道的时候,我本能地转过身去。我不想看见这样一个原本身心健康的人现在的这个样子,我不适应。

  依然是我和张鲁挨着坐。他把最好的菜首先转到我面前,说“知道你这几天都吃不好、睡不好”。

  我一直想问张鲁关于他的婚姻,但是一直没有敢开口。随着我们越来越熟悉,我想应该是时候了。

  我试探着问:“你有小孩儿吗?”

  张鲁眯起眼睛,微笑着看我,我想他已经知道了我的意思。他慢慢讲起来:“我是属龙的,十多年前的有一天早晨,我到外面跑步,那个地方叫小龙坎,我被车从后面撞倒了。在医院里醒过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小说里写的那些睁开眼睛看到的都是穿白大褂的人那种感觉是真的。医生说是截瘫。当时医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撞我的那个司机说,他这一辈子完了。他说他的一辈子完了。我有很长时间都不说话,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我爱人是医生,她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出国留学,我还在病床上的时候她就接到了国外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她悄悄地撕碎了。后来,她又一次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我就劝她去了……”

  有人在劝酒,张鲁举起酒杯,我们的话被打断了。接下来,他看着我,仿佛在问我还想知道什么,我把话题转移开了。

  他给我讲了一件事,是真的,就发生在他拍《巴桑和他的姐妹们》的时候,在西藏,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大家都以为今生不会再到这里来了,冷和饿和环境的凶险,每个人都有些心有余悸。大家决定再这里拍一张照片留作纪念。排好队、看镜头,但是摄影师像定住了一样看着大家,迟迟不按下快门。埋怨声起的时候,摄影师让大家回头,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一个穿T恤和短裤、骑着自行车的金发小伙子正从他们身后经过。

  张鲁说他自从成了残疾人之后,调整自己的心态也花了很长时间。他说,人从来就是不容易接受现实的,所以才有了很多人与命运之间的斗争,每一个机会和遭遇其实也是一场挑战。证明自己的能力还在其次,让自己变得平静和勇敢起来才是最重要的。他举了两个例子,他自己九死一生地到最贫穷的地方去拍片子,我用工作之外全部的休息时间来做电视节目的主持人。

  我们是在重庆著名的“好吃街”上分手的,他嘱咐我说:“你早些休息,而且,你得让这些忙了好几天的同事回家。”

  回到北京以后,我认真地研究带回来的张鲁的片子,看完第一部的时候,我决定在四天之后回到重庆,做完母亲节的节目。

  我总是能感受到这样精彩的两个人的智慧,仿佛在刀光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8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刀光剑影


  做记者这一行,令人羡慕的是有机会接触各色人等。一个人在芸芸众生之中穿行,并且每每有几分文字或者感觉上的收益,看上去纷繁、热闹,好似人间不散的宴席。但是,对于我这样的个中人,事情就远没有隔岸看来的那么美妙。一个事件中往往会牵扯很多人,而发稿在即,于是对每个人通常都是点到为止;一个人也许非常吸引自己,但报纸可不是为自家开的,不具备带有公众色彩的人物一般情况下难在采访之列,个人的好恶不能决定让谁在版面上“露一小脸”。所以,做记者更多的时候写的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字,一般的所谓新闻稿件存活的时间不超过一个上午。而这样的稿件每天都在被大批量地生产和丢弃着。适应的日子久了,仿佛自己也没有了最初的理想,比如追求什么能保留下来。

  检视这些年做记者的经历,浮光掠影的人和事已经淡漠,真正留存下来的只有一些每每想起来都会为之感动的故事和心生牵挂的朋友。

  李玉祥和冷冰川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他们都与我闻名都不由敬仰的三联书店有着不解之缘。他们都有独特的认识和表现世界的方式和属于自己的“武器”,李玉祥的“武器”是他背在肩上、随时准备对准什么的相机;冷冰川的“武器”是他紧紧握在手中、需得倾尽心力灌注全情的刻刀。

  李玉祥和冷冰川也是极要好的朋友,在他们表现形式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作品中,我总是能感受到这样精彩的两个人的智慧,仿佛在刀光剑影中闪烁、跳跃,那些爆发之后的碎屑,我怀着由理解和钦佩而生的爱惜,一一珍藏。



李玉祥:为“老房子”挽歌般的定格


  在认识李玉祥之前,首先看到的是他拍摄的北京仅存的过街楼的照片,拿着照片的朋友说李玉祥是在听说了即将拆除它们的时候赶到现场抢拍,才得以使那些堪称残垣断壁的旧时代的遗物留下最后的影像。然而,也正是因为李玉祥的快速反应,社会各界才开始关注这些还多少可以使人了解旧京风物的准古迹,并且最终得以保存下来。朋友说,这是一个对“老房子”怀有特殊感情的摄影家,他的代表作就叫做《老房子》。

  第一次见到《老房子》这套书,是在北京三联书店,也就是后来因为李玉祥在那里工作我常常造访的地方。一套书平平地一字排开,自有一种桃李不言般的温厚和朴拙。想像中那个背着摄影器材给这一切挽歌般的历史陈迹定格的摄影家,也应该是一个凝思多于表达、内心极为丰富以至于必须用沉默代替诉说的男人。而且,他应该黑并且瘦。

  我决定要采访这个人,于是通过爱他的照片的朋友知道了他的联系方式。

  第一次见到李玉祥,是在北京方庄他的宿舍。他的样子和我想像的略有不同,黑,是因为风餐露宿;魁梧、结实,他说得益于多年的奔波,“也可以叫做跋山涉水吧”。

  在李玉祥的书堆里,我们各自落座。他的这个极小的“家”更像是一位旅人客居的驿站,大大小小的背囊尚没有打开亦或正要出发。唯一令人惊羡的是整整一个书架上排得满满的唱片,他说这不是他收集的全部,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我们的话题就从他钟爱的古典音乐切入,谈的是他同样终爱也同样古典的“老房子”。

  其实,“老房子”的创意来自于李玉祥和其他几位年轻摄影家合作的一本名为《江南水乡》的摄影作品集。1991年,江苏美术出版社的朱成梁先生在策划这部以汉族民居为题材的图片集时,想到的第一人选就是李玉祥,而那时的李玉祥从武汉大学新闻系的摄影专业毕业的时间还不太长,而且作品的题材和风格也还不像现在这么固定。李玉祥偏爱纪实摄影:“我曾经尝试过各式各样的表现手法,比如超现实主义之类的,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发现真正最能打动我的还是那些纪实的作品,那些没有炫目的光芒但是让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和内涵的好东西。它们是那些所谓‘艺术摄影’无法取代的。”朱成梁先生恰恰是看重他的这样一种认识,而在与另外一些摄影家相比,李玉祥先生的中国画功底是他得天独厚的长处。的确,在他的沉静温和中自有一种在这个国家的文化浸润之下挥之不去的古雅韵味,很像他拍下的那些历经了沧桑变幻和岁月磨蚀的深宅大院,旧是旧了一点,但是不经意之处的几笔雕琢,明明白白地告诉你,那里面的精神底蕴是多么生动而精致。

  三联书店的咖啡厅极有特色,一侧状如故宫的红墙,另一侧则状如银色的太空舱。李玉祥的“老房子”就挂在红墙上。我们一路走过去、看过去,我说:“李玉祥啊,这里就是你走过的足迹。我这么快就走完了。”他笑,很是怡然。我们都知道实际上他从1991年到1996年底拍摄9集《老房子》所走过的地方,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山万水。细细数来,安徽、山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西、云南……一共16个省市,而每一个地方他都去过不止一次。李玉祥熟悉那些小村、小镇的各式各样的牛车、驴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及乌蓬船等等,那些讲着各种不同的方言的“老住户”们,用这些交通工具,送他抵达旧房子、旧宅院、旧牌楼的门外。

  “我从没想过,有一辆专用的车、有一个专业的摄制组,尽管我从心里觉得这是一件值得付出代价去做的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我想,我做的是一种拍摄‘遗像’的工作,为那些曾经是历史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终将消失的一切留下最后的印迹。说是文化抢救或者说在这份工作的过程中有一种使命感,都不算夸张。”所以,《老房子》中不仅仅有“老房子”,还有地图,还有研究区域文化的专家所写的关于“老房子”的历史以及使“老房子”最终成为一个民族的特殊景观的文化渊源。所以,李玉祥告诉只是从他的作品中认识这一切的我:“老房子所包含的内容远远多于这三个字本身。”所以,这个脸上都印着风霜的摄影家不肯多说他为了这一份“工作”所付出的一切,比如辞掉公职只靠微薄的稿费生活,比如拍摄过程中每天八块钱的补贴经常使他捉襟见肘,比如常年在外无以成家……所以我们想到了一句用得很多但确是真言的话:人会因为一种巨大的爱而忽略艰难。

  1996年底,李玉祥结束了长达六年的自由摄影家生涯,而且离开了在南京的家,到北京三联书店做了一名编辑。而我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在不断的行走中做自己爱做的事的艺术家,原本是不必有一份固定的职业的。但是他说不,他说其实这与他一贯的拍摄工作在本质上一脉相承,因为这家令无数文化人及准文化人心向往之的出版社在策划出版一本《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他从硕大的旧皮包里捧出最新出版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还有他和他的朋友们一遍又一遍切磋和修正的不知是第几稿的制作方案。“地理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自然地理之外更大的空间在于人文地理……”于是我明白了在李玉祥的“国家地理”的概念中,包含着他的“老房子”,包含着他不断提及的“区域文化”,包含着他说过的使命感和更大的使命感。这样的一本刊物和它所记录、提供的内容,将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对历史和文明的保存。

  也许,在李玉祥,有太多的事要做,在“老房子”中穿行的岁月太过悠长,他几乎很少说到类似于感慨的内容。有一次,仅仅有这么一次,谈到我们共同深爱的两位音乐家,喜多郎和坂本龙一,谈到《末代皇帝》的音乐和《丝绸之路》,他讲了在徽州的一件小事。在查济村的一户人家,年迈的外婆和小外孙女在一间低矮的小屋中忙碌,年老的是那样的老得令人对生命沮丧,年轻的是那样的鲜活,然而,她们在一起所组成的画面是如此残酷,在这个贫穷的、一成不变的空间里,生命缓慢地流逝,外婆的今日也许正是姑娘的明天……

  李玉祥没有再讲下去,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徽州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要出的下一本集子就以那里的民居为主,我给它起的名字叫《故园》。我去过不知多少回了,那里有白墙黑瓦,有乌柏树,人们说那里是中国的‘桥’……”



冷冰川:在黑白之间用刀散步


  很小的时候爱读闲书,偶然看到木版的《本草纲目》中的一册,全部是各式各样的植物,眼前一亮,于是在心里称之为奇花异草,尽管那本来是一本毫不浪漫的书。20年后看到冷冰川的画集《闲花房》。那是1996年的这个时候,在三联书店的二楼。静静地面对黑底之上细腻的白色以及用白色连缀成的女人和花环,竟有一种不忍用手去翻开书页的感动。

  此后冷冰川的画不断地被我移植到我主持的版面上作为插图,每每为了一幅图画而对文字也精雕细琢。那时画家远在巴塞罗纳,但感觉上,他仿佛就在一个又一个月色疏朗的夜晚,在不远处静观这一切。

  直到1997年8月4日,和画家面对面坐在三联书店著名的咖啡厅。

  冷冰川有着运动员一般高大、健壮的身体,没有很多画画的人都有的口若悬河。他双手交握、边想边说、并且不时温厚地一笑,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他心里的内容早已化作笔底波澜。甚至,他是拙于言辞的。

  “我能画这样的画可能跟身体好有特别大的关系。”37岁的画家谦和地说,“我的画不是用笔画,而是用刀刻出来,我要运气、凝神,不能有半点偷工减料。”的确如此,在我们看起来充满着闲情野趣的画作,在冷冰川却必须每一刀都全神贯注。有时候他一天同时进行好几幅画的创作,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必须这样做,因为我不可能一整天只是坐在那里刻一个精致的屋顶或者站在那里刻一只水车。”冷冰川说他有时候也会刻错,所谓错就是刀下的内容和生活中常见或者我们想像当中的那个东西不一样,“那也只好将错就错,画是心灵的反映,我不主张什么修改,改了就是另一个东西了。”说这样的话时,温和的人显得有几分固执。

  有人把冷冰川的画称为黑白画,然而同样是黑白两色,他的画却与众不同。我说我一直以为他的画有一种随意之中的不随意,一种被貌似简单的技法掩盖的深厚功力。冷冰川微笑地告诉我,这得益于他早年在南通工艺美术研究所的经历。那时偌大的一个研究所,200多个女员工,男孩子只有七八个,那里有很浓的学术气氛,几乎每个人都在工艺美术这个被认为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领域中孜孜以求。在那里,冷冰川甚至学会了刺绣、扎染等等。“那是中国的最东端,是一个非常养人的地方,出过赵无极那样的大师。我们都不是物欲很强的人,生活虽然简朴,但是学艺的环境非常之好,可以说没有在那里坐下来潜心钻研的十几年,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但是,冷冰川的神色黯然了许多,他说这几年他已经很少再回研究所了,甚至走到那里都会有意绕开,因为那个“养人”、“养气”、“养画”的地方在这个一切都在商业化的时代也无可避免地衰落了,房子租出去很多,院子里养了大大小小的看门狗,再回去,很有些“凄凉满眼对江山”的味道。

  冷冰川更愿意谈的,是他游学荷兰、西班牙的经历。在荷兰,他是一介穷书生,课业之外,他还必须有一份工作以补充清贫的生活。朋友介绍他给中国餐馆画壁画,但是他却在“面壁”的过程中才思泉涌,他的画成了很多人光顾这些餐馆的原因,20多面墙画下来,他居然改变了那些仅以红灯笼为招牌的餐馆的风格。

  谈到西班牙,不可能不谈到油画。冷冰川说他早年之所以没有选择油画并不是因为兴趣,而是因为钱。“那时候真的是很穷,颜料又那么贵,所以我们开玩笑的时候说,真是一笔一块红烧肉啊。”然而在巴塞罗纳,冷冰川开始了他黑白画之外的油画创作。面对他的油画,我依然能从中找到他蕴藏在黑白画之中的风格。朴拙、灵秀、温婉而有韵致,那些戏剧舞台上的人物和故事在他的作品中演绎着一种“冷冰川式的情怀。”他说:“也许每个人的创作都会带上童年记忆的影子,我从小就听着江南的戏曲长大,而京剧形像的那种严谨精致的美特别吸引我。我觉得我这个人骨子里是很中国、甚至可以说很古典的。”我马上给他举例子,比如他表现的人体都很丰腴,比如他的作品讲究留白,比如他的画的名字都有一种宋辞的清冽、玲珑的味道。

  我说:“冷冰川其实你一点也不通俗,你甚至是唯美的。你是博物馆艺术家,虽然你的画就连我也喜欢。”

  不通俗的画家啜一口红茶,淡然微笑,很是欣然。

  每个人都不必企图用大一统的观念来左右他人的选择和判断,大概这里面也包含着自由的精神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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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尔伯格


  电影在我的生活中一直是一样不可或缺的事物,不夸张地说,就像生活里的阳光。我在记住了那些经典故事和动人情节的同时,也一起记住了那些把这一切最终表现出来的演员和导演的名字。

  斯皮尔伯格就是其中的一个。

  从看到那个坐在小男孩的自行车车筐里、裹着围巾、伸长脖子、对地球世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同时也引来无数同样好奇的目光的外星人E.T.开始,我就一直在追逐着斯皮尔伯格的身影,我想像不出来,这个能把幻想世界和现实生活结合到充满了神话色彩的人是怎样思考的。他的电影里有一种跳跃的灵感,充满奇情异想,也充满温暖的人情味。

  大约在198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好莱坞电影人的画册,有很多我喜爱的演员的照片,其中也有斯皮尔伯格。他的样子跟我想像的一点也不一样,长头发、眼睛在圆圆的眼镜片后面愉快地闪烁。他跪在一张长长的地毯上,为一个大歌剧院的落成签名。那张照片给我留下的印像太深刻了,很容易就把这个聪明人与《E.T.外星人》中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

  有趣的是,我看到的斯皮尔伯格的第二部电影就是《太阳帝国》,主人公仍然是一个面貌清秀、头脑机敏的小男孩。我至今还记得影片刚刚开始是这个孩子站在教堂唱诗班的队伍里,和所有的孩子一起赞美上帝。那是一首听不清楚歌词的、类似于圣歌似的曲子,旋律缓慢,但充满着空灵的美丽。孩子的面容在教堂略带昏黄的光线中有些朦胧,和着歌曲又显得非常圣洁。这首歌的主旋律在每一个重要的情节里反复出现,每一次出现都仿佛在强调一种特别的意味。电影中的很多细节都有些淡忘了,但是,有一个画面,我在任何时候想起来都记忆犹新。日本的飞机呼啸着经过,孩子站在空阔的、人们都已经逃离的土地上,激动地向着天空伸开双臂。他热爱飞机,梦想就是要驾着飞机体验飞翔的感觉和乐趣,他陶醉在他的梦想之中,不管那是谁的、哪个国家和为了什么而来的机群。

  真正喜欢斯皮尔伯格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我因为这样一个细节而坚定地相信这个大胡子犹太人的心中拥有着一种理想主义,而这种理想主义的根本是对人性的、非常诚实的尊重。日军是来轰炸城市的,这是一场残酷的战争,会有无辜的人在战争中死亡,会有无数的悲剧就发生在飞机投下炸弹的一瞬间,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能阻止一个还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战争和为什么会有战争的孩子紧紧地拥抱他的梦想,那种单纯的、无须判断其是否应该存在的、属于人类对于生命充满好奇的本能的梦想和期待。

  这个画面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就在看过这部影片之后,我给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朋友讲了一个我自己的故事。

  我小的时候,很多人家的日子还过得紧紧巴巴的,家里如果有两个女孩子,妹妹往往要穿姐姐因为长大穿不下的衣服。我的家庭也是一样的,妈妈经常是给姐姐买新衣服,很少有我的,我穿的是姐姐的衣服改制的。有时候妈妈会在姐姐的旧衣服上做一些改动,比如贴上一只布的小动物或者绣上我的名字。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妈妈的用心良苦,她不过就是为了安慰我,虽然是姐姐的旧衣服,但已经尽可能让我们有所不同,尽可能地让我少一些有关困窘的生活的记忆。那时候我的愿望就是穿美丽的衣服,属于我自己的、新的漂亮衣服,虽然当时的生活也几乎没有机会让一个缺乏见识的小女孩明白什么是美丽。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部埃及电影,名字叫做《走向深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漂亮的女主角,她有长长的卷发、红红的指甲和一套又一套的时髦衣服。按照当时的说法,她是一个“堕落”的女人,在西方世界的纸醉金迷面前没有定力,为了追求舒适的“物质生活”而不惜出卖国家机密。然而在当时,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眯着一双睫毛浓密的大眼睛痴痴地看人,更喜欢她那些在我们的生活中根本没有可能出现的时装。

  对于一个为了贪图安逸而出卖国家利益的女人,以我们现在的是非观念是不可能认可的,但是对于一些当时像我一样少不更事的小女孩来说,她的一套又一套的时装就代表了我们想像中的富有的生活。那时的我不在乎她是什么人,好人或者坏人,我只在乎她身上的一切外在内容都是我当时最希望获得的。

  我在《太阳帝国》的那个小男孩身上又看到了我曾经认为正确的生活态度,就是遵从人的意愿,每个人都不必企图用大一统的观念来左右他人的选择和判断,大概这里面也包含着自由的精神。而斯皮尔伯格的可爱之处正是在于他用非常唯美的方式表达了一个很多人都在心里默默认同的观念,同时通过他的作品的传播使这种健康的观念影响了更多的人。

  因为对电影持之以恒的追逐,我有幸看到斯皮尔伯格导演的大部分影片,以及对他和他的作品的评论。知道了斯皮尔伯格还是一个赚钱的天才,对他的喜爱中又加上了钦佩。那些用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钱买了票去看斯皮尔伯格的电影,之后带着激动和兴奋离开电影院又忍不住要口口相传的人们,实在是在用最直接和最质朴的方式表示对他的支持和厚爱,而这也正是斯皮尔伯格在大众之中的成功之处。

  我相信一个朴实的道理,好的作品都是能被最普通的人欢迎和接纳的,也都是能够带来好的收益的,这些作品往往会深入到人的心里。

  有时候人的一生不在于做成了什么,而在于做过和做到了什么。我所做的,就是找到和守住了我最想要的东西。我觉得你也应该一样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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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外边的克里斯


  第一次听一位做生意的美国朋友讲到那个“神经病的克里斯”,我就有一种直觉,这个人有朝一日会成为我的朋友,原因就是在很多人眼里他是“神经病”的。朋友说,克里斯得的这种病是无可救药型的,“那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怪病”,而且在他看来,克里斯身上“激荡着浪漫主义狂流。

  克里斯和朋友是哈佛大学的同学,学的是著名的、让多少人艳羡并且趋之若骛的工商管理。据说在哈佛读这样的专业,几乎不会发愁没有工作。当年的克里斯曾经是高才生,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被不同的老师、朋友以及家人断定,他将前途无量。

  朋友来中国的时候,带有一张照片,上面的克里斯衣着非常体面,严谨的西装、领带,头发规规矩矩地向脑后梳,露出光洁的智慧前额。指点着这个前程似锦的人,朋友告诉我,如果克里斯想在事业上发展,他比别人容易成功,因为他的家庭非常富有,而他是独生子,但是现在他身上已经没有一点儿哈佛的影子,他在缅甸,是一个当地女孩子的丈夫、一对儿女的父亲,他“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他和他的缅甸妻子一起经营着一个小杂货店,“挣街坊邻居的钱,也挣旅游者的钱”。

  我周围认识克里斯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和他一起来中国做贸易或者受聘于某一个跨国公司的他的同学,但是认识的人都众口一词地说他“有病”,言语间可以感受到的不是轻视和责备,而是由衷的欣赏。我的这个朋友就曾经在很多场合表示他在生意场的疲惫和无趣的时候说过同样的话:“真想像克里斯那样活着。”而且,我发现在这个小群体之中,“克里斯”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故人的名字,而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的象征。比如,当朋友思念着远在纽约的女友、充满了希望地向往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的时候,他会非常投入和热切地说:“上帝呀,让我们克里斯一回吧,哪怕只有一天。”

  日子久了,我就感到很好奇。我说我想认识克里斯,认识了才好更加深刻地体会他的生活,才知道“克里斯”是怎样的一种感觉。那段时间,朋友正在为了他的公司提高效益而绞尽脑汁地设计一些管理制度,我提到克里斯,他无奈地摇摇头:“克里斯一辈子也不用过这样的日子。我们这是何苦?”

  朋友给了我克里斯的E-mail地址,让我自己跟他联系:“他会愿意给你讲他的故事的,闲着也是闲着。”朋友告诉我,克里斯现在的生活中如果说还有一点儿现代生活的痕迹的话,恐怕就是他还保留着一部上网的手提电脑了。

  我写了很短的信自我介绍。克里斯很快就回信了,他说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直“不忙”。他的信非常平和,用的是那种简单的、初学英文的孩子都可以读懂的话,语句中流露出一种万物各得其所似的很安静的喜悦:

  我非常非常缅甸,就像我的妻子媚蓝一样。我的儿子4岁、女儿2岁。我们开着一家小杂货店,我是店主。缅甸很美,欢迎你来玩儿。城市不能去,太多的污染。乡下比较好,比如我们住的地方。

  我在回信中告诉克里斯,我把他妻子的名字译成中文的时候用了“媚蓝”这两个字,媚是明媚的媚,蓝是湛蓝的蓝。克里斯非常高兴,他说他喜欢《飘》那本书里面的那个叫做梅兰尼的女人,他不知道中文还有这么美丽的字眼:

  真是太准确了。我第一次到我住的这个地方,第一次见到我的妻子的时候,正是阳光明媚、天空湛蓝,就是为了这些我才决定留下的。现在,我已经和这些美景成为一体,所以我不可能离开这里了,那样我没法生活。我喜欢这两个中国字,我要学会写给我妻子看。

  我们就是在这种方式下成为朋友的。逐渐地,我已经开始对克里斯讲我自己的事情,工作和家庭以及更多的内容。在克里斯的平和之中,我说什么,无所顾忌。他永远是一种情绪:祥和、宁静。在他的这种情绪之中,我的一切波澜都显得有些矫情。

  1998年初至的时候,我几乎是在一种类似于少年得志似的顺遂之中得到机会,可以去加拿大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我雀跃了不足一天,就陷入了矛盾。人大概都是渴望鱼和熊掌兼得的,我很想能到那个据说很美丽也很可以让人生活闲适的国度,我很想能在我的平庸生活上镶一道金边,我想得到一个学位,然后就有资格对我正在从事的工作指手画脚、用专业术语吓得别人不能不相信我对此的确有研究,我也想做衣锦还乡状之后让别人叫我“X专家”或者“X学者”,我想那时候讲英语就不会被看成是崇洋媚外……想足了这些好处之后,我就开始舍不得,舍不得我现在能工作的自得其乐而且还有读者叫好的报纸,舍不得熟悉的环境和偶尔还能互相吹捧聊以自慰的朋友圈子,更舍不得我已经非常依赖的两个人的小家……我想像不出来我离开以后会怎么样,我回来的时候又会怎么样。我问我自己很多眼下没法回答的问题:我还会回来吗?回来以后还会有现在这么开心的工作吗?我不回来,那我丈夫怎么办?他会来找我吗?我们会干什么呢?我们能开中餐馆吗?他要不来找我,我们会离婚吗?他还会不会再娶别人?那个人会比我好吗?……想着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我真的要累死了。我不敢把这些想法告诉给丈夫,因为我知道答案,他除了会像每一次我想尝试一种生活的时候一样鼓励我去做之外,还会嘲笑我这种标准的患得患失;我也不敢对朋友讲,因为如果我顺利地出国那么一切还好说,假如我没有走,那么谁会相信我是因为舍不得家呢?别人只会认定我在吹牛……

  我越想就越想不清楚,于是,我选择了克里斯。他仅仅是一个网上的人,我可以非常主动地决定我们是否需要继续做朋友,如果我觉得和他交谈不自在了,只要不再跟他通信就可以了,我不怕他知道我的事情。

  我把简单的情况写下来,同时,把我想到的问题一个、一个提给克里斯。我在这封信的落款后面写上了紧急呼救的SOS。

  克里斯很快就回信了。跟以往的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信有标题——《我的故事》,用的仍然是小学生也可以读明白的英文:



我的故事


  我出生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那里有很多电影里表现过的阳光和现代生活。我的父亲是律师。他为很多有钱人打官司和做私人法律顾问,帮助别人保护财产和赚钱的同时,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有钱人。

  我母亲去世非常早,那时候我还不到6岁。我父亲有过一些女人,但是没有再结婚。所以,我没有机会有兄弟姐妹,是独生子。我父亲希望我长大成人之后可以继承他的一切,因为我们这个家庭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从小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父亲安排了我的全部生活,送我上了哈佛大学。我上学的时候是很勤奋的,因为要子承父业,必须努力。大学第三年的时候我迷上了瑜珈,我很喜欢那种好像入定一样的感觉,我觉得那才应该是生命本来的状态。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到了中国,很辛苦,如果我自己没有改变,可能现在还是那样的。

  我是因为到缅甸出差偶然来到我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我们公司想从这里获得原材料。我遇到了媚蓝。媚蓝稍微懂一点英语,我们勉强交谈。她指责我们这些制造现代生活的人破坏了大自然,毁灭了她家乡的环境。在我眼里,媚蓝很美,她身上有一种在我过去的生活中不可能见到的东西,非常淳朴,好像从来不会有人逼着她做什么,她可以过很自在的日子,用很简单的手段谋生,维持日常温饱之后剩下的时间都可以活在自我之中。我很向往那样的生活。媚蓝站在有些破落的村子里,就像你说的那样,阳光明媚、天空湛蓝。我看见这些,觉得她是我追求的那种东西——简单朴素的日常生活和劳动着的纯净女人。我决定留下来。

  当时我没问自己任何有关今后的问题,包括我父亲会怎样、我们的生活来源是什么和我会不会有一天再回到美国等等。我想问了也没有用,我自己回答不了,问别人是见仁见智。所以我就什么也没多设计,跟着直觉做了我感到高兴的事情。到现在都是这样,有什么变化,我就去解决什么问题,不预支快乐也不提前烦恼。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要面对变化的,所以变化并不可怕。我觉得总是去想像变化的人,胆子大概是比较小的。

  ……

  读克里斯的信,觉得他好像已经完全无欲无求,完全沉浸在他的自得其乐里。但是,他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解决我心里的一系列问题。更何况,我很清楚一点,克里斯和我不一样。他有一个除了他就什么亲人也没有的有钱爸爸,他有随时可以回去的美国,他吃腻了面包黄油之后才会向往窝头咸菜,见惯了灯红酒绿之后才觉得阳光和蓝天非常珍贵。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是因为他没有这五斗米都能比别人活得好,这种人来讲什么“归田园乐”,不是虚伪是什么?讲清心寡欲是要有实力的,就像很多人说自己淡泊名利,其实根本不知道名利是什么,有什么资格说淡泊呢?我和克里斯就不一样。去加拿大在某种意义上有可能改变我的一生,我可能从此就区别于一般更为普通的老百姓,就脱颖而出了。这些,是克里斯永远无法体会的。

  然而我矛盾,越是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就越是矛盾,因为我总是相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世间的好处全部占尽,总要在获得的时候有相应的失去,这样才有平衡。我的问题在于我怕我失去的正是我想长拥有的,所以我连面对获得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我没有再给克里斯写信,当我明白了我们的不同之后,我觉得他也没法帮我。他是活在他的状态里,这种状态背后是一个与别人不同的背景,就像没有人能给我拿主意一样。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一个人能从根本上帮助或者改变另一个人,因为每一个人的处境都不可能与另一个人完全重合一般的相同。

  就在我感到非常孤独的时候,克里斯的信又不紧不慢地来了。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麻布衣裳的他怀抱一只吉他,膝下是一双娇憨的儿女,身后是绝对称不上美丽却把他留在异乡的媚蓝。他还是写了一段话:

  有时候人的一生不在于做成了什么,而在于做过和做到了什么。我所做的,就是找到和守住了我最想要的东西。我觉得你也应该一样。

  克里斯还是没有逐一回答我曾经提出的问题,相反,他的信使我增添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我究竟更想要什么?或者就是说,我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这样的问题同样是我在28岁的时候不会回答的。

  看着克里斯的照片,我觉得我对他的猜想有些狭隘。他明明是很真诚地快乐着,我为什么要去替他设计一个今后,并且跟伪善联系起来呢?就算有一天克里斯带着他的缅甸妻子和孩子回到美国,也没有什么不好啊,只要他自己认为那样能安心。我想,“克里斯”的确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方式的非常根本的一点就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最基本的自由,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立场上去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来自其他人的隔岸观火似的感受其实并不能左右什么。相比之下,我觉得我自己是生活在一个网中,这个网里面盘根错节着许许多多干扰我的思想和选择的信号,这些信号来自我也许看重、也许并不看重的旁观者,我和很多人一样固执地相信旁观者清,但忽略了其实旁观者永远不会代替我去过完每一个在我的生命中顺理成章的日子。我的烦恼和痛苦里有多少是真正来自我的内心呢?克里斯生活在网外边,他只相信心的指引,所以他比我快乐。

  我给克里斯回了信,没有再提到困扰我的那些问题,说了很多关于我知道的瑜珈以及我了解的缅甸。我们跟一对轻松的朋友没有什么两样。

  大约在秋天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去加拿大学习的事情暂时搁浅。我写信告诉克里斯这些的同时告诉他,我原来设计的问题可能永远不需要回答了。

  对于一个幸福的家庭来说,什么样的获得都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一个不幸的家庭,并不是什么样的给予都意味着雪中送炭,何况每个身陷苦难中的人通常都比那些快乐着的人更加珍惜尊严,卖煮花生的大老秦就是这样的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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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人儿大老秦


  认识大老秦是去年夏天刚到的时候,在我家附近的小菜市场。

  一般情况下,每天下午四点半是我买菜的时间,日子长了就成了规律,只要那个时间没有在外面采访或者和朋友在一起,总是要到楼后面的小市场去转一下,有时候要买当天晚饭要用的菜,有时候就仅仅是转一转。我习惯于认一家的货,渐渐的就有了固定的水果摊、菜摊和鸡蛋摊,走过小市场的时候,买不买东西,这些认识的摊主都友好地打招呼。市场的格局也是基本固定的,每个人的摊点在什么位置、谁挨着谁几乎没有过改变。从摊点的位置就可以判断这个主人是否值得信任,因为有那种摆在台阶上或者街角处的小摊点通常是流动的,今天买了不满意的东西,可能明天连抱怨给摊主听一听的机会都没有。

  大老秦就是一个把摊子摆在商店门口、高台阶上的人。他卖两样东西:煮花生和炒田螺。

  大老秦吸引我的原因是他无论如何看上去不像一个摆摊做小生意的人。他个子很高,属于清瘦的那一种,大约40岁上下的样子,留着整齐的分头。那天他穿的是一件早已经少有人穿的白色的确凉衬衫,洗得非常干净,袖口卷到胳膊肘,灰色水洗布裤子,有些旧,但也很清洁。清爽的他和他卖的两样色彩浓重的东西形成了很尴尬的对比——那些花生和螺蛳分别挤挤挨挨在两个灰色的铝盆里,远看是褐色的一片。他不像别的小贩那样吆喝介绍自己的东西如何好,只是等着有人经过,看看就走,他不说什么;偶尔有人停下来问价钱,他也是问什么答什么。

  我猜想,这个人一定是临时替家里人看着摊子的,他的样子有点像学校里的化学老师。

  我还是照样去小市场。每天,都看到大老秦老老实实守在他的两只铝盆旁边。我觉得奇怪,问卖菜的老孙。老孙小声说:“大老秦呀?他可是个好人,好人命苦。”

  我在商店里转一圈,出来的时候,站在大老秦的铝盆前面,问:“花生怎么卖?”

  他看看我,说:“两块钱一斤。”

  接下来就没有话了。他不张罗我买,好像还有些局促似的,手里晃着一个白净的大笊篱。我想这个人可真怪,再过不到三个小时就要收市了,这么不紧不慢的,东西卖不出去怎么办?我站在一旁犹豫的时候,来了一个民工模样的人,脖子后面背着一个黄色的塑料头盔,他很熟络地叫:“大老秦,来2斤花生!”大老秦立即活泼起来,拿着他的大白笊篱从铝盆里捞花生,装进一个薄薄的塑料袋里。民工付了钱拎上花生要走的时候,大老秦把他叫住了,递给他一个空塑料袋,民工笑起来:“省着吧,我不乱扔。”

  我越发觉得大老秦跟别的小贩不一样。那天我也买了1斤大老秦煮的花生。走的时候,他也给了我一个空塑料袋,说:“再套上一层口袋,回去还能装花生皮。”

  我在回家路上碰到了邻居的大妈。大妈看到我拎在手里的花生就开始批评我傻:“你知道吗?”大妈说,“我花两块钱能买3斤生花生,你说你亏不亏?”我说我觉得那个卖煮花生的大老秦挺特别的,大妈点点头:“那人看着倒是干净。听说他有个女孩儿,让车给撞了,都16岁了,连路都不能走。也是个苦人儿……”

  可能自认为幸福的人都是这样的,很容易同情别人,也很容易派发这种同情。后来在发生了一些误会之后,我觉得我在明知吃亏还买大老秦的花生,就夹杂着这种多少有些居高临下似的同情。那段时间我每天去菜市场都会买1斤煮花生,跟大老秦有一搭无一搭地闲扯几句。大老秦有些腼腆,他好像不知道应该跟我说什么,他也不会说有关花生和螺蛳的好坏,他只能随声附和着我的话,比如“天气真好”、“这么快就热了”等等。我曾经试探着问过一句:“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他略微蹙一蹙眉:“还好,还好。”我也就不便再多问。他的表情始终是很平静的,隐隐之中也透出一种不冷不热的距离感,让人无法接近他。别的小贩是千方百计让人感到亲近随和以便把东西卖出去,大老秦则相反,他的原则仿佛是相信卖东西就是卖东西,喜欢自然会买,不喜欢介绍也没用。

  在这个小菜市场,老孙是出名的福尔摩斯。哪个卖菜的其实是从家乡逃出来的“超生游击队”,谁是因为跟乡下的老婆闹不和才跑到城里来,谁是本分的生意人,谁在豆浆里兑了水……没有他不知道的。老孙习惯于说长道短,有些事情也难免会添油加醋。但惟独对大老秦的事情,他也是三缄其口,说“不太清楚”。

  这样过了一些日子,丈夫觉得奇怪,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有一盘煮花生。我说是因为认识了大老秦,人家说他不容易,以及我道听途说来的有关他女儿的事情,丈夫说如果我一定要表示乐于助人也用不着每天买他的花生。

  那天晚上,我找出了一些还没有用过的笔记本和几本英文书,我想,不管大老秦的女儿是不是能动,至少都还可以学习。

  第二天去买菜的时候,大老秦还和以往一样站在商店门口的高台阶上,守着他的两个铝盆。我走过去,不知道怎么开口。他以为我又要买花生,就拿起了笊篱。我赶紧把装着书本的袋子递过去,说:“给你女儿的。”他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样地把握着笊篱的手缩了回去,看着我,脸渐渐红起来。我又说了一遍:“给你女儿的。”他红着脸,没有推辞,但是也没有道谢,只是拎着那个小小的布袋子凝视我,我读不懂他的眼神,好像有些感动,但更多的内容似乎是拒绝,拒绝又难以说出口……我在他的这种眼神里反而极其不自在起来,我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孩子能有个寄托……”他还是那样莫名惊诧地看着我,我忽然觉得我在他的注视里显得非常愚蠢,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关于他和他的家庭的传闻是不是真的,怎么就如此冒失呢?

  我心里很不舒服,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大老秦和他的两个铝盆。

  我什么东西都没买,闷闷不乐地走回家。我觉得我没有存心要伤害大老秦的意思,更没有想借此机会表示我是多么高尚或者富有同情心。我觉得我还不是那种伪善的人。

  大约有两三个星期的时间,我没有去菜市场,我不想碰见大老秦,不想知道他到底怎么看我那天的举动。

  天气越来越热,我把买菜的时间改到了早晨。

  小市场还是那么热闹,小贩们还是热络地跟我打招呼,这个时候的高台阶上没有卖煮花生和炒田螺的大老秦。我猜想,他应该总是在晚饭前的时候来的,那些就着马路砑子喝啤酒、看露天电视的民工也只有到晚上才会有空吃他的煮花生。但我还是问了老孙,这些日子,大老秦的生意好不好。

  老孙一边给我挑西红柿一边说:“大老秦呀?他早不来了。有一个多礼拜没看见了。好像他闺女自杀了。”我吓了一跳,马上说老孙:“你别胡说八道。”

  “怎么是我胡说八道呢?是真的!不信您问她……”老孙指着他旁边的妻子,“她就在大老秦他们街坊家当保姆……”

  黑红脸的女人这时抬起头来说:“是真的。老孙不让说。您有好些日子没来买菜了吧?老孙说您是心眼好,每天买老秦的花生,谁家天天吃那个呀?”

  老孙在一边点着头:“是,是,是我说的。大老秦自己也明白。”

  女人接着说:“老秦这人命是苦。好好的媳妇儿,跟着人家跑了,说是什么出国,混好了就回来接老秦和孩子,老秦实诚,把家里卖了个四旮旯儿室,让她走了,走了就没回来,剩下老秦和一个大闺女在家。这个人真倒霉,没了老婆还有孩子,孩子也十六、七了,眼看着熬出头,又让汽车给撞了……撞人的跑了,孩子一开始还能走,慢慢就下不了地了。老秦家里也困难,要不,一个念过书的人做什么小买卖呀?……”老孙的老婆絮絮叨叨地说着,老孙在一边长嘘短叹。

  刹那间我觉得这些都离我很远,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之间世界上所有的苦难就全部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而且这个人离我这么近,就是那个每天干干净净、说话文雅的大老秦,就是他突然变成了世界上最孤单无助的人,从一个丈夫和父亲变成孑然一身……

  老孙和他妻子还在你来我往地议论着,说大老秦怎么有学问,是工厂里搞技术的,工厂不景气,收入不好,每天只上半天班,下午就自己煮了花生、炒了田螺,傍晚的时候出来卖……我把西红柿一个一个放进袋子里,听见老孙说:“买他东西的都是那边工地的民工,就您是买了回去自己吃……”临近的几个小贩也渐渐加入了讨论,话题从老秦这回怕是挺不住了转移到大老秦要面子从来不说自己过得不好,再到那个大家谁也没见过更不了解事实的、大老秦的老婆,骂她不是人,说如果没有她骗大老秦,大老秦就不会有今天,老孙说“背信弃义的女人就该宰了”,大家交口称是……

  我就在越来越热烈的议论中离开了喧嚣的小菜市场,我计算着时间,我给他书本的那天应该还没有发生后来的事情,大老秦的女儿还应该是活着的。可是我那些书本又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呢?对于一个幸福的家庭来说,什么样的获得都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一个不幸的家庭,并不是什么样的给予都意味着雪中送炭,何况每个身陷苦难中的人通常都比那些快乐着的人更加珍惜尊严,卖煮花生的大老秦就是这样的。

  我不能想像大老秦是怎样度过被妻子抛弃、和女儿相依为命的日子,怎样下决心和那些小商贩一起挣一点点钱贴补家用,但是我知道我是真的伤害过他的,我的所谓助人为乐实际上触碰了他心里非常敏感的一隅,让他感觉到了我们的不同或者说我的优越。其实,像大老秦这样的人,他能站在街头做小生意,就已经说明了没有什么变故是他不能面对和承受的,他要的和固执地坚守的仅仅是平等的尊重。

  小菜市场依然如故,老孙的老婆说大老秦搬家了。市场上又有了一个摊子是卖煮花生的,我没有再买过。那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年轻小贩,老远的就把来买他的东西的民工叫“大哥”。

  我没问老孙,花在别人身上的是不是当年他卖血攒下的钱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50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女孩秧秧


  秧秧是我在兰州出差的时候偶然认识的一个11岁的女孩子。

  我去兰州的时候,正是白兰瓜刚刚开始上市的季节。在离我住的酒店不远处就是一个小小的市集,几乎每个摊子上都有又便宜又干净的白兰瓜在出售,窄窄的街道也因此时时飘荡着淡淡的香味。到了傍晚时分,白兰瓜的香味被烤羊肉串的火辣味代替。秧秧也是卖烤羊肉串的人之一。

  秧秧的个子很小,头发是有些干枯的黄色,皮肤却白得透明。她穿一件略显宽大的花布衣服,从领口数下来的第三粒扣子没有了,别着一个生锈的大别针。

  秧秧的摊子只有她一个人在支应着。她站在一张长条桌子后面,桌子上有一摞已经烙熟的薄饼和一只玻璃缸,里面有切成一牙、一牙的白兰瓜,另外有一个很大的铁盘子,盛着已经穿成一串一串的羊肉串,红白相间的肉块上洒着深色的孜然粉。桌子旁边一只自制的烤炉,炭火正旺。桌子正对面是两条破旧的长凳,料想是给那些吃东西的人暂坐的。

  秧秧的羊肉串和白兰瓜都便宜。羊肉串是两块钱七串,现吃现烤,如果再加上两毛钱,秧秧就会把烤得冒着热气和孜然粉的香气的羊肉串平铺在薄饼上,把串肉的钎子抽出来,饼裹着肉卷成一个筒,一套饼夹羊肉就做好了;白兰瓜四毛钱就可以买到一牙,相当于一个瓜的1/4。

  每到一个地方出差,假如没有当地的朋友或者有关单位的接待,我通常会选择干净的小饭馆或者小食摊解决一日三餐,一方面是因为有限的出差补贴实在不得不计较着使用,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我坚信各地的酒店都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只是寄居于酒店的话,无异于根本没有出行,而那些民风淳朴的鸡毛小店有时候倒是了解一个地域的比较直接和方便的所在。

  从到达兰州的第一天,秧秧的小摊子就吸引了我。

  那天傍晚,刚一走进这条市集小街,街两边卖各种诸如拉面、烤肉的摊主就开始招呼我。在他们眼中,大概我是非常典型的外地人,一副人生地不熟的样子。我继续向前走,想走完整条街之后再返回来找一家干净些的小店吃晚饭。

  走到街中段,就看到了秧秧,她正在把并排的羊肉串卷进饼里,一个男人等在桌子边上,另一个男人坐在长凳上吃羊肉串、喝啤酒。

  秧秧比她面前的桌子高不出多少,全神贯注于她手下的饼和热乎乎的肉。好象有些困难,怎么也卷不起来似的,她的额角上有丝丝的细汗渗出来。男人显然等得不耐烦了,说:“好了好了,不要费劲了,我自己就这样吃吧。”言语间明显的挑剔和厌烦。女孩子小声说:“就好了,就好了……”手下的饼还是卷不起来。

  我就在这个时候站到了秧秧的摊子前面,我说:“我也要这么一套。”男人斜看了我一眼,说:“没见过这么笨的孩子。”秧秧低着头,倔强地跟饼和肉们较劲。我说:“这个给我吧,你再做一份热的给这位先生。”男人看看我,又看看秧秧,脸上显出一种似乎很轻蔑又很释然的表情:“正好,你给她吧,我不要了,你这么揉搓了半天,我也不想吃了。”说罢转身走了。

  秧秧沮丧地看着已经破了一个洞的薄饼,紧紧地抿着嘴唇。我说:“没事儿,给我吧。”她什么也不说,固执地盯着眼下凉了的肉和破了的饼,眼泪、一对、一对地掉下来。

  那天晚上我就坐在了秧秧准备给食客的破长凳上,吃完了她给我做的一套又香又热乎的饼夹羊肉,还有一块秧秧说送给我的白兰瓜。走的时候,我在她的玻璃缸旁边放了5元钱。她坚持要找钱给我,我说:“反正我明天晚上还要来。”

  第二天中午,我又到那个小集市上走了一遍,饱吸了白兰瓜的香味,却没有看到秧秧,每天晚上她摆摊子的地方是空着的,看来她是要到傍晚才出来的。

  我还是在晚饭的时间来到了秧秧的小摊子。

  秧秧换了衣服,一件男式的的确良衬衫,被她扎进裤子里,袖子高高地卷到胳膊肘上面。肥大的衣服穿在这样一个小女孩身上,越发显得她很单薄、瘦小,小风一吹,衣服鼓胀起来,秧秧象一个滑稽的小稻草人。

  老远的,秧秧就绕过长条桌子来招呼我,她叫我“阿姨”,声音不大,很清晰,还夹着浓浓的稚气。

  我还没有坐上秧秧的破长凳,她就迅速地用一块灰色的、显然是从旧棉毛衫上剪下来的布头把长凳擦了一遍,笑眯眯地看着我坐下。

  秧秧从她摆在铁盘子里的羊肉串中挑了看上去最饱满的七支肉串,烤在炭火上。

  也许是因为有些阴天,集市上的人不多,我可以一边吃一边跟秧秧聊天。她告诉我她11岁,名字叫做“秧秧”。我问她为什么是这样的两个字,她想了一下,说:“就是秧苗的秧,秧苗不是在地里长的吗?我妈说叫这样名字的人好活。我妈还说,女孩子的名字不用讲究,反正女人就和地里的草一样。”

  跟昨天比起来,秧秧活泼了很多。我让她坐在我旁边,她说“不行”:“哪有卖东西的跟买东西的坐在一起的?再说,人家看见我坐着,就以为我已经不卖了,不行。您吃,我看着,就好。”

  秧秧说她不是兰州本地人,她的家在刘家峡那边,是个小村子。

  这时候有人来买羊肉串,秧秧用她11岁的小手麻利地烧烤、加调料、收钱,又嘱咐客人不要把钎子带走,俨然一个老摊主。我在一旁慢慢吃东西,一边就在猜想,这么小又这么能干的秧秧为什么会来到兰州这个城市,又为什么不在家乡上学呢?

  客人走了,我就问她:“秧秧,你怎么不上学呢?”

  秧秧的脸色开始变得有些沉郁起来,紧紧地抿着嘴唇,目光也低垂了。

  我想起了那些被捐助才得以上学的孩子,也想起我们知道的那些还没有机会获得捐助的孩子,也许秧秧也是这些孩子中的一分子。

  气氛沉闷了一会儿,秧秧抬起头来:“不是我不想上学,是我妈说女孩子上学没有用。我上过学,上了三年呢。后来,我弟弟也要上学,我妈就让我回家了。现在我弟弟就在我上学的那个学校,老师还是原来教过我的呢。”

  为了证明上过学,秧秧告诉我,她会写字:“不信,我给你写一个。”我于是掏出随身带的一支蓝色的记号笔,递给她。她握着粗大的笔,没有写字,而是充满了艳羡和惊叹地看着这支在我的工作中必备的、因而也是极为普通的笔,翻来覆去地看着,不知道怎么把结实的大笔帽拔下来。我帮她拔下笔用,她又开始端详比一般的钢笔或者圆珠笔要粗一些的天蓝色笔心。

  端详了一会儿,她问:“阿姨,你的笔是外国的吧?怎么一个中国字也没有?都是些拼音。”我告诉她,这支笔是施得楼牌的,施得楼是世界上出产很多好用又好看的笔和其它文具的公司。在北京,有很多商场都卖这种笔,很多人喜欢用。

  秧秧小心翼翼地握着笔:“好多钱才能买吧?”

  我忽然就有了一种心酸的感觉,这个11岁的小女孩在本来应该她读书的年龄在这个市集上卖着便宜的小吃,而在我的生活里那些和她同龄的孩子在现在这个时间正在看电视里的动画片,他们因为用着用着就不喜欢了而丢弃的笔有些比我现在用的笔还要高级……

  我说:“秧秧,你要是喜欢,阿姨就把这支笔送给你了。”

  秧秧像被我吓了一跳似的把手缩了回去,笔仍然被她紧紧地握着。她比刚才我让她坐下说话的时候还要坚决地说“不行”。充满了惊喜和兴奋的光彩在她的眼里一闪即逝:“不行,阿姨,这太贵了,我看看就行,我不要。”

  这时又有人来买东西了,秧秧依依不舍地把笔放下,去招呼客人。很快,客人走了,她回到我坐的桌子边上,眼光还是落在那支对于我来说实在微不足道的笔上。

  我随手拿了秧秧递给我用来垫着薄饼的纸,说:“秧秧,给我写几个字看看。”

  秧秧几乎是雀跃着一把抓起笔来。我让她写名字,她郑重而缓慢地写下了两个字:“泱泱”。我说不对,秧苗的秧不是三点水的。她伏在我面前的桌子上,闪烁着机灵的眼睛说:“这是我上学的时候,有一次有一个上过大学的大姐姐来我们学校,她给我改的。她是到学校来……来……住了几天就走了。她长得特别美。她说我的名字不好,是命苦的人叫的,就给改了。她说这两个字是黄河。阿姨,兰州就有黄河,你去看了吗?”

  秧秧的小脸离我非常非常的近,我能看见她白得透明的皮肤上稀疏的几粒小雀斑,从她的垂在桌面上的衬衫领口可以隐隐约约看到她还没有开始发育的平坦的小胸脯正在激动地起伏。她的表情是那么纯真和热切,好像她正在告诉我的这件事情和她刚刚写给我看的这两个字是她短短11岁的人生中最重要也最美好的内容。我无论如何不可能去想像一种很可能是必然的事实,做一个小摊贩,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的未来。

  秧秧又开始在纸上写字,写的是两个名字:“刘东财”和“刘西财”。她说,这是她两个弟弟的名字,他们现在都在上学。

  我还是问了秧秧,她为什么会来兰州,并且为什么会在这里摆摊卖东西。她说,她本来不是来摆摊的,是来给表姐家看孩子,表姐每个月给200元钱,她留下20元,其它寄回家供弟弟上学。后来,表姐的邻居家跟她年龄差不多的一个小保姆发现了这样还能多挣钱,她们就一起到这里来了,白天带孩子,晚上摆摊。再后来,那个小保姆回了老家,她就一个人坚持下来了。

  秧秧说她还是每个月给自己留下20元钱,多挣的部分也都给了家里。

  天渐渐开始黑下来,秧秧还是握着我的笔,跟我说话,没有要收摊的意思。我说这样一个晚上也挣不了多少钱,再说这些剩下的肉怎么办呢?秧秧说“表姐是好人”,让她用她家的冰箱,表姐还说她“也是好人”,挣了钱自己不要,让弟弟们上学。

  可是,秧秧自己怎么办呢?

  我说天晚了,该回家了,要不表姐会不放心。秧秧开始收拾东西。饼和剩下的肉串放进一个纸箱子,和装白兰瓜的玻璃缸一起放上平板车,炭火炉子已经熄灭了,秧秧在上面盖了一层塑料布,就放在路边的墙角。秧秧说“不会丢的”,这个市集的人都对她好,因为觉得她小。

  秧秧执意不要我帮她推车,她的纤小的身子弓着,拉着一车没卖出去的东西,样子就像一只负重的小骆驼。

  我陪着她走到街口,她边走边问我:“北京特别大吧?天安门是什么样子的?”我告诉她北京真的是很大,天安门是红颜色的……她好像没有完全听懂,重复着我刚刚说过的一个词:“金碧辉煌”。

  送她到不能再送了,秧秧忽然问我:“阿姨,你明天还来吗?”

  这时,我才记起,秧秧说的明天就是我应该离开兰州的日子。但是,面对她在星空下剔透无比的小脸,我说不出告别的话。

  秧秧说过了马路,再走不远就是表姐家了,她回去还要帮表姐给孩子洗澡。

  过马路的时候,秧秧回着头说:“你们城里人怎么都长得一样?那个大姐姐就跟您特别的像……”

  那一夜,我总是想着秧秧,这个自己还是孩子就已经在帮别人带孩子、自己还应该上学就已经在供弟弟们上学的小女孩。

  第二天,我起了大早,跑到市中心的一家书店,买了一套《北京风光》的明信片,其中就有让秧秧感到无限好奇和向往的天安门的照片。

  那支秧秧用过的蓝色记号笔和这些明信片被我包在一起,放进一个塑料袋里,同时附上一张我的名片。我把这个小小的包裹送到了秧秧晚上才会出现的市集,放在她的炭火炉子上,再重新用塑料布盖好。

  我是乘中午以后的飞机离开兰州,在飞机上,我就在设想,秧秧打开那层塑料布,看到我的礼物的时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同时,我也想到,我所能给予她的也不过只有这些,而这些对于改变她的生活没有任何意义。

  飞机把我带回了属于我的世界,也把秧秧留在了她的世界之中。

  有很多时候我想人其实是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别人的,这并不是一个人性是否善良的问题。秧秧一直没有跟我联系过,也许她看不懂我的对于她来说实在太复杂的名片。然而我一直不能忘记在兰州卖小吃的女孩子秧秧。

  我希望这个老头就是当年的那个人,在他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女人在用她一生的时间默默无语地等待他的时候,赶来帮助这个女人圆人生的梦


作者: 新月如刀    时间: 2004-3-17 19:51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爱情的银杏树


  徐老太太在她71岁的时候突然做了一件事,把一个身材矮小还有些脏的老头接到了自己家里,他们成了夫妻。

  徐老太太是个老处女,就住在我上学的学校后面,那里是一片平房。我的一个同学住在她家的隔壁。

  每次去同学家,都可以看到徐老太太,衣着非常干净,头发一丝不乱,动作迟缓、面无表情,有时候是坐在房檐下戴着老花眼镜看报纸,有时候是就着水池子洗衣服。

  同学说她没有亲人,原来有过另一个老太太跟她住在一起,据说是她姐姐,很早就死了,剩下徐老太太一个人。

  那时候的我们对爱情这个词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同时也充满了夹杂着一些羞耻感的类似于恐惧似的复杂感觉。我们热衷于提起这个词,提起与这个词有关的各式各样的人和事,但是在提起之后,通常也会表现一些对这一切的轻蔑和不以为然,以显示自己的单纯和清高。同学在给我讲述徐老太太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据说,徐老太太曾经是上过洋学堂的女学生,她家一度非常有钱,远近的一大片房子都是她家的产业,她有四个姐姐,一家五个女儿都很漂亮,是许多富家公子追求的对象。她的三个姐姐都嫁给了有钱人家,惟有她和她的四姐,一直独身。

  “你知道为什么吗?”同学神秘地挤着眼睛、扬着头,问我。

  我当然不知道。

  “因为她和她姐姐爱上了同一个人。”

  我的同学把她道听途说来的有关徐老太太的故事告诉了我,她说这个院子原来就是徐老太太家的,其他的人家都是在解放以后陆续搬进来的,那时候徐老太太家的产业已经被全部没收了。

  “这个院子里没有人不知道徐老太太的事儿,”同学非常权威地说,“我妈说她还因为这个被斗争过呢。她爱的那个男人是个特务。”

  徐老太太的故事在今天看来有些像通俗小说的情节:她和她的四姐同时爱上了一个正在上大学的男生,对方家里也是有钱的,在当时,只有有钱人家的男女才有机会经常在一起,也只有他们才懂得谈情说爱。那个男生总是到徐家来,姐妹两人争奇斗艳地把自己表现给这个人看,两个人都自我感觉很好,都以为这个男人有朝一日要娶的人是自己,于是也都在心里暗暗地高兴。读完了大学的男人说要到国外去留学,回国之后才能考虑成亲。两姐妹于是又开始等待,她们仍然坚定地认为当心上人学成回国之后,自己就会成为他的新娘。然而,当这个人真的回来的时候,却带回了自己的同学,一个家住上海的小姐,他们已经订婚了。姐妹俩都痛不欲生,都第一个想到要向对方倾诉,这时她们才终于明白,原来两个人一直在悄悄地做着同一个梦,让她们感到备受伤害的是同一个人。

  同学说,徐老太太和她姐姐相依为命地生活了一辈子,她们谁也没有结婚,因为她们俩都忘不了那个男人。

  我记得我们当时就讨论过徐老太太和她姐姐是不是“太傻”的问题,同学非常果断地说,她认为徐老太太姐妹俩“实在没有必要”,明明那个男人爱的不是她们,她们还要“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自欺欺人”,实在是“很愚蠢”。同学为了佐证她的观点,还引用了苏东坡的诗句“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的想法和她正好相反,我认为徐老太太和她姐姐非常了不起,她们能为了一个理想的爱人而放弃一生的幸福,说明“她们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那天我们为了徐老太太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愉快了。

  徐老太太当然不知道她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成为了我们两个17岁的女孩子讨论爱情观时的研究对像。她和以往一样,看报纸、晒太阳、洗衣服,日子也过得平平静静。

  因为徐老太太的故事,我每次到同学家的时候都会多注意她一些,我希望从她的已经衰老的容颜之中找到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姐的影子,我在心里编织着一段陈年旧事,我觉得徐老太太就像张爱玲写过的那些人一样,保存着旧时代挥之不去的没落色彩,同时也蕴涵着每一个时代的女人都会有的、古今无不同的爱情理想。在我心里,那种弥漫着远久气息的感伤和凄艳就是美丽的。

  真正认识徐老太太还是从她把陌生老头接进自己家那天开始的。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没有课,我照样到同学家写作业。

  徐老太太正在把晾在院子里的棉被收进屋子。她的确是老了,从晾衣绳上取下厚厚的棉被对于她来说就显得非常困难。她的瘦小的身体跟着被子时而向前、时而向后,就是拿不下来。我走过去帮她的时候,她用眼睛向我道谢。

  我取下棉被,说:“我帮您抱进屋子里面吧。”她立即颠着脚去给我开门。

  软软的棉被抱在怀里,我发现被子是新的,有一种浓浓的太阳的气息。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徐老太太的家,没有太多的家具,一张很宽大的老式木床,一张八仙桌,两边各有一只高靠背、深红色的木头椅子,桌子上凌乱地放着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碗筷以及一盘没有吃完的咸菜。这个清贫的家中唯一显得与这些老旧的家具不和谐的是一只顶天立地的书柜,也是深红色,擦得通透的玻璃门,里面是紧密地排放的书。在第二层书架上,有一只大约像十寸照片大小的画框:一个留着童花头的小姑娘的背影和几株高大的树,树是用树叶粘成的,我认识那种树叶,是每一片都像一把小芭蕉扇一样的银杏树叶。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站在这个古旧的书柜前面凝视这别致的小画框的,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徐老太太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开始凝视我。我是从书柜的玻璃门反射出的影子看到她的,我吓了一跳,在那灰黑色的影像中我发现她看我的目光异常柔和,她的头发好像给她的脸勾勒了一道粗粗的、朦朦胧胧的黑边,那一刹那我竟然有些舍不得转身,因为就是那个灰黑色的影像让我一下子找到了很长时间以来我企望在徐老太太脸上找到的东西,那种带着遗憾和凄婉、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又深为我这样的人所眷顾的美丽。

  “好看吗?”温和而苍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对着书柜的玻璃门点头。

  “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自己做的,现在不能挪动了,一动,就会散开。”她还是站在我的身后。

  我忽然有了一个愿望,就让我们这样站着交谈吧,就让这个寂寞而又丰富的老人站在我的身后把她青春时代的故事讲述给我听吧。站在这里我能感觉到四周的一切都在默默地消失,直到只剩下我和她一起面对一个把一切细腻的生活感受都吸纳进木头缝隙里面的老书柜和已经不能挪动的画框,站在这里我能真真切切地感觉到我并不了解却在心里设计过无数次的爱情。我真的能感觉到。而且,我已经知道了那个只被我碰到过一次的老头是谁。

  这时候,我的同学开始在院子里大声叫我的名字,她的叫声把我和徐老太太彻底分开。她先转身离开,我随后走出了她的家。

  那天我没有跟我的同学交流对徐老太太的想法,也没有告诉她我在那个光线有些阴暗的房间里看到的一切。倒是我的同学告诉我,徐老太太要把那个我们见过的“脏老头子”带回家来了,好像就是当年她和她姐姐爱过的那个人。

  “院子里的街坊都在议论呢,徐老太太肯定是疯了,都71岁了,还要当新娘子。再说,那老头子比她还大呢。她还给老头做了新被子……”同学非常不齿似的说,“好像那老头的老伴早就死了,但是那时候他们不敢在一起,徐老太太被斗争就是因为她去找过这个老头,当时还没粉碎‘四人帮’

  那天无论同学说什么,我都是不吭声。我愿意把徐老太太的故事续上一个美好的尾巴,我希望这个老头就是当年的那个人,在他终于发现了有一个女人在用她一生的时间默默无语地等待他的时候,赶来帮助这个女人圆人生的梦。为了这个光明的尾巴我可以忽略徐老太太和这个老男人的年龄。我希望通过徐老太太的故事能够让自己相信,只要肯耐心地等待就一定能等来想要的一切。

  那天在同学家写作业到傍晚的时候,院子里热闹起来了,我们趴在窗户边上看见徐老太太领着那个老头一家、一家地跟街坊们认识。从背影看上去,徐老太太是那么瘦小,那个老头已经有些驼背,无论如何从这样的两个人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传说之中那一对金童玉女的影子。我发现他们从这一家走向下一家的时候是手拉着手的。

  徐老太太走到我的同学家的时候,同学的妈妈送了礼物给这一对老年新人,是一对有龙有凤的绣花被面。徐老太太看着我们两个孩子,脸色竟然有了一丝看不太出来的绯红。他们走后,同学的妈妈说徐老太太是个有福气的人,她能在她的有生之年终于做一次这个人的新娘。我还记得同学的妈妈一边切菜一边叹气说:“有多少人一辈子也没有这个福分啊。”

  以后再到同学家,院子里就是一对老人在看报纸,或者就是他们一边小声商量着什么一边洗菜或者洗衣服,我叫他们“爷爷、奶奶”,他们同时转过头来,笑眯眯地答应。

  后来因为搬家,我没有机会再去和同学一起写作业了,也就再没见到过徐老太太和她的新婚的老丈夫。同学告诉我,他们也搬走了,是老头的女儿把他们两个人接走的,老头的女儿是作家。

  我牵挂着那个用银杏树叶粘合而成的小画框,它已经经历了那么多年,目睹了那么多沧桑变化,搬家的时候一定挪动了它,它还能保持原样吗?

  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被生活的具体和繁杂赋予了太多的解释,外化成为太多的无需语言的表达方式


作者: 亚洲之鹰    时间: 2004-3-18 04:42
标题: [分享]动词安顿
晕了,不过还是要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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