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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SU并购福建华科-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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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东东
时间:
2008-7-10 13:23
标题:
JDSU并购福建华科-卖国??????
一个成功的交易
5月18日,福州当地媒体刊出短消息,世界最大的光纤通讯器件高科技跨国公司——美国JDS Uuniphase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并购了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华科成了JDSU在中国的第一个全资子公司。时值福州国际招商月,福州官方显然将此作为招商引资的重大成绩。媒体欣然报道,“首家世界百强在榕设立全资子公司。”
此事虽然重大,但媒体给予的报道篇幅有限,其中合作的具体事宜厂家无意宣传,并拒绝了多家新闻单位采访,而之前,收购一事也未见报端,进行得甚是保密,连福建省科技主管部门也不知道。唯一令官方与各界高兴的是并购价是企业现有资产的数十倍,而且开出这个天价,善于谈判的外方没有二话,立马答应。其中显示外方进入中国市场的强烈愿望,同时也表明这家生产高技术产品的企业确有独家“绝活”。福州市副市长对此自豪地认为,地方的某些技术连国外企业都很感兴趣,充分证明了福州高新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既然有如此有市场潜力的技术,为什么要让国外企业并购呢?记者从福建社科院、人大、科委、政协等方面就听到了不同声音。福建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也不愿多谈的权威专家说,“这方面牵涉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全盘卖掉华科呢?为什么不能采用合资的方式或技术入股的方式?全球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分工,不是殖民化。”
交易的核心技术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于6月19日来到华科公司。记者被告知: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洪瑞及一位副总已前往加拿大与JDSU制定华科下一步发展规划。看来公司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并购企业的角色了。接受采访的是该公司销售部主任余洪瑞。余告诉记者,JDSU之所以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接受 6000万美元的报价,是因为华科发展已相当成型,有技术、有产品,JDSU买下华科,就是赢得时间,争得市场,时间和市场才是最重要的。余洪瑞说, 6000万美元全部付给了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华科是华闽的公司,身为福建驻外的窗口企业——华闽同许多同类企业一样,曾经辉煌一时,目前却不得不进行债务重组,华闽负债超过20个亿,目前亟需资金;但JDSU将另外投给华科2000多万美元,用于兴建新的生产线,以期迅速扩大生产。当记者问华科所掌握的技术也被JDSU买断,是否会对日后的竞争带来不利影响时,余并未明确答复,只是说华科目前的发展急需资金支持,但在国内由于华闽的缘故,贷不到款,JDSU的购并和注资,对华科这个企业来说是个极大的促进。余绕过技术问题,而技术却是本次收购的核心。余无意中告诉记者,华科的创业元老与技术骨干很多来自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6月23日,记者来到福建物构所采访。创办于1960年的福建物构所隶属中国科学院,该所历史上曾出过四个院士,目前有13名博士生导师,科研力量雄厚,尤其在晶体研究领域水平居国内前列。然而出人才的该所并没有为交易叫好,相反该所负责人无比愤怒,指责华闽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并对其交易的技术所有权提出异议,认为华科并购一案涉及到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的专利或专有技术BBO、LBO和YVO4等。BBO、LBO为非线性光学晶体,是福建物构所经过十几年科研努力的成果,在国内拥有专利权,其中LBO还在日本、美国等国家获得了专利,两项产品技术曾获中科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发明一等奖等,还被美国评为十佳激光高技术产品,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几个获得世界公认的高科技专利技术。YVO4(钒酸钇)是优秀激光晶体,生产技术难度大,也是由物构所与所属企业福建晶体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晶公司)联合开发的。
叛逃的技术
物构所的晶体技术被转移直至出卖,前后用不了十五年。肇始于80年代中期,在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为使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物构所成立福晶公司,并将所里研究成果,最有市场前景的晶体技术开发投入市场,当即获得成功,1988年BBO、LBO出口量即超过百万美元,并被国内外科学界公认为“中国牌”晶体。YVO4也开发成功,更为国际市场所看好(日后成为华科的重要产品)。
与此同时,福晶公司的晶体产品也引起了美国风凰激光系统有限公司的注意,在加快高科技产品产业化的旗帜下,1991年,福晶公司以技术产权入股的形式(折价515万美元,占34%),与香港凤凰激光系统有限公司(出资500万美元)、香港华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福州科凤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时任福晶公司总经理的王洪瑞,公司地址也与福晶公司相同。此项目在当时被认为是招商引资的一个成功案例,产学研结合的方向,受到福建省市领导的关注。
然而,90年代初提倡合资合作,但一场在类似情境中几乎不可避免的技术人员哗变,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物构所专利技术势必处于失控状态。而这又似乎是中国许多科研机构共同的命运。
1992年,物构所人事调整,王洪瑞被免去福晶公司总经理一职,而此时王已代表福晶公司出任科凤的总经理。在科凤的董事会上,福晶力图免去王科凤总经理一职,但被其他董事成员(代表香港凤凰及华闽)一致否决。王洪瑞也索性从物构所离职,并一下子从物构所带走了38名科研骨干人员加盟科凤,并将科凤公司地址远移至福兴投资开发区。1992年末,科凤正式投产,产品便是BBO、LBO,及后来的YVO4。
本意是获取资金支持的物构所,在寻求技术转化过程中,先走失了大批科研人员,继之,他们失去了对企业和技术的控制,他们成了多余的角色。而他们所希望的资金并没有如期如数到位(1992年到1995年,物构所也没能从合资公司中获得一分回报),因此物构所不得不两次诉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维护自身权利。
1995年,香港凤凰又在不告知物构所的情况下,私自将33%的股权转让卖给华闽,使华闽握有科凤66%的股权。物构所的起诉对象成了官方背景的驻外企业,问题回到传统政府协调的领域。
福建省政府出面协调,物构所只得撤诉,协调结果形成了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是:自1996年1月1日起终止科凤公司合资合同,双方不得再使用科凤公司原中文英文注册名称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物构所获得生产年限内的技术补偿费1200万元人民币,并全部技术退股;华闽设立的任何公司和产业从此不得从事生产、销售涉及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知识产权的产品(如BBO、LBO等)。科凤随即更名为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成了华闽的全资子公司。
合同是终止了,谁知纷争其实才刚刚开始。华科成为了华闽的独资企业,这个结果似乎是政府协调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物构所与华闽的一系列的纠纷中,物构所寻求的是法律解决,而华闽则寻找行政协调,结局是物构所一次次回到政府的“协调桌”前。
失控的技术
科凤更名实属易事,但生产的整体转向又是如何进行的呢?事实上,胸有成竹的华闽早已于1995年2月用“CASIX”(即原科凤英文名称的缩写)在香港注册了CASIX有限公司,1995年6月,这个CASIX有限公司便与华闽在福州的福建科星技术发展公司成立了福州科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这个科腾公司主要从事BBO、LBO的生产,不仅英文名称为CASIX,而且令人吃惊的是,连公司地址、名称、电话、传真、总经理均与原科凤(现为华科)一模一样。与此同时,华科则主要生产YVO4及光纤材料产品。
由此,三种已被收回的专有技术,以及CASIX这一国际品牌又继续为华闽所用。对此,物构所不断提出抗议,而华闽则一面与之协商,一面却另有安排。1997年5月,华闽终于将掌握着BBO、LBO专利技术的科腾公司51%的股份卖给澳门宝盛集团。物构所被迫于1997年6月第三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
物构所认为,科腾转让后,将生产这两种晶体的熔盐车间迁往澳门,而该车间的骨干人员原来均为物构所技术人员,掌握着大量的技术,此种局面将使国家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处于失控状态,对物构所以及国家利益均为严重侵害。
1998年12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决,裁定华闽及其所设立的公司、产业不得以CASIX名义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停止生产、销售BBO、LBO等产品,并赔偿福建物构所经济损失人民币850万元及仲裁费28.49万元。
而华闽则以财务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定,物构所决定在香港对华闽提起诉讼。
华闽赶忙再次请省政府出面协调,物构所只得暂时取消诉讼计划。1999年协调会也形成了会议纪要。纪要建议“双方商谈一个综合协议,把尊重知识产权、执行仲裁赔偿、继续合作、违约责任等条款列进去”。
华闽集团还向物构所老领导卢嘉锡副主席去了一封信,表示,诉讼使“双方在法庭上费时费力,而无暇顾及科研开发了……我们真诚地希望双方相互体谅、相互让步,最终把双方的资源和产业有效地配置在一起,……通过上市,扩大发展。”卢老于此信上批示,要求物构所“从大处出发,求大同存小异,相互体谅,相互让步,使晶体材料得到新的发展。”
此后,物构所与华闽公司进行了多次商谈。物构所提议以福晶公司和华科公司、科腾公司为基础组建合资公司,同时将这个公司上市,真正创办一个集科学研究与产品开发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但华闽则表示,王洪瑞因历史原因不愿合作,谈判陷入僵局。
此时可能谁也没有意识到,进入21世纪后,这场纠纷的背景已然改变,技术正沿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轨道迅速外流。华科被华闽势在必行地卖了出去。
被出卖的技术
1999年,华闽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总的债务量据称已超过20个亿,而省政府要求华闽自筹15个亿,出售被国际市场看好的华科成了当然之选。而此时物构所仍天真地等待着谈判能有所进展。
直到2000年3月,并购华科的所有事宜均已谈妥,物构所这才通过互联网得知此事,不禁大惊失色。现在福晶公司副总经理潘日锋对记者说:“当时有强烈的被欺骗感。”
华闽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瞒住了物构所,成功地售出了华科,此举也因暗合了所谓科技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受到各方称道。
至此,由原物构所技术骨干组成的华科中坚斩断了过去的种种纠葛,在获得了2000多万美元资金的注入后,前景一片辉煌;华闽卖掉华科之后得了6000万美元,补了债务重组中财务上的一大缺口,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投入;而物构所前后只获得了生产年限内的技术补偿费1200万元人民币。
对物构所而言,专利技术的流失所造成的损失才是无法计算的,为此物构所表示,华闽将侵害物构所知识产权的下属企业卖给外商,不仅侵权,而且将导致国家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处于失控的严重状态,并引起国际上的法律纠纷。中国科学院和物构所将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物构所在一份打给福建省政府的报告中这样写到:“我们准备尽快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与华闽公司的上述纠纷。望请省政府给予理解和支持。”
作者:
tracytang
时间:
2008-7-10 15:41
买过这个公司的东西,做激光器的
作者:
gb936
时间:
2008-7-10 23:41
内讧!乱!!!
作者:
gb936
时间:
2008-7-10 23:46
好久未见""东东东",还在"躬耕陇上"?
作者:
pegasus-optik
时间:
2008-7-11 09:48
这应该是2000或2001年的旧闻了吧!!!
作者:
ruinan
时间:
2008-7-11 13:49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ld
作者:
再也不能这样
时间:
2009-2-5 15:16
从BBO,LBO的研制,到物构所,Casix,Castech的纷争,就是一部知识份子的童话,一场国企体制和个人价值,境内外资本,公私政利益的混战。幸好最终看起来是大家都在赚钱。这个时代没人理会勤奋无言黯然神伤的知识份子。商场的尘嚣掩盖了一切,得利者的光环让人们眯起了眼。需要擦屁股的时候,法L才会偶尔闪现一下。
作者:
我是GUANGUAN
时间:
2009-2-7 19:38
作者:
突破
时间:
2009-2-10 16:58
我们中国好不容易搞出个好东西,哎;混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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