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博客贴:自己的故事,自己做主

回复|共 1399 个

wenfloweret 发表于 2004-8-28 00:44:00|江苏 | 查看全部
我已经郁闷了好久了。真是太累了。
fluorolog Lv.8 发表于 2004-8-28 05:12:00|上海 | 查看全部

嘿嘿,才看到由大家一块写的日记,好玩!

绿野仙踪 Lv.8 发表于 2004-8-28 08:32:00|湖北 | 查看全部

·八月二十八日·名字代表什么(一)

在欧美为子女起名字的办法已经有了不少改变。过去父母为新生子女起名是很容易的事,儿子跟父亲的名字,父亲跟祖父的名字;女儿跟母亲的名字,母亲跟外祖母的名字。

名字好像一个家庭的财产,可以代代相传。可是今天,这种习俗差不多已经放弃了。就是有人仍然保存这种传统,从祖上传下来的名字,已变成一个人全名里面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名字,给大家称呼的第一个名字,就完全不同了。最近有位朋友的孩子出生,他的第一个名字叫做Tiffany,是不是这样拼,我都不大清楚。我举这个例子,只希望说明,今天为子女命名的一种新潮流。

取名的方法,有很多种。

刚才提到的Tiffany,好像是电影《铁金刚》里面的一位女主角。五世纪希腊圣徒克里斯多夫说过一个他那个时代起名的奇怪的方法。父母会点着许多蜡烛,每支蜡烛上都有一个名字;哪却蜡烛点得最久,就给他们的新婴儿取那个蜡烛上的名字。

圣经里面的人名,常常是父母信心的表达。

以利亚的意思就是“耶和华是我的上主”。以利亚生在一个盛行拜巴力的时候;以利亚的父母给孩子取这个名字来暗示他们的信心。清教徒在这方面就做得过分了一点。英国历史学家麦考利提过两个人,一个叫做Tribulation Wholesome(受苦于我有益),另外一个叫做Zeal-of-the Lord Busy(为主大发热心)。

最奇特的一个例子恐怕要推伦敦一个皮革匠给他儿子的名字。他自己叫做Praise God Barebones(赞美主的瘦人),他叫儿子做If-Christ-had-not-died-for-thee-thou-wouldst-have-been-damned Barebones(基督要是没有为你死,你早就该死的瘦人)。因为名字太长,所以大家就用他最后的两个Damned Barebones(该死的瘦人)来称呼他。

要是不巧给女孩子取了一个在当时大家都爱用的名字,可就麻烦了。在英国,有些女孩子的名字叫做Marina,Marlene,Marilyn,这三个是各在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风行的女孩子的名字,因此只要一看名字,就大概可以猜出这个女人的年龄。

simongl Lv.10 发表于 2004-8-29 19:09:00|广东 | 查看全部

现在中国人的名字都喜欢简洁,两个字的比较多!~

绿野仙踪 Lv.8 发表于 2004-8-29 19:37:00|湖北 | 查看全部

·八月二十九日·名字代替代表什么(二)

今天最流行的给孩子起名的方法,是照父母的喜好来起名。我的两个孙女儿,一个叫姬儿(Jill),一个叫嘉伦(Karen)。她们的父母起这两个名字,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而已。

我常常想:可不可以等到小孩子发展到一定程度再给他起名。给一个充满男孩子气息的又肥又矮的女孩子叫“秀婷”,固然不好;给一个又内向,又胆小的男孩子取个巨无霸般的名字,让这孩子一生都不好受,也大可不必。因此,迟一点取个合适的名字,实在是很有道理的。

希腊教会教父克里斯多夫很不喜欢用点蜡烛的方法来起名。他赞成给孩子一个先贤的名字,然后把这位先贤的事迹告诉孩子,希望他把这当作他的榜样。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名叫伊莉莎白·玛格烈(Eilzabeth Margret),后来她知道这是英国和苏格兰历史上两位有名的女皇之后,她开心得不得了。让孩子有个好名字,然后鼓励他把这个名字当作努力的鹄的,该是多么好的事。

有些名字太神圣不宜用,有些太可怕,也不适用。在新约时代,耶稣是个很通用的名字(是希伯来文“约书亚”的希腊写法),可是后来犹太人和基督徒都不用这个名字,因为只有主基督才配得上。同样,犹大在当时也是个很通用的名字。可是犹大出卖了主以后,就很少人用它了。

有许多英文的名字,都有它原来的意义:与格烈(Margaret)是珍珠,凯瑟琳(Katharin)是纯洁的意思,简(Jane)的意思是神的恩典,彼得(Peter)的意思是磐石,安得烈(Andrew)的意思是勇敢,亚历山大(Alexander)是保卫者,爱玲(Irene)是和平的意思。取个好名字能在生活中实行它,该多么好。

neathosalo Lv.2 发表于 2004-8-29 20:58:00|日本 | 查看全部
以下是引用tianmu在2004-8-26 20:31:37的发言:

忙来,会时不时回来潜水,发现大家都按部就班的灌着,高兴……

原来工作会让人上瘾,就和灌水一样,每天趴下去,等抬头的时候已经该回家睡觉了……

一天做很多事,所以觉得时间很长……

一天做很多事情,一个月后仍可以精神饱满地回忆起这个月作的大多数事情。这种状态被我的一个同事称为“han-per”,应该就是handred-percent,100%。不知道这个概念从哪来,不过觉得挺有道理。

——祝天姐工作生活顺利。

fluorolog Lv.8 发表于 2004-8-30 04:06:00|上海 | 查看全部
买了个新手机,正在反复调试中......
绿野仙踪 Lv.8 发表于 2004-8-30 09:52:00|湖北 | 查看全部

·八月三十日·枉费

听说有一个人,每逢生日,一定要给别人礼物。这主意很不错。

礼物可以表示一个人的感激和爱心。一年当中,有生日,又有圣诞节,实在是好事,可以提醒我们,记得告诉亲戚朋友我们的感激之情,和我们对他们的爱。

有些人痛骂圣诞节的“商业化”,又说像母亲节这样的节期,不过是商人的赚钱手腕。我可不这么想。我认为凡是能提醒我们去爱别人、去感谢别人的事,都是很有价值的。许多批评这种节日的人,都是自己一毛不拔的人。

节日送的礼物,最大价值其实就在它们的没有可用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礼物的价值在于它是额外的赠予,而且我敢说,愈是高贵愈好。这正是耶稣的感受。

四福音书里最可爱的一个故事,是约翰所说的那个女人用香膏抹耶稣的脚(约十二1-8)。那香膏很名贵,可以卖三十两银子(现值合美金一百五十多元),是一笔很大的钱。那一小瓶真哪哒香膏差不多是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

在场的有一些非常敏感的人士,他们看见这种浪费非常震惊,认为可以把香膏卖了,把卖得的钱来周济贫穷的人。

有谁比耶稣更爱贫苦的人呢?可是祂并不同意这些人的想法。祂所深深感动的,就是这份礼物的极其高贵,送的人藉这礼物所表达的那种非凡的慷慨,和不顾一切献上的心。耶稣当场告诉大家:“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美事。

simongl Lv.10 发表于 2004-8-31 00:02:00|广东 | 查看全部
这个故事要是让商业人士看到,很定高兴!~
xyqy Lv.12 发表于 2004-8-31 14:28:00|浙江 | 查看全部
以下是引用simongl在2004-8-30 16:02:23的发言: 这个故事要是让商业人士看到,很定高兴!~

改天我去开鲜花礼品店或者工艺品商店的话,一定把这个故事好好装裱一番,安置在商店最显眼的地方……

呵呵……

绿野仙踪 Lv.8 发表于 2004-8-31 16:20:00|湖北 | 查看全部

·八月三十一日·友谊(二)

耶稣像我们一样需要朋友。祂挑选了十二个门徒和祂作伴(可三14),甚至被钉的前一晚,祂挑选了门徒中的三人,同祂在客西马尼园度过那一夜。不是这些人能为祂做什么,只是需要他们和祂在一起(可十四32-41)。

我告诉我的妻子,我想写一点关于有人在一道的好处的信息,她听了之后说:“我受不了的一件事,就是我在拼命工作,另外一个人却安坐那里,一点事都不做。”因此这件事有它另外一面。我的妻子是对的:有时候,光是坐在那里,一点事也不做,反而不是友谊之道。让朋友一个人忙得要命,工作过度,困顿不堪,自己却不去帮一下忙,当然是不应该的。

我开始明白,真正的友谊是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只陪陪朋友,什么时候一定要帮他做点事。

《传道书》有一段大家都熟悉的经文,就是说这种时机的:“哭有时,笑有时,保守有时,舍去有时。”这位传道者在他的名单里,没有包括进“行动有时,不行动也有时”。最接近这个意思的一句话,是“静默有时,言语有时”。友谊的真义是懂得分辨这种时候。

伯大尼的马利亚就有这种敏锐的鉴别力。她懂得什么时候应该不做事,只是安静的坐在耶稣的脚前(路十38-42)。她也懂得什么时候应该拿着香膏去抹耶稣的脚,而且是当着众人的面做,让大家看见她深挚的爱心(约二十1-8)。

有时候,真友谊必须用行动来表现,要是一事不为,便非友谊之道。可是也有些时候,所需要的只是和他在一起,用不着说话,那种相伴就是一种支持。

真正的朋友是懂得什么时候应该行动,什么时候应该安静的人。

绿野仙踪 Lv.8 发表于 2004-9-1 08:33:00|湖北 | 查看全部
九月一日·把工作分出去

没有一个人是绝对不可少的,也不要去作一个绝对不可少的人。

大卫·谢泼德在他写的一本谈教牧经验的书中,提出一位牧师回去探望他原来牧养的教会。一位女信徒看见他,牧师;自从他离开以后,这座教会兴旺得很。“对这位牧师来说,这应该是你所能得到的最高的赞赏。

常常有人在他担任牧师的时候,教会非常兴旺;可是一旦退休或者离开以后,这座教会几乎解体;做礼拜的人大大减少,暮气沉沉。严格的说,这是牧养工作的失败,因为把整个教会的事工放在一个人的身上。

我们应该祈求天父,在我们离开一座教会的牧养工作之后,这座教会仍旧可以不断生长,而且越来越兴旺。一个人如果让自己成为绝对不可少的人,便很难做到这一点。

教会绝不可以依赖一两个人,否则,牧养的人一走,教会便软弱、消沉,甚至崩解。这种牧养是失败的。

我们不应该把所有的事都抓在自己的手里,认为只有自己才做得好。

我得承认这正是我的毛病,我一向不擅长把工作分配给他人。医生现在教会了我,一定得把工作分出去。

不把工作分给自己的僚属,是对他们的不信任;这等于把应该给他人工作的机会,或者把别人很想做的工作,攫取了过来。要是一件工作变成了独脚戏,这件工作离失败已经不远了。一个领袖要是有智慧,应该懂得把工作分出去;他的责任不是什么都抓来自己做,而是训练别人和他一道做。

我们谈到这里,已经不难发现教会失败的一个原因了。教会的失败很可能是因为过于把牧师或者传道人当作工作的核心,而太少分派工作给平信徒去担当。一个兴旺的教会是一个能够不断训练平信徒学习侍奉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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