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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专利局公开号有法定的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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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5: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利局公开号有法定的公开时间。

在科学史,有较多的发现,英雄所见略同,但是,怎样确认第一人是谁?
因为,在科学的发现上,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第二就是最后。所以,确认第一人很重要。
例如,电话的发现,有一人仅晚了贝尔两小时申请专利,在科学史上,确认贝尔是电话的发现人。
在中国,发现用“日”为单位。有的国家用“时”为单位。
注意,发现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是,发现作为产品来申请专利是可以的。
我多次讲,有了发现,要在尽快公开,但是,如果到杂志投稿,编辑不用怎么办?因此,申请专利是一项好方式,因为,专利局要公开的。
作为民科,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已,专利局公开号有法定的公开时间,还是多申请专利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7: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目前,大家公认的电话发明人是贝尔,他是在1876年2月14日在美国专利局申请电话专利权的。其实,就在他提出申请两小时之后,一个名叫E•格雷的人也申请了电话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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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1: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时情况是,很多人因为申请专利,公开了自己的技术,结果被那些躲在暗处的公司窃取技术,发明人自己头3年一直没有得到什么收益,后来自己也心灰意冷,其实他的技术发明已经被他不知道的企业用于实际产品中,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别人的抄袭,也是有技巧的,人家会在你的技术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发展,而你早期的公开就是为别人做了铺路石。

目前的状况是,很多申请专利其实是垃圾专利,真正好的技术,发明人害怕被别人窃取,而自己又无力去维权,干脆就让他在自己抽屉里面睡觉,这比别人窃取要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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