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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BBS之十三大定律(经典) [打印本页]

作者: 肥罗    时间: 2009-6-15 16:57
标题: BBS之十三大定律(经典)
BBS之十三大定律(经典)

一定律:回复最多的帖子,是拥有马甲最多的人写的。

第二定律:帖子的价值和回复的人数成反比;与感叹号的多少成反比。

第三定律:网名的香艳煽情程度和该人的丑陋程度成正比 。

第四定律:审帖越严厉的论坛,越是左倾的论坛。

第五定律:右派没有什么不同,左派也是大同小异。

第六定律:在bbs上好不容易成名了,可又厌倦了。

第七定律:你拍过某人的一次板砖,以后就再也不会忘记他了。

第八定律:有人爱现实所以爱网络,有人因为恨现实才爱网络。

第九定律:争论中没有获胜的,与女性争论,没有不惨败的。

第十定律:显示高尚的成本越低的地方,高尚的人就越多,bbs就是这样一个好场所。

第十一定律:拍你砖的人比捧你场的人更理解你的帖子。

第十二定律:高手对垒,一开始比的是才气和知识,最终分高下的是人格因素。

第十三定律:签名档越复杂,头脑越简单
作者: natalie    时间: 2009-6-15 17:11
还好我的签名档不复杂。。。。。

不然就变四肢发达那种了
作者: 肥罗    时间: 2009-6-15 17:30
我也是低调的人,不喜欢那么多章章的。。。
作者: kaka    时间: 2009-6-15 17:32

作者: 郁闷    时间: 2009-6-15 18:23
争论中没有获胜的,与女性争论,没有不惨败的。

所以说不要和女士讨论问题 或者产生争端
哈哈
作者: 鱼边的水    时间: 2009-6-15 23:19
谨记楼主一番教诲
受益匪浅!
作者: wcq1224    时间: 2009-6-16 10:54
第十二定律:高手对垒,一开始比的是才气和知识,最终分高下的是人格因素。

个人比较赞同这条!!!!
作者: vacan    时间: 2009-6-16 11:39
我从来就是低调~~~~~~~~~~~~
作者: chenchenchen    时间: 2009-6-16 12:44
有些道理,呵呵
作者: nslh520    时间: 2009-7-8 11:31
已经看了  似乎还是很有道理的
作者: 肥罗    时间: 2009-7-23 11:15
第十一定律:拍你砖的人比捧你场的人更理解你的帖子
作者: Nd:YAG    时间: 2009-7-23 11:15
我没有签名…………………………
作者: 肥罗    时间: 2009-7-23 11:17
楼上的把“来自”里面的“长春新产业光”这个词组的最后一个“光”子去掉,影响官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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