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版主有删贴的权力,可是在删贴时,他必须明白之所以可以删这个帖子是因为它违背了论坛,或是版块的宗旨。而不是因为它违背了个人或者某个小团体的利益。那么我们就要问了,JasonHan共享这个盗版软件,违背了论坛,或是版块的宗旨还是违背了个人或者某个小团体的利益?我觉得lottie说得对“OECR能有今天,很大一部分是网友们无私的共享自己的资源。”而且,我们都知道,这些资源大多都不是自有版权。我们共享这些,也主要是为了大家共同学习,进步。没有人把这些作为商业用途。
我旗帜鲜明地表示,我需要这些资源,正如我需要盗版的windows和office。所以,如果wavelab-sci也需要盗版的windows和office的话,就不能侵犯我们获取盗版zemax的权力。否则,就是双重标准了。当然,如果需要,wavelab-sci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但是,不应该在这里利用版主的权力删贴。至于去别人的信箱里删东西,那就更有点侵犯隐私了。
不过lottie用不着和wavelab-sci较劲,你是老人了。给wavelab-sci一点时间,让他考虑清楚自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