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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yqy在2005-3-10 20:01:49的发言:
呵呵,如此看来,我应该是属于文学青年类喽……
《闲话网络流氓》——转自sohu社区——献个老吴同志
世上是有流氓的,当阿Q去摸小尼姑的脑袋的时候,我们知道;当发生强奸犯罪的时候,我们知道;当利用各种权力欺压良善的时候,我们知道。流氓当然是恶人,就如人身上长的脓疮,除了能显示人是可以长脓疮的这一基本事实,还可以给人带来各种病痛的困扰。常有人比喻说,改革开放打开了窗子,于是飞来苍蝇蚊子,但自然是不怕,国家不但有纱窗,还有灭害灵。可喜得是,网络里不但没有纱窗,灭害灵也不灵了,于是,流氓就上网。
上网的不全是流氓,但毫无疑问上网的是有流氓的。是因为流氓而上网,还是上网之后成了流氓,那大约也会因流氓而异。当一个自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或许也的确受过高等教育,背着自己编织的国家公务人员的光环,或许也的确是国家公务人员,张开有胡子或者没胡子的口骂人的时候,那大约是他在上网了。这时候,他是流氓,当他拼命的挤着灵魂上长出来的毒疮并且一次次试图把那腥臭的东西抹到别人身上,他自然是流氓。
人大约总是有父母的,人的父母大约也总是要性交的,然后可以为人父母。在生活中,某些人是否窥探其父母性交并且制成光盘或者写成文字给亲朋好友看,这是不得而知的。但是,网络上的确有那样一些人,不知道是平时窥探自己父母性交过度,还是乱伦行为已经做了太多,于是,上网后,看到任何自己不顺眼的id,立刻就想到了其父母,立刻就找个借口编造一个故事,把对方或者对方父母的性交通过自己的性幻想假设出来,然后发到网上。
当一个人理屈词穷之后,不是想着完善自己的品格,而是立刻就对对方和对方的父母开始低级动物性处理。如果对方网名是“某公”“不明飞行某”,他立刻就叫作“不明飞行某它爸爸”,这种行为,在社区看来,是合法存在,至少暂时也看不出处理措施。因为,网名不是商标,衍生出来的这些杂种名字,自然也不是侵权。钻社区策略的空子,来打击自己看不顺眼的人,于是就成为网络流氓的一种主要手段。
一个人不会因为有了网名就成了两个,当他在网络上成为了流氓,拥有了一个“杂种”名字,那他在现实中的本体也干净不了。网络上的争论是存在的,有时候甚至很激烈,但是,无论怎样的激烈,都不应该对人进行人身攻击,更不能把对方的父母亲人牵涉进来。谁都有父母,无论死活,而且,活着那会,大约也总是要性交的。如果一定要这样的不择手段,那除了证明自己的流氓本质和杂种思维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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