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任何可能引起和谐问题的帖子和ID将被无条件删除!

5.7k 2
发表于 2007-9-1 23:50:06|湖北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有以下情况是必须被删除的:
1.和光电无关的商业信息或广告
2.任何带有政治色彩的话题或是回复
3.可能会引起论坛用户反感的话题
4.为获取积分而恶意灌水和回复
5.在技术版块发布非技术内容
6.不文明的语言
7.用词不当的论坛ID
8.泄漏国家机密的话题(特别请军工单位的朋友注意)
9.

上述限制将不断增加,请不定期查看!


如果您的帖子或是ID不幸被删除,请先检讨自己的行为,您完全拥有不使用本论坛的权力!

回复|共 2 个

扬帆起航 Lv.14 发表于 2007-9-1 23:53:06|广东 | 查看全部
了解,尚方宝剑已经领到............
违规者,删无赦.........
yylzoptics Lv.12 发表于 2007-9-5 09:16:00|吉林 | 查看全部
明白了,

我会努力尽职尽责地, 呵呵~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26 光电工程师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鄂ICP备17021725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