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版没有新贴
突然感觉很不习惯呢
所以我来这里撒撒水了,浇浇地了
8号开始出差,版主们辛苦!
不和谐的帖子一定删除。
不和谐的ID一定删除!
还有空间里面的内容。
大家一定要注意!
很重要的出差,正在熬夜准备资料中... ...
8号晚上的车出发,不知道何时返回!
请教
我们都是为了学习,为什么,看一下需要币呢。
申请牌牌
刚才受打击了
到这来发现论坛还有这么多牌牌。
提供点材料,不知道能申请个什么资源贡献的牌牌或者其他。
http://bbs.oecr.com/viewthread.php?tid=56769&highlight=(original)
http://bbs.oecr.com/thread-57004-1-1.html(rubbish,这个帖子我上传的资料可以跟任何人比多)
http://bbs.oecr.com/viewthread.php?tid= ...
乏味搬完家没?
缺帮手不?
建议给好帖以奖励
建议给好帖以奖励,会员下载资料需要付出积分,是否考虑会员上传好资料给予适当的奖励,来提高会员上传好资料的积极性!
请问怎样一次能得到多点钱
请问怎样一次能得到多点钱,一帖一点急死人呐
给光电论坛的一点建议
虽然是新手,但是我觉的论坛有些版面设置不太合理,例如;光学设计与应用软件, 光学理论与软件应用混合在一起,不太方便大家寻找所需资料,建议将其分为两个下属版面,一个光学理论,一个光学软件应用
管理员们有空多在光电社区发布一些科技资讯吧!
光电社区一直没得到大家的重视,其实是个非常强大的系统。
版主们可以登录光电社区进入后台管理发布一些资讯的。
发贴和回贴是否需要有时间限制
在光电人才交流论坛中有人连续发帖,虽然没有违反论坛规章制度,但是我个人觉得是在罐水(请看今天( 9/19日)人才交流版)
建议:
设置在论坛中只可以连续发贴3份,如果需要再发贴,需要5分钟后.
以上是否可以~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社区发展状况有奖调查,笔记本,iPod大奖等您拿!
亲爱的会员:
又是一年金秋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论坛的支持!感谢您长期以来踊跃顶帖、积极灌水!:)
2007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本论坛与全球领先的社区软件及服务提供商康盛创想(Comsenz)以及专业研究咨询机构艾瑞咨询(iResearch)携手一起,共同启动了《2007年第三届中国互联网社区发展状况调查》活动。
所以 ...
TO:那些还没有发照片的斑斑.
锐者,小姚斑斑,八蛋,万里,老吴,天姐,hoogoogol,尾花,理想,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帅哥靓妹,发照片咯..............
再不发,打PP!!!打到开花,打到分成两半为止!!!!
(注:排名不分先后.嘿嘿.) ...
论坛中的tid
我怎样才可以知道论坛中的 tid ,请教大虾们~
例如附件~~~~
本帖已实效, 又不想删
让后面的人瞎猜吧
国庆放假组织一些活动吧....
就要国庆拉,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组织我们各地的斑竹/会员聚聚啊,大家一起出来爬山啊,打球呀或者其他活动,也可以呀..呵呵...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呢?
网站非法信息自查系统
http://tool.chinaz.com/zc/
输入域名后搜索。
然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清理!
问
论坛还能申请版主吗?有什么要求?
为什么我兑换不了光电币?
我原来用金钱和贡献兑换了24个光电币,结果搞的没下载权限了,
现在想把光电币兑换成金钱,但是老提示我说小于100的余额最小限制。
难道是要有100个光电币以上才可以兑换啊?我的天啊!
大家来投票,争做第一名!!为光电行业加油!!!
投我一票:http://kaiyuan.hoodong.com/jzds/ly.php?id=73
不是选美,支持下祖国光电产业发展!
如果您有空,请顺手发给您的朋友!非常感谢!
开设光电百科这个栏目,是为了光电资讯的内容更加专业化和条理化。
如果您对wiki并不十分了解,您只要浏览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参与编辑,如果您编辑,希望能对所添加的内容负 ...
[公告]免费提供2000个yourname@oecr.com的2G无垃圾邮件邮箱
免费提供2000个的Gmail邮箱 2GB,支持SMTP和POP3,SSL连接
以前有 邮箱但是现在无法登录的请与我联系: 或是QQ:58563
因原来的电子邮局垃圾邮件太多,已无法正常使用,即日起改为使用Google提供的Gmail企业邮局,容量大小为2G,支持WEB,POP3和SMTP协议收发邮件,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说明。
Gmail企业邮局Web登入网址:
...
超过100天不上线的论坛管理人员就可以被取消权限!
论坛管理员如果发现有超过100天不上线的管理人员,就可以取消其版主资格,并任命新的版主。
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管理队伍,每个版块的管理员可以在5人左右。
学习
各位好,每日需有那些内容要做呀~~~(俺是新来的,不懂规矩,)交流一下~~~~
光电论坛管理员QQ群:16036375
请加入光电论坛管理员QQ群,并将自己的群ID修改成对应的论坛ID:16036375
私人的小秘密
城郭千里并云天,一水盈盈托远帆。波澜不惊收浅浪,如水静心为哪般?
为什么我回复不了“To xxloptics”这个帖子?
很是郁闷, hx0999刚发帖子的时候,我就要回复,可是我的电脑一到这个就不好使了~~
郁闷! 今天还是不好使。
就只好发个帖子,澄清一下!
首先,很感谢hx0999的帖子,可以满足我的愿望!
其次,答应大家,有机会一定把我的照片,发来给大家看看!呵呵! ...
节日的祝福....
今天教师节呀,一早就给所有的老师打了个电话,也感受着老师们的幸福....自己也好开心啊...
这个网址是别人发给我的...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呀..
http://wish.cn12.net/?stra=%u6C34%u5DE7%u745E
站长 TLA 也不错,可以试一下啊。
Text Link Ads.
似乎还不错的。
问一下,如何删除X-Space个人空间热点导读里面的违规帖子
论坛首页的X-Space个人空间里面有个办假证的,还留了手机号。
占了热点导读的半个大空间。
会员ID:bb88288,
后台也没有相应的处理,不知道改怎么删除他的空间。
这个留在论坛首页很不好阿
To xxloptics
想认识范范?看看这个老贴吧,坛子里的部分灌水精英们的合影,hoho~
http://bbs.oecr.com/viewthread.php?tid=35550&highlight=%CF%C8%BD%F8%D0%D4
我这样做,有没有出卖朋友的嫌疑?
版主版务沟通议事区成立及说明
个人觉得本论坛各版主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设置这个版块,或许会提高论坛管理层的凝聚力,活跃一下气氛。
而且论坛组织活动或议事也应该有个区域,发短消息很烦,这样会好些吧?
当然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和更新。
是否恰当? 请提意见。
若不当,请删除之。 ...
灌水版版规草案-请版主们(特别是水版版主)修正和补充
最近水版有些会员为涨分大量灌水, 为统一管理, 我想需要制定一个版规,以后处理有章可循,避免内部不统一。
上网搜了一下,自己修改成了这个草案,请各位版主补充和更正。
特别是扬帆、范范、乏味、xxoptics、hoogoogle、新月等水版活跃分子多提意见,
修改意见征集至本周日,周一在灌水版发布版规正式文本, 请多提修改 ...
提供yourname@oecr.com的基于Gmail的2G企业邮箱!
Google提供的基于Gmail的企业邮局真的很好很强大。
需要的可以在这里跟贴申请,登录地址是:http://mail.oecr.com
您的邮箱地址是: 开通后初始密码将通过论坛短消息发送给您!
置顶的帖子太多了吧
如题
有些帖子需要要全坛置顶吧,有针对性的置一下就可以了。
比如买加工书的就发到工艺版置顶,
还有那个“忠告”的骨灰贴,没必要一直顶着吧
那个版主备案的直接群发短信通知版主就可以了,没必要让全坛的人关注你版主备案吧
征求版主的帖子在管理版面置顶就成了
就这些,不知道说的对不?
[ 本帖最后由 JasonH ...
帮个忙?怎么上传?
提问???
大家有没有人知道怎么上传附件啊?
想上点资料啊!
所有版主注意:论坛正准备专项备案材料,请版主务必尽快提供真实个人资料!
所有版主注意,论坛正准备专项备案材料,请版主务必尽快提供真实个人资料!
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所负责的论坛版块
2.论坛ID
3.真实姓名
4.身份证号码
5.联系电话 (一个以上)
6.通信地址
提交方式(任选一种或多种):
1.电子邮箱:
2.手机短信:13986053979
3.论坛消息:提交给“乏味”
4.图文传真:07122352575 ...
公告:任何可能引起和谐问题的帖子和ID将被无条件删除!
有以下情况是必须被删除的:
1.和光电无关的商业信息或广告
2.任何带有政治色彩的话题或是回复
3.可能会引起论坛用户反感的话题
4.为获取积分而恶意灌水和回复
5.在技术版块发布非技术内容
6.不文明的语言
7.用词不当的论坛ID
8.泄漏国家机密的话题(特别请军工单位的朋友注意)
9.
上述限制将不断增加,请不定期查看!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 息 产 业 部
第37号令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 武
信 息 产 业 部 部 长:王旭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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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滥发广告和重复发贴为求积分的ID都将被删除!
本论坛并不准备向光电以外内容扩展,也并不想成为一个大众化网站。
所以只要您的ID发和光电无关的广告,您的ID都将被删除。
谢谢合作!
^_^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8号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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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8号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 ...