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师社区
标题:
算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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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蓝
时间:
2009-2-25 16:00
标题:
算是长见识了~~~
本帖最后由 水蓝 于 2009-2-25 16:01 编辑
强盗抢了别人家的东西,这叫赃物吧!拍卖销售赃物居然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原来卖赃物是合法的,正大光明的吆喝卖赃物。被抢的人还不准有意见,某鸟国的法律真让人长见识了!
最可笑的是还拿着抢来的东西要挟管人家的家务事。。。。
作者:
郁闷
时间:
2009-2-25 16:07
鄙视法兰西
作者:
chenchenchen
时间:
2009-2-26 12:43
为什么直至今年才重视,以前也有拍卖啊?
作者:
kaka
时间:
2009-2-26 13:33
据说大清帝国的藏宝图被分成12份,每个头里保留一份,所以这个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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