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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网站正申请备案,所有版主必须在20日前提供详细资料!25日之前依然不提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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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6 0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正申请通信管理局备案,希望大家配合好我们的工作!

严禁一切带有任何政治性色彩的言论和图片,包括反日类,违者将直接删除帖子直至屏蔽ID,情节严重将发贴者IP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所有版主必须在4月20日前提供详细资料,请采用以下方式传送资料:

电邮:focaloptics@gmail.combbs@oecr.com 请大家两个邮箱都发,以免有收不到的情况出现。

传真:027-59728956(自动传真)

所需要的资料包括:

论坛ID,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有在线联系方式者最好提供MSN和QQ号码。

具体请咨询:027-59728952 61289930 13986053979 或 QQ:20600600

逾期未收到身份资料者将无条件取消管理权限,也欢迎有实力者有时间者借此机会申请版主!谢谢大家的合作!

注:版主资料仅用来论坛申请注册备案之用,如有泄露或其它用途,武汉焦点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1 21:24:58编辑过]
发表于 2005-4-22 0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了,恭喜!同喜!

同意楼上意见。

发表于 2005-4-16 17: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
发表于 2005-4-17 0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令
发表于 2005-4-18 0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发表于 2005-4-18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材料已发,请查收。
发表于 2005-4-18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发,恭喜光电论坛要有自己的合法身份了。

发表于 2005-4-18 2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已经发了...

大家都要支持最好!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8: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的,目前国内的网站都很混乱,备案一下,然后规范化管理也是应该的。

发表于 2005-4-19 22: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喳!材料已发,请查收!

发表于 2005-4-20 2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发了,但不知道您收到没有,请公布一下收到的或没有收到的斑竹的ID
发表于 2005-4-22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当版主有什么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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