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段话我看了好几遍,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多指正。
我认为你对于有关相对论的证明是正确的,但我想你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
你的论断过程只是深层讨论了“相对”的含义,但我们知道,光速的测量并不是依靠利用物体的运动来“间接”测量的,而是完完全全测量的它的“本身”(我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本身二字用的不妥,后有论述)的速度,因为在此过程中的确没有需要你站在什么特殊的角度去观察它的相对运动(请参考《光学教程》有关‘光速的测量’一章)。
现在一个问题就出现了:任何一个速度值的获得都需要“参照系”,那光速的参照系又是什么哪?这就是我们认为“静止”的地球,而大家都知道,整个宇宙找不到任何绝对静止的物体来,所以讨论光速的“绝对值(299792458)”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经过长期的实践,人们不由自主的选择了这个参照系(就认为它是“绝对静止”的)——方便!!实用!!
下面引用一段话:“因此我们平时所说的“光速”实际上应该是我们目前能测量到的最大速度。它应该远小于光速。即使我们运动的实际速度达到了光速,我们测得的速度也只有0.5c=299792458m/s。因此实际光速c≥599584916m/s。”我想你所得到的“599584916”只是在选取了一个特殊的参照系的情况下所得到的一个特殊值,不能说你错,只是不合习惯罢了。
所以我说光速“本身”的值只不过是约定俗成,图个方便。
人择原理的通俗表达是:“我们之所以认为世界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我们的存在。”听起来有点唯心,打个类比: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只认为宇宙是三维的吗?因为我们只需要三维就够了(起码目前为止),更高的维我们不需要,因而我们感觉不到。光速也一样。你所得到的那个值不能够被大家公认,因而就不被承认。我想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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